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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モノクマ

[新番] 【无剧透楼·楼规见顶楼】ダンガンロンパ/弹丸论破THE AN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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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77楼(无名的旅人) 的帖子

哥特,???和少爷一看就是这群人里推理能力比较高的人,并且是同伙的几率接近于零
三个人都立刻判断盾子不是凶手,也就是说三个人都把规则理解为“学级裁判中必须有人接受处刑”这样呢?
已经死去的人,就不能再接受第二次处刑了

我还挺喜欢盾子的,便当领得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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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Re:Re:Re:Re:Re:Re:Re:回 144楼(春猫) 的帖子

引用第196楼時の華于2013-07-12 21:23发表的 Re:Re:Re:Re:Re:Re:Re:Re:回 144楼(春猫) 的帖子 :


交换回钥匙后男主肯定知道了人是舞园杀的
校规第六条是“杀死了同伴的凶手虽然会毕业,但是前提是必须不能让其他学生知道自己就是凶手”
所以如果男主知道了,舞园就没办法毕业了吧
.......



在这种情况下,男主并不是知道,而是推测出来的(虽然几乎100%可能性)


知道意思是在你面前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这样,只能说是推测。


就算苗木把这一套在学级裁判都搬出来,别人相信他,那也只是他的推测被其他人相信了,这和第六条校规是没有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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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98楼時の華于2013-07-12 21:32发表的  :


舞园杀了目标后必然会因为钥匙和换房被列为嫌疑人
学级审判的规则我还是不太清楚。假设苗木被一致认为是杀人者:
如果学级审判错误是“除真正凶手外,其他人都受到惩罚”的话,舞园会暴露
.......



如果苗木被一致认为是杀人者,假设是其他人杀的人,那么那个凶手会逍遥法外,其他所有人都会被处刑。就是这么简单的规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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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82楼儚き永遠于2013-07-13 17:56发表的  :




如果苗木被一致认为是杀人者,假设是其他人杀的人,那么那个凶手会逍遥法外,其他所有人都会被处刑。就是这么简单的规则啦。
.......

其他人被处刑后还能活着吗…
如果还活着,之后是否无法就同一案件再次进行学级审判?
如果死了,这还有什么意思啦!

不过具体细节下一话应该会解释吧……等TV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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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83楼時の華于2013-07-13 17:59发表的  :


其他人被处刑后还能活着吗…
如果还活着,之后是否无法就同一案件再次进行学级审判?
如果死了,这还有什么意思啦!
.......



处刑了当然就死了啊!也就是说你们指认不出凶手你们就自己去死的意思啊。


指认出真凶就真凶死,指认不出大家一起死,真凶逍遥法外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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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84楼儚き永遠于2013-07-13 18:07发表的  :




处刑了当然就死了啊!也就是说你们指认不出凶手你们就自己去死的意思啊。
.......

如果一开始就认错了那不只好大家都去死了吗……
如果指认对了那么凶手也得死
所以凶手要是想顺利毕业只有让别人指认错这一个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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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番无时无刻不透露出一种黑色幽默的感觉,尤其是粉色的血液,作为时刻准备发便当的悬疑推理番,我实在严肃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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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个题外话   黑白熊的哲学小剧场  会做成特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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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86楼fraseal于2013-07-13 18:22发表的  :
这番无时无刻不透露出一种黑色幽默的感觉,尤其是粉色的血液,作为时刻准备发便当的悬疑推理番,我实在严肃不起来

原作就是这样的啦
听别人说是为了分级审核之类的宽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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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85楼時の華于2013-07-13 18:14发表的  :


如果一开始就认错了那不只好大家都去死了吗……
如果指认对了那么凶手也得死
所以凶手要是想顺利毕业只有让别人指认错这一个途径?
.......
校规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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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字幕组特效的自我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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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89楼tinytime于2013-07-13 20:44发表的  :

校规就是这个意思。

也就是说只有一个人能活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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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91楼時の華于2013-07-13 20:49发表的  :


也就是说只有一个人能活到最后……?
你想毕业,就亲手干掉一个人再通过学级裁判干掉其他人。

这场杀戮游戏就是这样设计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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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88楼神剑烧鸡于2013-07-13 20:29发表的  :


原作就是这样的啦
听别人说是为了分级审核之类的宽松点?
是审核用意,不过后来就变成特色一样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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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单纯从规则上来分析,只有三种结局

1、平淡度日、学园终老……这局面下我对如何CP比较感兴趣……
2、在某次学级审判中凶手成功隐藏身份令大家票死无罪嫌疑人,进而凶手获胜
3、每一次学级审判均成功揪出凶手,直到最后仅剩二人之时,其中一人杀死另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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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都认为是舞园写的血书?比划横平竖直,要是我快死了绝对写不出,就算偶像练习过签名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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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94楼(无名的旅人) 的帖子

那只剩三个人时,岂非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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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85楼時の華于2013-07-13 18:14发表的  :


如果一开始就认错了那不只好大家都去死了吗……
如果指认对了那么凶手也得死
所以凶手要是想顺利毕业只有让别人指认错这一个途径?
.......
这就是一个一轮制胜的杀人游戏,一个杀手剩下的全是平民
天黑请闭眼,杀手请杀人
OK,下面请自(xue)由(ji)讨(cai)论(判)
票死的不是杀手,则杀手获胜,其他人全处死,杀手毕业
票死的是杀手,则杀手被处死,其他人获胜,剩下的人等待随时开始下一轮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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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90楼tinytime于2013-07-13 20:46发表的 :


论字幕组特效的自我修养……

七月新番澄空华盟 (特大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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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79楼cghhj于2013-07-13 17:46发表的  :

不能直视……

啊啊……这还真是不得了,好在本番出演的不是我哒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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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294楼(无名的旅人) 的帖子

引用第296楼莱于2013-07-13 21:37发表的 回 294楼(无名的旅人) 的帖子 :
那只剩三个人时,岂非无解


可以3P
可以一人杀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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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3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内放送,校内放送

刚刚又有三位同学被处刑了哟!

没错,只要PM就好啦,很简单的吧!唔噗噗噗噗噗~

看起来笨蛋太多了,理解不了规则,困扰了呢……
所以,第6条规定此刻开始修改为:禁止提示动画给出的情报以外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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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strike]校长开始直接修改规则啦![/str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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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哼,混乱仓促的处刑,本来该说“究竟在搞什么”才对,这次权且说句“差强人意”吧
不过居然修改规则?要和连楼规都看不懂的笨蛋在一起,真是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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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擦发现算命的也有戏服,我的推理出现了巨大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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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04楼99510782于2013-07-13 23:10发表的  :
我擦发现算命的也有戏服,我的推理出现了巨大的漏洞!  

喂,你这家伙根据戏服推理是怎么回事?我也有好好的出现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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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我说游戏党给什么动画没给的信息

即使是游戏,玩家在进入学级裁判之前也不是获得所有证据,不然要学级裁判论个毛线?

现在只能假设和思考总结,真正的结果是在学级裁判论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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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4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51楼dark_saber于2013-07-13 09:11发表的  :

违反校规不是会被马上处刑么……处处都有监视怎么破坏门。而且要黑也要有工具吧?没工具就算宇宙级也做不到吧……
终端机?终端机能不能root都是个问题(就目前来看就只有简单的几个功能,访问不了系统文件也登陆不了服务器),还想通过终端机黑控制系统?


破坏上2楼的门算不算违反校规先不说,那个拳法家破坏体育馆的门的时候校长也没说话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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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4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戏服,现在一直没出现的只有塞蕾斯和朝日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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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7-14 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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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7-14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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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4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07楼太极八爪鱼于2013-07-14 00:33发表的  :



破坏上2楼的门算不算违反校规先不说,那个拳法家破坏体育馆的门的时候校长也没说话不是.

.......
总之剧中人物就说这里打不开,万一楼梯门是高科技纳米神秘材料打不烂呢
执着于这些地方干嘛
而且体育馆门是因为没破坏才不惩罚,破坏了肯定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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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4 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终决定权还是靠嘴炮吧,线索再周密也不能决定每个人的想法

顺便动画里没提学级裁判是爸爸国陪审团制度那种需要全员达成共识还是多数派胜出,@ 黑白熊   麻烦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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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4 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校长公然更改规定啦,这样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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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4 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舞园的下场真是太凄惨了。她作为偶像的活动中想必不包括战斗训练吧……

根据舞园同学临终时留下的遗言,凶手已经明确,但是如何证明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证据,先不提了。先看看比较明显的东西吧。

首先,由于舞园的死亡地点,苗木君的处境似乎比较不妙。不过他的幸运还真是不同凡响,正是由于他的幸运,所以现场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他不是凶手。
所有房间的浴室门中只有他的浴室门是坏的,需要一点技巧才能打开。而案发现场的浴室门锁却被破坏了。这就可以证明苗木君不是凶手同,因为如果是他行凶,知道开门技巧的他可以轻松开门。用不着破坏门锁。门锁的事,黑白熊可以作证。这样就先排除了他的嫌疑。

同时由于苗木浴室门锁的特殊性,我认为更换门牌的是舞园而不是凶手。黑白熊说只有女生房门的浴室门可以上锁,而苗木则是因为“幸运”使浴室门有近似上锁的效果。故障的门被凶手以暴力破坏,也使得凶手没能查觉房间的异常。
女生的浴室能上锁,所以这个浴室能上锁很正常,所以这是女生的房间。
凶手花了些工夫打开门锁,所以无法立即发现房间交换的事实。那么更换门牌的行为就不可能是凶手做的。

推理进行到这里,我对舞园同学的印象开始恶化。

更换房间同时更换名牌,那么更换房间对于躲避危险就是没有意义的。虽然学生手册上有房间的电子地图,但是在有门牌这种简明直观的标记存在的情况下,没有谁会事先查看电子地图确认别人的房间位置。要找人,直接看门牌更简单。

而且苗木当晚也没受到什么打扰,所以舞园说有人夜里敲门什么的多半是谎话。

舞园对戈苗木说谎,交换房间同时交换名牌。这种行为怎么看怎么像是在布局。而且房间的门没有破坏的痕迹,那么当天夜里凶手进入房间时就不是破门而入。而很可能是舞园自己开门放人进去的。

如果她真像自己说的那样夜里被人敲门而吓的更换房间,怎么可能会随便给人开门?如果真有人盯上了她的性命,那么肯定会事先对她有所研究,怎么可能被更换名牌的小把戏骗到?

现在可以推论:
舞园和苗木知道更换房间和浴室门故障的事,而凶手不知道这些。舞园还知道名牌更换的事,而苗木和凶手不知道。在案发之前,舞园是三个当事人中对于现场掌握最多的情报。
那么这次凶杀中,凶手应该没有预谋,不然凶手不会不觉察到舞园换房间的事。
更舞园自己,说谎骗苗木交换房间,同时还更换门牌,还自己夜间主动开门。这些行为合起来就是在设置陷阱!同时针对苗木和凶手的陷阱!

先和苗木交换房间,然后又让凶手来找自己并且主动开门。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杀人并嫁祸的阴谋!

如果是舞园在策划谋杀并意图嫁祸给苗木?除了更换房间和名牌之外,她还会做哪些准备?有了杀人的地点自然也要有杀人的工具。我认为她这种不用作战的偶像肯定没多少武艺修养,觉得自己有把握徒手杀人。肯定会准备杀人的工具。

而且这里要特别强调一点,黑白熊放在苗木房间里的包金木刀的金箔沾在了舞园的手臂上而没沾在手掌上。与舞园右手手腕骨折这一钝器外伤对照一下就会发现。案发时搏斗中使用包金木刀的并不是舞园,而是凶手。这也进一步验证了凶手非预谋的推断,谋杀者肯定要进行侦察和计划,而此案的凶手事先既没踩点也没准备凶器,所以这肯定不是谋杀。

舞园有预谋,凶手没准备而抓起木刀来用,这两点结合。我认为搏斗中舞园使用的武器很可能就是那把给了她致命一击的菜刀。

房间里那么夸张的划痕表明当时肯定有非常激烈的对砍。现在有可能留下这种痕迹的东西就是菜刀和木刀两样。凶手拿的是木刀,那拿菜刀的肯定就是舞园了。而且菜刀这东西应该比较容易拿到,不出事的时候大家也不那么容易注意到菜刀少了。

把已知的情报串一下:

舞园骗苗木与她交换房间,同时暗中交换了名牌;
在些之前或之后不长时间内,舞园让凶手夜里去她的房间找她;
夜里,凶手来了,舞园开门将其放进去,然后找机会拿出暗藏的菜刀企图行凶;
没有准备的凶手拿起门边的包金木刀反击,打断了舞园的右手;
能够使右手骨折的打击下,舞园的菜刀应该是脱手了;
受伤后又失去武器的舞园逃进了浴室并关上门,由于浴室门有故障,凶手无法立即进入;

写到这儿又发现一个问题,上面的“凶手”称呼有些问题。因为如果案情真如我的推断,那么杀死舞园的人直到舞园逃进浴室并锁上门为止,完全是一个被害人。其行为完全是自卫。


如果这时那位被骗都马上去叫醒其他人和黑白熊,那么这就是一起杀人未遂案,责任人完全是舞园。不管同学们和校长如何处理这件事,受骗人都不应该被责备。而舞园即使不被处死,也应该找个房间把她无限期禁闭。


但是被害人在此之后,不知怎么就把事作绝了。这位破坏了浴室的门锁,进去刺死了舞园。在舞园已经停止侵害行为并失去侵害能力之后,这个行动就是彻头彻尾的谋杀。舞园和凶手的身份被颠倒了。如果情节真是如此的话,还真挺戏剧化的。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舞园的谋杀对象和最终杀死舞园的凶手并非同一人,但是如果被害人并非凶手,那么被害人就没有不立即报告情况的理由,所以我更倾向于认为被谋杀者转化为了谋杀者。如果真的是被害者在舞园关门后直接走掉,然后又冒出一个家伙来补刀的话,那事件就过于复杂,完全没法猜了。


不过如果与死亡信息联系起来看,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因为以舞园同学的身材来估计,选这么一个人来当自己的谋杀对象也太冒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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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4 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14楼一条友歌于2013-07-14 02:58发表的  :

.......
你这篇的逻辑我有点没看懂,或者说,因果是不是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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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4 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15楼(春猫) 的帖子

哪里反了? 这不是这楼至今为止的总结吗? 虽然之前好几页都在讨论嫁祸的可行性罢了....

话说被害人不可能去喊人的吧,因为不管怎么看都是ta进入了“别人的房间”,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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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4 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315楼(春猫) 的帖子

引用第316楼结晶の雨于2013-07-14 03:17发表的 回 315楼(春猫) 的帖子 :
哪里反了? 这不是这楼至今为止的总结吗? 虽然之前好几页都在讨论嫁祸的可行性罢了....

话说被害人不可能去喊人的吧,因为不管怎么看都是ta进入了“别人的房间”,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要么就是表达的不清楚,总之我读着很不顺。说一点
凶手花了些工夫打开门锁,所以无法立即发现房间交换的事实
就算凶手在打开浴室门时没有问题,他依然可以认为舞园是忘记或来不及上锁。同样无法立即发现房间交换的事实
而就算凶手在事前就发现房间交换,在遇到主角房间浴室门锁时不知道方法一样要折腾一番暴力打开

还有金箔那把是木刀也是第一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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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4 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回 315楼(春猫) 的帖子

引用第317楼春猫于2013-07-14 04:48发表的 Re:回 315楼(春猫) 的帖子 :

要么就是表达的不清楚,总之我读着很不顺。说一点
凶手花了些工夫打开门锁,所以无法立即发现房间交换的事实
就算凶手在打开浴室门时没有问题,他依然可以认为舞园是忘记或来不及上锁。同样无法立即发现房间交换的事实
而就算凶手在事前就发现房间交换,在遇到主角房间浴室门锁时不知道方法一样要折腾一番暴力打开
.......
你的意思是说,不管凶手有没有打开浴室的锁,如果没有其他的原因引起凶手怀疑,都不会马上注意到房间交换吧?因为舞园就挂舞园门牌房间的里
也许楼上314楼的意思是指,因为凶手没有打开浴室的锁,所以更加不容易去怀疑房间交换。这样解释的话会不会好一些呢

木刀的问题我也希望314楼解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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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4 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Re:回 315楼(春猫) 的帖子

引用第318楼指南针于2013-07-14 05:01发表的 Re:Re:回 315楼(春猫) 的帖子 :

你的意思是说,不管凶手有没有打开浴室的锁,如果没有其他的原因引起凶手怀疑,都不会马上注意到房间交换吧?因为舞园就挂舞园门牌房间的里
也许楼上314楼的意思是指,因为凶手没有打开浴室的锁,所以更加不容易去怀疑房间交换。这样解释的话会不会好一些呢

木刀的问题我也希望314楼解释来源
差不多就这样,光凭那条件不该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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