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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モノクマ

[新番] 【无剧透楼·楼规见顶楼】ダンガンロンパ/弹丸论破THE AN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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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50楼(结晶の雨) 的帖子

等下我有点糊涂了。139L说的是
引用第139楼结晶の雨于2013-07-12 17:23发表的 回 137楼(33lc) 的帖子 :
X进入房间,舞園拿出带来的菜刀偷袭
然后150L
引用第150楼结晶の雨于2013-07-12 18:28发表的 回 144楼(春猫) 的帖子 :
事后在苗木和其他人看来舞園应该是受害者的样子,借口是:身上的菜刀是因为不安心自卫用的。
按照139L,菜刀原计划是杀害别人的凶器,150L则是舞园正当防卫而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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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57楼镜hinata于2013-07-12 19:05发表的  :

我觉得不应该提供任何非动画信息
动画党拿不到的证据只能算是没观察到
可以赞同。通过动画提供的证据来进行推理也有它的乐趣=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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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56楼(cghhj) 的帖子

举证和说服,少数服从多数。
再切合整体的“无人生还”类的大设定,我说这真不是米泽穗信写的原案?
完完全全就是《算计》的剧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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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60楼(02nd) 的帖子

计划以菜刀作为杀人凶器,事后以“害怕”为借口来解释自己带有菜刀的事实,同时以“正当防卫”来解释自己杀人的原因
我是这个意思..



虽然没爬过游戏的楼,不过我猜《算计》的梗应该有很多人说过了?
既视感既视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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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Re:Re:回 144楼(春猫) 的帖子

引用第158楼春猫于2013-07-12 19:07发表的 Re:Re:Re:回 144楼(春猫) 的帖子 :
而且似乎“不被他人发现的情况下杀掉某人”这点也不在开始的规则内,有人说第二话开始时提到了,我没找到是哪里
我记得是黑白熊在第2话大概放到一半的地方提过这条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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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不是正当防卫杀人
这就已经违反了不被他人发现的情况下杀掉某人

-
规则我也是在看黑白熊在中段说的

嗯,果然第二话开头主角说了要不被他人发现的情况下杀掉某人,不过这算是哪得到的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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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64楼(02nd) 的帖子

求时间,可能我看漏了
前面也说了,如果是我看漏了的话那的确没法成立

09:24那个地方并没有提到“不被人发现”,难道是在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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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5楼儚き永遠于2013-07-12 18:10发表的  :




动画里换房间的主意是舞园主动提的 是什么意思啊喂……
.......



男主的提议是让舞园睡在他的房间里,后来舞园提议交换房间,所以交换房间这个想法是舞园主动提的(所以推论舞园一开始的目的就是交换房间)
我是这个意思,这个有...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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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164楼(02nd) 的帖子

引用第166楼结晶の雨于2013-07-12 19:18发表的 回 164楼(02nd) 的帖子 :
求时间,可能我看漏了
前面也说了,如果是我看漏了的话那的确没法成立

09:24那个地方并没有提到“不被人发现”,难道是在别的地方?

如果第1话没有明确说这点,那么就是2话开头补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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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66楼(结晶の雨) 的帖子

应该是13:00左右。
“现在开始对毕业的补充规则进行说明:不能让其他学生知道自己是凶手(展示校规)。校规里已经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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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166楼(结晶の雨) 的帖子

引用第169楼02nd于2013-07-12 19:35发表的 回 166楼(结晶の雨) 的帖子 :
应该是13:00左右。
“现在开始对毕业的补充规则进行说明:不能让其他学生知道自己是凶手(展示校规)。校规里已经写了吧。”
重点是“校规里已经写了吧”这个,如果舞园知道这点的确给了保住主角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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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看到一半以为舞园玩的是让别人以为自己死掉,结果就好杀人的诡计,不过看到后面好像不对哈,况且看到动作跟数字提示出来那一瞬间也没什么思路,就懒得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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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指出真凶是指出来对就行还是要掌握杀人具体方法?指出来就行的话最后剩3人再死一个那剩下不是凶手的不是肯定赢?(除非死的自杀)
或者凶手最后连杀2个?(凶手能一次杀2个或以上的人吗)
是的话凶手杀人的时候被别人(非被害者)看到是当时就算out了?还是立刻上去杀了目击者也能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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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160楼(02nd) 的帖子

引用第163楼结晶の雨于2013-07-12 19:13发表的 回 160楼(02nd) 的帖子 :
计划以菜刀作为杀人凶器,事后以“害怕”为借口来解释自己带有菜刀的事实,同时以“正当防卫”来解释自己杀人的原因
我是这个意思..   
不好意思我没理解清楚,谢谢解释。但是这样舞园准备了原因,这是把杀人这一行为都公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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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疑问……
假定舞园一开始就打算杀人
那她成功之后该如何处理尸体?
留在房间里肯定不可能
拖出去的话女高中生的体力足够吗?
晚上没有水的话也没法清理血迹 更不用考虑分尸……

虽然我也倾向于舞园是抱了杀心但这点无论如何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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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66楼(结晶の雨) 的帖子

第一话没说确实是个问题……
不过第二话塞雷斯有拿出学生手册指着校规提到,
也就是说这条一开始就写在校规上,通过学生手册通知众人
从塞雷斯说这话的当时众人没有什么特别奇怪的反应来看,应该所有人都知道这条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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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69楼(02nd) 的帖子

13:00附近没找到...能再精确点吗?....难道你是说第二话的13:00?

话说,刚才脑抽了一下想到个问题....
第一话里是舞園告诉苗木“这是你的房间的”,这里会不会........比如一开始就因为某种原因就被掉包了之类的?

当我没说,因为浴室的锁....只是胡言乱语罢了

暂时消失一会儿,过几小时回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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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4楼時の華于2013-07-12 19:42发表的  :
一个疑问……
假定舞园一开始就打算杀人
那她成功之后该如何处理尸体?
留在房间里肯定不可能
拖出去的话女高中生的体力足够吗?
.......
她根本没打算处理尸体吧
最简单的方法是嫁祸,虽然合理但是蠢爆。

就算别人不知道她是真凶,但主角是知道的,还是违反了"要在不被人所知的情况下杀人"
加上“学级审判”就更合理,但舞园不应该有机会知道这点
因为对这规则的反应我觉得盾子非常可疑,但被高智商三人组否定了,而看剧情发展和其他证据也不像是她。

要在不被人所知的情况下杀人”会不会是指“杀人现场不被撞到,不被当场抓包”这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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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7楼春猫于2013-07-12 19:49发表的  :

她根本没打算处理尸体吧
最简单的方法是嫁祸,虽然合理但是蠢爆。

如果是打算嫁祸给苗木的话,这个招数也太蠢了点……
而且苗木手上有舞园房间的钥匙可以证明两人交换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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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8楼時の華于2013-07-12 19:54发表的  :


如果是打算嫁祸给苗木的话,这个招数也太蠢了点……
而且苗木手上有舞园房间的钥匙可以证明两人交换房间

.......
这个我也想了,事后早上可以有机会换回来
尸体发现后才翻脸
即使如此她也不能完全摆脱嫌疑就是。

话说早上洗漱什么的主角用的是舞园的牙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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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Re:Re:回 144楼(春猫) 的帖子

引用第158楼春猫于2013-07-12 19:07发表的 Re:Re:Re:回 144楼(春猫) 的帖子 :

是啊,但“学级审判”是舞园死后才被公布的情报,看众人的样子似乎不在一开始的规则中。
舞园应该不知道这点。
而且似乎“不被他人发现的情况下杀掉某人”这点也不在开始的规则内,有人说第二话开始时提到了,我没找到是哪里



这个一开始就在规则里的,只是上一集没有给时间看一下现在的6条规则而已。


而且想想看也不可能是谁杀人就能出去……这么简单的条件不早就互相开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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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9楼春猫于2013-07-12 20:04发表的  :

这个我也想了,事后早上可以有机会换回来
尸体发现后才翻脸
即使如此她也不能完全摆脱嫌疑就是。

.......

一般来说,不会有人杀人后把尸体留在自己房间吧,这种惹嫌疑的事谁会干啦
如果舞园想陷害苗木,那么翻脸的她更可疑才是
即使换回钥匙也很难保证男主不回自己房间看一下
这样陷害太容易把自己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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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2楼aleck00111于2013-07-12 19:41发表的  :
指出真凶是指出来对就行还是要掌握杀人具体方法?指出来就行的话最后剩3人再死一个那剩下不是凶手的不是肯定赢?(除非死的自杀)
或者凶手最后连杀2个?(凶手能一次杀2个或以上的人吗)
是的话凶手杀人的时候被别人(非被害者)看到是当时就算out了?还是立刻上去杀了目击者也能算过?

不被人发现的前提下杀人,其实是配合学级裁判的规则。

黑白熊不是说很清楚了么,大家议论投票,投票出来如果是真凶就把真凶剁了,如果投票结果错了就把全员剁了真凶放出去。

也就是真凶必须想办法伪装逃过这个审判,也就是“不被人发现自己杀了人”,如果一开始就被人知道了,肯定投票全部投真凶……那裁判就不用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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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9楼春猫于2013-07-12 20:04发表的  :

这个我也想了,事后早上可以有机会换回来
尸体发现后才翻脸
即使如此她也不能完全摆脱嫌疑就是。

话说早上洗漱什么的主角用的是舞园的牙刷吗...
.......
呼呼呼,做了吗苗木诚大人?已经跨过一般人的界限达到吾辈的境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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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Re:Re:Re:回 144楼(春猫) 的帖子

引用第180楼儚き永遠于2013-07-12 20:16发表的 Re:Re:Re:Re:回 144楼(春猫) 的帖子 :

而且想想看也不可能是谁杀人就能出去……这么简单的条件不早就互相开杀了。
.......
毕竟是高中生,不到非常状况应该不会有人动手杀人
第一话贵公子就说了啊,想出去杀人就好了。没有提到要隐藏的事
我以为开始的规则就设的那么简单,杀人就好,被误导了。
引用第181楼時の華于2013-07-12 20:16发表的  :
一般来说,不会有人杀人后把尸体留在自己房间吧,这种惹嫌疑的事谁会干啦
如果舞园想陷害苗木,那么翻脸的她更可疑才是
即使换回钥匙也很难保证男主不回自己房间看一下
.......
只能一口咬定没换房间这件事。
不过算到底也是第一嫌疑和第二嫌疑的区别。
理由蠢爆没错,但目前想不到别的原因是“一定要换房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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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Re:Re:Re:Re:回 144楼(春猫) 的帖子

引用第184楼春猫于2013-07-12 20:25发表的 Re:Re:Re:Re:Re:回 144楼(春猫) 的帖子 :

只能一口咬定没换房间这件事。
不过算到底也是第一嫌疑和第二嫌疑的区别。
理由蠢爆没错,但目前想不到别的原因是“一定要换房间”的



所以我觉得这一集开头就应该把目前的6条校规过目一下……也算做好铺垫,不然观众会感觉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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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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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级审判
不知道原作里是个什么状况
仅仅说出可能的行凶过程,让大多数人一起指认某人就行了?
还是必须一定的证据?凶手本人嘴硬死不承认怎么办?一旦都指认他无论承不承认都会被黑白熊拖走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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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Re:Re:Re:Re:回 144楼(春猫) 的帖子

引用第184楼春猫于2013-07-12 20:25发表的 Re:Re:Re:Re:Re:回 144楼(春猫) 的帖子 :

只能一口咬定没换房间这件事。
不过算到底也是第一嫌疑和第二嫌疑的区别。
理由蠢爆没错,但目前想不到别的原因是“一定要换房间”的

但是男主如果换完钥匙先回了趟房间就全暴露了
无论怎么想这样做的风险都实在太大,有头脑的人应该很容易看出苗木是被陷害的
所以舞园到底是怎么想的……

话说凶手应该都猜出来了吧
如果是舞园把ta引来房间 那为什么会选中ta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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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87楼wangandh于2013-07-12 20:41发表的  :
学级审判
不知道原作里是个什么状况
仅仅说出可能的行凶过程,让大多数人一起指认某人就行了?
还是必须一定的证据?凶手本人嘴硬死不承认怎么办?一旦都指认他无论承不承认都会被黑白熊拖走处刑?



反正就是在一番辩论后最后投票,投正确了就把凶手拉去处刑,投错误了凶手逍遥法外其他人都拉去处刑。


嘴硬也没用,不承认也有证据强迫你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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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感觉,op屌爆了啊~~~~~
第二感觉,搜查的过程也太简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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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89楼儚き永遠于2013-07-12 20:52发表的  :




反正就是在一番辩论后最后投票,投正确了就把凶手拉去处刑,投错误了凶手逍遥法外其他人都拉去处刑。
.......

当然如果你嘴炮够屌伪装够好,足以误导讨论方向的话……也不是不可能胜利
当然剧情上没人做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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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Re:Re:Re:Re:Re:回 144楼(春猫) 的帖子

引用第188楼時の華于2013-07-12 20:44发表的 Re:Re:Re:Re:Re:Re:回 144楼(春猫) 的帖子 :


但是男主如果换完钥匙先回了趟房间就全暴露了
无论怎么想这样做的风险都实在太大,有头脑的人应该很容易看出苗木是被陷害的
所以舞园到底是怎么想的……
.......
我没想通的是换房理由,事后处理则大致上考虑过
正常的话都在睡觉,有什么事一般可以想到早上再说,而且有夜间禁止外出的约定。
如果在杀人成功后,舞园还可以装睡混过去。
总之只要撑到交换回钥匙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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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我卡在如何处理血迹这边,洗不太可能,焚烧的思路应该没错了
问题是不知道焚烧机器那边的钥匙是否任谁都能随时取得
也不知道焚烧机器具体运作起来是什么样的,看不出来
http://trade.c-bm.com/2009/11/27-180-0-938045.html 只能想象是类似这样的焚化炉,嗯这不是广告,因为有人说我发的图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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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9楼春猫于2013-07-12 20:04发表的  :

这个我也想了,事后早上可以有机会换回来
尸体发现后才翻脸
即使如此她也不能完全摆脱嫌疑就是。

.......

这么干的几乎就等于告诉男主 "是我干的,我在陷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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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94楼Ruoivas于2013-07-12 21:14发表的  :


这么干的几乎就等于告诉男主 "是我干的,我在陷害你"
没错,连几乎都不用
不管怎么说,嫁祸一定会因被嫁祸的对象违反“要在不被人所知的情况下杀人”这规则
我有想这条会不会是在说只要不被抓现行证据确凿就行。
如果“学级审判”的规则一开始就知道,她这样做就更说得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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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Re:Re:Re:Re:Re:Re:回 144楼(春猫) 的帖子

引用第192楼春猫于2013-07-12 20:59发表的 Re:Re:Re:Re:Re:Re:Re:回 144楼(春猫) 的帖子 :

我没想通的是换房理由,事后处理则大致上考虑过
正常的话都在睡觉,有什么事一般可以想到早上再说,而且有夜间禁止外出的约定。
如果在杀人成功后,舞园还可以装睡混过去。
总之只要撑到交换回钥匙就可以了。

交换回钥匙后男主肯定知道了人是舞园杀的
校规第六条是“杀死了同伴的凶手虽然会毕业,但是前提是必须不能让其他学生知道自己就是凶手”
所以如果男主知道了,舞园就没办法毕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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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者舞园打算杀了目标后再杀了主角?

我连那六条校规都不知道,如果校规有些只要一人知道真相就不可以的话,那舞园换房的动机就又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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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97楼春猫于2013-07-12 21:25发表的  :
或者舞园打算杀了目标后再杀了主角?

舞园杀了目标后必然会因为钥匙和换房被列为嫌疑人
学级审判的规则我还是不太清楚。假设苗木被一致认为是杀人者:
如果学级审判错误是“除真正凶手外,其他人都受到惩罚”的话,舞园会暴露
如果学级审判错误是“除被指认的错误嫌疑人之外,其他人都会受到惩罚”的话,苗木诚的嫌疑被洗清,那么在场的人只有舞园的嫌疑最大了

怎么想我都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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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2话对应游戏一章,12话推BOSS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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