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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向问天

房子不许写男方父母名字 VS 婚前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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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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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1:13 发表


记住一条真理就好了“只要一谈钱,就会伤感情”

话说2个很要好的朋友一起去吃饭,之前都是你请我请,忽然有一天,结账时朋友提出说“咱们AA吧”
你会不会当场楞一下,会不会觉得有点小疙瘩…… ...

不会。。。地方情况,上海aa是共识,请来请去时间久了搞不清楚反而伤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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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1:13 发表


记住一条真理就好了“只要一谈钱,就会伤感情”

话说2个很要好的朋友一起去吃饭,之前都是你请我请,忽然有一天,结账时朋友提出说“咱们AA吧”
你会不会当场楞一下,会不会觉得有点小疙瘩…… ...


平时都吃人均3,50的,你一顿我一顿无所谓
有一天心血来潮跑去外滩3号见世面了,你不AA是想买单还是吃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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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4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1:13 发表


记住一条真理就好了“只要一谈钱,就会伤感情”

话说2个很要好的朋友一起去吃饭,之前都是你请我请,忽然有一天,结账时朋友提出说“咱们AA吧”
你会不会当场楞一下,会不会觉得有点小疙瘩…… ...

可是是她爸先提的这个钱字啊
我,妹子,我爸妈,之前我们根本就没为这个钱提过

如果要不伤感情,不写我父母名字,不做公证,这样很好,皆大欢喜
可我万一哪天我有意外,我父母还剩下些什么?
多年的积蓄一点没有,如果她爸爸提出要赶我父母走,我父母也一点办法都没有,房子他们只能占到1/3

如果大家太太平平的过日子,当然没有什么问题
可万一有个什么意外,我父母将来的养老就毫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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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朋友出去一直都是AA的,偶尔互相小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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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薇薇安娜 于 2009-2-4 10:54 发表


你的缺点就是非黑即白,这种心态真的不适合结婚。
放新老娘舅里的确会骂,但不会只顾着顾嘴瘾,最终还是要解决问题。
楼主没摆正好结婚的心态,就先别忙着和女主划清界限,冷静一下比较好。



大众的声音有很多,看楼主想听哪 ...

是啊大众的声音很多,你的和我的,本来这就是给他们两个人看的

别抽了,再抽就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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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周打5天去赌博的老丈人想不伤感情根本就不可能
楼主去给妹子做思想工作吧 指望给妹子父母做思想工作是不可能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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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向问天 于 2009-2-4 11:26 发表

可是是她爸先提的这个钱字啊
我,妹子,我爸妈,之前我们根本就没为这个钱提过

如果要不伤感情,不写我父母名字,不做公证,这样很好,皆大欢喜
可我万一哪天我有意外,我父母还剩下些什么?
多年的积蓄一点没有,如果她爸爸提出要赶我 ...


这个想法是没错的,既然对方先耍小九九,那你必须为你父母着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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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见比吕&a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2-4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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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见比吕&a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2-4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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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方父母啥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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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古时候的门当户对还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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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排赶上,支持写父母名字,或者财产公证,或者给父母打30W欠条

我一向认为和未来的配偶可以谈感情而忽略钱,但是对方父母基本上对你我不会有任何感情,所以他们只会把经济作为衡量这一桩婚姻的首要标准。LZ这情况里,对方父母实在有点死皮赖脸玩双重标准,说素质低下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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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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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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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就打算围观的,没成想看到个宝

九妹,求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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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点事情都放到感情层面上。。。LZ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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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oey.Dorsey 于 2009-2-4 11:38 发表
有一周打5天去赌博的老丈人想不伤感情根本就不可能
楼主去给妹子做思想工作吧 指望给妹子父母做思想工作是不可能成功的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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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2家人都这么穷买毛房子???
自己找麻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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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LZ想好分财产的事情也没什么不对,毕竟先是对方父母跳出来说了名字不名字的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有的时候结婚双方可能没什么心机但父母小九九多了也麻烦

真的要遇到双方家庭都讲道理纯洁地把婚结了也不容易啊,唉
LZ财产公正吧,就跟对方说,既然名字不名字的是你们提出来的也不要怕伤感情了,我们照章办事

PS 看了楼主条件本以为会比妹子差,往下看了以后真的 了,LZ,前路多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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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跟我们同事的经历好像
说个题外话 这种财产公证的话要收取公证财产价值总额的2%做手续费的哟
30W的房子 手续费都是6W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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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黄杨梳子 于 2009-2-4 12:26 发表
跟我们同事的经历好像
说个题外话 这种财产公证的话要收取公证财产价值总额的2%做手续费的哟
30W的房子 手续费都是6W哟


。。。。。。。你的数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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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黄杨梳子 于 2009-2-4 12:26 发表
跟我们同事的经历好像
说个题外话 这种财产公证的话要收取公证财产价值总额的2%做手续费的哟
30W的房子 手续费都是6W哟


你那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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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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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错了 不是2%好似是10%
当时我朋友两小夫妻去做婚前公证
最后总额是6W的房子 做下来公证费是6千
于是男方说 我靠  好贵 我们不公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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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club.pchome.net/topic_1_15_3334014__.html
我册那,葛得撒成广变成KDS额兄弟论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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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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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比例我忘记了不太清楚  反正就是上万的公证下来费用得上千这个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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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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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建议LZ去做妹子的思想工作 非要搞到公证这部
那可真是一大坨钱
虽然说为了保住那30W交一砣也无所谓
但是双方家庭也不是很富裕的样子
不到非必要花这个钱的时候 省下来孝敬爸妈不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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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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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婚是2个人的事情,各自作好父母的沟通工作。
你们的问题明显是结婚钱不够,选择更合适的买房方案更靠谱。
个人意见:双方家境不好,只能年轻人吃点苦务实一点弄个便宜的房子,生活质量并不是在房子的大小上,住也是指住的舒服。对普通人来说结婚前5年压力是非常非常大的,尤其是男性,楼主要有心理准备。
公证是对特别有钱的人才有明显效果的法规,对普通人的确观念上难以接受,房贷的问题确实也有其他办法解决。真要感情破裂了,也不是就做了公证就容易分手的,离婚也是麻烦事。

另:记得未公证夫妻财产在婚后8年才算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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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2%=6W这个算错我承认了
数学不好 又没记清比率是我SB了 别扭着不放啊
但是30W房子公证下来公证费用肯定是几千上万的
反正当时我朋友试图公证的时候听到公证费用就缩了
当时我们听到也是一惊 我靠 居然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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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KDS个种豁边论坛少起起,起度了看撒宁才四LIBA女,脑子要瓦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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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跑题了 数学不好SB了的人掩面含泪出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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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做男人就要做到男人的主导地位

你出的钱,就让你做主;父母的钱就是父母的钱

房产证一定要写父母的名字,否则结婚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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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黄杨梳子 于 2009-2-4 12:26 发表
跟我们同事的经历好像
说个题外话 这种财产公证的话要收取公证财产价值总额的2%做手续费的哟
30W的房子 手续费都是6W哟


LPC你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人啊[m]00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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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0:15 发表

房产证只写子女的名字是合情理的;
(LZ父母都让步了,LZ何必还非得替父母强出头呢,制造矛盾呢;有这份孝心,以后多孝敬父母就是了)
婚前财产公正是合理的;
(可以以LZ父母的要求为借口说服父母,双方都是父母,将心比心,是个好妹子,会理解的)

父母为子女着想放弃自己的利益,那作儿子的就不替父母着想了,净想过自己的好日子?这不是白眼狼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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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应该去LIBA和JJ再发一个贴,S1和KDS上男拧多,估计女拧意见会得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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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黄杨梳子 于 2009-2-4 12:26 发表
跟我们同事的经历好像
说个题外话 这种财产公证的话要收取公证财产价值总额的2%做手续费的哟
30W的房子 手续费都是6W哟

此刻咱有那么一点点理解猴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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