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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向问天

房子不许写男方父母名字 VS 婚前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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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见比吕&a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2-4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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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aitingrainbow 于 2009-2-4 13:43 发表


婚前买的啊,而且么贷款……会……会……会无关么……即使写上我的名字……也不会n年以后成为共有财产么……


啊啊……lz!恕我不厚道……在你的楼里问自己的问题…… ...


只考虑你离婚 不考虑继承问题的话
那么如果婚后这房子的贷款你要还 那么你老公只能分你们一起还贷的那部分的资产
婚前你自己单独还的也好爹妈给的贷款也好  你老公都分不到
继承的有请国比来解释 现在不存在婚前我买的东西 甚至是结清了的 婚后N年都变成共有财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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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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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syat 于 2009-2-4 14:04 发表
好吧,我家律师给的标准答案,两全其美的方案,大家可以不必继续吵架了。
根据中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


T君家律师,又被闪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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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首付是你家出,还贷你占多数,你父母会住这间房,平日伙食开销又由你父母承担,你完全可以房产证写自己名字,全由你自己还贷。万一离婚的话,这间房你是肯定要的,否则你父母住哪里?当然不离婚的话不管哪种方式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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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见比吕&a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2-4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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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楼主您是独生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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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国见比吕&橘英雄 于 2009-2-4 14:04 发表

各家有各家的难处
对有钱人来说30万不算什么
其实房产证上写男方父母的名字也不是什么很严重的性质问题
只是防有什么意外
毕竟男方的家境比较困难有这种心理也可以理解
如果夫妻感情很好
这种措施就是一纸空文没有 ...


如果LZ有这心态也不会到处发帖,拉支持者、选择性失明来证明妹子的家长居心不良了。
占着理还不够,还要拉妹子来看帖,用众人的口堵妹子的嘴以获得完胜的结果。
难道LZ决定和妹子结婚前都不知道妹子的家庭么?
娶了妹子,就等于娶了妹子的家庭,这种认知也应该有吧。
两家都是独生子女,以后4个老人都要养是显而易见的。

上面好几个回复都给了两全其美、切实可行的办法,就看LZ接不接受了。
两家的想法都合情,LZ的家庭也做了让步,虽说妹子的家庭理有点偏,但是这样的父母多的是,又不是只有LZ遇到。
非黑即白的事情还是等感情破裂了,让法律来说吧。

LZ有理在先,但是为了以后和妹子生活幸福着想,建议还是不要让妹子看到这个帖子了。
在妹子面前哪怕占了十足的理,也不要摆着一副理所当然的嘴脸,内心可以坚持真理,嘴上起码多包容下妹子。
女人这种生物,你惹毛了她,管你是哪根葱,也会跟你强词夺理,无理取闹到底的。
到最后一拍两散,只能夜夜靠右手,让一群唯恐天下不乱的宅男看着偷乐,还是LZ的损失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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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你从哪里看出我属于“夜夜靠右手,让一群唯恐天下不乱的宅男”这一分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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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3:57 发表


在s1发这贴,应该说LZ取巧了,如果在ZS的意见也跟s1一样的话,就让我09年继续嫁不出去好了


情理法三样,理法站得住脚情字各占一边。说了别生气把婚姻想得太浪漫那是有钱人才能办到的事,两个小家庭并一个家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渡过惊涛骇浪少了份小心对谁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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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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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8楼的 九妹 的帖子

取消了自己父母的名字所以婚前财产公证保证自己爹妈最基本的这一点利益到底哪里不对了?

你一直在反对什么?LZ就应该财产不公证房子写两人名字然后美好的希冀永远不会分手的未来?

对妹子让步可以,但更应该为自己爹妈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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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4:34 发表


如果LZ有这心态也不会到处发帖,拉支持者、选择性失明来证明妹子的家长居心不良了。
占着理还不够,还要拉妹子来看帖,用众人的口堵妹子的嘴以获得完胜的结果。
难道LZ决定和妹子结婚前都不知道妹子的家庭么?
娶了妹子,就 ...


前面不提,楼主大张旗鼓来这论理确实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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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erryLiu 于 2009-2-4 14:42 发表


前面不提,楼主大张旗鼓来这论理确实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昨天吵了架,她说可以可以发网上去看看人家是不是这样的,那么我就请大家评论下吧,我会发给她看看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情况,那我认了”

明显LZ吵架后情绪失控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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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0楼的 tsyat 的帖子

让你父母把所有的存款打入这个帐号,同时去公证处开赠与公证。
不是说赠与也要收很贵的手续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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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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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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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37楼的 国见比吕&橘英雄 的帖子

我觉得各让一步很合理阿……

好吧,等待有高人提出两边讨好的方法。

带房相亲中,提前了解一下相关知识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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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写父母名字的话一定要婚前公证,周围太多类似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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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37楼的 国见比吕&橘英雄 的帖子

理法难断家务事,做人好比过天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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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now_xefd 于 2009-2-4 14:41 发表
取消了自己父母的名字所以婚前财产公证保证自己爹妈最基本的这一点利益到底哪里不对了?

你一直在反对什么?LZ就应该财产不公证房子写两人名字然后美好的希冀永远不会分手的未来?

对妹子让步可以,但更应该为自己爹妈负责 ...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0:15 发表

婚前财产公正是合理的;
(可以以LZ的父母的要求为借口说服妹子的父母,双方都是父母,将心比心,是个好妹子,会理解的)




选择性失明还可以理解,完全凭着自己的想法去曲解别人的意思是现在的流行么?
我反对的不过就是LZ“我是对的,理都在我这边,妹子是错的,完全没理,但是说服不了你,好,我就让大众的口来说服你,让你哑口无言”这种态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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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写啊 女方的父母根本没资格说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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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1楼的 九妹 的帖子

主楼的状况不就是你也同意合理的情况不被对方接受么?没看见最后楼主因为这个和妹子吵了一架才来发帖的么?

所以我才不明白你在反对什么。

楼主的态度?已经发展到吵了一架上网发帖了你还能保持好态度?

理现在本来就在楼主这一边,我前面也说了,妹子夹在老爹和楼主之间一定很尴尬,但这不代表楼主就该放弃自己的合理要求让这一步。

差的无非是如何搞定那个可怜妹子的无良家人而已。

这一楼一路跟下来,最不明白就是你反对的什么。你现在既然说了你反对的是楼主的态度,那你也不用就事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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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1楼的 九妹 的帖子

喵的……不能编辑。

楼主想完胜你怎么看出来的?我只看出来楼主现在搞不定妹子和家人气急败坏十分无奈,占理合法就是因为妹子老爹一句伤感情被拒绝,我不觉得在JJ这帖子就会有很大差别。

无非那边帮妹子说好话的人多点。

但这边也没多少说妹子怎么怎么的,大部分都在说那个无良老爹。

你要硬说妹子家人没有居心不良一心向善四大皆空,反正我不信,你自己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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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09年马区在强者带头的情况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啊.....

今年好戏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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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九妹感情至上,是有点儿理想主义,但起码人家的出发点是希望这小夫妻俩和和气气结婚的

你们再吵吵着女方卖B,我看这婚结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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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向问天 于 2009-2-4 11:26 发表

可是是她爸先提的这个钱字啊
我,妹子,我爸妈,之前我们根本就没为这个钱提过

如果要不伤感情,不写我父母名字,不做公证,这样很好,皆大欢喜
可我万一哪天我有意外,我父母还剩下些什么?
多年的积蓄一点没有,如果她爸爸提出要赶我 ...

13L的理由绝杀……顶LZ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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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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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now_xefd 于 2009-2-4 15:08 发表
喵的……不能编辑。

楼主想完胜你怎么看出来的?我只看出来楼主现在搞不定妹子和家人气急败坏十分无奈,占理合法就是因为妹子老爹一句伤感情被拒绝,我不觉得在JJ这帖子就会有很大差别。

无非那边帮妹子说好话的人多点。 ...


妹子的老爹也不过是要求去掉父母的名字,也没无理到要求只写女方的名字吧?
婚前财产公证,对我们这辈人来说没什么,但是对于上代人来说,感情不能接受也很正常,换了是女方出钱多,要求公证,男方家长一样会觉得伤感情吧,会觉得女方看不起男方等等之类的。

虽然老爹打牌赌钱,但也看不出女方家因为赌钱被败家的吧,就这么被扣上一顶无良的帽子,民那还真是先知啊。女方老爹打牌那也是他个人的问题,应该也不会是本着结婚离婚骗钱搞点赌资才嫁女儿的吧,归根结底总是希望女儿嫁过去能过的好,在家庭有地位。LZ虽然占理,但是女方就没理了么?

如果完全帮着妹子说话的话,LZ老家有房子,虽然在郊区,怎么就不能养老了?非得挤到城里来么?
妹子要求过以后经济大权都要归她管么?这么孝顺父母,LZ以后管着经济大权,固定每月给父母一笔钱,这也不难做到吧。
我们小地方,没有房子的问题,儿子娶媳妇,吃住家里,小夫妻赚了钱都归自己,家里开销都由两老负担,也没谁(指父母)觉得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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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女方有狗屁理,又不是不写女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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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9楼的 九妹 的帖子

父母以后万一生了大病~~现在没有一点积蓄的话,凭LZ两个人的经济实力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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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怕伤感情,他提这样的要求干什么?
得了便宜就不伤感情了?

你的打算是正确的,请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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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洒酷啦 于 2009-2-4 16:04 发表
父母以后万一生了大病~~现在没有一点积蓄的话,凭LZ两个人的经济实力要怎么办?


笑。难道房产证写了父母名字,财产做了婚前公证,父母万一生了大病,就能怎么办了,可以名正言顺的卖了房子替父母看病了?

要说万一婚后15年,父母病的需要卖房子看病了,虽然房产证有父母的名字,虽然财产公证了,但是嫂子说,不准卖房,要不然离婚我带着儿子走人。你还真这样做么?

父母的养老保障不是靠公证就能解决的,LZ是个孝顺儿子,看妹子也不是个坏女人,只要2个人在孝顺父母这点上达成共识,还有啥争的呢?
为了以后的生活多想点积极的方面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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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3楼的 九妹 的帖子

如果先分。。。后生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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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洒酷啦 于 2009-2-4 16:18 发表
如果先分。。。后生病呢?


LZ一年10W,妹子一年5W,不算还贷,掌握住经济大权,开销之后每年省下个3W,30W也就10年。
还不算上随着LZ和妹子能力提升加薪的情况。婚前为这30W争个半死,影响感情,还不如婚后精打细算省个30W。
以常理说,父母再活个20年,健康个10年,也不是问题吧。或者乃们在诅咒LZ就短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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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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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6:24 发表


LZ一年10W,妹子一年5W,不算还贷,掌握住经济大权,开销之后每年省下个3W,30W也就10年。
还不算上随着LZ和妹子能力提升加薪的情况。婚前为这30W争个半死,影响感情,还不如婚后精打细算省个30W。
以常理说,父母再活个20年,健康 ...


妹子每个月上缴2K给自己父母这事你忘记了吗……剩下2000妹子总要自己零用零用的吧,你觉得她能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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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摆明了其实就是男方出首付,然后房贷基本都是男的在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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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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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6:00 发表


妹子的老爹也不过是要求去掉父母的名字,也没无理到要求只写女方的名字吧?
婚前财产公证,对我们这辈人来说没什么,但是对于上代人来说,感情不能接受也很正常,换了是女方出钱多,要求公证,男方家长一样会觉得伤感情吧,会觉得女 ...

30w的首付不写父母名字楼主都同意了,都没抱怨伤感情,喵的做个婚前公证到伤感情就不行就感情不能接受了?

要是女方父母出钱多,现在男方不让女方写父母名字,然后女方要求公证男方不同意,我就不信这贴不是一边倒的喷这纱布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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