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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彭宇到底有没有撞倒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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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维阿管不到我 发表于 2024-6-20 10:59
因为大家都不是当事人,自然是关心这事件对社会的影响多。但我比较悲观,我一直觉得不扶是必然趋势,彭宇 ...

你一定要走撞和没撞做选择。那我觉得是撞了,走结果其实也是撞了。实际哪怕没撞也是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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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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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方舟失智博士 发表于 2024-6-19 22:10
我有点没懂优势证据。没有任何证据目击者监控证明的情况下,这两个人一个倒了一个扶她起来,这个优势证据 ...

有彭宇的笔录,有承认过曾经有碰撞的当庭陈述,有当时做笔录民警的口述。虽然证据链很牵强。但是彭宇那边是完全没有证据。所以和稀泥搞个各一部分责任。只是这个法官断案和写判决书的时候太草台了。最高法院出过说明的,意思就是判决和证据没问题,法官太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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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holomoon 发表于 2024-6-20 11:55
因为按照法律,没优势证据时就只会各打50大板啊
彭宇再怎么坚持,舆情再怎么支持他,也不能凭空变出证据优 ...

其实纯粹的草台。后来事情闹大了找到了当时110报警记录,双方报警的理由就是发生碰撞。重新开个庭,把这个证据拿出来,还有当时做笔录的民警作为证人重新传唤说明。都可以增强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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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阪黑鸡 发表于 2024-6-20 07:48
第一次庭审的时候,双方都不知道笔录丢失,彭宇的抗辩主张是有碰撞,但是撞的不是老太,也没主张自己做好 ...

别洗了,笔录这种效力最高的证据怎么可能一审用不到?

—— 来自 鹅球 v3.0.86-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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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浪子龙飞z 发表于 2024-6-20 11:12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第一次开庭当时承办民警出庭描述了事件经过,主要内容是彭宇和老太之间发生了碰撞,但 ...

还有一点,彭宇光口说这这个证据无效没有用,他可以申请证据有效性做鉴定。不然光说造假,又没有证据,也不要求鉴定,法院肯定不采信你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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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阪黑鸡 发表于 2024-6-20 12:09
还有一点,彭宇光口说这这个证据无效没有用,他可以申请证据有效性做鉴定。不然光说造假,又没有证据,也 ...

一个相关方提供的有明显伪造嫌疑的证据,因为彭宇没证据证明这证据系伪造,所以就能认定有效?你现在欠我30万,我没欠条,但是你说我说的话是假的,证据呢?

—— 来自 鹅球 v3.0.86-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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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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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骑士 发表于 2024-6-20 12:13
一个相关方提供的有明显伪造嫌疑的证据,因为彭宇没证据证明这证据系伪造,所以就能认定有效?你现在欠我 ...

那么明显的伪造嫌疑在哪里呢?
类比情况应该是你拿了一张欠条的照片说我欠你30万,然后我说这个照片是从你手机出来的,没有原件,真实性存疑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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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phoenixxj 发表于 2024-6-20 09:26
这事从逻辑角度推算
1.肯定没有直接证据。否则也不会这么麻烦
2.因为没有直接证据,导致老太没有直接责任人 ...

结果其实是各打五十大板,官方叫停。判决好像是判彭宇赔一万,但是从第三方给彭宇补偿了这个金额,等于官方让双方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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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吧,我一直有一个疑问就是这事弄的好像必须有人撞了才会倒地一样,难道就不能是老太自己腿脚不好歪倒了?法官的描述里完全排除了这个可能,用扶这个并不相关的动作来倒推发生了碰撞。如果确有证据,按楼上某些人说的笔录或者笔录照片上彭宇说过发生了碰撞,法官又采信了这个证据,那根本不需要按常理推断,直接用笔录证据说话就是了,现在用明显有问题的倒推方法论证,和某些人信誓旦旦采信了证据这样的矛盾,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 来自 鹅球 v3.0.86-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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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骑士 发表于 2024-6-20 12:09
别洗了,笔录这种效力最高的证据怎么可能一审用不到?

—— 来自 鹅球 v3.0.86-alpha ...

这是民事案件,证据都是双方各自提供的,你怎么提供派出所的笔录?除非当事人申请调取笔录,法院才会去要求派出所提供。
还有你搞清楚第一次庭审和一审的区别,大家好好讨论,不要张嘴就是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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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灰色骑士 于 2024-6-20 12:27 编辑
大阪黑鸡 发表于 2024-6-20 12:24
这是民事案件,证据都是双方各自提供的,你怎么提供派出所的笔录?除非当事人申请调取笔录,法院才会去要 ...

老太儿子是警察,派出所里都是相关人士,你说效力最高的证据笔录都能丢?糊弄谁呢。彭宇个人,相对应该集体回避的整个派出所,总不会是哪位路过的机械大盗偷了吧。在记者面前丑态毕露,能有手机照片证明老太儿子接触过笔录,你说是老太儿子偷的,我肯定信。

—— 来自 鹅球 v3.0.86-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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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骑士 发表于 2024-6-20 12:13
一个相关方提供的有明显伪造嫌疑的证据,因为彭宇没证据证明这证据系伪造,所以就能认定有效?你现在欠我 ...

你光说明显伪造嫌疑没用啊。你可以提交证据反驳,也可以指出你认为造假的地方,也可以要求做司法鉴定。

不然你是不是觉得上了法庭,只要嘴硬说对方证据都是假的就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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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怀疑再过20年网友们还会把这案子拿出来讨论

—— 来自 鹅球 v3.0.86-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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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eafS 发表于 2024-6-20 12:29
我怀疑再过20年网友们还会把这案子拿出来讨论

—— 来自 鹅球 v3.0.86-alpha

过一段时间就有人把这事拖出来,说彭宇承认撞人了,我都不知道是不是哪个司法机关的KPI

—— 来自 鹅球 v3.0.86-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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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骑士 发表于 2024-6-20 12:24
而且吧,我一直有一个疑问就是这事弄的好像必须有人撞了才会倒地一样,难道就不能是老太自己腿脚不好歪倒了 ...

当庭双方没有人提出老太自己倒地这个主张,更没有提供证据支持,只是对两者是否相撞发生争,所以法官不会在双方主张之外假定其他事实可能。
其次法律规定了法官可以自由心证,但必须把心证公开,也就是他内心怎么推断事实的过程必须写到判决书中,因此在事实推定过程中必定会有一些根据常识或其他情况推断的环节。而且笔录不是现场录像,也只能算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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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骑士 发表于 2024-6-20 12:24
而且吧,我一直有一个疑问就是这事弄的好像必须有人撞了才会倒地一样,难道就不能是老太自己腿脚不好歪倒了 ...

法官草台啊。因为不是专门的法律科班出身的。

最高法院的结论也是这个意思:

“前几年的彭宇案,从一审的证据看,彭宇确实与原告发生了碰撞,一审判决在证据评价和事实认定上并无错误,在审理结果上也并无不当,但为何会引起争论?”

这名负责人自问自答,“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一审判决没有正确理解和运用生活经验推理。”

据介绍,本次公布的案例,同样在不同程度上运用了生活经验,比较好地把握了日常生活经验、司法推理和公序良俗之间的关系,在正确认定事实的同时,在价值倡导上、在教育引导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这名负责人看来,日常生活经验确实是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也不能回避的一种手段。换句话说,无论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如何规定,日常生活经验也难免会在司法裁判中发挥作用。

“原因在于,法官与社会不可能相脱离,人情与法理也不可能截然排斥,司法裁判说到底是一种人性良知的判断。”

这名负责人指出,但是,运用日常生活经验进行推理、作出判断,要注意两点:一是一定要结合既有证据全面综合考量,不宜先入为主;二是在裁判过程中要注意与社会的善良风俗结合起来,要鼓励、引导、发扬社会主义道德,要弘扬公序良俗。因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不仅仅具有定分止争的作用,更有教育、引导的功能。

最后,这名负责人还特别谈到“此次公布案例为何未公布南京彭宇案”,并指出,彭宇案一审判决关于彭宇与原告发生碰撞的事实认定,并无错误,在审理结果上亦无不当。但本案二审当事人以调解方式结案,一审判决最终未生效,因此,此次案例公布未包括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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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浪子龙飞z 发表于 2024-6-20 12:33
当庭双方没有人提出老太自己倒地这个主张,更没有提供证据支持,只是对两者是否相撞发生争,所以法官不会 ...

就像你说的没有现场录像,所以彭宇方无法提出任何证据,这确实是理所当然的,但是难道不应该是老太自证清白,说我自己没有自己摔倒,不是自己摔倒的证据在这里这里吗?毕竟老太主张的是彭宇撞人,那么怎么到了这里就倒过来要彭宇自证清白了?

—— 来自 鹅球 v3.0.86-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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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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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从情理出发就是会有人自己摔倒阿,法官完全不考虑这个可能,是不是不合情理阿诸位?

—— 来自 鹅球 v3.0.86-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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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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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骑士 发表于 2024-6-20 12:25
老太儿子是警察,派出所里都是相关人士,你说效力最高的证据笔录都能丢?糊弄谁呢。彭宇个人,相对应该集 ...

要是按刑事标准彭宇一定无罪,这证据一定也不会被采纳,但这只是一个民事案件。
当然彭宇可以提出这些质疑,可以提出这些推断,但需要提出证据佐证啊。
法院的立场肯定不会假设派出所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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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骑士 发表于 2024-6-20 12:25
老太儿子是警察,派出所里都是相关人士,你说效力最高的证据笔录都能丢?糊弄谁呢。彭宇个人,相对应该集 ...

按照你的观点,是不是只要是警察,家属就不能参与民事案件?天然判负?就不能去报警求助,因为都是相关人士?

而且这是民事案件,回避要求都是有规定,不是你想当然说回避就回避,更何况是整个派出所回避。你在这里怎么说都可以,你上法院不也一样要证据?彭宇上法院都不敢说这是伪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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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状就是大多数人不敢扶了。你们对这个现状不服,那就做点事情出来让老百姓相信。
拿不出办法,光在那儿隔两年吼几嗓子“真撞了”“没问题”,不管你们自己信不信,反正大多数人不信。
哪怕后续那些类似证据确凿的案子,你们去判几个诬陷呢?又要扯东扯西下不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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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holomoon 发表于 2024-6-20 12:38
就是拍照是徐老太儿子拍的,结果当班队长说是自己拍的,然后当庭被揭穿啊
放欧美国家这属于做佐证了,队 ...

放到欧美国家也不会做伪证好吧,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对证据要求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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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灰色骑士 于 2024-6-20 12:46 编辑
大阪黑鸡 发表于 2024-6-20 12:41
按照你的观点,是不是只要是警察,家属就不能参与民事案件?天然判负?就不能去报警求助,因为都是相关人 ...

别搅浑水,警察和原告儿子是警察,笔录在原告儿子相关的派出所控制下的警察们是两码事。另外别说的好像民事官司证据就无所谓,可以随便作伪证都不影响效力一样。老太儿子能拍到消失了的笔录的照片,队长能肆无忌惮作伪证,就证明他们这窝子都需要回避,按常理倒推回去,完全没问题。

—— 来自 鹅球 v3.0.86-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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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holomoon 发表于 2024-6-20 12:38
就是拍照是徐老太儿子拍的,结果当班队长说是自己拍的,然后当庭被揭穿啊
放欧美国家这属于做佐证了,队 ...

说过了,照常理推论是法官的心路历程,和是否采用笔录证据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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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骑士 发表于 2024-6-20 12:36
就像你说的没有现场录像,所以彭宇方无法提出任何证据,这确实是理所当然的,但是难道不应该是老太自证清 ...

老哥,民事案件就是互相提供证据啊,讲究优势证据。老太证据再少,也比彭宇没证据强啊。而且法官也没说彭宇撞老太,而是说存在碰撞。这个是彭宇也承认的(彭宇笔录说老太撞他,庭审说有人撞他,但不是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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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骑士 发表于 2024-6-20 12:44
别搅浑水,警察和原告儿子是警察,笔录在原告儿子相关的派出所控制下的警察们是两码事。另外别说的好像民 ...

徐老太儿子在南京市公安局八处,按你这说法是不是笔录该跑出南京去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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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阪黑鸡 发表于 2024-6-20 12:45
老哥,民事案件就是互相提供证据啊,讲究优势证据。老太证据再少,也比彭宇没证据强啊。而且法官也没说彭 ...

伪证直接入罪好吧,提供伪证还不如没证据了。老太提供了证据——虽然是大概率伪造操作过的,啥厚颜无耻的人能说出这种批话。

—— 来自 鹅球 v3.0.86-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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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争这个有什么用啊?现在大家敢大方的说自己不扶人了,以前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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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灰色骑士 于 2024-6-20 12:51 编辑
浪子龙飞z 发表于 2024-6-20 12:48
徐老太儿子在南京市公安局八处,按你这说法是不是笔录该跑出南京去做了? ...

那你说徐老太儿子的手机怎么拍的到消失了的笔录的嘛。消失前拍到或者消失后拍到都无所谓,一个虽然不是直接证据,但是在间接证据里效力最高一档的证据就这么没了,总不会是彭宇偷的吧。

—— 来自 鹅球 v3.0.86-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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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泽龙 发表于 2024-6-20 09:21
有人三天两头翻出来说,“当年小鬼子发泄完后给没给慰安妇钱?”,后面有人指出来说,给没给钱不是重点, ...

……
要不,你还是别参与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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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holomoon 发表于 2024-6-20 12:38
就是拍照是徐老太儿子拍的,结果当班队长说是自己拍的,然后当庭被揭穿啊
放欧美国家这属于做佐证了,队 ...

首先,这个不是当庭揭穿,是所长对媒体吹牛逼瞎扯淡。但是媒体不是法官啊,所长怎么吹都可以,说路边捡的,观音菩萨给的都可以。

只要派出所在递交给法院的时候说明清楚来源和事实情况就可以了。

第二,其实属于法官草台。他可以把彭宇先承认碰撞后否认这个变化写入判决书,也可以传唤当时笔录的民警上庭作证,并将证词写入判决书,结果自己草台弄个扯谈的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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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骑士 发表于 2024-6-20 12:48
伪证直接入罪好吧,提供伪证还不如没证据了。老太提供了证据——虽然是大概率伪造操作过的,啥厚颜无耻的 ...

一、民事诉讼中的虚假陈述会影响证据效力,但不一定构成伪证罪
二、你就告诉我,这证据怎么大概率就是伪造的了?因为照片是老太儿子拍摄的所以大概率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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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骑士 发表于 2024-6-20 12:38
因为从情理出发就是会有人自己摔倒阿,法官完全不考虑这个可能,是不是不合情理阿诸位?

—— 来自 鹅球 v ...

因为彭宇也承认了碰撞这个事实存在啊。只是最开始是老太撞他,之后就是有人撞我,但是我没撞老太。之后就是别人撞老太,我见义勇为。你再主张老太自己摔得,那彭宇就是变身四次了。彭宇如果一开始主张老太自己摔的,或者是有人撞老太,那是有一些说服力。但是你是知道笔录丢失之后才开始这样说,那明显动机可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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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骑士 发表于 2024-6-20 12:48
伪证直接入罪好吧,提供伪证还不如没证据了。老太提供了证据——虽然是大概率伪造操作过的,啥厚颜无耻的 ...

哥么,你说伪证就伪证吗?以后打官司是不是上了法庭张嘴说对方伪证就赢了?

如果彭宇觉得这个证据是假的,那可以申请对证据做有效性鉴定,这个属于最基本的权利。但是彭宇这边从来没有要求做这个,你不申请,法院当然默认派出所的证据为真。或者你彭宇拿出证据证明这个证据是假的也可以啊。之前烟草局贴标签,人家可是拿出录像出来打脸。但是彭宇啥都没有啊,就靠嘴说证据是假的没有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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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彭宇案都快20年了,每年岁一次还没岁出
#我们欠王浩一个道歉
相关人员确实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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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司司 于 2024-6-20 13:00 编辑

不要随便扶人,不要随便扶人!

特别是你非专业的医务人员的情况下~~

就算没人讹你,你也不确定你扶的动作是否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彭宇案最大的影响就是,误打误撞的帮助很多人减少了大量的麻烦~~我看功劳很大!

真要帮人,丢三角架,报警,打120。最多再打个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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