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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彭宇到底有没有撞倒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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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莫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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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金泽龙 发表于 2024-6-19 16:36
到0024年了,还有人不明白,这事的重点根本不是彭宇有没有撞到老太,而是法官判决书里的那句话
“如果被告 ...

是这样,这事主要是法官傻逼

彭宇到底撞没撞都改不了这傻逼造成的伦理崩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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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你还在问,说明它的作用起到了。
就算是他撞的,你就敢去扶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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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学生掏鸟不就是典型的新闻学魅力时刻,有什么可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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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6: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决书说理过于弱智,有证据摆证据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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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星河涛声 于 2024-6-19 16:49 编辑

撞不撞不是重点,重点是王法官的高论啊。

一审判决书称:
“根据被告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之人,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该判决书还指出:
“被告在事发当天给付原告二百多元钱款且一直未要求原告返还。原、被告一致认可上述给付钱款的事实,但关于给付原因陈述不一:原告认为是先行垫付的赔偿款,被告认为是借款。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原、被告素不认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被告所称为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原告亲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等书面材料。但是被告在本案中并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原告家属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其借款给原告的可能性不大;而如果撞伤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被告证人证明原、被告双方到派出所处理本次事故,从该事实也可以推定出原告当时即以为是被被告撞倒而非被他人撞倒,在此情况下被告予以借款更不可能。综合以上事实及分析,可以认定该款并非借款,而应为赔偿款。”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鼓民一初字第212号)

当然站在【普法】角度,我觉得王法官做得对,扶了老人没好处反而可能有危险的事就应该全社会广而告之。即使社会道德沦丧不是他的错,彭宇案后那么多老人碰瓷案,各地法院不都教育了我们,老人就是不能扶吗?除非各地人民法院集体对法条理解错误,不然法律它确实就是那么认为的啊,扶老人就是很容易被认为是肇事者嘛。请参考:wiki-碰瓷


当然更好笑的是,南京法院自知捅了娄子,调解结案还让双方都签了保密协议,意图糊弄过去。法院还心中不平呢,多年后最高法出来说彭宇就是撞了人。

只能说越描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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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竹月2 发表于 2024-6-19 16:37
这事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事后有两个小学生扶了摔倒的老奶奶的事上了新闻联播,估计还花了五六分钟的篇幅报 ...

小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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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要游戏体验 发表于 2024-6-19 16:31
光这个楼里就已经出现了
1.本人后来承认
2.后来领导确认

我在加个 湖南法治大戏《没有底线》里面说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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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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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现代版罗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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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要游戏体验 发表于 2024-6-19 16:31
光这个楼里就已经出现了
1.本人后来承认
2.后来领导确认

就是领导说撞了,其他的都是新闻学魅力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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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某法官这判决是那啥没反转,撞没撞大概永远也没结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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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到现在已经没有真相了,重要的是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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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撞不撞早就不重要了,青天大老爷胡搞导致我认为必须否认彭宇案一切官方结论

彭宇在彭宇案5年后没有任何发声,而在彭宇案10周年时,有个领导接受采访声称”彭宇承认撞人“,然后舆论就“反转了!彭宇承认撞人”,根本狗屁不通。彭宇案目前最新的官方发言,只是“领导声称彭宇承认撞人”,没有任何新的第一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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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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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不是他撞的 他为什么会去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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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彭宇本人亲口或者亲笔承认的资料没有
另外这事儿真相如何都不影响法官的那一嘴,直接开启了潘多拉魔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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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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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tasuku 发表于 2024-6-19 16:37
我的记忆就是这篇
意思是也是编造的,并没有承认过是吧

第一句就不看是吧?

“刘志伟综合当事人陈述和法庭调查,介绍了“彭宇案”的基本事实。”

全篇内容都是这个“刘志伟”的叙述,除此以外没有任何第二可证信源,爱信信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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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7: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这事最关键的是证据遗失了,好像是和当时办案的警察队长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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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7: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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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7: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原话记不清了,大意是,如果人不是你撞的,那么你的第一反应是去找、去抓撞人的人,而不是扶人,也是狗屁逻辑

所以网友总结成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没有太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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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7: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www.zhihu.com/pin/1777684727401005058?native=1&scene=share&utm_psn=1786816332139909122

这判决突出一个自由心证。

—— 来自 鹅球 v3.0.0.82-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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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7: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神之飞雪 发表于 2024-6-19 17:34
我记得这事最关键的是证据遗失了,好像是和当时办案的警察队长有关

原始笔录失踪,老太的民警儿子提供了一份用手机拍摄的。

一种说法是,老太儿子没有回避干涉办案,后来也被下放了,不过不像法官那样是实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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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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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撞”应该是存在的,彭宇在第一次庭审中的意见是老太撞了他。至于“相撞”究竟是老太的责任还是彭宇的责任就有争议了。
彭宇案一个案子当然不可能导致全社会道德衰退这么大的影响,不如说那个法官认为不是你撞的就不会扶是对当时社会一般情况的概括,彭宇案很可能不是道德沦丧的原因而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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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金泽龙 发表于 2024-6-19 16:36
到0024年了,还有人不明白,这事的重点根本不是彭宇有没有撞到老太,而是法官判决书里的那句话
“如果被告 ...

没错,核心是这个,撞没撞反而不重要了。就算撞了,法官这个判词也是纯纯的脑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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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如何也改变不了这个案子在没有实质证据的情况下没有遵循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法官使用“情理”来判案且这个“情理”做出了非常坏的引导。

这十几年来不停冒出的讹人不成道个歉的新闻,可谓是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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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7: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泥马下放去鸟不拉屎的岗位了,你还问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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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7: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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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8: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上次看到说这法官不是因为这事下的,而是搞小三被老婆闹到单位下的。

—— 来自 鹅球 v3.0.0.82-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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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8: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你还纠结是不是他撞的,其实都不是重点了,甚至后续社会影响都不是重点。这个案子最恐怖的地方是法院-派出所系统性的舞弊作假。
就说几个很著名的有依据的点,派出所所长出示的照片,他说是他拍的,当场被抓出来不是他手机型号拍的照片,后来当着电视台面承认是老太儿子给他的;这个案子还真有证人,甚至是彭宇方的,他突破阻力实名上庭,然后法院说你没看清,不予采信。最重要的,这些骚操作全都是当着一大堆记者的面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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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8: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OVTVO 发表于 2024-6-19 18:00
我上次看到说这法官不是因为这事下的,而是搞小三被老婆闹到单位下的。

—— 来自 鹅球 v3.0.0.82-alpha ...

那可太好了,说明只有道德沦丧的东西才能那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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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满街摄像头还是有用处的。现在这种事至少还能看个监控辩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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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人君子可惜穷 + 1 摄像头是有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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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好像看过知乎一个比较全面完整的分析,认为徐老太多半是被当时和她一起等车的某人撞倒的,彭宇撞倒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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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realramza 发表于 2024-6-19 18:16
我好像看过知乎一个比较全面完整的分析,认为徐老太多半是被当时和她一起等车的某人撞倒的,彭宇撞倒的可能 ...

为啥非常小?因为彭宇是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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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印象里彭宇案的几点,让我认为彭宇没有撞人:
1.笔录丢失,派出所所长出示手机拍摄的笔录的照片,最后被发现是老太太的jc儿子拍的,而且照片里的笔录的时间(晚上)和彭宇笔录时间(下午)不符;
2.老太太承认彭宇方的证人,那个证人看到彭宇上前几步去扶老太太,所以推理老太太摔倒时离彭宇有一段距离,不可能是彭宇撞的,但证人方出示了当天的通话记录,是证人联系的老太太的家人;
3.老太太的侄女拒绝出庭作证,当天是她陪老太太出门的。
不知道我印象里的这三点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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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彭宇在和解后从来没有在媒体面前承认自己撞了老太
但我个人认为两人应该是发生碰撞了的,也有可能是老太自己撞的彭宇。
原因有几点:
一、派出所彭宇笔录上是承认了发生碰撞的。
二、第一次开庭彭宇方没有否认发生碰撞,而且也没有主张自己是做好人好事。
三、第二次开庭彭宇承认自己下车时发生了碰撞,只是说撞的不是老太,但根据双方证词当时车站人员稀少、老太是第一个上车的而彭宇又是第一个下车的。
四、在二审前南京市相关部门找到了当时**的出警记录,纪录显示当时双方分别都报了警,并且报警内容都说两人发生了碰撞。
不过其实有个大家没太注意的点,在一审判决书中是认为双方都不是过错方,是根据公平责任原则判处彭宇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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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mtxyd 发表于 2024-6-19 17:57
所以那个法官后来怎么样了?

下放到街道办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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