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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向问天

房子不许写男方父母名字 VS 婚前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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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张阿姨的逻辑,大家结婚不能先想离婚的事情

而lz写父母名字,只是让父母有个安心,并非考虑离婚的事情

先考虑的,似乎是女方家长才对吧,不然干吗提出别写对方家长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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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意大利面 于 2009-2-4 17:18 发表
张阿姨只和大家说要谈感情要谈未来,别谈钱,因为钱不是问题嘛,有爱不需要为钱烦恼嘛

这里我说错啥了么


用归谬法来歪曲别人的观点不是好孩子该做的事情哟~

如果你认为婚姻“只”谈钱而不必谈未来和爱情的话——这个是我的原话,与你的理解有何差别,差别在哪里,请自己慢慢思考,思考不出来请去小学语文课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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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见比吕&a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2-4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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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三色猫 于 2009-2-4 17:19 发表
谁先有私心谁先伤感情


谁都有私心,是个人他就有私心,为了自己为了儿女,没有私心的他就没有感情

不扯淡了,我觉得不写男方父母的名字,但是去作个公证是个可行而且公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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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4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国见比吕&橘英雄 于 2009-2-4 17:19 发表
说到底女方父母也是为了自己女儿好的私心
不是说存心要把这30万搞过来自己花了
楼主用点策略把女方父母哄好让他们放心不就行了
方法有很多种
把话讲清楚了
表个态度
只要稍微通情理的女方家长都不会太深究这30万的最 ...

现在她爸妈就是讲不通啊……
我没办法……

另外对楼上说我贪彩礼的某人
我主贴就说了妹子家里就妹子工作至今攒的5W元而已,她爸妈一分钱都没有
我贪什么彩礼?
我贪钱我就不结这婚了,我找个有钱的妹子不就完了
我希望结婚是因为妹子是个好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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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13 发表


耸肩,谈钱的见得多,谈钱谈到这个地步的很稀奇,经常说实话而被人误作优越感啦唱高调啦,早就习惯了,假如您认为婚姻就只谈钱而不谈未来和爱情,兄弟你结婚那天,我一定送你30w ...


  去找个人闪婚然后闪离就可以赚15W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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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阿姨你这样就不好,如果道理很明白就在那里我看不出来,也劳烦你指点一下,不然我怎么知道错在哪里

归纳你的意思,就是想钱的问题就是伤感情嘛,大家有感情,何必讨论钱

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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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国见比吕&橘英雄 于 2009-2-4 17:22 发表

这种私心是没有办法避免的
就看楼主是否处理得好
处理好了日子美满
处理不好就是家庭隐患


真搞笑,就该男方大无私?
女方何必在乎呢?还不是自己穷想(给女儿)留后路能捞多少捞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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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23 发表


谁都有私心,是个人他就有私心,为了自己为了儿女,没有私心的他就没有感情

不扯淡了,我觉得不写男方父母的名字,但是去作个公证是个可行而且公平的方法 ...



大姐……这不就是楼主1楼的主张么。人家一早就答应不写名字了,现在是女方不同意公证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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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21 发表


用归谬法来歪曲别人的观点不是好孩子该做的事情哟~

如果你认为婚姻“只”谈钱而不必谈未来和爱情的话——这个是我的原话,与你的理解有何差别,差别在哪里,请自己慢慢思考,思考不出来请去小学语文课旁听 ...


哥们,我刚说过结婚不能不谈钱,你回复说谈钱谈到这样真是稀奇。

现在看到这个回复,我不想抽你,只想抽你的语文老师和逻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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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春ほうし
翠い車
みんな乗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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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42楼的 张郃の爱妾 的帖子

明显楼主仅仅在这个帖子里只谈钱了而已。

真爱和未来在这里谈不就是闪出一堆墨镜么。



to LZ:
你也说了妹子没意见就是过家里那关难,那你们私下把30w公证了不就结了。

你们夫妻感情好,岳父不知道自然不会给你们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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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4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23 发表


谁都有私心,是个人他就有私心,为了自己为了儿女,没有私心的他就没有感情

不扯淡了,我觉得不写男方父母的名字,但是去作个公证是个可行而且公平的方法 ...

我也觉得各退一步是可行的办法
但是现在女方认为做公证就是伤感情,不肯(前提,他们认为不写名字是合情合理的,我已经让步了,这点就别争了,我爸妈名字不写上去了)

另外,你不肯和老人住不代表天下所有女人不肯和老人住,我妈现在喜欢我妹子都胜过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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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23 发表


谁都有私心,是个人他就有私心,为了自己为了儿女,没有私心的他就没有感情

不扯淡了,我觉得不写男方父母的名字,但是去作个公证是个可行而且公平的方法 ...

主楼就是这么说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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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LZ你没错,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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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23 发表


谁都有私心,是个人他就有私心,为了自己为了儿女,没有私心的他就没有感情

不扯淡了,我觉得不写男方父母的名字,但是去作个公证是个可行而且公平的方法 ...


私心打楼主主意就无所谓,打对方父母积蓄主意就天打雷劈= =

你既然觉得公证可行而公平……那跳出来支持9M做啥,她不是一直都在说公证伤感情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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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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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意大利面 于 2009-2-4 17:20 发表
根据张阿姨的逻辑,大家结婚不能先想离婚的事情

而lz写父母名字,只是让父母有个安心,并非考虑离婚的事情

先考虑的,似乎是女方家长才对吧,不然干吗提出别写对方家长名字呢 ...


第一句,废话!工作还没找着你就想怎么辞职,妞还没泡到你就想怎么甩掉,饭还没吃到肚子里就想着怎么拉出来,还没结婚就开始为离婚做打算居然是正确的?!要是你或者LZ觉得这种观点很对,那算我错了,对整件事的认知压根不在一个次元里

第二句,扯淡,假如是个刁蛮的媳妇,写了名字也能给你打出去,我亲戚里就有这样的事儿,反正离婚都计划好了,撕破脸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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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3楼的 向问天 的帖子

那么好的妹子一定要留住阿,婆媳关系好,千金难买,LZ的孝心也很值得敬佩,就私底下公证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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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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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开始就是说去做公证啊

这帖子莫非太长了,都分不清是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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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向问天 于 2009-2-4 17:23 发表

现在她爸妈就是讲不通啊……
我没办法……

另外对楼上说我贪彩礼的某人
我主贴就说了妹子家里就妹子工作至今攒的5W元而已,她爸妈一分钱都没有
我贪什么彩礼?
我贪钱我就不结这婚了,我找个有钱的妹子不就完了
我希望结 ...



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父母的,嫁妆是女方带到男方家里的
一般的做法是彩礼的数目加一点钱(车啊装修啊家电啊)作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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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4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国见比吕&橘英雄 于 2009-2-4 17:26 发表

参考我上面给的例子
我觉得对方父母这样提无非是怕万一出了什么篓子自己的女儿吃亏
楼主可以考虑下我那位表哥的手法
私下里和对方父母谈下
表个态度就完了
实在不行再和老亲爷搞个内部协议做个保证
实际上这种协议 ...

谢谢你一直在提的建议
其实之前关于名字妹子和她爸沟通过,结果是一口回绝谈都没的谈
我觉得那关于公证很难做沟通了
但是我和妹子已经沟通好了,私下去公证下,不让她爸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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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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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底,公证的不就是财产不就是钱吗

绕了个圈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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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向问天 于 2009-2-4 17:29 发表

谢谢你一直在提的建议
其实之前关于名字妹子和她爸沟通过,结果是一口回绝谈都没的谈
我觉得那关于公证很难做沟通了
但是我和妹子已经沟通好了,私下去公证下,不让她爸妈知道 ...


行了。解决了。这样已经是眼下看来最好的结局了。大家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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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向问天 于 2009-2-4 17:29 发表

谢谢你一直在提的建议
其实之前关于名字妹子和她爸沟通过,结果是一口回绝谈都没的谈
我觉得那关于公证很难做沟通了
但是我和妹子已经沟通好了,私下去公证下,不让她爸妈知道 ...


OK,恭喜,散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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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向问天 于 2009-2-4 17:29 发表

谢谢你一直在提的建议
其实之前关于名字妹子和她爸沟通过,结果是一口回绝谈都没的谈
我觉得那关于公证很难做沟通了
但是我和妹子已经沟通好了,私下去公证下,不让她爸妈知道 ...

over

散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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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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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哦。。。祝lz幸福

妹子是个好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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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向问天 于 2009-2-4 17:29 发表

谢谢你一直在提的建议
其实之前关于名字妹子和她爸沟通过,结果是一口回绝谈都没的谈
我觉得那关于公证很难做沟通了
但是我和妹子已经沟通好了,私下去公证下,不让她爸妈知道 ...


解决问题就好,这其实就是双方让步程度的差别。楼主妹子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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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63楼的 向问天 的帖子

LZ已经有此决议,大家就散了吧。
祝福LZ和好妹子白头偕老,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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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23 发表


谁都有私心,是个人他就有私心,为了自己为了儿女,没有私心的他就没有感情

不扯淡了,我觉得不写男方父母的名字,但是去作个公证是个可行而且公平的方法 ...


还没结婚就房子写上爹妈的名字就是怕媳妇惦记30W 要保险 还没结婚就存在散的心了
不写名字去公证就不是了……
恕我理解不能
还是张姨太的意思是  既然男方已经TMD的存了散的心了 那么只好不写名字公证这条公平可行的方法了
但是既然前者不能接受 为啥后者就可以接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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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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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00 发表


又不是不让写男人的名字上去,也没有说婚后二老不能来住,还要加上两个人什么意思?摆明了就是在说:这tmd是老子出的钱,这房子就是老子的,离婚你也别想要,我老爹老娘去世了你也别想得一分一厘!

笑,我当然黑白分明,LZ那么爱钱,那 ...

又不是不让写女方名字上去,男方家长辛苦大半辈子的积蓄出的首付.
请问您,从这个角度考虑将名字写进去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
写的父母的名字,到最后父母百年归去还是他们两口子的不是么?

而现在的情况是女方家长要求不写长辈名字,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如果男方是独生子女的话,对他们的婚姻未来抱有疑惑态度,因此在为自己女儿找后路.
然后在男方退让的情况下,又认为男方做婚前财产公证伤感情,而且理由是\"外面其他人都是这样的\",在下并不知道这个\"外面人\"是指的多外面,至于这样是不是好习惯,在下也并不作评价.
因此如果楼主是独生子,在下认为楼主的考虑并不欠妥.反倒您说的不在乎30W,在下认为这是对父母的不尊重,至少是没有尊重父母辛苦大半辈子的劳动成果您说是么?

实际做法在下认为版主已经在顶楼写的很好了
楼主既然来这个帖子,在下斗胆猜测是不是女方也在处于一个举棋不定的态度之中呢?
当然这不是说女方有问题,人生大事一方是自己喜欢的人一方是自己的父母,有这样的迷惑可以理解
楼主在和女方家长沟通的时候也尽量要顾及到她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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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向问天 于 2009-2-4 17:29 发表

谢谢你一直在提的建议
其实之前关于名字妹子和她爸沟通过,结果是一口回绝谈都没的谈
我觉得那关于公证很难做沟通了
但是我和妹子已经沟通好了,私下去公证下,不让她爸妈知道 ...

那就可以了,LZ已经有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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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4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国见比吕&橘英雄 于 2009-2-4 17:29 发表
张姨太其实说的有道理
如果是存心打劫财产就不是这种手法了
关键还是看楼主处理矛盾的的手法了
这种事情不能把对错分得太清
黑白太分明了对事情的解决没有任何帮助 ...

为什么我这么黑白分明是因为她爸的关系,和妹子没有关系
我对她爸的接触不是很多,我这么多的想法纯是基于“她爸万一有什么企图”这个出发点的,如果她爸是个好好先生,我也不会想那么远
可能是我对她爸带有误解吧,但她爸确实是一个不工作,靠女儿养,还成天出去打牌喝酒赌博的人,从我的角度讲,不可能把他想象成一个君子吧
从小到大经历的太多的关系,我对牵扯“赌毒”二字的人,天生的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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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三色猫 于 2009-2-4 17:26 发表


私心打楼主主意就无所谓,打对方父母积蓄主意就天打雷劈= =

你既然觉得公证可行而公平……那跳出来支持9M做啥,她不是一直都在说公证伤感情么= = ...


感情早就伤了……公平可行不等于就说没伤感情,只是不这样还想怎样

LZ应该做的是:已经退让了一次就不要再退让,否则对方会得寸进尺,财产公证不需要对方父母出面,只要你和你妻子认可就OK,所以基本上来说这事儿和他们无关,实在说不通就先斩后奏,甚至可以过个几年再告诉他们也无妨,有时候做人得有点坚持原则的气魄,你既然觉得是正确的,你妻子也不反对,那就进行下去

不是我“不喜欢”和老人住,是事实证明这样做容易引起矛盾,你妈喜不喜欢她另谈,就算再喜欢,观念和生活习惯上的差异是难免的,积少成多保不准就会有问题,我觉得这个与孝顺无关,明事理的老人自己就会主动提出不和小夫妻俩一起住,别的都不说,光是一个屋檐下晚上ooxx发出的声响就够人提心吊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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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LZ应该一开始就把妹子的态度和情况说明白些....后来才说的,比如和老人相处的好,她自己对这件事的态度怎样 ...免得不明是非的人一口一个离婚,卖B的,多难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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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向问天 于 2009-2-4 17:29 发表

谢谢你一直在提的建议
其实之前关于名字妹子和她爸沟通过,结果是一口回绝谈都没的谈
我觉得那关于公证很难做沟通了
但是我和妹子已经沟通好了,私下去公证下,不让她爸妈知道 ...

帖子刷的真快
还好妹子讲道理,祝楼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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