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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薇薇安娜

[育儿] #小孩骑行被碾压身亡肇事司机移送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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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wykeen 发表于 2024-8-22 21:19
上一个年满18岁T0撞死人的,无罪还顺利升学。
现在有种性别原因,T0情况将会完全不一样。 ...

未开放路段这五个字是哪个字你不认识?
这也能拐到性别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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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身死了人司机次责就是为了用保险和稀泥的做法,既然是封闭道路不属于保险责任就该按无责处理,封闭道路本身和事故无关,封闭道路行驶的过错应另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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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乡下村里很多都是这种集资自建的无验收道路,按这个标准,以后出事了不会都走刑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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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浪子龙飞z 发表于 2024-8-22 21:30
未开放路段这五个字是哪个字你不认识?
这也能拐到性别上去?

当时T0逆行撞人,比这个更严重。
T0故意逆行,司机大哥无心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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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艾斯一讨论法律问题还是这么幽默

—— 来自 S1F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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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艾诺琳 发表于 2024-8-22 19:51
你想多了,国内法律觉得小孩是家长财产

家长都财产损失了,你还要他承担责任? ...

损失财产就不用承担责任,那我往楼下扔台电视也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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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sfqjsml 发表于 2024-8-22 21:35
本身死了人司机次责就是为了用保险和稀泥的做法,既然是封闭道路不属于保险责任就该按无责处理,封闭道路本 ...

第一保险有赔偿责任,第二未开放路段适用法律不同,这不是交通事故,不适用于坛友熟悉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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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1: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要刑期实产实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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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1: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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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LOLITA 发表于 2024-8-22 21:45
第一保险有赔偿责任,第二未开放路段适用法律不同,这不是交通事故,不适用于坛友熟悉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

既然不是交通事故又为什么保险有赔偿责任?这件事属于过失杀人又是否符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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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把小孩撞到车手也要有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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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wykeen 发表于 2024-8-22 21:37
当时T0逆行撞人,比这个更严重。
T0故意逆行,司机大哥无心撞人。

要是不懂呢可以不回复的,这边建议少看点性别对立文章多学点知识。
1.逆行骑非机动车撞人,好歹也是发生在正常道路上的事故,逆行不代表存在撞人的故意。
2.不严重的交通肇事罪在取得关键的家属谅解之后不起诉是常见操作,和肇事者性别无关,按比例来讲撞死人之后获得不起诉的男司机比例远高于女司机。
3.这个案子发生在非开放路段,这种路段不属于正常交通道路,司机能开车上到这种路段本身就是比逆行更严重的过失。
4.非开放路段中发生的车祸,不受交通法影响,涉及的过失致人死亡而不是交通肇事,两者在过失责任认定上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5.案子只是移送检察机关,不代表一定起诉,你举例的案子也是移送到检察院后,最后由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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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膛线 发表于 2024-8-22 21:18
各位城里人见外了,小地方这种路况很多的,路建好,实际也能走车辆,但是因为工程没有交付几个月甚至几年都 ...

不出事没事,出事交警不管那就自认倒霉呗,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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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3: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ykeen 发表于 2024-8-22 21:19
上一个年满18岁T0撞死人的,无罪还顺利升学。
现在有种性别原因,T0情况将会完全不一样。 ...

你们这种沙币是有kpi还是怎么着怎么每个帖子里都随地大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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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sfqjsml 发表于 2024-8-22 23:13
既然不是交通事故又为什么保险有赔偿责任?这件事属于过失杀人又是否符合常理? ...

第一个问题,请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第二个问题,关于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自行搜索以往的案例,被害人自身存在过失的情况下有轻判甚至不构成犯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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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浪子龙飞z 于 2024-8-22 23:41 编辑
sfqjsml 发表于 2024-8-22 23:13
既然不是交通事故又为什么保险有赔偿责任?这件事属于过失杀人又是否符合常理? ...


是交通事故,但是是不属于交通法范围内的交通事故。
车辆上路就会有撞死人的风险,如为了公众的绝对安全,其实很简单,不允许道路上有机动车跑就行了。但这又做不到,所以现在机动车在路上跑,实质上是以公众安全退让为代价换来的便利性。而交强险就是这么一个让车主给这部分退让的公众安全兜底的东西,因此只要机动车发生事故就算没有责任也需要赔偿。
同上,机动车行驶本身就伴随了危险性,因此必须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合规地行驶,这个案子里的非开放路段就属于机动车不能行驶的区域,司机开车进入这种区域行驶本身就是一种过失,因此该行为的性质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是合理的,但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那还要看检方如何判断骑行父子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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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斯勒恩鬼歌 发表于 2024-8-22 21:36
我认为最多55分,不是的话你法我笑。

不一样,汽车很容易撞死人,自行车不那么容易撞死人
汽车在非道路上行驶的责任肯定比自行车重
不可能55开
而且即使是55开也是过失致人死亡的55开,坐牢应该是没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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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估么着司机过失致人死亡罪,赔偿到位,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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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sfqjsml 发表于 2024-8-22 21:35
本身死了人司机次责就是为了用保险和稀泥的做法,既然是封闭道路不属于保险责任就该按无责处理,封闭道路本 ...

这是刑事案件,哪来的次责,未交付路段不适用交通事故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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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LOLITA 发表于 2024-8-22 21:45
第一保险有赔偿责任,第二未开放路段适用法律不同,这不是交通事故,不适用于坛友熟悉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

非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无赔偿责任,你这就是瞎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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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initium 发表于 2024-8-23 00:37
非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无赔偿责任,你这就是瞎说了。

请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很遗憾或者说很幸运的是,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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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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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充分相信湖南母捡法 不知道又会搞出什么葫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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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封闭路段至少会放几个水泥桩阻止普通机动车过... 但是摩托是挡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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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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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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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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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6: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没办法了,民事上可以主张小孩父亲、施工方、骑行组织方和司机共同承担,刑事上目前看起来只有司机需要担责。

—— 来自 鹅球 v3.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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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有人也魔怔了,这和女权有啥关系。自行车骑行团是不应该上路,但去了封闭路段自行车撞自行车不会死,车上封闭路段撞了人会死。逆行路段也是路段那是违反交通法逆行不是不能上路。保险公司都没责任了还不说明问题么,或者说正是因为保险公司不用赔偿才得进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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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7: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方舟失智博士 发表于 2024-8-23 07:01
我看有人也魔怔了,这和女权有啥关系。自行车骑行团是不应该上路,但去了封闭路段自行车撞自行车不会死,车 ...

这种应该是有kpi任务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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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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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8: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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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8: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叶子 发表于 2024-8-22 19:26
老实人就无视禁止入内的标志?你这什么标准的老实人?

这时候不一码归一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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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shikiki 发表于 2024-8-23 08:27
这回复仿佛在做法考题,难怪说法学多了就越不是人,这次事故责任最大的明显是组织者,换个例子组织爬山的 ...

那还是不一样的,相对于“组织爬山的怕的还是野路然后在山里死了人”这个例子,相当于骑行的在禁行区域自己摔了一跤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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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8: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毒菇 发表于 2024-8-23 08:32
那司机确实挺“是人”的,毕竟侥幸心理就是人类除不掉的弱点,不然也不会无视禁止通行标识把自己和他人置 ...

所以才是过失,没这些因素恐怕就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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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素盏鸣尊 发表于 2024-8-22 19:29
那是我不懂了。只禁止机动车,还是机动车自行车都禁。

全禁,但是都违章的前提下显然机动车责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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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浪子龙飞z 发表于 2024-8-22 21:30
未开放路段这五个字是哪个字你不认识?
这也能拐到性别上去?

这五个字认识,但大部分人应该是不懂为啥监护人这会儿没一起被控了,他们不是同样擅闯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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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shikiki 发表于 2024-8-23 08:27
这回复仿佛在做法考题,难怪说法学多了就越不是人,这次事故责任最大的明显是组织者,换个例子组织爬山的 ...

汽车违规在未开放路段行驶遇到违规骑行,违规骑行和违规行驶两个过失叠加导致致死,然后最大责任者是骑行组织者,这逻辑和不出门就不会被车撞死有什么区别?
有些人是不是不明白自己驾驶上路的是一个几吨重可轻易致死的机械怪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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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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