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uspa 发表于 2009-2-4 11:20

nausicaa 发表于 2009-2-4 11:21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1:13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记住一条真理就好了“只要一谈钱,就会伤感情”

话说2个很要好的朋友一起去吃饭,之前都是你请我请,忽然有一天,结账时朋友提出说“咱们AA吧”
你会不会当场楞一下,会不会觉得有点小疙瘩…… ...
不会。。。地方情况,上海aa是共识,请来请去时间久了搞不清楚反而伤感情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1:21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1:13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记住一条真理就好了“只要一谈钱,就会伤感情”

话说2个很要好的朋友一起去吃饭,之前都是你请我请,忽然有一天,结账时朋友提出说“咱们AA吧”
你会不会当场楞一下,会不会觉得有点小疙瘩…… ...

平时都吃人均3,50的,你一顿我一顿无所谓
有一天心血来潮跑去外滩3号见世面了,你不AA是想买单还是吃对方的?

向问天 发表于 2009-2-4 11:26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1:13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记住一条真理就好了“只要一谈钱,就会伤感情”

话说2个很要好的朋友一起去吃饭,之前都是你请我请,忽然有一天,结账时朋友提出说“咱们AA吧”
你会不会当场楞一下,会不会觉得有点小疙瘩…… ...
可是是她爸先提的这个钱字啊
我,妹子,我爸妈,之前我们根本就没为这个钱提过

如果要不伤感情,不写我父母名字,不做公证,这样很好,皆大欢喜
可我万一哪天我有意外,我父母还剩下些什么?
多年的积蓄一点没有,如果她爸爸提出要赶我父母走,我父母也一点办法都没有,房子他们只能占到1/3

如果大家太太平平的过日子,当然没有什么问题
可万一有个什么意外,我父母将来的养老就毫无保障

丝塔戈依 发表于 2009-2-4 11:27

和朋友出去一直都是AA的,偶尔互相小请

血之暴走 发表于 2009-2-4 11:36

原帖由 薇薇安娜 于 2009-2-4 10:54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缺点就是非黑即白,这种心态真的不适合结婚。
放新老娘舅里的确会骂,但不会只顾着顾嘴瘾,最终还是要解决问题。
楼主没摆正好结婚的心态,就先别忙着和女主划清界限,冷静一下比较好。



大众的声音有很多,看楼主想听哪 ...
是啊大众的声音很多,你的和我的,本来这就是给他们两个人看的

别抽了,再抽就肿了

Joey.Dorsey 发表于 2009-2-4 11:38

有一周打5天去赌博的老丈人想不伤感情根本就不可能
楼主去给妹子做思想工作吧 指望给妹子父母做思想工作是不可能成功的

farland 发表于 2009-2-4 11:39

国见比吕&a 发表于 2009-2-4 11:40

国见比吕&a 发表于 2009-2-4 11:41

糖球 发表于 2009-2-4 11:43

对方父母啥心态

洒酷啦 发表于 2009-2-4 11:47

古时候的门当户对还是有道理的

nanase 发表于 2009-2-4 12:04

后排赶上,支持写父母名字,或者财产公证,或者给父母打30W欠条

我一向认为和未来的配偶可以谈感情而忽略钱,但是对方父母基本上对你我不会有任何感情,所以他们只会把经济作为衡量这一桩婚姻的首要标准。LZ这情况里,对方父母实在有点死皮赖脸玩双重标准,说素质低下真不为过

gyfsgm 发表于 2009-2-4 12:13

gyfsgm 发表于 2009-2-4 12:14

guhin 发表于 2009-2-4 12:15

本来就打算围观的,没成想看到个宝

九妹,求交往~~

Zidane戚 发表于 2009-2-4 12:16

这点事情都放到感情层面上。。。LZ慎重

refo 发表于 2009-2-4 12:17

原帖由 Joey.Dorsey 于 2009-2-4 11:38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有一周打5天去赌博的老丈人想不伤感情根本就不可能
楼主去给妹子做思想工作吧 指望给妹子父母做思想工作是不可能成功的

正解

luokobe 发表于 2009-2-4 12:19

2家人都这么穷买毛房子???
自己找麻烦不是

老虎◎莉娜 发表于 2009-2-4 12:24

我觉得LZ想好分财产的事情也没什么不对,毕竟先是对方父母跳出来说了名字不名字的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有的时候结婚双方可能没什么心机但父母小九九多了也麻烦

真的要遇到双方家庭都讲道理纯洁地把婚结了也不容易啊,唉
LZ财产公正吧,就跟对方说,既然名字不名字的是你们提出来的也不要怕伤感情了,我们照章办事

PS 看了楼主条件本以为会比妹子差,往下看了以后真的 了,LZ,前路多难啊

黄杨梳子 发表于 2009-2-4 12:26

跟我们同事的经历好像
说个题外话 这种财产公证的话要收取公证财产价值总额的2%做手续费的哟
30W的房子 手续费都是6W哟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2:27

原帖由 黄杨梳子 于 2009-2-4 12:26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跟我们同事的经历好像
说个题外话 这种财产公证的话要收取公证财产价值总额的2%做手续费的哟
30W的房子 手续费都是6W哟

。。。。。。。你的数学真好

elims 发表于 2009-2-4 12:27

原帖由 黄杨梳子 于 2009-2-4 12:26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跟我们同事的经历好像
说个题外话 这种财产公证的话要收取公证财产价值总额的2%做手续费的哟
30W的房子 手续费都是6W哟

你那是20%

elims 发表于 2009-2-4 12:27

黄杨梳子 发表于 2009-2-4 12:28

说错了 不是2%好似是10%
当时我朋友两小夫妻去做婚前公证
最后总额是6W的房子 做下来公证费是6千
于是男方说 我靠好贵 我们不公证了

aa_ren 发表于 2009-2-4 12:29

http://club.pchome.net/topic_1_15_3334014__.html
我册那,葛得撒成广变成KDS额兄弟论坛了?

voluspa 发表于 2009-2-4 12:30

黄杨梳子 发表于 2009-2-4 12:31

具体比例我忘记了不太清楚反正就是上万的公证下来费用得上千这个比率

gyfsgm 发表于 2009-2-4 12:31

黄杨梳子 发表于 2009-2-4 12:33

反正建议LZ去做妹子的思想工作 非要搞到公证这部
那可真是一大坨钱
虽然说为了保住那30W交一砣也无所谓
但是双方家庭也不是很富裕的样子
不到非必要花这个钱的时候 省下来孝敬爸妈不好么

gyfsgm 发表于 2009-2-4 12:35

苍雨夜寐 发表于 2009-2-4 12:35

结婚是2个人的事情,各自作好父母的沟通工作。
你们的问题明显是结婚钱不够,选择更合适的买房方案更靠谱。
个人意见:双方家境不好,只能年轻人吃点苦务实一点弄个便宜的房子,生活质量并不是在房子的大小上,住也是指住的舒服。对普通人来说结婚前5年压力是非常非常大的,尤其是男性,楼主要有心理准备。
公证是对特别有钱的人才有明显效果的法规,对普通人的确观念上难以接受,房贷的问题确实也有其他办法解决。真要感情破裂了,也不是就做了公证就容易分手的,离婚也是麻烦事。

另:记得未公证夫妻财产在婚后8年才算共有。

黄杨梳子 发表于 2009-2-4 12:35

2%=6W这个算错我承认了
数学不好 又没记清比率是我SB了 别扭着不放啊
但是30W房子公证下来公证费用肯定是几千上万的
反正当时我朋友试图公证的时候听到公证费用就缩了
当时我们听到也是一惊 我靠 居然那么多

薇薇安娜 发表于 2009-2-4 12:37

KDS个种豁边论坛少起起,起度了看撒宁才四LIBA女,脑子要瓦特额。

黄杨梳子 发表于 2009-2-4 12:37

不跑题了 数学不好SB了的人掩面含泪出贴

liman9172 发表于 2009-2-4 12:38

一句话,做男人就要做到男人的主导地位

你出的钱,就让你做主;父母的钱就是父母的钱

房产证一定要写父母的名字,否则结婚免谈

Wubaba 发表于 2009-2-4 12:39

原帖由 黄杨梳子 于 2009-2-4 12:26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跟我们同事的经历好像
说个题外话 这种财产公证的话要收取公证财产价值总额的2%做手续费的哟
30W的房子 手续费都是6W哟

LPC你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人啊002

magictree 发表于 2009-2-4 12:41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0:15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房产证只写子女的名字是合情理的;
(LZ父母都让步了,LZ何必还非得替父母强出头呢,制造矛盾呢;有这份孝心,以后多孝敬父母就是了)
婚前财产公正是合理的;
(可以以LZ父母的要求为借口说服父母,双方都是父母,将心比心,是个好妹子,会理解的)
父母为子女着想放弃自己的利益,那作儿子的就不替父母着想了,净想过自己的好日子?这不是白眼狼是什么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2:43

楼主应该去LIBA和JJ再发一个贴,S1和KDS上男拧多,估计女拧意见会得伐一样

苍雨夜寐 发表于 2009-2-4 12:44

原帖由 黄杨梳子 于 2009-2-4 12:26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跟我们同事的经历好像
说个题外话 这种财产公证的话要收取公证财产价值总额的2%做手续费的哟
30W的房子 手续费都是6W哟
此刻咱有那么一点点理解猴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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