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酷啦 发表于 2009-2-4 17:05

回复 392楼的 张郃の爱妾 的帖子

人家加个名字你就要脑补那么多东西
妹子父母首先提出关于名字的事,难道LZ就不能为了父母脑补一下以后的事了?

夏末秋初 发表于 2009-2-4 17:06

都不是富有的人,留个保障尽点孝心绝对没有错

掏干父母去讨好老婆那不是人干的事

snow_xefd 发表于 2009-2-4 17:06

回复 392楼的 张郃の爱妾 的帖子

30w要是楼主一年薪水他也能豁达无比你爱不写谁就不写谁爱怎么住就怎么住,结婚就行。

可是,这是二老半辈子的积蓄。

既然不写名字了,保护一下这30w怎么了?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视金钱如粪土的。穷人家治病买不起药结婚买不起房吃饭买不起肉的时候谁能说出“只要能用钱买到的东西,都不必太看重”这样的话?

意大利面 发表于 2009-2-4 17:06

照lss的说法,婚前财产公证也是没结婚就想离婚的事情的,是吧

farland 发表于 2009-2-4 17:06

JB-5th 发表于 2009-2-4 17:06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04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说得很清楚了,没有人不准你父母来住,你的名字也写在上面了,还要加上自己父母的名字,什么意思?打算多重安全门锁好30W?没结婚就想着离婚了??伤感情那也是你伤人在先,换了我的女儿,对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当然我不是说女 ...
何不食肉糜

张郃の爱妾 发表于 2009-2-4 17:06

原帖由 三色猫 于 2009-2-4 17:03 发表 http://www.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钱是老爹老娘出的凭什么不让写啊?人家一辈子就这30W积蓄了

另外遗产除非特殊指定继承人,不然算夫妻共同财产的
这里的公证明显是针对离婚情况的

难道您是女方离婚了还要那15万? ...

是哦,钱伟大,钱了不起,以后他们小两口打架,叫男方二老来拿钱抽媳妇的嘴巴怎么样??

PS:终于开始把离婚掉嘴边了……还是别结了吧,这开头实在tmd太不吉利了

blah_blah 发表于 2009-2-4 17:06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00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又不是不让写男人的名字上去,也没有说婚后二老不能来住,还要加上两个人什么意思?摆明了就是在说:这tmd是老子出的钱,这房子就是老子的,离婚你也别想要,我老爹老娘去世了你也别想得一分一厘!

笑,我当然黑白分明,LZ那么爱钱,那 ...

既然钱不是问题那么又何必计较LZ爱不爱钱?

panhaohua 发表于 2009-2-4 17:06

意大利面 发表于 2009-2-4 17:06

靠,被插那么多

向问天 发表于 2009-2-4 17:07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04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说得很清楚了,没有人不准你父母来住,你的名字也写在上面了,还要加上自己父母的名字,什么意思?打算多重安全门锁好30W?没结婚就想着离婚了??伤感情那也是你伤人在先,换了我的女儿,对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当然我不是说女 ...
到底谁伤人在先?
我觉得我父母出了首付给我们结婚,写他们名字我觉得很自认,都没把这个问题
你先搞清楚为什么我要提财产公证,如果她爸不提这个要求,我哪里提过财产公证这事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7:07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00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看这贴,只能摇头感叹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原本多么美好的一件事被搞得铜臭无比,还一群人在下面鼓掌叫好,看来豁达如我家母上说出“只要能用钱买到的东西,都不必太看重”的人还是少之又少啊~


至于我自身情况您不妨问问那叫YIWIND的,呵呵
我倒一点都不认为我父母不爱我

yiwind 发表于 2009-2-4 17:08

我明白了!楼主你换种说法就可以了!房子是你父母买的,以后房贷也是你父母出。只是你穷,所以要和妹子住进去而已。当然,女方家长希望你们旁边另外租房子,也是可以的。
这样房产证只写你父母名字就可以了。没问题的,只要能用钱买到的东西,都不必太看重

farland 发表于 2009-2-4 17:08

snow_xefd 发表于 2009-2-4 17:08

回复 394楼的 九妹 的帖子

“世界上有不良的人,但绝对没有不良的父母……”

看了这句发现讨论那么久全无意义。我错了。

张郃の爱妾 发表于 2009-2-4 17:08

原帖由 洒酷啦 于 2009-2-4 17:05 发表 http://www.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加个名字你就要脑补那么多东西
妹子父母首先提出关于名字的事,难道LZ就不能为了父母脑补一下以后的事了?

爱财如命的人脑补在先,他敢说他没这个意思,那我倒要烧高香祭神了

笑~咱向来被说优越感强烈嘛,食不成肉糜,也不要嗟来之食,各位贫困的雄性,继续吧,不奉陪了

voluspa 发表于 2009-2-4 17:08

panhaohua 发表于 2009-2-4 17:08

夏末秋初 发表于 2009-2-4 17:09

还同意九妹,人家反对的是什么看了没有啊,他始终都是支持公正的,帖子都没看清楚

某人一出来,风向就变了

你直接出来说:何不食肉糜得了

panhaohua 发表于 2009-2-4 17:09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7:10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08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爱财如命的人脑补在先,他敢说他没这个意思,那我倒要烧高香祭神了

笑~咱向来被说优越感强烈嘛,食不成肉糜,也不要嗟来之食,各位贫困的雄性,继续吧,不奉陪了 ...

所谓优越感就是根本不稀罕男方家产,名不名字与我何干
你那算优越感?笑

意大利面 发表于 2009-2-4 17:10

张郃の爱妾是相信一个真爱最大,超越一切,没有真爱就别结婚的人

所以要结婚自然不可能离婚,有可能离婚她就不赞成你结婚,既然真爱不可能离婚,你就不需要关心写谁名字

既然你关心名字,说明你们之间不是真爱,不是真爱你结什么婚

我看这就是她的逻辑

以上说错了您给指出来哦

abaelard 发表于 2009-2-4 17:11

男方的爸妈就不是爸妈么?
男的有孝心就小肚鸡肠,女的有孝心就天经地义?
人家不是什么月入10K的人好不好,理想主义西奈

snow_xefd 发表于 2009-2-4 17:12

原帖由 意大利面 于 2009-2-4 17:10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张郃の爱妾是相信一个真爱最大,超越一切,没有真爱就别结婚的人

所以要结婚自然不可能离婚,有可能离婚她就不赞成你结婚,既然真爱不可能离婚,你就不需要关心写谁名字

既然你关心名字,说明你们之间不是真爱,不是真爱你结什么 ...
而且这真爱还是钻石般久远流传的哦……

当然,用钻石这种钱能买到的俗物作比喻是我庸俗了。

abaelard 发表于 2009-2-4 17:13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08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爱财如命的人脑补在先,他敢说他没这个意思,那我倒要烧高香祭神了

笑~咱向来被说优越感强烈嘛,食不成肉糜,也不要嗟来之食,各位贫困的雄性,继续吧,不奉陪了 ...

卧草,地图炮啊

yiwind 发表于 2009-2-4 17:13

真爱是超越一切物质和绿帽子的

张郃の爱妾 发表于 2009-2-4 17:13

原帖由 paean 于 2009-2-4 17:05 发表 http://www.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能别傻逼了么,看看主贴再来回复好吧。九妹还比你强个十倍。

结婚是很现实的问题,现实就会谈到钱,最看不惯一说到钱就觉得是脏东西我们还是谈未来谈爱情吧。

装逼也要有个限度好吧 ...

耸肩,谈钱的见得多,谈钱谈到这个地步的很稀奇,经常说实话而被人误作优越感啦唱高调啦,早就习惯了,假如您认为婚姻就只谈钱而不谈未来和爱情,兄弟你结婚那天,我一定送你30w

snow_xefd 发表于 2009-2-4 17:14

回复 427楼的 张郃の爱妾 的帖子

婚姻只谈未来和爱情不谈钱的,他们肯定不缺钱。

panhaohua 发表于 2009-2-4 17:15

farland 发表于 2009-2-4 17:15

张郃の爱妾 发表于 2009-2-4 17:15

原帖由 意大利面 于 2009-2-4 17:10 发表 http://www.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张郃の爱妾是相信一个真爱最大,超越一切,没有真爱就别结婚的人

所以要结婚自然不可能离婚,有可能离婚她就不赞成你结婚,既然真爱不可能离婚,你就不需要关心写谁名字

既然你关心名字,说明你们之间不是真爱,不是真爱你结什么 ...

脑补面小弟,在这贴里,你看到我写出真爱二字,也送你30w娶媳妇哦~

夏末秋初 发表于 2009-2-4 17:15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13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耸肩,谈钱的见得多,谈钱谈到这个地步的很稀奇,经常说实话而被人误作优越感啦唱高调啦,早就习惯了,假如您认为婚姻就只谈钱而不谈未来和爱情,兄弟你结婚那天,我一定送你30w ...

你送lz 30w,一切问题解决了

张郃の爱妾 发表于 2009-2-4 17:17

原帖由 farland 于 2009-2-4 17:15 发表 http://www.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没错,谈钱谈到这个地步的确实很稀奇,我见过的一般女方也就是要求男方出套房子出彩礼出点七七八八,很少见在房子上写谁名字也要管的

很遗憾,至少LZ还没提彩礼啦不拉不拉什么的~也就是在名字上做了点文章罢了
哦,理解了,原来明目张胆地要彩礼高尚过放长线钓大鱼

voluspa 发表于 2009-2-4 17:17

洒酷啦 发表于 2009-2-4 17:17

张郃の爱妾 的境界不是我等一辈子打拼赚钱就为一套房子的普通老百姓所能达到的
咱不就是油米柴盐酱醋茶嘛~~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7:17

原帖由 farland 于 2009-2-4 17:15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没错,谈钱谈到这个地步的确实很稀奇,我见过的一般女方也就是要求男方出套房子出彩礼出点七七八八,很少见在房子上写谁名字也要管的

这你见少了。。。斑竹大人也说天涯篱笆多的是这种贴
多数都是女人跳出来要加名字或者只写自己名字
真不知道谈钱的都是谁

至于那所谓不谈离婚的优越感,不知道既然不离婚,你管那房子上是否写对方父母了,提出去掉名字的才是那先考虑离婚的主

意大利面 发表于 2009-2-4 17:18

张阿姨只和大家说要谈感情要谈未来,别谈钱,因为钱不是问题嘛,有爱不需要为钱烦恼嘛

这里我说错啥了么

abaelard 发表于 2009-2-4 17:18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15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脑补面小弟,在这贴里,你看到我写出真爱二字,也送你30w娶媳妇哦~

你有很多30W,LZ没有很多30W,他爸妈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3W,所以财主您不适合讨论此楼,左转开窗下楼。

国见比吕&a 发表于 2009-2-4 17:19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7:19

原帖由 国见比吕&橘英雄 于 2009-2-4 17:19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到底女方父母也是为了自己女儿好的私心
不是说存心要把这30万搞过来自己花了
楼主用点策略把女方父母哄好让他们放心不就行了
方法有很多种
把话讲清楚了
表个态度
只要稍微通情理的女方家长都不会太深究这30万的最 ...

谁先有私心谁先伤感情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查看完整版本: 房子不许写男方父母名字 VS 婚前财产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