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ow_xefd 发表于 2009-2-4 16:35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6:24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LZ一年10W,妹子一年5W,不算还贷,掌握住经济大权,开销之后每年省下个3W,30W也就10年。
还不算上随着LZ和妹子能力提升加薪的情况。婚前为这30W争个半死,影响感情,还不如婚后精打细算省个30W。
以常理说,父母再活个20年,健康 ...
您真觉得这只是30w争个半死的问题?

凡事都像这样乐观,那写上男方父母名字怎么了?反正过一辈子男方父母死了房子也是他们的。凭什么就不让写啊?

blah_blah 发表于 2009-2-4 16:37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6:15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笑。难道房产证写了父母名字,财产做了婚前公证,父母万一生了大病,就能怎么办了,可以名正言顺的卖了房子替父母看病了?

要说万一婚后15年,父母病的需要卖房子看病了,虽然房产证有父母的名字,虽然财产公证了,但是嫂子说,不准卖 ...

假设女方父母欠赌债没钱还的时候叫女儿卖房子的时候, 男方不同意, 双方离婚. 财产平分,请问感觉如何?

当然, 如果你觉得爱情是那种无论什么都要顺着对方意思的东西的话, 当我没有说. 因为如果是的话,那么什么都不可能发生.

向问天 发表于 2009-2-4 16:38

原帖由 脂砚斋 于 2009-2-4 16:27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妹子每个月上缴2K给自己父母这事你忘记了吗……剩下2000妹子总要自己零用零用的吧,你觉得她能还多少
婚后的钱谁还多还少我不计较,毕竟结了婚,哪怕我赚10万她2000,这些钱都是属于我们的不分彼此

我现在介怀的是她爸提出不写名字的要求,我相应的提出公证就变成伤感情了

妹子的态度是,她自己很好,无所谓,说哪怕不写她名字也愿意嫁给我
但是同时很听她父母的话,不肯违背
版主你要妹子的态度,我就这么回答你吧

另外对九妹,你说的这些话我都仔细看过了,确实,平平淡淡的这么生活下去,这些都不成问题,我和妹子也已经达成谅解了
我自认自己也没提什么过分的要求,只不过想保障下自己的父母,为啥就变成伤感情的事情了呢

panhaohua 发表于 2009-2-4 16:39

洒酷啦 发表于 2009-2-4 16:39

回复 355楼的 九妹 的帖子

按LZ描述妹子工作至今只有5W存款,并不是一年5W.
并不是咒LZ短婚,只是说明父母并不是只为了子女而存在的

paean 发表于 2009-2-4 16:40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6:15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笑。难道房产证写了父母名字,财产做了婚前公证,父母万一生了大病,就能怎么办了,可以名正言顺的卖了房子替父母看病了?

要说万一婚后15年,父母病的需要卖房子看病了,虽然房产证有父母的名字,虽然财产公证了,但是嫂子说,不准卖 ...

你还是发ZS去吧

snow_xefd 发表于 2009-2-4 16:40

回复 363楼的 向问天 的帖子

和你妹子偷着公证财产不告诉她老爹就是了。

如果她真的自己无所谓只是不愿违背父母的话。

两全其美。

yiwind 发表于 2009-2-4 16:40

我小人之心一下,婚后,估计每个月要给妹子家的,还不止2千呐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6:41

原帖由 向问天 于 2009-2-4 16:38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婚后的钱谁还多还少我不计较,毕竟结了婚,哪怕我赚10万她2000,这些钱都是属于我们的不分彼此

我现在介怀的是她爸提出不写名字的要求,我相应的提出公证就变成伤感情了

妹子的态度是,她自己很好,无所谓,说哪怕不写她名字也 ...


那还跟你吵P,私下去公证别告诉妹子父母不就好了,这事情本来就是她爸爸耍流氓,给你妹子洗脑去

blah_blah 发表于 2009-2-4 16:42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6:24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LZ一年10W,妹子一年5W,不算还贷,掌握住经济大权,开销之后每年省下个3W,30W也就10年。
还不算上随着LZ和妹子能力提升加薪的情况。婚前为这30W争个半死,影响感情,还不如婚后精打细算省个30W。
以常理说,父母再活个20年,健康 ...

你没有觉得你在为了婚姻咒LZ的父母吗?

panhaohua 发表于 2009-2-4 16:42

小铮维希 发表于 2009-2-4 16:44

楼好高了=_=其实让别人评断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大家背景情况都不一样,要是我的话我,我同意按出资比例分配产权,但我不同意和家长同住。所以关键还是你和你妹子要达成一致。你一直觉得一切是你在做退让,可是在我看来你妹子肯和你爸妈住也是退让,我身边很多女生包括我都做不到。

兲蛋高达 发表于 2009-2-4 16:44

归根结底还是钱啊,你一年能赚19万或者29万也就没这么多烦恼了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6:45

原帖由 yiwind 于 2009-2-4 16:40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小人之心一下,婚后,估计每个月要给妹子家的,还不止2千呐

肯定不止的

逢年过节平日探望肯定不能空手,生日寿辰也不能少,年末红包,啧啧

这些都可以不在乎,但是父母的权利不可少,何况你们以后还要靠父母家用,平时不给他们存钱的机会还不给他们生平积蓄做保障
扯淡

让楼主妹子去想想好了,这哪里占得到理

九妹 发表于 2009-2-4 16:47

原帖由 snow_xefd 于 2009-2-4 16:32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30w的首付不写父母名字楼主都同意了,都没抱怨伤感情,喵的做个婚前公证到伤感情就不行就感情不能接受了?

要是女方父母出钱多,现在男方不让女方写父母名字,然后女方要求公证男方不同意,我就不信这贴不是一边倒的喷这纱布男 ...

伤不伤感情和做不做公证是2个概念,非得混淆么?

LZ想问,做财产公证对女方来说会不会觉得伤感情,
那么我回答,如果站在女方的立场,是会觉得伤感情的。

但是做不做财产公证呢,
那么我回答,出于保障父母养老考虑,去做公证也是合理的,可以做。
但是要保障父母不是只有做财产公证这条路,还有很多路可以选择,也许更好。

但是又PS下:
出于今后婚姻幸福的考虑,就算去做财产公证,也不要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在嘴巴上多照顾照顾妹子。
因为站在妹子的家庭立场,妹子家庭也许会这样、那样想(见各回复),他们的想法也并不是完全无理的。

非得让LZ觉得妹子的家庭居心不良,结不了这婚才痛快么?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6:47

还有九妹那啥“娶了妹子等于娶了妹子全家”

怎么凤凰男要包揽全家的时候人人都愤恨得一逼

不带这么双重标准的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6:49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6:47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伤不伤感情和做不做公证是2个概念,非得混淆么?

LZ想问,做财产公证对女方来说会不会觉得伤感情,
那么我回答,如果站在女方的立场,是会觉得伤感情的。

但是做不做财产公证呢,
那么我回答,出于保障父母养老考虑,去做公证也是 ...

你这话真奇怪

难道老人出了钱以后还负责家用,却提出不可写他们名字不伤感情吗?

还是那句话,不带这么双重标准的

yiwind 发表于 2009-2-4 16:50

真奇怪,既然站在女方立场上做财产公证他们觉得伤感情,那男方立场上不让写父母名字,男方父母就不伤感情了?女方考虑过没?

张郃の爱妾 发表于 2009-2-4 16:50

这贴看下来我比较支持九妹,首先我最不喜欢婚后拉上老人来家里住的人,不管老人性格如何,两代人在很多事情上都有代沟,日子一久摩擦是难免的,涉及两代人就更难以解决,何况二老不是没有地方住,既然以前可以住郊区而无大碍,何以婚后就非要住城里,我看照顾只是托辞,只是觉得男方出了大头,男方的人就该多住才是关键

这种在经济上瞧不起未婚妻的调子我觉得一直贯穿于LZ发言的始终,什么我一年10w她一年5w,什么她要贴补父母我不要云云,试问你在谈婚论嫁之前又不是不清楚女方家里的状况,既然抱着被拖累了的想法,又为什么要结这门亲?就像九妹说的,又不是不要写你的名字,还非要加上二老干什么?这个想法本身就很可笑,也难怪对方会不高兴,说得不好听,都有点还没领证就打算散伙的味道了,这婚还真不如不结,为了钱算计来算计去太恶心了

yiwind 发表于 2009-2-4 16:52

这话真对,还没领证都已经在考虑房产证上写谁名字的问题,的确有打算散伙的味道了。这婚,楼主你还真不如不结。为了钱算计来算计去太恶心了

snow_xefd 发表于 2009-2-4 16:53

原帖由 九妹 于 2009-2-4 16:47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伤不伤感情和做不做公证是2个概念,非得混淆么?

LZ想问,做财产公证对女方来说会不会觉得伤感情,
那么我回答,如果站在女方的立场,是会觉得伤感情的。

但是做不做财产公证呢,
那么我回答,出于保障父母养老考虑,去做公证也是 ...
凡是站在女方立场考虑那你还在这边说什么。

你就没看到事情的前提已经是伤害到男方感情了么?

另外建议你回头看看主贴,楼主从没说他觉得婚前公证不伤感情,他妹子说别人都是这个情况,所以楼主才上来证明那是胡扯。

伤不伤感情的问题,意义在哪里?还是这边对着对面心口一刀那边只能叫好爽?

张郃の爱妾 发表于 2009-2-4 16:53

原帖由 yiwind 于 2009-2-4 16:50 发表 http://www.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真奇怪,既然站在女方立场上做财产公证他们觉得伤感情,那男方立场上不让写父母名字,男方父母就不伤感情了?女方考虑过没?

做财产公证是站在男方立场上吧,明明就是为了保护男方的30w块钱才这样做的,您颠倒黑白的能力太赞了

yiwind 发表于 2009-2-4 16:54

那女方不让男方父母名字写在房产证上,是为了啥?

farland 发表于 2009-2-4 16:55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6:55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6:53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做财产公证是站在男方立场上吧,明明就是为了保护男方的30w块钱才这样做的,您颠倒黑白的能力太赞了


那不让写男方父母名字算是啥?人家出了钱还不给写名字,您的黑白真分明

panhaohua 发表于 2009-2-4 16:55

snow_xefd 发表于 2009-2-4 16:56

回复 379楼的 张郃の爱妾 的帖子

父母名字已经不写了。现在不是纠结在财产公证问题么。

婚前财产公证怎么了?

夏末秋初 发表于 2009-2-4 16:56

原帖由 小铮维希 于 2009-2-4 16:44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楼好高了=_=其实让别人评断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大家背景情况都不一样,要是我的话我,我同意按出资比例分配产权,但我不同意和家长同住。所以关键还是你和你妹子要达成一致。你一直觉得一切是你在做退让,可是在我看来你妹子肯和你爸妈住也是退让,我身边很多女生包括我都做不到。

就事论事又不是结合自身看问题,你或者很多人做不到并不代表着这就是妹子的退让。你都说了大家背景情况不一样,没钱的话都没得讨论出资比例分配产权,何来的退让。

snow_xefd 发表于 2009-2-4 16:58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6:53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做财产公证是站在男方立场上吧,明明就是为了保护男方的30w块钱才这样做的,您颠倒黑白的能力太赞了
30w对于一般老百姓不该保护一下么……

向问天 发表于 2009-2-4 16:59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6:53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做财产公证是站在男方立场上吧,明明就是为了保护男方的30w块钱才这样做的,您颠倒黑白的能力太赞了
我想我主贴写的很清楚啊
我之前的结婚打算里面本来根本就没提任何钱的事情
是他爸突然提出不写名字,态度很强硬说写了就不结婚
我才提出那么就做个婚前财产公证

panhaohua 发表于 2009-2-4 16:59

张郃の爱妾 发表于 2009-2-4 17:00

原帖由 三色猫 于 2009-2-4 16:55 发表 http://www.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不让写男方父母名字算是啥?人家出了钱还不给写名字,您的黑白真分明

又不是不让写男人的名字上去,也没有说婚后二老不能来住,还要加上两个人什么意思?摆明了就是在说:这tmd是老子出的钱,这房子就是老子的,离婚你也别想要,我老爹老娘去世了你也别想得一分一厘!

笑,我当然黑白分明,LZ那么爱钱,那么担心妻子和他离婚把他那30w搞走了,直接找个多金女结婚不就什么事儿都没了,说不定人家还饶你几处房产也未可知

看这贴,只能摇头感叹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原本多么美好的一件事被搞得铜臭无比,还一群人在下面鼓掌叫好,看来豁达如我家母上说出“只要能用钱买到的东西,都不必太看重”的人还是少之又少啊~

yiwind 发表于 2009-2-4 17:02

原帖由 panhaohua 于 2009-2-4 16:59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于某些人来说30W都要斤斤计较的男人就不用结婚了,没诚意阿


那是人家标准高,篱笆上不都是这类么。有房无贷环线内,有车接送年薪高,人高貌俊有爱心,父母双亡尤为佳。
当然,如果这类人来回帖维护妹子,那我的确是没得话说,直接败退就可以了。

九妹 发表于 2009-2-4 17:03

最后一贴,不回了,耗我一天时间……
LZ无法理解为啥婚前公证就是伤感情,同样,妹子的家人也无法理解,我女儿都给你了,你小子居然还要婚前财产公证。

跟了一天的帖子,LZ也应该了解了,确实有一部分人是真的认为婚前公证是伤感情的事情(特别是上代人)。

有些事,真的是可以了解,但是无法理解的。
想起我的EX,当初初恋时,就觉得男生该让着女生、宠着女生啊,女人在男朋友面前作一下是天经地义的啊;可是ex却认为,大家互相都是平等的,为啥要男的让步。ex有时候遇到问题不明白,我就开玩笑,说他农民,他觉得受到了莫大的侮辱。我觉得是玩笑啊,他觉得是侮辱,两个人怎么也无法理解对方,最终一拍两散……

回了那么多帖子,并不是想怎么样,只是想告诉LZ,你所认为不能理解的想法,是存在的,甚至对一部分人来说,是那么理所当然的事情……最终只能互相谅解,

LZ既然都和妹子达成谅解了,我们也该闪人了,祝愿2个人能快乐的结婚,世界上有不良的人,但绝对没有不良的父母……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7:03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00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又不是不让写男人的名字上去,也没有说婚后二老不能来住,还要加上两个人什么意思?摆明了就是在说:这tmd是老子出的钱,这房子就是老子的,离婚你也别想要,我老爹老娘去世了你也别想得一分一厘!

笑,我当然黑白分明,LZ那么爱钱,那 ...


钱是老爹老娘出的凭什么不让写啊?人家一辈子就这30W积蓄了

另外遗产除非特殊指定继承人,不然算夫妻共同财产的
这里的公证明显是针对离婚情况的

难道您是女方离婚了还要那15万?

夏末秋初 发表于 2009-2-4 17:04

lz别听某些人的,有些人就是爱结合自身看问题,你不愿和老人一起,很多年轻人还愿意和老人一起呢

我就看不出来保护父母的权益怎么个颠倒黑白了??

张郃の爱妾 发表于 2009-2-4 17:04

原帖由 向问天 于 2009-2-4 16:59 发表 http://www.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想我主贴写的很清楚啊
我之前的结婚打算里面本来根本就没提任何钱的事情
是他爸突然提出不写名字,态度很强硬说写了就不结婚
我才提出那么就做个婚前财产公证 ...

我也说得很清楚了,没有人不准你父母来住,你的名字也写在上面了,还要加上自己父母的名字,什么意思?打算多重安全门锁好30W?没结婚就想着离婚了??伤感情那也是你伤人在先,换了我的女儿,对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当然我不是说女方家长就一定君子,但你对他们肯定有意见,叙述明显有偏颇,不能全信),我第一个恼火

farland 发表于 2009-2-4 17:04

paean 发表于 2009-2-4 17:05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00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又不是不让写男人的名字上去,也没有说婚后二老不能来住,还要加上两个人什么意思?摆明了就是在说:这tmd是老子出的钱,这房子就是老子的,离婚你也别想要,我老爹老娘去世了你也别想得一分一厘!

笑,我当然黑白分明,LZ那么爱钱,那 ...

你能别傻逼了么,看看主贴再来回复好吧。九妹还比你强个十倍。

结婚是很现实的问题,现实就会谈到钱,最看不惯一说到钱就觉得是脏东西我们还是谈未来谈爱情吧。

装逼也要有个限度好吧

panhaohua 发表于 2009-2-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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