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angor 发表于 2009-2-4 17:37

lz你别和团副认真,对公主党来说钱算个毛,一般百姓装不起那个B。

30W是父母一辈子的积蓄,肯拿出来给儿子媳妇买房便代表他们是善良的, 我丝毫看不出在我买了的东西上表明所有权的做法有什么不对。说这代表把钱看得很重完全是脑补,自己高尚得视金钱如粪土还不许广大老百姓世俗一把么。

露琪亚 发表于 2009-2-4 17:40

借贴吐下糟...

要是我男朋友(主人)现在对我说\"我们结婚吧\" 我绝对不要求把自己或者家人的名字写在他的房产证们上, 并且我会主动提出婚前财产公证,而且婚后买汰烧(虽然不在行,但是我会学)服侍好老公(主人), 绝对听老公(主人)的话...


可惜我等不到这句话, 真苦恼.....泪流满面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7:42

原帖由 露琪亚 于 2009-2-4 17:40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借贴吐下糟...

要是我男朋友(主人)现在对我说\"我们结婚吧\" 我绝对不要求把自己或者家人的名字写在他的房产证们上, 并且我会主动提出婚前财产公证,而且婚后买汰烧(虽然不在行,但是我会学)服侍好老公(主人), 绝对听老 ...

烤鸭你别这样……

露琪亚 发表于 2009-2-4 17:43

原帖由 三色猫 于 2009-2-4 17:42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烤鸭你别这样……


我错了,但是我很认真的...跑出去陪主人吃东西..............

朱旌朱旌 发表于 2009-2-4 17:51

原帖由 露琪亚 于 2009-2-4 17:40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借贴吐下糟...

要是我男朋友(主人)现在对我说\"我们结婚吧\" 我绝对不要求把自己或者家人的名字写在他的房产证们上, 并且我会主动提出婚前财产公证,而且婚后买汰烧(虽然不在行,但是我会学)服侍好老公(主人), 绝对听老 ...

为啥我突然感到一阵恶寒…

张郃の爱妾 发表于 2009-2-4 17:53

原帖由 voluspa 于 2009-2-4 17:28 发表 http://www.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张姨太。。乃这次师太大了。。。本来lz就是这意思。。但女方又说公证伤感情不干啊。。

我看到了撒,早就看到了,但是这贴里一片反女方家长声潮,我觉得不妥,因为LZ本来就对他们心存不满,表述中难免有偏向,比如关于女方老爸赌博之类的话,小赌怡情,赌博也分等级的,不一定就是罪大恶极,而且对LZ那种在经济上很看不起对方的口吻极度反感,更对“没结婚就开始为离婚打算”觉得不可理喻,与ls各位持有“是老子的钱老子死也要去画个记号”观点的朋友们自然格格不入,很正常,很正常

张郃の爱妾 发表于 2009-2-4 17:55

原帖由 selangor 于 2009-2-4 17:37 发表 http://www.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lz你别和团副认真,对公主党来说钱算个毛,一般百姓装不起那个B。

30W是父母一辈子的积蓄,肯拿出来给儿子媳妇买房便代表他们是善良的, 我丝毫看不出在我买了的东西上表明所有权的做法有什么不对。说这代表把钱看得很重完 ...

下次你泼人硫酸时,记得泼出个玫瑰花儿的形状来~

voluspa 发表于 2009-2-4 17:57

F·U·罗格纳 发表于 2009-2-4 18:19

她爸爸,下岗,一个礼拜有超过五天在外面打牌赌博

别跟这种人做亲家。没工作没收入还去赌博?还不知道背地里干了什么呢,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都是结合在一起的好兄弟,以后有你罪受的,收尸到时候都找你

snow_xefd 发表于 2009-2-4 18:23

原帖由 voluspa 于 2009-2-4 17:57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麻麻~~反正现在问题基本完满解决。。

我说。。你们难道不求真相么。。。
楼主不会无良到结婚不来放真相的吧

不会吧不会吧

加菲小狐狸 发表于 2009-2-4 18:34

我觉得吧。

第一,楼主的字里行间一直透露出对女方家里经济条件的鄙视。(虽然你后来说什么我不在乎婚后谁赚得多大家一起用)如果是这样你为什么要把利于你家的条件和不利于她家的条件放在一起说?并且指出你和她相差的很大这一个结果。就好比你去跟菲尔普斯比象棋,再跟郭晶晶比跳国标?(啊 这个比喻好像很奇怪)我就不信你妹子没强过你的优点了?

第二,既然 假设大前提是 你和妹子互相相爱。哪么为啥不能将就一点。如果你对你们两个的爱确实有信心。不要把前提建立在怎么分离婚家产上。不要说什么你在提防对方的父母。也许对方的父母还在提防你始乱终弃呢。这个现实的社会,谁都知道男的二婚容易找到下一任还是女的二婚容易再嫁成功。更别说假设是10年后你变心了。她的青春谁来赔偿?别说什么你的青春一样宝贵这种b话。

第三,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用钱衡量的。妹子对你的付出也是无价的。别说我粗俗下流,如果你非要跟她斤斤计较,那么是不是晚上错比 你射精次数多还是她高潮次数多,你动的多还是她动的多,也能作为衡量依据。退一万步说,妹子是不是可以说:老娘怀胎十月生个孩子还跟你姓呢。你把冠名权的钱也给我。怀个孩子容易么。

如果楼主真的不放心 那么就保留好一切购房的原始证据吧。将来你们离婚用得到的。不一定非要公正的。事实证据也是判定的一种。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我有点思路混乱。

羽残樱 发表于 2009-2-4 18:34

我说,这09年可真火爆啊!!!size]

夜笼 发表于 2009-2-4 18:34

等真相

viperbite 发表于 2009-2-4 18:40

原帖由 加菲小狐狸 于 2009-2-4 18:34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吧。

第一,楼主的字里行间一直透露出对女方家里经济条件的鄙视。(虽然你后来说什么我不在乎婚后谁赚得多大家一起用)如果是这样你为什么要把利于你家的条件和不利于她家的条件放在一起说?并且指出你和她相差的很大 ...


你那么粗俗干吗……

paean 发表于 2009-2-4 18:44

原帖由 加菲小狐狸 于 2009-2-4 18:34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吧。

第一,楼主的字里行间一直透露出对女方家里经济条件的鄙视。(虽然你后来说什么我不在乎婚后谁赚得多大家一起用)如果是这样你为什么要把利于你家的条件和不利于她家的条件放在一起说?并且指出你和她相差的很大 ...

你说的都是“lz”和\"lz的妹子\"之间的事情,而没有牵扯到第三个人,怎么说呢,对于主楼这件事来说是外传属性的事情。

ZEEROKAMI 发表于 2009-2-4 19:11

轻舟 发表于 2009-2-4 19:32

这种事情干吗要分谁有理谁没理
都到谈婚论嫁的地步,碰到这个节骨眼上,首先该考虑的是怎么解决吧.
到S1这种论坛发个帖子,还这么对比家境,不管你妹子和她父母是不是做法欠妥.好歹都是自己喜欢的自己挑到的,犯得着这么给一帮外人说么~
即使这个帖子都一边倒支持你,相信你妹子和她父母还是不会接受.
不如两家人坐下来谈谈,到底是闹还是谁珍惜谁让步,绝对不是靠找人评理能解决的.

巨型桨帆FC 发表于 2009-2-4 19:38

懒的爬了,这种情况就是30w买房子,小夫妻的名字谁也不写,写男方父母的。
夫妻俩算借住在老人那里
妹子要一个月补贴家里2000,那么男方也一个月给父母2000,至于是还贷还是当交伙食费按具体数额来吧
装修钱就权当多贷点款吧,如果两边掺和搅不清的话,干脆都归到一边省心

seal13 发表于 2009-2-4 19:57

Eighsea 发表于 2009-2-4 20:01

“只看楼主mode\"
mark等曝婚礼真相 -o-

neptunelei 发表于 2009-2-4 20:04

这个帖子果然属于继7689之后的又一个耀眼的闪光阿~~~~~

这个问题嘛~~~只要别因为这个最后不结婚了~~~~~那就行了阿~~~~


不过我觉得这女孩素质不会太高,以上

muer1987 发表于 2009-2-4 20:04

白天睡觉就是不好,错过了一场好戏╮(╯﹏╰)╭

木风 发表于 2009-2-4 21:57

我母上大人一周天天打牌.....
打牌还是要看打得大小吧...又不是天天输....

女方父母大概是心疼女儿吧...

qianping314 发表于 2009-2-4 22:21

轻舟 发表于 2009-2-4 23:12

原帖由 neptunelei 于 2009-2-4 20:04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过我觉得这女孩素质不会太高,以上 ...
不知道这种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
如果这女的30岁以下,家里开销都由她一个人负责,还能有存款5W,我觉得算是个会过日子的人了.
我说这好歹是LZ以后的老婆,你们嘴巴能不能别那么缺德

TerryLiu 发表于 2009-2-4 23:14

原帖由 羽残樱 于 2009-2-4 18:34 发表 http://www.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这09年可真火爆啊!!!size]

我觉得是论坛在壮大,成员的质量和数量都在稳步提升

zephyrus99 发表于 2009-2-4 23:14

原帖由 张郃の爱妾 于 2009-2-4 17:04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说得很清楚了,没有人不准你父母来住,你的名字也写在上面了,还要加上自己父母的名字,什么意思?打算多重安全门锁好30W?没结婚就想着离婚了??伤感情那也是你伤人在先,换了我的女儿,对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当然我不是说女 ...
我他妈的好想回帖噢```
那么结婚了,没人不准女方来住,为啥非要加上女方名字,房子写楼主一个人名字可以不?
你丫要写女方名字就是没结婚就想离婚了,伤感情那也是你伤人在先.
张姨太一贯的彪悍阿

zephyrus99 发表于 2009-2-4 23:18

原帖由 加菲小狐狸 于 2009-2-4 18:34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吧。

第一,楼主的字里行间一直透露出对女方家里经济条件的鄙视。(虽然你后来说什么我不在乎婚后谁赚得多大家一起用)如果是这样你为什么要把利于你家的条件和不利于她家的条件放在一起说?并且指出你和她相差的很大 ...
厄,请问
第三条里面,动的多的一方吃亏还是动的少的一方吃亏呢?

eva02eva02 发表于 2009-2-5 02:00

完全不需要
首付三十万占的产权写你的名字
剩下的两人平分
如果这样再不肯

pippotime 发表于 2009-2-5 03:30

其实我觉得写两个人的名字不财产公证才比较有利于你们的关系。
从语言中我觉得LZ你已经过于强势,如果再按照写4个人的名字或者公证的方法妹子在婚姻生活中也太被动了。LZ到时候是过的爽了,妹子不会轻易提出离婚什么,但是你自己却没有什么束缚。这样可能导致生活中的很多细节都需要妹子迁就。但这种迁就有个极限,等妹子有条件了或者碰到了更好的人就会产生,好累,我就算什么也得不到也不要跟他过了的想法。
其实对于婚姻来说,女方都是不愿意离婚的。特别是有了孩子之后。但是离婚对男方的影响相对弱一点。怎么样平衡这个影响呢?LZ你就在钱上让一下吧。要是真的签什么协议我觉得在今后的生活中你会更加不能融让的,但其实磨合才是婚姻的关键,不是一个人去让着另外一个。
其实在我眼中这不是应不应该或者钱的问题。
要是我,当你提出财产分配的时候就会考虑到底这婚要不要结了。而且这么说,如果真的你坚持,我绝对会分手的。这根本不是什么30w的问题,而是在我心里会认为:这个人怎么这样。斤斤计较,心胸狭隘。不能托付一身的。
相反,如果换成:父母的钱自己留着,我们先租房子住,有了钱再买房。哪怕这样我也是会嫁的。(有钻戒就好 =。=|||)
果然是被宠坏了吧?

sega1925 发表于 2009-2-5 03:35

看到 有人说 整个人都是你的了 就觉得特纱布
结了婚偷情的又不是没有
“整个人都是你的”有多保险吖?

sega1925 发表于 2009-2-5 03:37

九妹优越党吖
高攀不起

neuro 发表于 2009-2-5 06:44

你们都这么认真干嘛
这只不过是LZ一人的片面之词,谁知道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就都一边倒,甚至对女孩的品德出言不逊,太盲目了吧

还有啊……你们呐,平均年龄才多大……就一个个这么愤世… 现实点是好事,但现实世界并不等于黑暗世界。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pippotime 发表于 2009-2-5 08:46

楼上几个说我只听支持意见的,那我问你们,你们只需回答我是或不是
“我已经认可房子名字只写我和我妹子了。但是我父母出的首付款我做个婚前财产公证说明这钱是我父母的”,这么做是不是伤感情??
---
我觉得这样很伤感情唉……
不过你们有你们自己的交流方式和相处方式……
要是摊到我的话这话伤大了……

refo 发表于 2009-2-5 08:52

原帖由 neuro 于 2009-2-5 06:44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们都这么认真干嘛
这只不过是LZ一人的片面之词,谁知道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就都一边倒,甚至对女孩的品德出言不逊,太盲目了吧

还有啊……你们呐,平均年龄才多大……就一个个这么愤世… 现实点是好事,但现实世界并不 ...

因为S1太多魔法师了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5 09:01

原帖由 pippotime 于 2009-2-5 03:30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我觉得写两个人的名字不财产公证才比较有利于你们的关系。
从语言中我觉得LZ你已经过于强势,如果再按照写4个人的名字或者公证的方法妹子在婚姻生活中也太被动了。LZ到时候是过的爽了,妹子不会轻易提出离婚什么,但是 ...

照你这说法就是如果不公证同时写两个人名字了,妹子就爽了,想劈腿就劈腿了,就算离婚了起码还有50W可以捞了,卖B几年就赚了咯?
话本来就是两面说的,就挑自己有利的话来说好了

你让楼主在钱上面让下,这钱是楼主的吗?他有权利让吗?真搞笑
怎么女方自己不出钱买房子的,不写楼主名字都无所谓啊,他要是敢来发贴闹我们就揍他

塞诺 发表于 2009-2-5 09:34

...还扯那么远

人家楼主不都说了瞒着岳父私下去公证了么

farland 发表于 2009-2-5 09:46

gba2 发表于 2009-2-5 09:50

就当你多了个老婆,你爸妈多了个女儿吧,多付点

Sopp 发表于 2009-2-5 10:22

LZ你是杭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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