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杨梳子 发表于 2009-2-4 12:45

我靠 我都承认我SB了
你们不要扭着不放行不

黄杨梳子 发表于 2009-2-4 12:46

请你们继续讨论LZ关心的话题吧 /鞠躬

xiaoshihun 发表于 2009-2-4 12:49

我感觉你们现在都是自己考虑自己的情况。

真的做好了结婚的心理准备了么?

塞诺 发表于 2009-2-4 12:52

还是公证的好,而且既然还贷男方出的更多,结婚后开销还是要吃父母的,女方这边也只赡养自己的父母
那为什么不给自己的父母留些保障.

婚前伤点小感情总比婚后来折腾更好吧,妹子如果是明事理的人应该能想明白这个道理


我身边的女同事基本都赞成婚前公证的

gorillaz 发表于 2009-2-4 12:55

不结就不结,傲个鸡巴娇啊,对方父母这素质婚后你等着受吧

海怪子 发表于 2009-2-4 12:56

LZ心态很奇怪,前面骂妹子卖B,没钱别结婚骂得爽的你不反驳下,站在妹子那边考虑的你又不怎么待见了,你心理上已经把妹子对立了嘛,这贴子还是别给妹子看原帖了,如果是个爱你的好妹子,那该多伤心呐-_-

老虎◎莉娜 发表于 2009-2-4 13:00

LZ来说明下妹子自己的态度吧,我觉得这比她父母的意见要重要得多,也是你决定这婚到底结不结,这名到底写不写的关键因素

我觉得LZ为自己的父母考虑非常正确(如果确实是为自己父母考虑的话),之前的凤凰男抢钱抢房子的帖子已经看得我彻底心寒了,我觉得自己被骗只能算自己瞎了眼活该,可连累替自己出钱的父母就是万万不可以的了

snow_xefd 发表于 2009-2-4 13:00

老爹不够厚道,老公不够有钱,妹子夹在中间不是很尴尬么……

gyfsgm 发表于 2009-2-4 13:03

castle_man 发表于 2009-2-4 13:08

原帖由 aa_ren 于 2009-2-4 09:51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行啊,10W一层,有几层给你装几层,房产证上只写我的名。
房子到手马上跟你离婚,转手把房子卖了只赚不赔。

闪离的话法院什么都不会判给你,以前就有外地女拿到深圳户口后7天就离婚,结果户口还是给去掉了

waitingrainbow 发表于 2009-2-4 13:09

我们家新买房子的时候,爹娘在算计,要不要把我的名字写在里面。说是到时候我嫁人了,x年以后,这房子估计会成夫妻共有财产,万一离婚了,这房子还要分一半给别人去……云云……
    如果写了我的名字,结婚之前就去财产公证,至少我以后还有一套房子住……
    但是如果不写我的名字……遗产税是很高的……这事纠结了很久很久……

    房子小产证现在还么办……说实话,家里人还在纠结,本来结婚可以去做婚前财产公证的,但是……被你们一说,这么贵的费用……缩了啊……2%都赶上契税了orz

      对方父母不写男方父母的名字只是不希望自己这房子自己女儿由百分之五十变成百分之二十五吧。
    摊手……其实这样也想的通。她爹娘想法可以参见我爹娘的考虑……虽然有些不一样,但是出发点估计都是会差不多的吧

snow_xefd 发表于 2009-2-4 13:12

回复 291楼的 waitingrainbow 的帖子

只不过这种想法必然会让男方情绪反弹的阿。而且男方提出的公证手段如果手续费自己出的话合情合理,怎么这时候那边的岳父大人就开始考虑伤感情了呢……

还是觉得妹子很可怜,要结婚了被自己老爸牵着走进死胡同……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3:12

中国现在有遗产税了吗。。。

snow_xefd 发表于 2009-2-4 13:14

原帖由 三色猫 于 2009-2-4 13:12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中国现在有遗产税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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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9月21日

梦游美国 发表于 2009-2-4 13:14

各家有各家的难处,不过写四个人的名字的确是最公平了。

夜笼 发表于 2009-2-4 13:14

原帖由 三色猫 于 2009-2-4 12:43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应该去LIBA和JJ再发一个贴,S1和KDS上男拧多,估计女拧意见会得伐一样


我喜欢待S1是不是跟我不合女人群有关系

苍雨夜寐 发表于 2009-2-4 13:15

原帖由 三色猫 于 2009-2-4 13:12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中国现在有遗产税了吗。。。
您觉得可能吗?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3:15

原帖由 snow_xefd 于 2009-2-4 13:14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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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9月21日

继承房产是否要交遗产税?直系亲属法定继承免税
焦点广州房地产网 gz.focus.cn 2008年04月07日15:20 羊城晚报 郝婧羽
  个案:
  阿婆80多岁,不久前老伴离世后,便和唯一的儿子相依为命。阿婆在老伴去世后继承了老伴的房产。近来,阿婆听一些中介人员对她说,必须要在离世前把房子转给儿子,否则在阿婆百年之后,她的儿子就要为这套房子支付一大笔的遗产税。听到这一说法后,年迈的阿婆便开始到处询问。



专家说法:直系亲属间的法定继承关系免税

  满堂红专业人士介绍,目前中国并没有遗产税这一说法,目前也没有开征遗产税,因此案例中中介人员所说的“一大笔遗产税”是不成立的。该案例中涉及到的是房产赠予和房产继承。房产赠与是指:赠与人在其健在的情况下,将其房屋产权赠送给亲属或朋友;房产继承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过世,其具有继承权的直系亲属通过正常的法定程序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契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房屋赠予应对受赠人按评估价格征收契税。

  由于阿婆仅有儿子一个直系亲属,因此,在阿婆百年之后,其儿子为其房屋产权的唯一继承人。房产继承分直系亲属继承和非直系亲属继承,直系亲属之间的法定继承关系在免税范畴,后者则反之。从上述观点可了解到,阿婆的儿子为其直系亲属,继承房产后免税费,只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这一过程只需要收取相关的登记费、公证费以及办理费用即可。然后到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也要交纳一定的过户费用。

  若阿婆现在想把自己的物业转入儿子的名下的话,则属于房产赠予。对于房产赠予,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因此,若阿婆现在把房屋转入儿子名下的话,赠与双方要先到公证处办理房屋赠与公证,并由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阿婆的儿子作为受赠人应该缴纳相关税费,交纳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的2%+3%(赠与公证费2%、契税3%)。此外,还需要支付交易手续费、档案费、转移登记费、公证费以及出具房地产评估书的评估费等相关费用。

  综合上述观点可看出,阿婆若想为儿子节省费用的话,最好选择继承方式将房产转移给他的儿子,也就是说,等阿婆去世后,她的儿子对她的房子是自然继承,根本不用阿婆跑得这么辛苦,而且可以省去契税部分。(编辑:小米)

黄杨梳子 发表于 2009-2-4 13:16

原帖由 waitingrainbow 于 2009-2-4 13:09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家新买房子的时候,爹娘在算计,要不要把我的名字写在里面。说是到时候我嫁人了,x年以后,这房子估计会成夫妻共有财产,万一离婚了,这房子还要分一半给别人去……云云……
    如果写了我的名字,结婚之前就去财产公证,至少 ...

你这种婚前买的 如果婚后你又不供这房子的话 整坨房子都和你未来老公无关的吧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3:16

原帖由 苍雨夜寐 于 2009-2-4 13:15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您觉得可能吗?

我看见一群人在说庞大的遗产税我吓死了,我家的房产证上没我名字的

国见比吕&a 发表于 2009-2-4 13:21

夜笼 发表于 2009-2-4 13:22

原帖由 waitingrainbow 于 2009-2-4 13:09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家新买房子的时候,爹娘在算计,要不要把我的名字写在里面。说是到时候我嫁人了,x年以后,这房子估计会成夫妻共有财产,万一离婚了,这房子还要分一半给别人去……云云……
    如果写了我的名字,结婚之前就去财产公证,至少 ...


写父母名字,
然后等结婚后二十年父母年纪大了,
再以赠与或买卖手续过户到你名下。

到时候看两个方法哪个合适吧。

夜笼 发表于 2009-2-4 13:23

原帖由 三色猫 于 2009-2-4 13:15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继承房产是否要交遗产税?直系亲属法定继承免税
焦点广州房地产网 gz.focus.cn 2008年04月07日15:20 羊城晚报 郝婧羽
  个案:
  阿婆80多岁,不久前老伴离世后,便和唯一的儿子相依为命。阿婆在老伴去世后继承了老 ...


我记得免税的部分是老人的自住房。

多套房产好像有别的说法。

黄杨梳子 发表于 2009-2-4 13:25

原帖由 国见比吕&橘英雄 于 2009-2-4 13:21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婚前财产不需要担心这个
不过把你名字写在里面比较好
并且明确该房产中父母所属的部分将来只能由你继承
不然婚后父母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由谁继承的
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
因为房产证上也有你父母的名字
那一部分 ...


拜 想得相当远 我等废柴一般最多能想到离婚这步 完全没想过继承问题

苍雨夜寐 发表于 2009-2-4 13:26

原帖由 三色猫 于 2009-2-4 13:16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看见一群人在说庞大的遗产税我吓死了,我家的房产证上没我名字的

<<龙樱>>名言之一

这个社会有规则的,不能超越这个规则生活。但是所谓的规则,都是那些头脑好的人制定的。这些规则都只是那些头脑好的人为了方便自己而制定的。反过来,要是不方便或是不明白的地方就会巧妙的隐瞒着。但是即使是遵守规则的人之中,也有聪明的家伙,巧妙地利用着这些规则。比如说税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制度等福利体系,全部都是头脑好的人故意弄的很难明白,设下的从什么都不知道的、头脑不好的人那里大笔捞钱的圈套。也就是说,不用脑子,光是抱怨麻烦的家伙,就会一辈子被骗,被迫付出很多的钱。

虽然结论会跟国内情况会有出入,但是现实的趋势确是如此。

deana 发表于 2009-2-4 13:29

房子就写你父母的名字
然后你每个月给他们钱还贷
大家都给父母生活费,合情合理
到时候你父母要把房子过户给你,那是后话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2-4 13:30

原帖由 苍雨夜寐 于 2009-2-4 13:26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名言之一

这个社会有规则的,不能超越这个规则生活。但是所谓的规则,都是那些头脑好的人制定的。这些规则都只是那些头脑好的人为了方便自己而制定的。反过来,要是不方便或是不明白的地方就会巧妙的隐瞒着。但 ...

我读书少,不知道你想说啥

我不过从来没考虑这种事情而已,我爸爸妈妈要帮我再买套房子我还不要呢

gyfsgm 发表于 2009-2-4 13:32

苍雨夜寐 发表于 2009-2-4 13:41

原帖由 三色猫 于 2009-2-4 13:30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读书少,不知道你想说啥

我不过从来没考虑这种事情而已,我爸爸妈妈要帮我再买套房子我还不要呢

waitingrainbow 发表于 2009-2-4 13:43

原帖由 黄杨梳子 于 2009-2-4 13:16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种婚前买的 如果婚后你又不供这房子的话 整坨房子都和你未来老公无关的吧

婚前买的啊,而且么贷款……会……会……会无关么……即使写上我的名字……也不会n年以后成为共有财产么……


啊啊……lz!恕我不厚道……在你的楼里问自己的问题……

NNANN 发表于 2009-2-4 13:45

新的婚姻法貌似说婚前买的房产 不会分割的

那个原本说的 结婚多少年后离婚 可以分的貌似也不成立了

具体等专家来解答

nausicaa 发表于 2009-2-4 13:46

原帖由 waitingrainbow 于 2009-2-4 13:43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婚前买的啊,而且么贷款……会……会……会无关么……即使写上我的名字……也不会n年以后成为共有财产么……


啊啊……lz!恕我不厚道……在你的楼里问自己的问题…… ...
你没有产权,但结婚后你户口进去了就有居住权,哪怕离婚了也有居住权,对方要赶你走就要给你钱,就是这样

影绯照 发表于 2009-2-4 13:49

还是各自买一套做周末夫妻的好

国见比吕&a 发表于 2009-2-4 13:49

国见比吕&a 发表于 2009-2-4 13:51

NNANN 发表于 2009-2-4 13:57

回复 314楼的 国见比吕&amp;橘英雄 的帖子

那么是不是意思就是 现在假如我要买房 产证就写我一个人名字?

还有一个问题

假如婚后 我有什么意外 我的房产会不会变成我先生直接继承 我父母和他分?

九妹 发表于 2009-2-4 13:57

原帖由 三色猫 于 2009-2-4 12:43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应该去LIBA和JJ再发一个贴,S1和KDS上男拧多,估计女拧意见会得伐一样

在s1发这贴,应该说LZ取巧了,如果在ZS的意见也跟s1一样的话,就让我09年继续嫁不出去好了

国见比吕&a 发表于 2009-2-4 13:59

NNANN 发表于 2009-2-4 14:00

回复 318楼的 国见比吕&amp;橘英雄 的帖子

那么看来我怎么做都没有办法给我父母100%的保障啊

指定继承人 是指我写遗嘱?

tsyat 发表于 2009-2-4 14:04

好吧,我家律师给的标准答案,两全其美的方案,大家可以不必继续吵架了。
根据中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LZ,第一,建立一个专用账号用来买房子,并且,让你父母把所有的存款打入这个帐号,同时去公证处开赠与公证。
这个公证在结婚前做,不需要LZ老婆任何参与,完全可以不告诉老婆。
用这个帐号内的钱款买房,并且将银行买房转账等记录妥善保存。
这样你父母的钱,只属于LZ个人,你的老婆离婚时无权分享,当然你们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必须分割。
这样无论房产证上写几个名字,只要有LZ的名字,那么房产中的你父母这部分钱只能归LZ所有。
LZ明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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