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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重巡羊舰 于 2024-7-27 11:58 编辑
啥乱七八的,中国政府就是民国继承者,法理问题,就像民国继承自带清,你别管这继承是武力来的还是禅让来的,你不是民国继承者,你的边疆国界哪来的,不承认旧条约是不承认一切不平等条约,一码归一码
还有首先,进藏在前,卖粮在后,51年年底解放军就进藏了,52年才送的粮食,其次我们从印度买粮食是签订了条约的,当时印度粮荒,是尼赫鲁找上来希望我们卖粮给他,我们用从印度运粮到西藏作为条件,神特么印度默许,开玩笑哦,进藏那用得着印度默许,新中国不接受一切不平等条约你以为是说着玩的?
中国之所以考虑取道印度转运粮食进藏,最重要的因素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进藏与和平解放西藏的过程中所面临的供给问题,特别是粮食短缺的巨大困难。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军暨西藏军区史》记载:“政务院、**为解决西藏军区前方部队及地方工作人员的供给问题,通过外交途径与印度政府商妥,从1952年7月起,从广东黄浦港陆续起运3500吨大米,海运至印度加尔各答港,由印度负责转运至锡金首府冈渡。”时任第18军进藏牦牛运输队队长的杨一真在其回忆录中写道:“1952年元月,印度大使向我提出,要我国援借粮食百万吨以上,救济印度广大灾民。本着国际主义、人道主义、中印友好精神,中央拟满足印方的要求。为解决我入藏部队当时粮食供应的困难,拟在借给印度大批粮食的同时,通过谈判,调运大米3500吨左右。……军委要求十八军研究接运方案上报。”这些记述揭示出这一重大事件的三个基本史实:其一,印度首先请求中国出售大米,以缓解其国内饥荒;其二,中国在同意出售大米的同时,提出请印度协助转运粮食到西藏,以缓解入藏部队和人员的供给问题;其三,大米转运是在外交部和外贸部的协调下,由西藏工委和西藏军区在**的指导下实施完成的。因此,没有印度的请求,中国也无从要求印方协助转运。在当时的情况下,中印两国达成的有关协议是具有双赢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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