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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immyJoker 于 2024-2-29 16:33 编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ROQUZDCIMI
这个视频虽然是关于一段时间前的“任天堂要求Dolphin从Steam上下架”的事情,但由于视频内容分析了由当初几个关于反许可与模拟的案子如何规范当初确定模拟器在美国的“法律保护”的范围,所以我在此引用并概括一下。
[前置情况]
Connectix在1998年左右通过对PS1的Bios的逆向工程来开发VGS,一款在Macintosh上模拟PS1的模拟器。在1999年1月该产品进入市场后,SCE以Connectix侵犯版权以及违反知识产权为由,在同月27日将其告上地方法院并获得胜诉,Connectix随即选择在巡回上诉法院进行上诉,并获得了胜诉。
而更多对模拟更近一步的保护来自于2000年的 [:Sony v. Bleem!]:Sony先以Bleem!公司在宣传与公司同名的Windows平台的模拟器时,使用了在PS上摄制的运行游戏的照片与模拟器的照片对比作为宣传,而将对方告上法庭——随后在这一次的败诉后,又以“不公平竞争 和 专利侵犯” 为由将Bleem!再次告上法庭。该案因Bleem!的破产而不了了之。
以上,包括1992年的[: Sega v. accolade]保障的
“假使反编译是获得受版权保护的软件中所体现的思想和元素之唯一途径,从法律的观点来看,逆向工程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
...where disassembly is the only way to gain access to the ideas and functional elemetns embodied in a copyrighted computer program and where there is a legitimate reason for seeking such access, disassembly is a fair use of the copyrighted work.
这一模糊地允许模拟器存在的条约——这三个历史超过20年的法案,就是如今模拟圈所拥有的全部保护。
视频主总结出以下几点:
Connectix的胜诉中法院为模拟工作确定了以下几点权利:
- 允许——对主机的Bios进行逆向工程来制作模拟器;
- 允许——使用版权规制下的Bios来制作模拟器,但不可全部将[版权规制下的Bios]用于最终产品中;
- 在不侵犯商标的情况下,允许——售卖模拟器。
以及以下两点限制:
- 模拟器的最终成品不可完全包含原版的代码;
- 模拟器的最终成品包含一部分原版代码时,是否构成侵权要看情况而定。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下一点是否合法至今还未有定论:
- 使用模拟器运行游戏拷贝,无论你使用的是通过正当渠道购买的拷贝或持有的物理拷贝。
同时对于游戏的ROM,有两点可以确定:
- 合法——下载与(用模拟器)游玩进入公众领域的ROM
- 不合法——下载或(用模拟器)游玩未进入公众领域的ROM,无论你是否拥有其拷贝。
但是下一点在美国的法律范围内则还未有定论:
- 备份自己持有的游戏ROM。(在欧洲等地似乎允许备份并使用ROM)
回到“任天堂要求Steam下架Dolphin”这件事上,任天堂在对Valve的通知信件中,并非使用一般的DMCA与逆向工程等理由来起诉Dolphin,而是指出由其授权的游戏软件都带有专门的加密密钥,而Dolphin可能直接使用了这些加密密钥来运行游戏软件,使其——以及若选择将其上架的Valve——面临触犯对任天堂的版权保护的可能,因任天堂可能以Dolphin触犯DMCA的“贩运旨在规避技术措施的技术”(17 U.S.C. § 1201(b)) 等多个过去已被判决为非法的行为进行上诉。
当然,以上是基于某美的法律与诉案的讨论,其他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个人猜测这次起诉Yuzu,任天堂也可能会采用同样的理由——Yuzu直接使用了任天堂设置并属于其版权的“加密密钥”——作为一部分论据……
同时,这次案子可能会成为对模拟圈的边界进行新一次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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