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长
发表于 2009-5-14 12:24
LZ的比喻真是太好玩了
他打了几个比方了
还有楼上某对新婚的夫妇你们为啥那么闲陪了楼主发帖发了那么多天啊
超级柯南迷
发表于 2009-5-14 12:30
超级柯南迷
发表于 2009-5-14 12:32
ephix
发表于 2009-5-14 12:37
原帖由 LiliMarleen 于 2009-5-14 11:59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说你们是炮友,你不要老给我压我没给你戴的帽子,这总让我感觉你根本没认真看我说话。
婚姻是不是“感情到了某个程度就自然发生的”,我想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对于我来说,只要确定能和这个人厮守了,在对方提出结婚时 ...
其实你的假设很巧妙,但是是有问题的。你确定能和这个人厮守了,但是对方不提,你会问吗?你问了他说“我还没决定好结婚。”你就否断?如果如此轻易的断开我还真不能理解这是一种多高的“感情程度”。
你也承认了,结婚需要的条件大都是和感情不相干的。那么请问,如果条件不满足,你就放弃感情?你在这方面是怎么考虑的呢?
谢谢你教会我一个道理——做同样一件事情,说实话未必好,换个说法(也不是说一定是假话)会更好。你看你们女人,男人说“我还没决定结婚。”就是拉长了脸,说“水到渠成的时候就结婚。”就头顶青天。这真和“早上3个桃子,晚上4个”VS“早上4个桃子晚上3个”那个寓言有什么区别?
bigapplezxy
发表于 2009-5-14 12:39
我朋友说:想驳某人说的国外什么瑞典老板和其partner事件
北欧那边其实这种情况是属于事实婚姻的
就算不打证,超过几年partner享受和妻子一样的权利
如果离婚是可以分财产的
中国事实婚姻的法例没有这么健全的
ephix
发表于 2009-5-14 12:45
原帖由 yiwind 于 2009-5-14 12:02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从没说过结婚可耻,我从最早的回帖里就说了,我绝对承认结婚了有可能幸福。”……你在41楼的回复可是“你父母现在是不是恩恩爱爱白头偕老?是,我祝福你,好运气。但是据我所知,很多甚至95%不是。”
你一早坦白了说自己 ...
其实马区关于各种结婚之后和感情无关的烂事的帖子很多,你可以去看看你有多少能躲掉。
结婚是否幸福复杂度为什么高就是你要应对的人不光是你女人,你要应对的事情不光是感情,而且很多你必须应对的人都不在乎你的感情,他们需要你去做一些其他的事情。
这是一个运气问题,你可以认真的选一个适合的、你爱的、爱你的女人,但是你绝对不可能做到选一个所有社会关系都满足你的女人,所以你女人的社会关系会不会对你将来造成致命影响很多时候不是主观能改变的,但是,当你结婚以后,它们都会无差别的影响你的幸福。
ephix
发表于 2009-5-14 12:47
原帖由 bigapplezxy 于 2009-5-14 12:39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朋友说:想驳某人说的国外什么瑞典老板和其partner事件
北欧那边其实这种情况是属于事实婚姻的
就算不打证,超过几年partner享受和妻子一样的权利
如果离婚是可以分财产的
中国事实婚姻的法例没有这么健全的 ...
我根本不是在意财产,如果我有个女朋友,她要和我分手要分我财产我会愿意,但是我会鄙视她。
你看,这可不是我在提钱哦~
huangdawen
发表于 2009-5-14 12:53
哈?麻痹的老子翻了八页活生生看过来你现在说达成一致了?达条毛啊。
算了,这样的话眼下也没什么有意义的话题了捏。我才不做无用功。=.=
楼主,请你们幸福(无内涵简洁退场.
bigapplezxy
发表于 2009-5-14 13:00
原帖由 ephix 于 2009-5-14 12:47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根本不是在意财产,如果我有个女朋友,她要和我分手要分我财产我会愿意,但是我会鄙视她。
你看,这可不是我在提钱哦~
lz你误会了,我们没有在和你说,因为知道和你说也无意义了
我们在和那位207楼的tx说。。。
对他提出的某些关于瑞典老板和他partner的事情的补充,恩
在国外好像是同居6,7年以上吧,同居者就变事实婚姻了
每个国家不一样额
而且北欧国家和德国她知道是这样
其他部分就不清
yiwind
发表于 2009-5-14 13:00
原帖由 ephix 于 2009-5-14 12:45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结婚是否幸福复杂度为什么高就是你要应对的人不光是你女人,你要应对的事情不光是感情,而且很多你必须应对的人都不在乎你的感情,他们需要你去做一些其他的事情。
这是一个运气问题,你可以认真的选一个适合的、你爱的、爱你的女人,但是你绝对不可能做到选一个所有社会关系都满足你的女人,所以你女人的社会关系会不会对你将来造成致命影响很多时候不是主观能改变的,但是,当你结婚以后,它们都会无差别的影响你的幸福。
你觉得需要你去做一些感情外的事情就是影响幸福了?只有“所有社会关系都满足你的女人”才是幸福的婚姻?
我觉得你这个观点又要被喷了
ephix
发表于 2009-5-14 13:02
睡午觉去了。发现啊,真正能做到不开口骂人的,理性探讨这个事情的,反倒是结过婚的和邻近结婚的,那些跳腾的厉害的怕都是魔法师吧?你们理结婚这么远,跳腾啥呢?
ephix
发表于 2009-5-14 13:06
原帖由 yiwind 于 2009-5-14 13:00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觉得需要你去做一些感情外的事情就是影响幸福了?只有“所有社会关系都满足你的女人”才是幸福的婚姻?
我觉得你这个观点又要被喷了
如何从我的话中引申出你的观点的?
1,不可能有社会关系完全满足的人。而且一个正常人找女朋友恋爱不会从社会关系首先入手(好吧我知道这个“而且”现在很多人不承认)。
2,所以你找到的人是个随机社会关系的人,或者半随机的。
3,假如某些社会关系对你有致命影响,你在还没发觉就结婚或者发觉了还硬要结婚,那么等着挨叼吧。这就是我说的你和你女人爱的好好的凭什么要去受那些其实本来就没关系的人和事的罪?
ephix
发表于 2009-5-14 13:08
原帖由 bigapplezxy 于 2009-5-14 13:00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lz你误会了,我们没有在和你说,因为知道和你说也无意义了
我们在和那位207楼的tx说。。。
对他提出的某些关于瑞典老板和他partner的事情的补充,恩
在国外好像是同居6,7年以上吧,同居者就变事实婚姻了
每个国家不一样额 ...
事实婚姻就事实婚姻好了。干嘛了?我要和不要的不是婚姻个称谓或者这张纸,而是它带来的某些东西。
我不是瓜子
发表于 2009-5-14 13:10
原帖由 ephix 于 2009-5-8 16:28 发表 http://bbs.stage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就很奇怪了,我不喜欢一样东西,所以不要一样东西,到你嘴里,就变成我没信心要了?我打个比方,你朋友突然对你说,yo,你来和我合伙做生意吧,赚大钱。你想了下,你天生老实安稳,适合现在的工作,不喜欢尔虞我诈的生意场。你回答,不好意 ...
你这做生意的比方打的太偷换概念了 你跟你女朋友之间又不是单纯的交往 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本来该是结婚前做的事也提早做了 这个更接近于你跟你朋友做生意 人家钱给你了 你说我们不做了 钱我还你 你说人家骂你几句有没有道理? 既然还没结婚的打算 干嘛要去碰别人 别老3老4跟我说什么观念要开放 开放个P 那么多有情节的人呢 证明大多数人还是观念保守的 最后说 到时候你真不要你女朋友了 她怎么办?
我不是瓜子
发表于 2009-5-14 13:18
楼主 人生于世 要负责 不止对自己 对自己所爱的人也要负责 你不要说你情我愿的 你就不用负责了 既然没结婚打算不碰女孩子 我觉得这是对你女朋友的负责 不要说别人愿意给 难道我就不能收了么? 那受贿的 哪个不是别人愿意给的? 难道就该收了? 楼主你太自私太孩子气了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5-14 13:29
原帖由 ephix 于 2009-5-14 13:02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睡午觉去了。发现啊,真正能做到不开口骂人的,理性探讨这个事情的,反倒是结过婚的和邻近结婚的,那些跳腾的厉害的怕都是魔法师吧?你们理结婚这么远,跳腾啥呢? ...
请参考241楼回帖233233233233233233233233233233233233
顺带回241楼:不就上班无聊才调戏这傻逼的么
顺带大家不要被这傻逼不断缩卵和偷换概念更唬住了
他顶楼说的是“不结婚,就这么在一起,好吗?”
当时我回帖直接骂的是“没信心还把选择题给妹子去做,给自己找后路”,然后丫就说“我什么时候说过没有信心了”
结果被骂了一堆之后,他自己冒出了一句“我是不能保证将来永远就只喜欢一个人”,那么这傻逼就已经自己在打自己耳光了
什么都没做好准备没到那个程度都是假的,至于什么鬼佬观念理论,我倒是这听说欧美国家都是婚前开放婚后忠贞的,他们对婚姻家庭的重视程度应该高于多数中国人才对。虽然阿拉不过就是在中国呆呆,不过看看人家国外对已婚人士的性丑闻的批判程度,再看看国内二奶小三现象应该也能有所了解。所以楼主也就是在性上面学了鬼佬,但是在责任与家庭观念上是个缩卵。
还有一点要说,不过现在忘记了。先下结论:
楼主就是个父母婚姻不幸福导致对婚姻抱有恐惧感与阴影同时要逞鸡巴之快又不肯负责的长期性交易中的动物而已。
他的观念里是没有家庭这个东西的,法律对他而言只是束缚,会让他承担起责任,而这是他绝对不要的。他宁可放弃法律对他的保护,甚至牺牲法律对妹子的保护,牺牲妹子对婚姻家庭的向往,也不要去承担他所应该承担的东西。
真是作孽啊,所以正常人将来生了小孩不要随便离婚,不然这种渣滓就会层出不穷190
LiliMarleen
发表于 2009-5-14 13:42
原帖由 ephix 于 2009-5-14 12:37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你的假设很巧妙,但是是有问题的。你确定能和这个人厮守了,但是对方不提,你会问吗?你问了他说“我还没决定好结婚。”你就否断?如果如此轻易的断开我还真不能理解这是一种多高的“感情程度”。
你也承认了,结婚需要的 ...
如果我问了,他说“没决定好,但是条件成熟了会结婚”,当然可以,如果我以后想结婚但是他却不想,那就断。
说“没决定结婚”和“没必要结婚”,可是两个概念。态度完全不同。我说了好几次了,你可以暂时不结婚,但是必须肯定一点,结婚是你们的共同目的,和想结婚的女孩交往,这至少应该是基本前提吧?
另外,结婚除了感情之外还需要别的条件,但是未必就是必须的。身边暂时没有房子而结婚的朋友有,没有得到父母而结婚的朋友也有,甚至没有感情结婚的朋友也有。但是,对于一段正常的婚姻来说,感情火候到了是基础,否则也不过是名存实亡的婚姻交易罢了。
条件不成熟放弃感情我觉得很正常,因为父母反对、硬件不够的悲剧还少吗?我可没兴趣做道德法官来评判别人。
bbokay
发表于 2009-5-14 13:50
喵君
发表于 2009-5-14 14:10
LZ,我没看全,我就大概瞟了两眼,我觉得你好激动,你表激动……
我想起FRIENDS里MONICA和一个大她很多岁的男人相爱,那个男人儿子都和她差不多大了,所以他不愿意再生孩子了,因为这个原因,两个人很痛苦的分手了。我觉得特别能理解那个男人啊,我自己不是很有母性的人,我想想如果我是能做爷爷的年纪了,还要重新开始照顾一个婴儿,换尿布,教他说话,送他幼儿园……我脑补了那个男人的内心活动:生孩子就这么重要吗?两个人相爱不够吗……可是对MONICA来说就是重要的,她就是热爱做一个母亲。所以他们非常相爱,非常能理解对方,非常痛苦,但还是分手了。
我觉得他们两个人都没有错,只是两个相爱的人的价值观以及用你的话说是“喜好”很不幸的分歧了而已。同样的,你质疑婚姻制度没有错,你选择一辈子单身也没有问题,你真的不用激动的大段大段和大家争执,如果你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的话。
忘了,刚刚的故事还没说完,一年后,那个男人回来对MONICA说,他爱她,所以他愿意和她生活,以及拥有一个孩子。可惜,她已经爱上了别人。我这个看故事的人很遗憾的,我觉得这是真爱的。你真爱一个人的时候,问题从来不是法律,道德层面上的,而是你愿意为对方妥协到什么程度。这也不是你之前说的道德制高点,因为爱一个人并不代表高尚,而是这样去做让你自己快乐。
谁也不能逼一个人去承诺,用你的话说是“开空头支票”;谁也不能逼一个人改变自己的价值观,忠诚于婚姻制度;最重要的是谁也不能逼一个人爱一个人,为了让对方满足做出很大程度的妥协。
你不用很愤激地和主流价值作战,这其实只是你更爱你自己还是你更爱你妹子,你爱对方爱到什么程度的问题。这和法律,道德都无关,你只要自己一个人想清楚就好。(我想的就特别清楚,我永远最爱我自己,所以我一定要找一个三观和我一致的人,否则一旦出现大的分歧,我多爱对方都是要分开的)
你想清楚了,就知道怎么做了。不要勉强你自己,更不要耽误别人。虽然在你眼里婚姻是XXXXX(不引用了,你自己前面都说过了),但在有些人眼里(估计包括你妹子)还是很神圣的,如果你们谁都不能为了对方妥协,至少互相尊重一下——这种尊重表现在如果有一天为了这事分手,她不会破口大骂你是个玩弄感情自私自利的骗子;还表现在你也许不会和她结婚,但是你曾经说过“我将来会娶你”的时候是充满诚意的,而不是敷衍对方,心里在想“既然所有人这么在乎空头支票我也乐意随便开”。不要污辱你自己。
最后,人是会变的。永远不要话说太满。很多人是失去了真正重要的东西后才发现自己原先坚持的东西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重要……当然也有人是得到对自己真正重要的东西后才发现原来不是自己之前坚持的东西那么重要而是失去的那个没那么重要
yiwind
发表于 2009-5-14 14:14
原帖由 ephix 于 2009-5-14 13:06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如何从我的话中引申出你的观点的?
1,不可能有社会关系完全满足的人。而且一个正常人找女朋友恋爱不会从社会关系首先入手(好吧我知道这个“而且”现在很多人不承认)。
2,所以你找到的人是个随机社会关系的人,或者半随机的 ...
你觉得引申的不对,那么你自己举个例子嘛。比如
3,假如某些社会关系对你有致命影响,你在还没发觉就结婚或者发觉了还硬要结婚,那么等着挨叼吧。这就是我说的你和你女人爱的好好的凭什么要去受那些其实本来就没关系的人和事的罪?
比如妹子有什么样的社会关系,会对楼主你有致命影响。从而楼主你为了不受罪而选择了光恋爱不结婚?
ppigelf
发表于 2009-5-14 14:41
原帖由 ephix 于 2009-5-14 13:06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如何从我的话中引申出你的观点的?
1,不可能有社会关系完全满足的人。而且一个正常人找女朋友恋爱不会从社会关系首先入手(好吧我知道这个“而且”现在很多人不承认)。
2,所以你找到的人是个随机社会关系的人,或者半随机的。
3,假如某些社会关系对你有致命影响,你在还没发觉就结婚或者发觉了还硬要结婚,那么等着挨叼吧。这就是我说的你和你女人爱的好好的凭什么要去受那些其实本来就没关系的人和事的罪?
也就是说,加入对方的父母在大病中之类,需要花很多钱或者花很多精力去照顾,那么只当男女朋友就可以不用肩负对方家庭的负担,如果结婚了就要出钱出力。
这个比方和红字部分能切合吧?
亚麻岚萨茵
发表于 2009-5-14 14:49
真是够了……
lz大概对自己无力改变人类想法而激动万分……
完全不觉得你有任何合适的比喻 统统都是换过来换过去的比喻……
好生无聊……
都答应你妹子了就安心的交往到那一天吧……何苦闲得和那多人对喷……
想当爱情理想英雄么
mengma33
发表于 2009-5-14 15:04
你不用帮大家洗脑了
回家好好对你妹子吧
把她看看牢洗脑洗洗好
不然到时候她想结婚了给你戴绿帽子踹了你
不是不骂你 是懒得骂了 骂你你又听不进
ephix
发表于 2009-5-14 15:43
原帖由 三色猫 于 2009-5-14 13:29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当时我回帖直接骂的是“没信心还把选择题给妹子去做,给自己找后路”,然后丫就说“我什么时候说过没有信心了”
结果被骂了一堆之后,他自己冒出了一句“我是不能保证将来永远就只喜欢一个人”,那么这傻逼就已经自己在打自己耳光了
什么都没做好准备没到那个程度都是假的,至于什么鬼佬观念理论,我倒是这听说欧美国家都是婚前开放婚后忠贞的,他们对婚姻家庭的重视程度应该高于多数中国人才对。虽然阿拉不过就是在中国呆呆,不过看看人家国外对已婚人士的性丑闻的批判程度,再看看国内二奶小三现象应该也能有所了解。所以楼主也就是在性上面学了鬼佬,但是在责任与家庭观念上是个缩卵。
还有一点要说,不过现在忘记了。先下结论:
楼主就是个父母婚姻不幸福导致对婚姻抱有恐惧感与阴影同时要逞鸡巴之快又不肯负责的长期性交易中的动物而已。
他的观念里是没有家庭这个东西的,法律对他而言只是束缚,会让他承担起责任,而这是他绝对不要的。他宁可放弃法律对他的保护,甚至牺牲法律对妹子的保护,牺牲妹子对婚姻家庭的向往,也不要去承担他所应该承担的东西。
真是作孽啊,所以正常人将来生了小孩不要随便离婚,不然这种渣滓就会层出不穷
你呢,不回帖还好,一回就丢人丢大了。小学生逻辑水平就别打这么多字,你的能力就仅限于骂骂国骂问候别人父母那几个字,说多了丢人现眼别人会想问这娃哪个爹妈生的。
“你没信心结婚,成家,生子”“没信心还把选择题给妹子去做,给自己找后路”,原文摘录。
这里不重复解释了,前面大段文字早说过了,你低能看不懂我不负责解释。“我是不能保证将来永远就只喜欢一个人”和我将来“敢娶一个人”有什么冲突?因为结婚和感情本来就不太相干,你自己根本就不明白恋爱和结婚的关系。至于后面把选择题给妹子做,我实际行动已经抽你嘴巴了,你还把脸拿出来现,你还真下限。
至于对鬼佬,你什么都不知道,就会跳腾。举点例子也是牛头不对马嘴,那些性丑闻、二奶和我何干?老子这整个有任何出轨的行为和迹象?老子性学了鬼佬如何了?你学不到一边撸管子去。等你结了婚再来和我说这个问题不迟。
至于最后所说的话更加可笑。你要是结婚的人你根本不会这么说。我已经对妹子说了将来会娶,还要干嘛?现在领证?呦,你要是男的你看来是看上妹子先领证再开始哦,不然你怎么给人家家庭、承担?
你居然能在魔都上班?看厕所需要的逻辑能力比你高多了吧?塞了多少钱?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5-14 15:49
小傻逼,叫你先看241楼回帖再回贴的呀……自己抽自己抽得开心不……233
另外,你骂我了,我要找人封泥去了~没错,只有我能骂你,你不能骂我190
露琪亚
发表于 2009-5-14 15:58
世界终于清净了……
仓木叶
发表于 2009-5-14 16:00
城门了
我是学长
发表于 2009-5-14 16:02
LZ你惹谁不能惹摄政王sora啊-。-
Slash
发表于 2009-5-14 16:04
好吧 lz 你是波K
我是学长
发表于 2009-5-14 16:05
我希望大家抱着娱乐和对lz妹子同情的态度来看待此贴
上面好像有不少苦口婆心在劝楼主的好心人们,我觉得你们太可怜了啊,浪费大把的时间和回帖在这个……上面……
露琪亚
发表于 2009-5-14 16:05
原帖由 Slash 于 2009-5-14 16:04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好吧 lz 你是波K
炫耀头像什么的,最讨厌了!
qiulan
发表于 2009-5-14 16:14
原帖由 bigapplezxy 于 2009-5-14 13:00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lz你误会了,我们没有在和你说,因为知道和你说也无意义了
我们在和那位207楼的tx说。。。
对他提出的某些关于瑞典老板和他partner的事情的补充,恩
在国外好像是同居6,7年以上吧,同居者就变事实婚姻了
每个国家不一样额 ...
恩,如你所说,我现在才知道欧洲法律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
之所以法律中存在事实婚姻这个说法,我推测,是因为整个社会中结婚不太流行,于是出现了很多长期的partner。为了调解这种异于婚姻关系的长期partner共有财产之类的问题,于是做出相关规定。我现在不清楚事实婚姻相关条款里关系内责任的规定,有类似出轨之类的规定么?
在这个帖子里,中国的妹子们对结婚的向往,到底向往的是婚姻中对财产的保护,还是财产以外的东西?如果是之外的东西,这些在欧洲的事实婚姻中得到了怎么样的保护呢?
小丸子
发表于 2009-5-14 16:19
我怀疑LZ喋喋不休的说了这么久,是不是估计借机会炒作啊,想上下一期的“一周间”
那各位管理员请成全他吧
三色猫
发表于 2009-5-14 16:26
原帖由 qiulan 于 2009-5-14 16:14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恩,如你所说,我现在才知道欧洲法律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
之所以法律中存在事实婚姻这个说法,我推测,是因为整个社会中结婚不太流行,于是出现了很多长期的partner。为了调解这种异于婚姻关系的长期partner共有财产之类的 ...
理论上,结婚的本质是和对方共同组成家庭并相互扶持一辈子,这个家庭在法律上受到保护,在社会上受到祝福。
实际上,的确是有人为了吃好穿好,就算离婚也要分一笔财产,但是这并不是婚姻的本质。
因为世态炎凉而怀疑婚姻的神圣是本末倒置的。难道你知道反正要大便所以就不吃东西了么?
楼主的不婚主义或者是受到自身家庭以及不成熟、中二病的影响,但他为了坚持自己的观点甚至不惜将婚姻的本质扭曲为买卖才是引起被围攻的主要原因。
ppigelf
发表于 2009-5-14 16:34
是说怎么没在列表里面还以为删了,结果发现挂城门了~~
而且还XHW了~~
hexxor
发表于 2009-5-14 16:35
发短消息太猥琐了,但我这其实是专门跟楼主您说的:
我同意你的每个观点;可是你看,代沟也能出现在同一代人里面,希望你别太吃惊。
OTAKU
发表于 2009-5-14 16:45
爬完了十楼
我觉得,多说无益
此刻只要挂起来便好
大家别白花费力气在这人身上了。
三三
发表于 2009-5-14 16:45
OTAKU
发表于 2009-5-14 16:48
原帖由 OTAKU 于 2009-5-14 16:45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爬完了十楼
我觉得,多说无益
此刻只要挂起来围观便好
大家别白花费力气在这人身上了。
或者,就这么看看LZ激烈的回复
给大家带来了多少欢乐啊~
acemkii
发表于 2009-5-14 17:15
我还以为这贴进火星了。。。这绿色的城门也太不显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