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月乌有
发表于 2025-1-15 17:55
冰凌火焰 发表于 2025-1-15 17:47
有句刚句,如果确实证实不是大爷的爬犁撞的,大爷难道不是见义勇为助人为乐?
责任还不明确之前,先救人 ...
因为他是娱乐场所经营者,退一万步,三者在他经营场地里受伤,还真不是“没碰到”就没事了……
sheshiro
发表于 2025-1-15 17:58
kilty 发表于 2025-1-15 17:35
这也是经典手法了,甲某于18:15分在xx路倒地,乙某于18:13-18:16通过xx路
其实这个时间段不大好,正是经济案件远洋打捞名声不好的时候,重庆嗷的一声去外省找人证去当地调视频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关键是如果真继续查下去怕是两地同归于尽的可能性更大了就是,吉林不能赢,因为这开了未经法院审理提前定性的先河;重庆也不能赢,因为它要开了异地审判的先河
—— 来自 鹅球 v3.3.96
atomhappy
发表于 2025-1-15 17:59
logiccat 发表于 2025-1-15 17:20
两个省级单位打架,得闹到国务院去了……我感觉吉林会怂
至于认不认我觉得不重要,因为事情已经了了,重 ...
这个吉林文旅大概是吉林市文旅
indigo_k
发表于 2025-1-15 18:00
本帖最后由 indigo_k 于 2025-1-15 18:07 编辑
如果是跟团的话,旅行社和旅行保险呢?
这种事情应该旅行社协助协商吧?
lrgb
发表于 2025-1-15 18:00
重庆要找目击者只能通过付款记录,那就得先找拉车的,要去找拉车的就得先联系吉林**,既然先通气了怎么说也不应该再怼起来。
然后重庆这个通报水平真的令人发指,纯粹公关稿。
冰凌火焰
发表于 2025-1-15 18:02
如月乌有 发表于 2025-1-15 17:55
因为他是娱乐场所经营者,退一万步,三者在他经营场地里受伤,还真不是“没碰到”就没事了…… ...
这还真不一定。
打个比方就是,有人在公园湖里游泳,不慎溺水受伤,公园游船经营者就一定有责任么?
这个也类似,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الطائر
发表于 2025-1-15 18:03
李某和车上的乘客不知道有没有碰到是正常的,人眼聚焦点很狭窄,在侧后方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处于盲区,其他因素导致的车身振动也会干扰判断。
当事人当时自己能感觉到有没有碰到车,前提是没有碰到别的人或物体。但事后测谎未必能分辨,人脑可以制造不存在的记忆片段。
除了第三方目击者、监控录像以外,考虑到争议性,可能还需要类似交通事故模拟还原技术的方法。
如月乌有
发表于 2025-1-15 18:04
冰凌火焰 发表于 2025-1-15 18:02
这还真不一定。
打个比方就是,有人在公园湖里游泳,不慎溺水受伤,公园游船经营者就一定有责任么?
这个 ...
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所以争议才多。
sheshiro
发表于 2025-1-15 18:12
الطائر 发表于 2025-1-15 18:03
李某和车上的乘客不知道有没有碰到是正常的,人眼聚焦点很狭窄,在侧后方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处于盲区,其他 ...
侧后方就没法碰到【右腿】了吧
—— 来自 鹅球 v3.3.96
有毒的蘑菇
发表于 2025-1-15 18:47
本帖最后由 有毒的蘑菇 于 2025-1-15 19:20 编辑
简单整理了时间线。 对于事件发展,继续观望。
下面的黑字部分来自重庆通报。 蓝字部分属于补充,来自九派、华商报等媒体。
雪橇老板:李某 游客方:彭某、 雷某
2024年
12月3日8时许,事件发生。彭某小腿腓骨3处骨折,送医。到医院后,狗拉雪橇的老板李某垫付3659.9元。
12月6日 医院拟对彭某实施手术,需预缴三四万元。 彭某联系老板李某,多次商议无果。
12月9日 彭某方面自行缴纳3万元
12月11日彭某手术完成 (12月23日拆线出院)
12月13日老板李某的女儿报警。吉林属地派出所组织双方协商,无果。
12月16日彭某和李某女儿再次协商无果,之后双方再无联系。
12月23日 彭某拆线出院,医疗费共计37519.01元
12月24日 彭某雷某返回重庆,继续康复治疗。
2025年
1月9日下午,吉林自媒体博主@吉林吉林 邀请当地 J—方,找到老板李某再次报道此事。网上“吉林大爷垫3700元救助重庆女游客反被索赔”的说法由此而生。 自媒体博主交给李某3700元。
同日,吉林市文旅局工作人员在接收采访时称该媒体不是官方账号,但垫钱是官方行为。吉林市文旅局感谢李某“为维护吉林文旅形象,义无反顾地垫付了医药费”
1月10日 吉林市文旅局工作人员告诉九派新闻,称此事所引发的“地域黑”不是文旅局的初衷,自媒体的传播是不可控的,他们将重庆有关的字样流传出去,导致不好的风评。
1月14日 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渝北文旅”发文称,网传的“吉林市大爷救助重庆游客反遭诬陷”不实。
1月15日重庆公安渝北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其中称 彭某、雷某不存在网传的“诬陷李某”的情况
原装大小姐
发表于 2025-1-15 18:52
不就个民事案件,发公告搞来搞去干嘛
—— 来自 鹅球 v3.3.96-alpha
Dementia
发表于 2025-1-15 18:58
笑死,止谣君这个重庆人开始魔怔地洗重庆了,我记得胖虎事件里他也是质疑重庆蓝底的一方啊
哩子ayil
发表于 2025-1-15 19:19
止谣君还是有一点屁股的吧,记得好像之前有个啥事也是突然戳到止谣君屁股跳了好几下我把他屏蔽了,后面才解除关注回来
联合利剑H
发表于 2025-1-15 19:21
住院了 20 天才走?我怎么记得一开始看的信息源是说的两天就跑了?
这关键信息的隐瞒让人怀疑动机
暗夜明岚
发表于 2025-1-15 19:39
jshtstong 发表于 2025-1-15 17:44
强龙不压地头蛇。
爱丁堡这种巨物一般人是真招惹不起的
但这次是重庆主动出击了,还是倒打一耙反击的,这 ...
那个时候为什么把菜倒了?真心不明白
jshtstong
发表于 2025-1-15 19:49
暗夜明岚 发表于 2025-1-15 19:39
那个时候为什么把菜倒了?真心不明白
囤积才能居奇,垄断才能超额
敞开供应了,怎么再当团长卖菜包!
共党收服上海不是靠武力攻城,而是靠一次粮食战争打赢了上海商团。
olrox
发表于 2025-1-15 21:28
本帖最后由 olrox 于 2025-1-15 21:29 编辑
http://jlrbszb.dajilin.com/pc/pa ... ontent_1003929.html
http://jlrbszb.dajilin.com/pc/paper/c/202412/09/content_1001788.html
看看吉林官方之前对今冬冰雪旅游的决心,就知道为啥他们要说道说道这个事了
iceplatinum
发表于 2025-1-15 21:42
الطائر 发表于 2025-1-15 18:03
李某和车上的乘客不知道有没有碰到是正常的,人眼聚焦点很狭窄,在侧后方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处于盲区,其他 ...
还测谎。。。
华夷之辩
发表于 2025-1-15 21:52
杭州女神探:我就说吧,口供就是绝对证据
时空管委
发表于 2025-1-15 21:58
周处除三害 发表于 2025-1-15 17:05
如果视频看不清,那两个人证说的话有法律效益么?毕竟蓝底白字也提到了。
----发送自 Xiaomi 23049RAD8C,A ...
没有任何别的证据,就两个人说是你撞的,然后就判你承担责任了,你觉着可能么?当然,对于某南方城市来说是可能的。
单独人证是有效力,但是效力约等于0,必须配合别的证据才能形成有效证据。
冰寒之月
发表于 2025-1-15 22:01
jshtstong 发表于 2025-1-15 12:10
对呀,既然看不清就直接出蓝底,那是不是莫须有?
看不清就可以出蓝底,然后单方面的供词就出蓝底,这个 ...
这个简单
我是今天第一次知道这事 也不了解重庆和吉林之前有啥恩怨
就目前确认的事实看:
1 老人是场所经营者 狗拉雪橇负责人 (但此前第一次传播刻意隐瞒了这点将他塑造成路过热心老人
2 女游客倒了住院20多天 (第一次传播说她2天就走了 有明显指向性
3 监控 吉林**说人和雪橇隔得远没撞到 但没蓝字公告 重庆**说监控看不清楚 有公告
4 有两个外省的目击证人乘雪橇者说雪橇撞到了人
那在没有先入地域观念
以及人倒下瞬间监控似乎没有放出来的情况下 (44楼监控隔了老远看不明白那一堆人在干嘛 好像也不是撞击瞬间的视频)
那确实是目前新的说法更靠谱点
毕竟那俩乘雪橇的是外省的 天生利益不站重庆也不站吉林
我觉得可信度比当事的有利益牵扯的双方各自说法高
时空管委
发表于 2025-1-15 22:03
lawsherman 发表于 2025-1-15 17:25
警察把你叫到派出所,给你看40米外模糊的监控告诉你没撞
你敢继续在人生地不熟的外地闹吗 ...
有句刚句,就现在爆出来的那个摄屏那个监控画面看,原视频的清晰度绝对是足够看清楚事实的。
你可以说拍摄角度有问题,但是质疑清晰度,说不好听就是胡搅蛮缠。
很多人对40米没什么概念,以为很远,事实上也就是两个路灯不到的距离,这么说吧,你在每天十分钟最后大方那里看到的拍摄距离基本上都大于40米,这看不出来撞没撞?
shoel
发表于 2025-1-15 22:15
现在看来吉林最初宣传这事的时候多少沾点新闻学魅力时刻了,而重庆也被自己几年前的回旋镖打中了
eyeego
发表于 2025-1-15 22:15
冰寒之月 发表于 2025-1-15 22:01
这个简单
我是今天第一次知道这事 也不了解重庆和吉林之前有啥恩怨
就目前确认的事实看:
重庆从来就没说过监控看不清
重庆说的是吉林已经认定了两方没有关系 但是雷某说监控看不清楚所以不认 这就一很简单的民事纠纷 为什么两方要拖着不处理让两地官方下场打来打去就非常好笑
ab19910813
发表于 2025-1-15 22:22
冰寒之月 发表于 2025-1-15 22:01
这个简单
我是今天第一次知道这事 也不了解重庆和吉林之前有啥恩怨
就目前确认的事实看:
1 老人是场所经营者 狗拉雪橇负责人 (但此前第一次传播刻意隐瞒了这点将他塑造成路过热心老人
2 女游客倒了住院20多天 (第一次传播说她2天就走了 有明显指向性
3 监控 吉林**说人和雪橇隔得远没撞到 但没蓝字公告 重庆**说监控看不清楚 有公告
4 有两个外省的目击证人乘雪橇者说雪橇撞到了人
就算3,4条还有点和稀泥的空间,这1,2条的也是相当明显的恶意了。
时空管委
发表于 2025-1-15 22:22
不管是第一个还是第二个视频,都提到了老人是狗拉爬犁的经营者,这贴里这么多说刻意隐瞒的,到底是没看视频还是有意带节奏?
时空管委
发表于 2025-1-15 22:24
ab19910813 发表于 2025-1-15 22:22
1 老人是场所经营者 狗拉雪橇负责人 (但此前第一次传播刻意隐瞒了这点将他塑造成路过热心老人
2 女游客 ...
第一个不知道是谁在恶意,从最早爆出来的视频里就提到了老人是狗拉雪橇的经营者,后面很多小视频也都强调了这一点,谭竹市发个公告就开始颠倒黑白带节奏了?
永远的海格力斯
发表于 2025-1-15 23:57
看看这回能不能爆出类似于那种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出钱的金句
decemus
发表于 2025-1-15 23:58
冰寒之月 发表于 2025-1-15 22:01
这个简单
我是今天第一次知道这事 也不了解重庆和吉林之前有啥恩怨
就目前确认的事实看:
最开始吉林发出来的视频就已经说了老头经营狗拉爬犁。
ab19910813
发表于 2025-1-16 00:02
时空管委 发表于 2025-1-15 22:24
第一个不知道是谁在恶意,从最早爆出来的视频里就提到了老人是狗拉雪橇的经营者,后面很多小视频也都强调 ...
1.之前新闻起手就是“热心肠的本地大爷“
2.那么第二点呢?还在”谁在恶意“?
ab19910813
发表于 2025-1-16 00:05
时空管委 发表于 2025-1-15 22:24
第一个不知道是谁在恶意,从最早爆出来的视频里就提到了老人是狗拉雪橇的经营者,后面很多小视频也都强调 ...
更何况这个词条就是”吉林老人救助重庆一游客反遭诬陷“,这是要怎样引导读者?这时候又在这里装无辜
tinyppm
发表于 2025-1-16 00:10
所以会有视频出来吗?
The_Ether_
发表于 2025-1-16 01:01
本帖最后由 The_Ether_ 于 2025-1-16 01:10 编辑
tropic 发表于 2025-1-15 15:29
这个车的形状和44楼监控里对不上
还是很好搜到的,这车还需要人在前面引导,也不存在突出的钢管
究极学霸
发表于 2025-1-16 01:47
这事能搞成两地的文旅和条子父子局是真没想到按理说监控放出来不就没有任何争议了,太诡异了
—— 来自 vivo V2366GA, Android 15上的 S1Next-鹅版 v2.2.2
ttacg
发表于 2025-1-16 01:55
这下变成总有一个是在扯谎的局面了我们重庆公安这次总不能再丢人了吧?不能。。。吧?
aranyakay
发表于 2025-1-16 01:58
就算没碰到人,只要行人摔倒和你有关,比如被你吓到了自己平地摔,离你几米远你都要赔钱,我们机动车是这样的。非机动车真是王者啥也不用管
eyeego
发表于 2025-1-16 02:08
本帖最后由 eyeego 于 2025-1-16 02:10 编辑
ttacg 发表于 2025-1-16 01:55
这下变成总有一个是在扯谎的局面了我们重庆公安这次总不能再丢人了吧?不能。。。吧? ...
没人扯谎啊 重庆那篇东西带了风向却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 证词是游客说的 监控是雷某不认的 自己只是过去还原真相的 但真相是什么我没说 可谓八面玲珑进退有据 可是你蓝底白字写成这个吊样还指望以后大家对你有什么好脸色吗
ywydsd
发表于 2025-1-16 08:02
eyeego 发表于 2025-1-16 02:08
没人扯谎啊 重庆那篇东西带了风向却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 证词是游客说的 监控是雷某不认的 自己只是过去还 ...
歌谭市的公告完全就是不粘锅写法
—— 来自 鹅球 v3.3.96-alpha
御晴初
发表于 2025-1-16 08:47
头条有个“老梁不郁闷”,在抖音也有号(之前在小红书也有,某天发了个“小红书和我调性不符,告辞了”然后就跑了),他发了两个视频也讲了这个事儿,说的挺客观的,感兴趣可以看看。
钱如命
发表于 2025-1-16 09:06
不过是不是狗拉雪橇的经营者,如果没撞到还去垫钱,那不就是本地的热心大爷?问题不就还在到底撞没撞到。楼里强调身份这点的不知道是想表达什么?
我能想到的大概有两种可能性:
1、这些漏油觉得身份影响很大,如果你在菜市场被狗咬了,而一名无关摊主叫了120,并不代表他是热心人,只是一个“菜市场相关人员”做了他该做的事
2、这些漏油觉得既然他是拉雪橇的经营者,会垫钱肯定是撞到人了。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垫钱?
—— 来自 HUAWEI ALN-AL80, Android 12上的 S1Next-鹅版 v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