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リスティ

[原创] 女皇之刃 玉座を継ぐ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5-15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娜娜艾露那同伴太腹黑了,天使长知道娜娜艾露是笨蛋特意叫她去监督结果连一句你那些情报我们早知道了都不提醒,忽悠她去1V3结果自己先回去打小报告,最后再一巴掌把她打下天界外加圣乳这种力量限制器。。    我对这个天使都如此的世界绝望了,娜娜艾露你干脆去当堕天使算了。

话说回来这帮腹黑女是怎么被选上当天使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堕落了么?我堕落了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斯特拉斯 于 2009-5-15 09:42 发表
其实我也想问,是这三个魔物太弱了呢,还是娜娜丽太强了?

就这么秒....................


大意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娜娜艾露的忧郁……

QB开始玩声优捏他了,难道蕾娜最后会傻芭化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使的属性是刚好克制那几个魔物吧。。。。也算是合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登场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的娜娜艾露 有着出乎意料的器量呢
令人刮目相看
这就是天使的力量吗

[ 本帖最后由 巴 于 2009-5-15 21:46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45楼的 アレイン 的帖子

好想请教官和合理老师一起点评每周的战斗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ナナエル是最棒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5-15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ira03 于 2009-5-15 22:09 发表
有原作党么?听说天使本来就比一般人强,尤其对冥界的,所以天使长才要她带圣乳限制她?

原作是以啥为基准?小说?漫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ira03 于 2009-5-15 22:09 发表
有原作党么?听说天使本来就比一般人强,尤其对冥界的,所以天使长才要她带圣乳限制她?


天使自然比一般人强
首先是她能空飞。。。只要她不下来,地上的人类是拿她没法的,除非用弓箭和魔法轰
其次她还能使用念力操纵武器,基本不用自己亲身上阵。。。
而且天使还能召唤落雷。。。不过她现在不能自由使用这招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アレイン 于 2009-5-15 22:43 发表


天使自然比一般人强
首先是她能空飞。。。只要她不下来,地上的人类是拿她没法的,除非用弓箭和魔法轰
其次她还能使用念力操纵武器,基本不用自己亲身上阵。。。
而且天使还能召唤落雷。。。不过她现在不能自由使用这招 ...

不带你们这样合了伙的黑自然人的……不带你们这样的……
你们不能总是拿你们的优点和我们的缺点来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我跟你们就不一样,不一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了,我的主角路线达成了,以后就是以我为主线了啊,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ナナエル 于 2009-5-15 23:20 发表
好了,我的主角路线达成了,以后就是以我为主线了啊,嗯..........

你到底是下来还债的,还是来捅我一刀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愿意来的么?要不是你,我也不会弄到如此田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レイナ 于 2009-5-15 23:17 发表

不带你们这样合了伙的黑自然人的……不带你们这样的……
你们不能总是拿你们的优点和我们的缺点来比……


谁黑你们人类了啊
即使是我等精灵族,对着天使也不可大意
不过数千年来我们跟天使都没什么直接的冲突就是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ira03 于 2009-5-15 22:09 发表
有原作党么?听说天使本来就比一般人强,尤其对冥界的,所以天使长才要她带圣乳限制她?

我认为是对手太弱了,  千变杀手 古代王女 冥土诱惑者听起来超NB 但实际上不就一史莱姆 一木乃伊加一幽灵吗? 这杂兵队随便一奇幻游戏都是被天使虐的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能随随便便上百年仍然处于巅峰期……这就是优势

[ 本帖最后由 レイナ 于 2009-5-16 00:00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6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60楼的 レイナ 的帖子

我们精灵族虽然寿命长
但是出生率是极低的,而且精灵评议会是会严格控制纯种精灵的数量和保持我们的传统
况且我们才不会像你们愚蠢的人类一样好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6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官说的太合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6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说版男主怎么不登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6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呼,在魔物女仆身上闻到了跟咱一样的气息呢

女仆我最萌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6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女仆不过是没有实体的死灵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6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死灵?那不是咱的动力源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8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TV後面回憶也好什麽也好搞會日之本畫冊廣播劇那段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走到哪都有蕾娜...为什么她这种实力还能活到现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爱上教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我没多少戏份的,没想到还是有挺多人喜欢我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教官做治疗示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治疗请去找帝都圣女梅露法
我是教官,不是医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ナナエル 于 2009-5-15 23:28 发表
我愿意来的么?要不是你,我也不会弄到如此田地.........


如果真是天使长的锻炼,也应该是看重娜娜的,相信着你能完成,能通过,才降于娜娜这种遭遇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アレイン 于 2009-5-20 09:42 发表
要治疗请去找帝都圣女梅露法
我是教官,不是医师

身为一个战士,对所受伤害的紧急处理能力是很重要的
像您这样优秀的指导者一定会理解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74楼的 迪米特里 的帖子

你不是吸血鬼吗,还需要什么人类的疗伤方式
反正你都能自我回复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アレイン 于 2009-5-20 11:11 发表
你不是吸血鬼吗,还需要什么人类的疗伤方式
反正你都能自我回复的

哼哼哼哼,汝那纯洁的精灵乙女之血正是吾辈眼中的极品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跟咱有着同样气息的镰刀妹抖呢?从来没看过她的戏服啊

PS:教官咱也喜欢汝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那个吃里扒外的黑皮娘要登场了,看在妹妹求我的份上假装不知道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女王的妹妹是啥形象来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迪米特里 于 2009-5-20 11:38 发表

哼哼哼哼,汝那纯洁的精灵乙女之血正是吾辈眼中的极品啊



魔界的魔物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吧
我等神圣的精灵之森决不容你踏入一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4-11-13 14:13 , Processed in 0.219818 second(s), 4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