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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动于衷

[桌游] 完蛋脑子秀逗了,总觉得这段话有问题,但不知道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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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和利息一点关系都没有吧,首先,我为什么要付你租金?

这句话简化一下就是--》我把房子送给你(在总租金=房价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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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来有产权,现在没了,请问我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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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和某些地方推行的抵押房子养老一样的
LZ觉得有问题是因为没有计算对方每月应该还多少 够不够得上租金
一般计算后会变成对方付钱给你去租房子  相当于帮你养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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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4: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假设a的房卖1w,租1k,不考虑利息折旧什么的。

a把房过户给b,b先欠a1w,a开始每月支付1k给b,从欠款里抵。10个月后欠款还清,a要不继续租,要不就搬走。
这个很多人接受不了。

b找c借了1w,找a买下了房,a把房过户给b,同时每个月支付1k给b。10个月后,b攒了1w,把钱还给了c。a要不继续租,要不就搬走。
这个大家都能接受。
但是c如果和a是同一人,不就和上面是一样的吗?


加上利息的话,b找c借了1w,找a买下了房,a把房过户给b,同时每个月支付1k给b。15个月后,b攒了1w5,连本带息把钱还给了c。a要不继续租,要不就搬走。
大家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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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hoenixxj 于 2024-10-17 14:34 编辑

仔细一想
产权的转移没有产生价值转移,也就是房主失去了产权却什么都没获得,哪怕是债权也没有。也就是纯粹的失去了某个权利,获得的居住权但是需要支付房租,这是第一个偷换概念,先是用一个更低级的权利置换掉,然后还把这个低级权利用租金抵消了

第二就是风险转移,把自己的风险转移给了原房主。风险本身是一种负价值,这种负价值却被转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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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你把租金房款利息都算抵了,还存在一个问题
原房主A没有任何义务继续租这个房子
如果原房主还有继续在这个地方居住的需求,他就没有必要做一个没法在当下获取大量现金,而且一段时间后会失去房产的行为
他完全可以将房产抵押给银行,换取现金后慢慢还,一段时间后继续拥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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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为什么要先把房子过户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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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解释为什么要卖房,为什么要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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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循此苦旅 于 2024-10-17 15:17 编辑

“你先把房子过户给我,然后我把房子租给别人,等租金够得上房价了我就一次付清”
差不多等价于这个流程,这样应该好理解些。

如果这套房子你完全不想住,自己却找不到任何租户,其他买家出价又低很多,那么这样操作还算有合理性。如果自己还要继续住原来这套房那就完全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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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mketchup 于 2024-10-17 15:06 编辑

问题出在A提前N年占有B的财产却不用付利息上。
设想假如利息逐渐上升甚至超过每年的房租,那么A能偿还并获得B的房产的时间将逐渐趋近最终等于无穷大,而此时A将要付出的利息也会变成无穷大。
假如A需要付出的利息是个有限的数值,且A需要花费的时间是个有限的时间,那么为了讨论问题我们可以忽略这笔利息,但在特定状况下这笔利息是个无限大的数,那么从时间衍生的价值来讲只说租金不说利息就是个错误的表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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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怎么还有这么多漏油在正儿八经算利息算现金价值的?
他这段话首先“你先把房子过户给我”,第二步“然后我把房子租给你
你们再琢磨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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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经回答:问题就在于“你先把房子过户给我”这一步买房人一分钱没花就取得了房子的产权,等于我把房子白送你了,后面的一切都是基于我把房子白送你了这个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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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5: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韩国那个模式吗

—— 来自 Xiaomi 2211133C, Android 14上的 S1Next-鹅版 v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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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5: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嘉术2015 于 2024-10-17 15:15 编辑

到先把房子给你这一步没问题
但后面我还住在这房子里给你付房费,这属于强迫买卖了
正确的逻辑是,房产权是你的,但我还住在这里,你像付房贷一样每月付我买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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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换个思路,对方每个月给你转钱,等什么时候转够房钱了去过户你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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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觉得没问题,您还是先下载国家反诈APP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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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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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当于你把房子的所有权白送了,只保留了一定时间的居住权。这个期间如果你想出租房子或者把房子卖了换钱都是不能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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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在我没有一套贴钱才能卖出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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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9: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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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9: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例子其实就是说明借到无息且无限期的贷款就是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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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先给你房子,那是你欠他一套房钱,然后你租房子出去,收租金还房钱,只是这个租的人恰好也是前业主,所以账可以这样算没毛病

但问题是租金要多少年才能抵一套房?租金太贵(租售比高)的话别人凭啥卖房改租?租金太便宜的话你会不会到死都收不到这套房子你家后代还得世世代代供一个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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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朕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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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8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永远的访客 发表于 2024-10-17 20:27
别人先给你房子,那是你欠他一套房钱,然后你租房子出去,收租金还房钱,只是这个租的人恰好也是前业主,所 ...

不是多久的问题,而是这种减免房租的计算方式,抵消的是这期间该房产所产生的收益,产权转移时房产本身值的钱是永远也给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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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8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永远的访客 于 2024-10-18 16:15 编辑
長友彩海 发表于 2024-10-18 13:11
不是多久的问题,而是这种减免房租的计算方式,抵消的是这期间该房产所产生的收益,产权转移时房产本身值 ...

这个生意模式本质上是让对方先卖再买,中间利润归自己,这个租售比折算多久其实就是利润的直接衡量,租金太贵=贱卖贵买,租金太便宜=贵卖贱买。站在对方立场,肯定是想贵卖贱买(一套房子给了别人,但自己仍然永远住下去,中间房子出了天灾是别人仍然欠你房子而不是自己承担风险,赚到一个近似无成本的无限责任保障);站在自己立场,肯定想贱卖贵买,不到一年就赚到一套房子;所以两边压根谈不到一起去才是最可能发生的事。我是从这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的

对了,商业上这种操作还真有的,比如某公司原本请物业照顾公司大楼,现在缺钱,把大楼卖给物业公司,倒过来变成从物业公司租大楼,物业费免除掉或者获得一次性资金(案例名字忘记了)。但那要建立在双方都想得明白风险回报,或者还有其他PY交易的基础,个人直接和个人谈你把东西卖我再买回去,条款又是那么简单粗暴,最大可能就是谁都说服不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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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明白,要不你先把房子过户给我做个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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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空手套白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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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5: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在于钱和房不是一个东西,房产权这个东西交到对面手上,就由不得你了。
然后卖房的需求是钱,而不是房子,我要房子还卖房子干嘛,最后就是买方付出的只有时间,
你这个人的时间值不值房产权是存在疑问的,这里根本没有保障。


你的时间并不属于我的,你的时间完全可以在这段时间创造出其他价值,但这个价值并不属于我,

这不是卖房的房子有没有利息,是买方的时间价值这个本金都不属于卖房的,买方就是用他的时间产生出的价值来买,既然他的时间都不属于你的,那你买了什么了。

你买的就是他的命啊!



而且产生一个问题,你付不出一大笔钱为什么找你。
其实就是房产证在我手上,你什么不干过三十年 房产证归你,我中间想干嘛干嘛,那照这个逻辑,过50年,我直接用我的时间买一个大楼都可以。这期间我又用我的时间创造出来的价值买了一栋house,赚2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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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为啥要租呢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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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5: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qwiru 于 2024-11-1 15:55 编辑
永远的访客 发表于 2024-10-18 16:03
这个生意模式本质上是让对方先卖再买,中间利润归自己,这个租售比折算多久其实就是利润的直接衡量,租金 ...


这中间的问题就是我物业凭什么租业主的房子,或者说物业该收的是主体的物业费,而不是自己的物业费。自己收自己的物业费,等于没收。公司最终讲究资金流动,我支出这么多,我得到什么,如果总收入什么都没得到,那这个就是单纯的文字陷阱。把代价替换成一种内耗。
这种除了骗🐖以外骗不到其他人,这种条约注定要给物业公司一定的利益。比如物业租房子期间,这房子物业想怎么用怎么用,业主是没权插手的。而且保养费还是要收的,这里涉及到被保养者的时间创造价值有没有被物业方收到。
这东西本质就是卖的是被保养者主的时间价值,而不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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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5: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说法其实没有问题。卖房的人把房子卖了确实是得到了钱,也失去了这座房子,到这里是公平的。只不过后续隐含着一条“卖了房子之后必须租买房人的房产”的规则,本质是一种强买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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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loja 发表于 2024-10-15 16:31
相当于把卖房的钱又无息借给了买房人

对的,相当于借给对方200万,然后对方把房子给你住抵债,现在问题一是租金能不能包住200万本金+利息,二是如何保证对方不会强行撵人,三是你要装修或改动钱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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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你跟彩票站老板说给我500万,承诺这笔钱都拿来买奖,并请见证人当老板面刮,其间刮出多少个500W都归老板,5块的归自己。

老板反手一巴掌,那我为什么不自己刮?

房东反手一巴掌,我租我自己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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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zqwiru 发表于 2024-11-1 15:45
这中间的问题就是我物业凭什么租业主的房子,或者说物业该收的是主体的物业费,而不是自己的物业费。自己 ...

原房东应该得提出补充条款,比如物业费从此由新房东承担,房屋在因不可抗力损坏时新房东需以房屋残值等价赔偿原房东或者记为赊欠,不然原房东卖出又买进,没有一点好处自然是不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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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动于衷 发表于 2024-10-15 16:23:12
“我要买你家的房子,但我没钱。这样吧,你先把房子过户给我,然后我把房子租给你,你还是住在这房子里面。 ...
是不是字母爱好者啊?

  -- 来自 有消息提醒的 Stage1官方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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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03e7 于 2024-11-1 18:50 编辑

1.你没给钱我就把房子过户给你,可以理解成你向我借了买房钱吧,年利息按最高的24%算,你爱借借不借滚,房子我也不过户了。
2.这么大笔借贷,要抵押物吧,正好房子过户给你了,就拿房子抵押吧。但这只是本金,还要额外加上价值3年72%利息的抵押物
3.房子租售比一般1∶300~1∶200,为方便计算取240,每年租金是房子价值的12×1/240=1/20,也就是5%
4.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的期限是3年

3年内期间房子在你名下,房子我住着。每年你欠钱的利息抵扣我的房租后还剩19%,3年就是57%。3年期满你要给我房价157%的还款,如果3年后一分不还,不仅房子重新归我,我还可以没收你价值房价57%的抵押物。

@无动于衷 哪里有这样的买卖,赶紧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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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21: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说就是投资增值这部分,从己方转移到对方,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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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22: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问题应该没那么复杂。过户作为购买房产的交易结果,和谁在住这个房子没有根本联系,这里就是一个简单的概念混淆,提出租借形式并且使用「拿房子」这种模糊字眼掩盖实质的购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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