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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青い地球ぎ

[职场] 突然感叹,生命实在是太廉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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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孩子这种折成机会成本就好了,一个20岁不到就已经生俩的农妇,死了孩子再生一个就是了,能有多大事,能拿5万块肯定笑嘻了。底层不就这样

与其指责底层人民价值观不行,不如努力多提供些发展机会给他们。发展了,命自然就值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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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fxz822 发表于 2024-8-13 23:17
生命并不廉价,这是你碰见的这些人价值观有问题
另外案例一中的乙方也是纯tm倒霉,如果他5万都不赔能争取到 ...

能,但站在乙方的角度,你不知道甲方是不是党某这样的人。

所以在能力范围内,自认倒霉花钱买平安,有时候可能是比较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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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z822 + 1 我认为没责任就不该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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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对没有责任也赔钱的世道怎么看
是不是充满爱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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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啊,装修工人意外摔死,房主要赔到20万吗?那正确做法是什么?给配上监理人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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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8: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Misono_Mayu 发表于 2024-8-13 22:42
看人和家庭环境,教育不是给人道德的最低底线

能把十七岁闺女嫁出去和娶她这种未成年的家庭还能多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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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8: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案例换个角度看本来是不指望能赔钱的,赔也可能会拖很久,属于乱杆子打枣乙方竟然爽快地就给了,意外之财的喜悦大于失去亲人的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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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看 多经历 你会麻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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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拍拍肩膀,兄弟也是重感情的人,不然不会难受

有时候没心没肺反而活的很好,有心的人活的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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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9: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水神王 发表于 2024-8-14 08:31
啊,装修工人意外摔死,房主要赔到20万吗?那正确做法是什么?给配上监理人员吗? ...

个人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在工作中受损的,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找你接受一方的安全漏洞还是很简单的

—— 来自 Xiaomi 23054RA19C, Android 13上的 S1Next-鹅版 v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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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这种很多

社会发展了重视了才开始计较,也不能说啥,大伙和家里老人聊聊过去时代,生死尤其是老人和小孩生死,有时候冷漠的让人诧异,有时候又喜欢把这谈资说出来

一时间觉得人与人到底是啥原因聚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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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这个,想起应该也要十多年前看过的一个新闻,外来务工带着小孩来工地干活,小孩好像3岁不到,掉进竖井里死了,施工方赔了十几万。采访时孩子他爸笑容可好了,尽管字幕是写着十分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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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20岁不到俩娃,大娃都可以玩手机一天了,这估计14/5岁都生了吧
可以问问第一个案例里男方的年龄吗我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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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像古美门这种没心没肺的才能成为顶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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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俩孩子性别?出意外的那个孩子性别?如果是重男轻女的地方,死掉的是女孩的话,不意外。
第二个,感觉肯定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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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个你们就是震惊+反复确认没给它报行情价格吗?那走夜路小心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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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名居守 发表于 2024-8-13 22:59
第二个可以以赔偿不合理翻脸不认协议的吧

不行。
财物损失还可以这么操作。
但是人身伤害赔偿,只要没有胁迫、欺骗等违法行为,那就是一口唾沫一个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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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青い地球ぎ 发表于 2024-8-14 05:28
确实,就像楼里不少人说的,就是认知和价值观的不同
不然我也不会总是那么焦虑,大半夜总是睡不安稳难入 ...

没必要焦虑 我跟你是同行 主要搞医患纠纷这一块 跟过尸检 见过傻逼 得出结论 傻逼之人 必有可恨之处 没必要为他们浪费心力 为更需要的人提供好的帮助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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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花達香奈 发表于 2024-8-14 09:33
第二个你们就是震惊+反复确认没给它报行情价格吗?那走夜路小心哈

报行情价格才是要走夜路小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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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至少在以前农村挺正常的。就是所谓的多生一个多一双筷子,养娃就跟养小动物一样。没了的娃才1岁,沉没成本更低。更何况夫妻还年轻,而且已经有两个娃了,没了一个还有一个,而且显然以后还能继续生。
你所谓掌上明珠、生命至上那是生活水平和教育水平上去以后才能有所谓的人文意识

第二个确实有问题,不知道是不是急着在期限前还债什么的,3w也太少了。但只要真是急事,死人再大的事也没法跟活人眼前等着救急的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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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0: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个不算工伤吗

—— 来自 鹅球 v3.1.88-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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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0: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水神王 发表于 2024-8-14 08:31
啊,装修工人意外摔死,房主要赔到20万吗?那正确做法是什么?给配上监理人员吗? ...

找装修公司,不要雇佣个人

—— 来自 nubia NX721J, Android 14上的 S1Next-鹅版 v3.0.0.81-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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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才吃饱几年,30年前比现在还廉价得多,楼主真是空调屋里呆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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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夜守望者 发表于 2024-8-14 09:43
报行情价格才是要走夜路小心吧

雇主少赔当赢的样子估计也不是豪绅
死者儿子要不这辈子没见过钱后知后觉被“联手”坑了,要不承坛友吉言非赌即毒
你说哪个搞报复概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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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长环境不同,价值判断不同。
人各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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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水神王 发表于 2024-8-14 08:31
啊,装修工人意外摔死,房主要赔到20万吗?那正确做法是什么?给配上监理人员吗? ...

雇主责任险
房主与装修工人之间本来是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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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4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ロス 发表于 2024-8-14 09:27
20岁不到俩娃,大娃都可以玩手机一天了,这估计14/5岁都生了吧
可以问问第一个案例里男方的年龄吗我很好奇 ...

夫妻两个都是00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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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4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金泽龙 发表于 2024-8-14 09:32
第一个,俩孩子性别?出意外的那个孩子性别?如果是重男轻女的地方,死掉的是女孩的话,不意外。
第二个, ...

性别不方便透露,怕引战,你就按你的直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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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4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花達香奈 发表于 2024-8-14 09:33
第二个你们就是震惊+反复确认没给它报行情价格吗?那走夜路小心哈

人民调解是你情我愿的东西,甲方要求多少就是多少,1元也行1亿也行,反正甲愿意要多少就多少
乙方愿意给1亿或者不愿意给那也是乙的选择
我们不会胁迫一方接受另一方的意愿,全凭当事双方自主自愿
我们要做的就是劝导合法合理合情,双方不愿意和解,那就请双方自行去法院判个输赢,该赔多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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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4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夜守望者 发表于 2024-8-14 09:43
报行情价格才是要走夜路小心吧

是的,不该说的不能乱说,到时候甲方是舒服了,就轮到乙方天天过来找机会套我们麻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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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愿天下无疾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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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2: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3w说难听点就是不知道可以赔二十万吧!
以前有个人是个小城管卡我们公司,我们老板开会说给他一千块好处,然后人事先问那个人要多少他说要三百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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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回到300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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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2: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z看的还是不够多。以前不就是这样的。生七八个孩子随机死一两个,不是肺炎就是痢疾。现在也有,赤贫的光棍找个未成年看着脑袋缺根筋的女的生好多。年轻妈妈也可能是人生理是没事,但是文盲或者半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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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感觉自己和油库里其实没两样
忙活半天都是瞎折腾,一捏就吧唧带着滑稽表情爆浆死掉,还留一地豆沙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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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4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plume 发表于 2024-8-14 12:20
又回到300斤了吗

300还不至于,现在反弹到200出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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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个你咋不提醒下呢……也许人就是不懂行

这钱是乙方该出的,凭啥帮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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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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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青い地球ぎ 发表于 2024-8-14 12:12
人民调解是你情我愿的东西,甲方要求多少就是多少,1元也行1亿也行,反正甲愿意要多少就多少
乙方愿意给1 ...

是我浅薄了
如果,我是说如果,双方存在信息差那很难说什么公平合理,当然这个不是月薪3k的配考虑的
从明哲保身来说宁坑穷鬼莫得罪有钱人也是对的
接下来只要等要3w的达尔文就完满了

我不敢批判青天大老爷您啊毕竟我也只会敲敲键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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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4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ysys 发表于 2024-8-14 13:02
第二个你咋不提醒下呢……也许人就是不懂行

这钱是乙方该出的,凭啥帮他省 ...

因为甲不愿上法院,嫌周期长,只想拿快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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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安天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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