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四顾 于 2024-7-28 11:40 编辑
可能不是刻意追求,而是追求刻意。 “某物”与“某物感”之间在日常语境的差别大约可分为三类: A.审美概念与对应感官,如美-美感、神秘-神秘感、性-性感 B.伦理对象与伦理意识,如使命-使命感、荣誉-荣誉感、责任-责任感 C.处境状态与体态自觉,如幸福-幸福感,仪式-仪式感,安全-安全感,紧迫-紧迫感 仅从日常描述来说,使用“某物感”而非某物本身往往强调当事人与纯粹事态之间存在着某种偏差、不纯,如具备某个身份却缺乏相应觉悟,在理论上最安全的地方惴惴不安、在达成夙愿之后怅然若失、不经意的瞬间感到异样、对本没什么接触的人物莫名抵触……本身并非不自然,而是人正于原始概念的阵位之间滑动,所以需要更细微的定位校正引导。正如饥饿不等于饥饿感,当人体正常运作时一般不会说“b有饱腹感”,只会说“b吃饱了”,也不会说“b还有饥饿感”,只会说“a还没吃饱”/“a还很饿”。也就是只有出于反常条件时会强调是“有某感”而不是出于“某状态”,因为信号与实态出现了错配,信号作为一种动机不再能正确精准反映机体默认需求,如吃多了还饿喝多了还渴,以及根据某些科学发现利用“八分饱”或饱腹感较强的食物减肥乃至“延寿”。至于“我很没安全感”这种说法和“我不安全”完全是两码事,前者混杂着百感尤其是非真体验,而后者则需要去派出所求助。不说“c不幸福”而说“c缺乏幸福感”就像在做某种临床诊断,仿佛对方是要被帮扶救治的对象(有些焦虑症、抑郁症患者确实如此),没人会在婚礼上对另一半说“我要给你幸福感”。 可以说“某物感”既包括了对某种自发感觉、可调遣的感官,以及基于此的实作风格,在描述中某物感是对某物的失真剥离,象征着存在一个似是而非的间隙,有待搁置或澄清,有时就和调整剂量浓度一样,为修正语气,不用抵触而用抵触感,不用厌恶而用恶感,留出百感交集的空间,当觉得“我幸福”“我不幸福”这话太重太沉时,“幸福感”才成了调味料一样的替代,让每个人透过消费配置的滤镜感受,在不确定和焦虑中拥抱次品,以假为真。;可在流行规范/号召中,某物感又被定义为某种庸俗的消费套餐、时尚造型代替了某物成为目标,这混淆的本末倒置正是“某物感”争议的核心(从一开始,“刻意”的赝品就是可得的本质),它让“某物感”越过了调味料的范畴逐渐成为了药物,而通过“某物感”配置生活的过程也从调味走向消费主义的营养学、护理学乃至工程学 ——追求刻意,是因为起初就默认当事人丧失了正常自觉自理能力,所以才需要不断调配“某物感”让它从瘫痪失能之中逐渐逼近“正常”,这“某物感”就是消费主义植入物的逻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