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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月神侠

[生活] 员工带公司发的馒头回家被通报盗窃,法院判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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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napple 发表于 2024-6-25 14:05
我破啥防,你没看我快乐的观察人类多样性呢吗
我要是真破防了从第三个帖子就不回了,我在S1混了10年还不知 ...


这不挺好的吗,坛友看你乐子你就觉得看我们乐子这不是winwin?继续犯蠢不要停啊,怎么这次不复读了?老年痴呆忘记了?

哦对了,中院终审的判决你都能改,难道你打算去北京代替最高院了?失敬失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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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你 -1 乡下宁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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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flyzzhj 发表于 2024-6-25 13:58
首先是馒头和办公用品没办法比,馒头如果当天不吃,就不新鲜了,现在都说要节约粮食,放过两天扔了真不如 ...

馒头和办公用品都属于公司的冗余物资,公司怎么处理和员工没关系
就像你不能因为隔壁西瓜田里的瓜快烂了就自己去摘一样
虽然自己负责食堂工作但并无盗窃行为,其因为患有糖尿病不能食用包子、馒头一类的面食,但公司每天早餐会发放馒头,且有时一些同事会将吃不完的馒头送给自己。这些馒头若丢弃十分可惜,故其通常将馒头放到食堂冰箱里,待积攒到一定数量后带回家给家人食用

首先就如果之前说的,1.厨师没有权力收集员工的剩馒头 2.就算有,他也没权力用公司的后厨冰箱
我就好奇一点,你们这么激动的恨不得把我踩上一万只脚,回家的时候也是教育自己的孩子往家搬公司财物吗?还是传授孩子别拿超过1000块的东西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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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阴魂不散路人乙 发表于 2024-6-25 14:05
还有把食物当做办公耗材管理,每周进行KPI考评。食堂门口放个称进出称重,吃的越多考评越差。 ...

要么说,工人爷爷不要有资本家孙子的思维

馒头没人吃会不会剩?会。馒头剩下了要不要扔或者当泔水?要。要被当泔水的馒头拿回去自己处理行不行?我觉得行,那个企业的资本家和一些网友觉得不行。被污蔑了的厨子能告他们么?能,还赢了。

这就是普通人的想法,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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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anapple 发表于 2024-6-25 12:49
员工不吃拿回家当然可以,员工领到馒头后把馒头放在休息室的员工冰箱带回家也是没问题的,这是值得鼓励的 ...

您看了原文了吗?
且有时一些同事会将吃不完的馒头送给自己


所以您的观点是:员工不吃拿回家可以,员工放员工冰箱带回家可以,员工不吃送给其他员工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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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anapple 发表于 2024-6-25 14:11
馒头和办公用品都属于公司的冗余物资,公司怎么处理和员工没关系
就像你不能因为隔壁西瓜田里的瓜快烂了 ...

主楼写了很清楚了:
“法院认为,张某的解释符合常理”
那么什么是张某的解释呢?
“但公司每天早餐会发放馒头,且有时一些同事会将吃不完的馒头送给自己。这些馒头若丢弃十分可惜,故其通常将馒头放到食堂冰箱里,待积攒到一定数量后带回家给家人食用。”
就是说法院认可:公司发馒头给员工食用,这馒头就属于员工的东西,有赠与和处分权,张某拿了同事赠与的馒头不属于偷窃

所以你是比法院更懂法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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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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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YoumuChan 发表于 2024-6-25 14:12
您看了原文了吗?

我的观点是,可以拿回家,可以放员工冰箱,可以送人,但厨子不能拿,这个涉及到管理学的避嫌原理,即行为的执行人不能再行为执行过程中收益。例子就是大学老师不能和自己的女学生交往

因为你根本没法确定馒头是自愿给的,被截留的,还是用别的条件交换的

当然大部分网友觉得一个馒头而已搞这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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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flyzzhj 发表于 2024-6-25 14:15
主楼写了很清楚了:
“法院认为,张某的解释符合常理”
那么什么是张某的解释呢?
所以你是比法院更懂法对吧?

这话好像有人问过罗圣,你猜他怎么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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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anapple 发表于 2024-6-25 14:22
这话好像有人问过罗圣,你猜他怎么回答的

罗圣?其他的不知道,桥圣那次他就翻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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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flyzzhj 发表于 2024-6-25 14:24
罗圣?其他的不知道,桥圣那次他就翻车了...

所以你不用引诱我说出什么大逆不道的话
偷窃罪1000定罪是铁律,谁也改不了
你要是一辈子没被活过稀泥没感受过草台我佩服你的运气,但是拿这个来一个论坛压一个心平气和讲道理的坛友是不是有点无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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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anapple 发表于 2024-6-25 14:27
所以你不用引诱我说出什么大逆不道的话
偷窃罪1000定罪是铁律,谁也改不了
你要是一辈子没被活过稀泥没感 ...

再说一遍,法院都说了,没有证据能证明这员工有偷窃行为,都二审了公司都拿不出,还有啥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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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真的是什么非自愿给,为什么就拿馒头?牛羊肉不是更好吗,真是喜欢给人搞非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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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暗月杀人兔 发表于 2024-6-25 14:10
这不挺好的吗,坛友看你乐子你就觉得看我们乐子这不是winwin?继续犯蠢不要停啊,怎么这次不复读了?老年 ...

这个公司的事不急,我得等我学会制冷了再去写冰箱测评呢
你的拐杖先抓紧吧,别让儿子在监狱里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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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anapple 发表于 2024-6-25 14:19
我的观点是,可以拿回家,可以放员工冰箱,可以送人,但厨子不能拿,这个涉及到管理学的避嫌原理,即行为 ...

其实主楼的判决和你的思路并无冲突啊

主楼判决说的是企业通过对员工进行了“多次偷窃”的处罚和贴在墙上公之于众造成了对员工的人格污蔑——法院也说了,你不能通过录像判断对方有没有偷窃行为,而拿馒头回去是否属于偷窃,法院的意见应该是不算,就是这么简单的判定

而你说的是如何避免出现这样的问题,无论在什么条件下也要谨慎的面对可能会出现的瓜田李下,用避嫌原则保护好自己,这些都是好话,就是你说歪了,大概是被厨子不偷那话给气的。

只要是有脑子的人都知道,不是每个人都有事主这么幸运——从同事把馒头都给他就证明这个人其实人际关系处理的还算不错的,一旦自己面对企业这样的通报批评,真能让法院给个公道么?所以你的话其实也很有借鉴性的,但你后面的话确实跑偏了,别偏离你的初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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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6356897 -2 智障一窝还互相好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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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napple 发表于 2024-6-25 14:27
所以你不用引诱我说出什么大逆不道的话
偷窃罪1000定罪是铁律,谁也改不了
你要是一辈子没被活过稀泥没感 ...

直接预设厨子盗窃,二审终审都拿不出盗窃的证据,你嘴巴一张一闭就有了?都2024年了还搞有罪推定,还说你不是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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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flyzzhj 发表于 2024-6-25 14:29
再说一遍,法院都说了,没有证据能证明这员工有偷窃行为,都二审了公司都拿不出,还有啥好说的? ...

我想到一句能绝杀的反驳,但可能会让自己销号加S1整改,所以算你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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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千一夜 -1 **
秦南心 -1
hualii -1 弱智
人间失格 -2 打滚姿势真寄吧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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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個人 发表于 2024-6-25 14:29
要真的是什么非自愿给,为什么就拿馒头?牛羊肉不是更好吗,真是喜欢给人搞非自愿 ...

毕竟工人只是拿馒头,厂长可是拿厂子啊。请问王总您是怎么赚取的第一桶金啊? 我娶了我们厂长闺女,后来厂子改制老丈人和我一起把厂长承包下来了。这其中很感谢轻工局(编者注:厂长是轻工局局长的小舅子)的帮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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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larmAll 于 2024-6-25 14:37 编辑

这能叫偷吗?馒头来源是同事不要的,公司也没有规定说发出的食物必须公司回收。质疑厨师使用私自公司设备都比偷窃更合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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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anapple 发表于 2024-6-25 14:19
我的观点是,可以拿回家,可以放员工冰箱,可以送人,但厨子不能拿,这个涉及到管理学的避嫌原理,即行为 ...

食堂有管理漏洞是食堂管理人员的责任,换句话说是公司自己的毛病
发现这种问题正常下通告整改要求食堂人员签字都很正常,贴大字报说厨子偷馒头是什么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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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anapple 发表于 2024-6-25 14:19
我的观点是,可以拿回家,可以放员工冰箱,可以送人,但厨子不能拿,这个涉及到管理学的避嫌原理,即行为 ...

你的大学老师的例子想说的是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老师维护学术公平的公共利益跟与学生的私人关系利益产生了冲突。

但是一个在后厨做大锅饭的厨子,收到馒头的利益到底能和什么样的公共利益产生冲突?

而且,即便真的有冲突(存疑),为何在
自愿给的,被截留的,还是用别的条件交换的

等各种情况中,一定要先入为主地认为厨子是偷窃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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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anapple 发表于 2024-6-25 14:30
这个公司的事不急,我得等我学会制冷了再去写冰箱测评呢
你的拐杖先抓紧吧,别让儿子在监狱里饿着 ...

怎么被喷的哑口无言就先不急了,继续表演啊,你不欣赏人类多样性吗,我也在欣赏狗吐人言呢,您这智力也就这样了,问问你法院的终审结果只敢暗示和稀泥顾左右而言他,好一条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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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你 -1 原来是个喜欢喷粪的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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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YoumuChan 发表于 2024-6-25 14:44
你的大学老师的例子想说的是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老师维护学术公平的公共利益跟与学生的私人关 ...

因为厨子自己都说了他把“员工送他”的馒头带回家了啊
你是说他带的每个馒头都是员工给他的的?
这种明显是和稀泥的决定你们跟捡到宝一样,我只是懒得举一些可能影响S1运行的例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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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暗月杀人兔 发表于 2024-6-25 14:44
怎么被喷的哑口无言就先不急了,继续表演啊,你不欣赏人类多样性吗,我也在欣赏狗吐人言呢,您这智力也就 ...

呵呵,看你躲在塔下狂吠的样子真可爱,一想到你大部分时间还要被这个塔铁拳暴打就更幽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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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ggby 发表于 2024-6-25 05:23
偷馒头...一般人可能不知道面食的成本有多低吧

一般人也知道馒头不值啥钱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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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馒头由食堂下发给员工,所有权从公司转移到员工,员工吃不了送给厨师,所有权从员工转移到厨师,路径不是很清晰吗,还有什么可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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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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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法院都判证据不支持“偷窃”行为存在,认为劳动者勤俭节约的说法合理,某位网友倒是在这打滚,不会这位网友就是这公司的人事部的人吧,小心再罚5000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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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不会是嫉妒有人会平白无故送人馒头吧,实在无法理解非要栽赃偷窃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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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anapple 发表于 2024-6-25 14:50
呵呵,看你躲在塔下狂吠的样子真可爱,一想到你大部分时间还要被这个塔铁拳暴打就更幽默了 ...

幽默狗狗,我长这么大遵纪守法还没被铁拳打过呢,你这就帮我安排上了,相比之下,阁下在那狺狺狂吠,脑补我未来生活多不如意可幽默的多了,一副无能狂怒只能赌咒的小丑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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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5: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不出证据偷窃就说和稀泥,问就是怕话题敏感把你炸了。像极了殖子常用的“有些东西我在这没法说”套路。

—— 来自 vivo V2309A, Android 14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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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暗月杀人兔 发表于 2024-6-25 15:06
幽默狗狗,我长这么大遵纪守法还没被铁拳打过呢,你这就帮我安排上了,相比之下,阁下在那狺狺狂吠,脑补 ...

啊,对对对,被淘宝奸商耍猴的遵纪守法的小丑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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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ubis_s08 -2 被耍猴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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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河小马 发表于 2024-6-25 14:52
馒头由食堂下发给员工,所有权从公司转移到员工,员工吃不了送给厨师,所有权从员工转移到厨师,路径不是很 ...

我大概能明白他的意思,他是想说馒头没有区分度,没办法彻底证明究竟这个馒头是别人送的还是食堂自有要拿出来卖的,他把这些馒头和可能准备卖的馒头放一块就很难不叫人怀疑他会不会多拿

但是他光顾着扯管理学了,忘记了两件事:从刑事上来说,疑罪从无,既然没办法分清并且偷窃馒头要达到2000定盗窃这个标准他肯定达不到,所以pass了

而民事部分涉及的是名誉权的问题,这属于另案处理的范畴。这位仁兄大概是把这些事情混到一起说的,恰恰这么做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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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anapple 发表于 2024-6-25 15:11
啊,对对对,被淘宝奸商耍猴的遵纪守法的小丑阁下

行吧,你都只会复读弱智发言甘做小丑了,那哥们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你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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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安法院一审认为,公司在通告中载明张某2023年11月至12月发生5次侵占、偷盗公司财物的行为,应对公告内容的客观真实负举证责任


张某辩称并无盗窃行为,表示自己患糖尿病,不能食用面食,但公司每天早餐会发馒头,有时一些同事会将吃不完的馒头送给自己,丢弃了可惜,所以常将馒头等放到冰箱,攒到一定数量后带给家人食用。
张某解释称带的是吃剩的馒头或带回去清洗的工作服。
法院认为张某的解释符合常理,是普通劳动者勤俭质朴的体现,


公司在未对张某携带物品进行调查核实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张某存在偷盗公司财物行为的情况下,仅凭监控录像就认定张某侵占、偷盗公司财物有失公允,





食堂里头有买有卖,有拿着有吃了的,有给别人的了,还有扔了的。
公司也在自己发馒头出去。
只能提到”监控也拍到张某从食堂冰箱拿馒头。“
可是,食堂这种场景,馒头所有权的变更是一笔好大的糊涂账啊。
法院这不是解释的挺清楚的嘛……证据都不能明确证明馒头还是公司的财物了,没法打赢官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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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大师傅过不去也不怕给你饭里加点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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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個人 发表于 2024-6-25 15:02
总不会是嫉妒有人会平白无故送人馒头吧,实在无法理解非要栽赃偷窃的理由 ...

这东西好理解,无非是两回事

第一就是管人事的换人了,因为食堂也归他们人事部门管,想立威就像抓几个典型,一翻录像就把事主抓了,二是食堂内部有人想整这个员工,怼到上面去了

他们都以为这人是个软柿子,可没想到这人也不是等闲之辈——其实大企业的食堂也难免有本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亲朋好友在这,再加上本身有糖尿病因为你说人家偷馒头被通报可太秀了,人家就跟你死磕了,去法院人家也赢了

结果嘛,人事那边威没立起来,打小报告的怕是也要被排挤了,至于事主,大不了不干了,两三千块钱的活对这样的人来说太好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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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5: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napple 发表于 2024-6-25 14:22
这话好像有人问过罗圣,你猜他怎么回答的

这题我会,罗圣说他的偶像虽然去了萝莉岛但是新冠病毒源自美国是彻头彻尾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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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5: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这又是菜鸡事件的写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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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a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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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5: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点可以反驳那个老兄,就是他一直维护的所谓管理学。事实上食堂的损耗一直都是管理成本的一部分,会不会有人钻这个空子?那自然是会有的,但有没有必要一棒子打死?显然是没必要的。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你以为内部通报没事保不齐早就疯传出去了,就您这种管理水平还是自己掂量掂量求职者会怎么看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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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5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是搞管理的,有的管理层像太阳,团队凝成一条绳业绩蒸蒸日上;有的管理层像条疯狗,臭不可闻让避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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