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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rseille

[社会] 酒店两工作人员妨碍国安干警执行任务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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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ww279620040 发表于 2024-3-7 12:41
不够合理不是说不配合,而是要求公权力对公民因配合而遭受的后果兜底。 ...

“因配合而遭受的后果”
要不你先找一下到底现实存在什么后果我们再来说合理不合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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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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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ww279620040 发表于 2024-3-7 12:44
那你给我找个案例看看,看看公权力是如何对民事损失兜底的?

比如我因为配合,导致假警察入户抢走了我价 ...

因果关系不成立。
他抢走你的1000万元物品和你配合JC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联系。(假冒行为是利用公职的便利性,而抢劫行为依靠的是暴力支配,两者就不是一个概念)
你这样理解:他伪装不伪装JC影不影响抢劫你财物?
难道你的指控是:因为他是JC,所以我允许他抢劫自己的财物?
或者我这么说吧:
真JC抢劫你的财物就能拿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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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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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2: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w279620040 发表于 2024-3-6 16:13
对,我也一直有这个疑问,普通群众通可以过什么渠道验证真假?真就直接打110? ...

打就行,当场还是让对方进,假的事后追究?

—— 来自 Xiaomi 23049RAD8C, Android 14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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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2: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拿刀拿枪又知道说当保安一个月几个钱遇事我第一个跑,怎么到了ga这里又开始明辨是非要真要假了呢?换个语境现在是一群黑冲过来上楼要人也在那里挡是吧,他要抓人你给他抓啊你核什么核,核身份是你能做的?

论坛助手,i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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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儿麻痹 发表于 2024-3-6 16:36
ga不会不专业到公开说我是ga人员来抓间谍,保安也不会胆子大到连间谍也敢通风报信。

我猜测ga人员应该只 ...

这个推论可能性最大,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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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失落之翼 发表于 2024-3-6 16:09
才行政拘留,只要酒店愿意继续雇,毛事没有说不定还有奖励

行政拘留是正式处罚,要留案底的。很多行业事后都没法干了,除非打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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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今天早上刚收到公安局民警的反诈宣传电话,是个私人号码,声音很小甚至带点紧张,如果她不说我完全想不到她是民警而不是快递员或者外卖。这种情况下被训练过话术的职业骗子混淆真的很容易。

—— 来自 samsung SM-S9180, Android 14上的 S1Next-鹅版 v2.5.2-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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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arachnid 发表于 2024-3-6 16:15
拒不配合,妨碍执法……这个就是有问题了,建议刑拘而不是行拘,找工作要他们开无犯罪证明 ...

刑拘是留置措施不是处罚,如果事后不能定罪的话就被溜过去了。行政拘留是正式处罚,一样要进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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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ww279620040 发表于 2024-3-7 12:55
怎么就没有因果关系?不是因为假警察亮了警官证,我会开我家门给他,他能进我家?
就是公权力强迫我开的 ...

刑法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是法定的加重情形,这就是兜底。
你要代位追偿——你意思是让法院获得债权,你直接拿钱是吧?那请问谁给法院资金库来给你拿钱?怎么操作这个资金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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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利和义务都分不清,笑麻了。你对老板的义务法律可没规定,你想给他舔屁目艮都是你自己的事没人拦着你;对暴力机关你只有配合的义务,要求出示证件是你的权利,没事去翻翻警察法和反间谍法,也不至于凭空给自己加这么多权利,这么杠精那就进去认识下什么叫暴力机关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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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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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ga办案和普通人没毛关系,假ga办案一定是冲着骗钱来的,泥潭有些人把这两个混为一谈,不好说到底是收了钱还是真犯事了

—— 来自 Xiaomi M2102J2SC, Android 13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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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w279620040 发表于 2024-3-7 13:08
你这个兜底只是刑事上的兜底,民事兜底怎么办?

要不就国家赔偿,要不就由国家引入保险机构。

我这里建议你路上被执法就都说对方证件是假证件好了。。。

—— 来自 Xiaomi 23049RAD8C, Android 14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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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eams! 于 2024-3-7 13:15 编辑
Genhime 发表于 2024-3-7 12:32
假冒公职人员屡见不鲜,但是你给我举一个相关人员被处罚或者离职的情况?
诈骗人员造成损失酒店需要承担 ...

出租屋不是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但凡你看见过法律是怎么写的,就会发现“宾馆”是法律条文的前两个字,如果你分不清楚公共区域和非公共区域,又分不清楚什么是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经营者要承担赔偿,和你说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
某老汉租住酒店期间被缅北诈骗200万,缅北骗子隔着网线骗的老汉,又不是冒充进房诈骗的,和本案有什么可比?
你也知道有财物看管的责任,你把房卡给假GA了,人家开门拿了东西走,你不承担责任?
假GA真实目的是抓小三,或者是黑社会滋事,进门直接把人打了,你不承担责任?
“除非你能够证明酒店有过失”,废话,这不就是说酒店到底在核实身份、放人进去、给人房卡的时候是不是有过失吗?
至于假冒公职人员常不常见,取决于你认为多常见、多离奇才叫常见,反正故事会是不少,你要觉得你害了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不会开除你,你要不承认那说什么也没用
所以,你到底是年轻,还是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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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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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Genhime 发表于 2024-3-7 09:34
不用疑问,普通公民没有任何责任或者义务去验证国家公务人员的“证件、表征”真实与否,如果因配合“假警 ...

没有义务验证,
但有权利验证,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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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sicifus 发表于 2024-3-7 13:12
没有义务验证,
但有权利验证,懂?

是有权利验证,但个人权利不能干涉公权力。现在讨论的问题也不是验证的权利,而是违抗了配合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的“义务”,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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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扯这么半天,要是觉得验证不了就直接打110让派出所来人就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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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Beams! 发表于 2024-3-7 13:12
出租屋不是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但凡你看见过法律是怎么写的,就会发现“宾馆”是法律条文的前两个字,如 ...

实体判决在哪?哪个宾馆因“配合假冒公务人员”引起的损失产生赔偿了?
另外,酒店的看管和保障义务也是有限度的,不是无限责任。比如客房内的财物损失,就需要证明酒店过失(如提醒义务和提供安全场所的义务),但如果酒店确定无过失(包括不知情的假冒警察行为),法院是一定会驳回诉讼请求的。
现实中也有很多酒店内失窃被驳回的情形,你直接扣个桶一切责任全酒店承担?胡说八道也要有个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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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Genhime 发表于 2024-3-7 13:24
实体判决在哪?哪个宾馆因“配合假冒公务人员”引起的损失产生赔偿了?
另外,酒店的看管和保障义务也是 ...

我没义务给你进行法律检索,请自己上裁判文书网
另外,这么简单的案型,你都要实体判决才能构想出法律关系?
因为你连基本的侵权原理都搞不明白,所以自然连最典型的安全保障义务主体宾馆都记不住
至于酒店核实到什么程度才具有过失,废话,这不就是本案和本楼的争议焦点
“现实中也有很多酒店内失窃被驳回的情形,你直接扣个桶一切责任全酒店承担”,谁扣了?上来就一个百分百配合,无视对于核实义务和过失程度的判断,恐怕是你吧?
“胡说八道也要有个限度”,行吗?
所以你到底是没有社会经验,还是没有法律常识,还是单纯的 ,有,但不多,还很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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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暴力机关畏手畏脚了。可能是人手不够?不然间谍案这个级别被拦住了直接叫支援把拦路的一起控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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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Beams! 发表于 2024-3-7 13:32
我没义务给你进行法律检索,请自己上裁判文书网
另外,这么简单的案型,你都要实体判决才能构想出法律关 ...

酒店人员有核实的义务这句话有歧义,的确是争议焦点。
,我之前的表达“酒店没有核实义务”的确不严谨。
事实上的核实义务是“程序性义务”,只需要进行核实行为,比如查验证件、文书,即可视为履行义务。但酒店人员没有对核实结果正确与否承担风险的义务,即“我核实了,证件看起来没问题,我配合,事后发现证件系伪造,与我无关,因为不能期待我有正确核实的能力”。
所以我的结论很简单:酒店只要有核实的步骤即可,并且不需要承担所谓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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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Genhime 发表于 2024-3-7 13:40
酒店人员有核实的义务这句话有歧义,的确是争议焦点。
,我之前的表达“酒店没有核实义务”的确不严谨。
...

行,作为一个法律意见,你这样表达是能够成立的
至于剩下的问题,就是事实判断了,至于出示证件的真伪程度、办案人员的隐秘程度、可信程度、当地公务人员上门的一般流程,这都是具体细节,法院自然会根据事实酌情判断过失程度,不是法律关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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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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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eonsCat 于 2024-3-7 14:46 编辑

G啥啥老哥,您就想不到,为啥异地执法、跨部门执法,除非是怀疑当地公安和执法对象有勾结的,少说要通知分局,大概率派出所要出民警一起去?还真是挂个国安牌子就以为自己可以横着来了啊。你哪怕当场让片警给酒店前台打个电话都能一句话解决问题——至于连片警面子都不买还要坚持的保安,那大概可以一起拷了。反过来国安办案连基层片警和派出所都不可信到连告诉他们有执法行动都不行,那还是找警卫四师甚至112师来戒严吧,不是国安能管得住的。另外,国安是个挺弱势的单位,除了能用点技侦手段外,至少没理由不能抓人。真强势单位如X委,不需要理由不需要执法权不需要通知家属,直接把人关到肯说话为止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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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证件都拿出来了其实就够了,这保安多半是想甩锅给自己领导或者防着领导甩锅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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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2个50万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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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布伦史塔德 发表于 2024-3-6 15:55
这俩人不是间谍帮凶就属于是脑残了

肯定是收了钱了,而且可能事前就知道最多拘留,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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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没出工作的学生啊,哪怕处理过一次交通事故,也不至于这么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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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8: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hacisiki 发表于 2024-3-7 13:02
刑拘是留置措施不是处罚,如果事后不能定罪的话就被溜过去了。行政拘留是正式处罚,一样要进档案的。 ...

没有吧,我记得有刑拘好像也不行的。。。

—— 来自 Xiaomi 23049RAD8C, Android 14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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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21: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掏出06手铳,拧上消音器,找腿来一发,不就证明了?/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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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21: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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