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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黑无脑不要游戏只求一战] 为什么日本会立法禁止修改游戏存档?甚至是单机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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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短流苏 于 2021-7-30 10:35 编辑

(以下言论有些偏激,在起初思考立法的时候我偏重考虑社会公序良俗的影响,没有考虑到有关人员的利益因素。立法这件事情,强势一端的主体将弱势主体在灰色地带的活动设定为反法是很常见的事例)

看那个国人被判罚的帖子里头提到了修改游戏存档犯法这档子事,网上简单搜了一下没找到太多资料,就只是得知了这是2019新近成立的法律。
这种极端离谱的玩意存在,是因为日本官僚脑子里头的的粪海养出了新品种的蛆?网络竞技游戏里头恶意开挂这事因为很严重地干扰到其他人的正常感受,把它设定为反法倒是情有可原,但我一个单机游戏修改碍着政府倡导公序良俗的推广了?
会发生这种我理解起来极端困难的事情,是因为他们的官员没有仔细审查考虑直接一刀切了,还是说在它们看来这种所谓不劳而获的精神传播出去会碍着他们脑子里的蛆自由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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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unamos 于 2021-7-30 11:11 编辑

这里有两个方向可以解释,一是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一是著作权法。两者都是防止买卖、让渡的法律,而不是防止自行修改。这方面日本偏向大企业的赛博朋克式法律确实比较严格,但还不至于管到玩家自己玩单机游戏修改(当然把相关工具封掉,也增加了玩家进行修改的难度)

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的方向,其实是平成30年才加的修正。以前主要是防止破解机、keygen之类的售卖,后来将程序扩大到了数据,于是也就把修改后存档的让渡售卖也波及到了。著作权法的方向,游戏公司其实可以声明游戏存档文件包含creative work因而受到著作权保护,但这种情况倒是非常少。两者都涉及利用他人的数据盈利。而之所以会归到不正当竞争防止法里,是将二者视为对等营业的法人。一家公司对另一家公司专用于自家软件的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售卖并盈利,要说完全合理,也不见得。

工具传播方面就是具体分析了,对CYBER这类PS4修改器是适用。对于Cheat Engine这种通用型修改工具则是很难适用的,好比我修改要用HxD,Python,总不能给我把Python也给禁了。而售卖对应游戏的table文件,或许就在灰色地带游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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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09: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允许卖吧,不是不允许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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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30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时候玩DNF的时候听说韩国那边对游戏开挂也有相应的惩戒法律,我大概只知道他们的游戏账号会和个人身份证挂钩,但具体的情况不怎么了解
有没有实际接触过相关案例的老哥科普下那边的操作模式,他们在网络游戏里开挂被抓到之后是否会录入类似我国的征信系统?(记得以前好像DNF那个李哲明是利用BUG刷金币给禁赛,如果单从这个案例看,他们相关法律的执行力度也很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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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还有版权方面的考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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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09: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触犯的是不正竞争防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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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30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ff2077 发表于 2021-7-30 09:36
不允许卖吧,不是不允许修改

我怎么都觉得在单机游戏上搞这玩意真是离谱地很,我怀疑是立法人员不了解情况之下一刀切的产物。可能他们是为了防止有些人在带有联网内容的单机游戏里恶意修改干扰他人,但这种管法是不是管太宽了?

总之就是一句话,如果我在只有自己一个人封闭的系统里自娱自乐,不可能损害到社会(虽然你单机游戏和人分享自己用修改器调整材料的事情可以传播吧,但这很难对它人造成恶意伤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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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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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会有这种不解大概是因为你站着社会良俗和玩家的角度在考虑问题,而从利益集团的角度考虑是不是就容易理解了,我记得鬼泣就有内购系统。贩卖网游挂违法的直接原因也不是因为影响他人游戏感受,而是影响了游戏公司的收入。否则氪金游戏里用蓝色修改器的氪佬都该被关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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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30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影山银 发表于 2021-7-30 09:37
好像还有版权方面的考虑吧

嗯,这个也是我难以理解的一个问题点,修改单机游戏存档为什么会影响到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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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30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短流苏 于 2021-7-30 09:47 编辑
村长猫 发表于 2021-7-30 09:43
会有这种不解大概是因为你站着社会良俗和玩家的角度在考虑问题,而从利益集团的角度考虑是不是就容易理解了 ...

唔,从这个角度来考虑倒是一下就把问题说清了,但我觉得这种法律条文实在是恶法
游戏制作商不考虑推出一些真正有趣味性的内容,在数值上玩这些花招试图牟利,真是为善有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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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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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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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宛若青空 于 2021-7-30 09:50 编辑

19年开始

日本政府日前修改了“不正竞争防止法”条文,正式将“使用存档修改器修改游戏内容”,和“散布未经软体作者授权的游戏兑换码”等行为列为违法,违者在刑事上最高可处 500 万日元罚款或 5 年监禁。

在修法之后,对违法行为的定义包括:

传播可修改游戏软体存档资料的工具和程式
在未经软体制作者授权的状况下,于网路上贩售、拍卖或张贴非法的产品兑换码
代替他人改造游戏存档资料、代替他人改造游戏机器


虽然但是,你自己买修改器自己修改用,不拿来盈利的话也不会真的抓你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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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09: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并没有禁止修改,真的禁止那些买家也都要进去。抓他是因为利用厂家持有商标版权的游戏盈利。触犯了不正当竞争防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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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09: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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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务部不只管出拳,也管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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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静态修改游戏本体算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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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30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俊豪 发表于 2021-7-30 09:46
卡普空在鬼泣内卖红石,光荣在无双里卖资源包
虽然很搞笑,但日本人就要那么挣钱,卖修改存档服务就是在 ...

对,所以我就觉得是不是我和他们的思考方式出现了什么冲突

03年国内几家网游公司联名申请立法惩戒外挂制作者的这个事情我初看其实也是觉得有些怪,但看着如今竞技游戏里开挂的人造成的恶劣影响,这个事件倒是有充分的现实性根据
这种意识形态的边缘地带,总是搞出一些莫名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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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30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masterzx 发表于 2021-7-30 09:48
你们这是单机修改惯了

对啊,就是应对反复刷材料、技能点、钱、以及一些重复性强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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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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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30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短流苏 于 2021-7-30 09:58 编辑
whzfjk 发表于 2021-7-30 09:50
说来说去lz还是站在终端用户的角度而没有去想贩卖修改服务的贩子的责任

单机游戏修改犯法这种法律没有成文的话,修改器是可以在网络上正常流通的(我看到的那个短文提到在立法后很多日本网络上自由取用的修改器被下架了)
隔壁那个国人被抓的帖子里头提到3000~4000日元修改一次的事,明显就是属于黑市产出的畸形价格了
事件最终的结果,也就是玩家修改自己的存档,很难对社会有不利影响,贩卖修改服务的贩子即是知道自己有犯法,他也很难有自己在作恶的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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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tyauto 发表于 2021-7-30 09:51
静态修改游戏本体算不算违法??

按我国法律,自用不违法,传播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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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cq_2 于 2021-7-30 10:02 编辑

国内破解、修改软件也是违法的,条款里甚至没有做范围、目标、手段的限定,只是破解游戏没人抓而已,国内主要是看影响程度是否能定性为犯罪。

也就是说,淘宝上卖破解(包括存档)的都是违法的。
有兴趣加闲的没事的可以去工信部举报淘宝,验证一下有没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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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tyauto 发表于 2021-7-30 09:51
静态修改游戏本体算不算违法??

卖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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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CE 這種本質內存修改器不針對特遊戲 犯不犯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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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我们坛的资深玩家应该对WESTSIDE的 お楽しみCD 系列有印象,当年日本响当当的游戏修改/数据提取相关的光盘杂志,1995年创刊,隔2个月出一期,一共出了100多期。18年这个立法出台之后,马上就停刊了。
这个公司02年就被脱裤魔告过,当时是因为他们的工具能改PS2上DOA2的存档改出果体的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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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30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masterzx 发表于 2021-7-30 09:56
是啊,还可以一键通关

这又不是在跟游戏厂商谈判,管不到你是一回事,厂商心里愿不愿意是另一回事 ...

我是很反感有些厂商在制作游戏的时候单纯用数值来为难玩家的
比如说我前一个地图把该体验的要素这方面的答卷做了个80分,我自然而然地觉得进入下一阶段的时候勉强可以活动,结果一个小怪过来砍死我告诉我要去刷几遍,那我可QN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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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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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30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mcq_2 发表于 2021-7-30 09:58
国内破解、修改软件也是违法的,条款里甚至没有做范围、目标、手段的限定,只是破解游戏没人抓而已,国内主 ...

额,能不能麻烦具体指明一下这些条款在哪,我详细看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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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务部游说来的口袋法,别太认真了。

宝可梦人人有个魔法师“朋友”,鲨了几个?
甚至能直播3DS的,基本都改过机。影响恶劣,判2年不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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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短流苏 发表于 2021-7-30 10:03
我是很反感有些厂商在制作游戏的时候单纯用数值来为难玩家的
比如说我前一个地图把该体验的要素这方面的 ...

单机玩家还是有优势的,尤其是实体版,你可以出掉。

数字版就会被绑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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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30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mcq_2 发表于 2021-7-30 09:58
国内破解、修改软件也是违法的,条款里甚至没有做范围、目标、手段的限定,只是破解游戏没人抓而已,国内主 ...

真的要按那种扩充性解释来执法的话,我倒觉得反而会造成恶性后果

不过其实话说回来,隔壁帖子里提到那个国人被抓的事件,他产生的根源到底是因为有人举报,还是日本执法机构确实把这当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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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30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Chia 发表于 2021-7-30 10:06
法务部游说来的口袋法,别太认真了。

宝可梦人人有个魔法师“朋友”,鲨了几个?

所以我是觉得这次这个事件里作为典型的那个国人.....  他算是刚好撞到被友商举报的枪口还是怎么回事
怎么说呢,我很反感这种执行起来极度模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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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短流苏 发表于 2021-7-30 10:04
额,能不能麻烦具体指明一下这些条款在哪,我详细看看去

我记得是著作权法,包括破解、反编译以及修改、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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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30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短流苏 于 2021-7-30 10:20 编辑
Lunamos 发表于 2021-7-30 10:10
这里有两个方向可以解释,一是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一是著作权法。两者都是防止买卖、让渡的法律,而不是防止 ...

唔,这样我就能理解了,感谢

先前的思路没有考虑进行修改贩卖服务的确涉及了利用它人知识产权进行盈利的角度(修改器突然变成了同人向的衍生收益品... 古里古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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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短流苏 发表于 2021-7-30 10:13
所以我是觉得这次这个事件里作为典型的那个国人.....  他算是刚好撞到被友商举报的枪口还是怎么回事
怎么 ...

口袋法谁说得清呢。
セーブデータ改造

搜了下基本都涉及贩卖了,而且可能是新潟県警的常驻KPI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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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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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30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Chia 发表于 2021-7-30 10:20
口袋法谁说得清呢。
セーブデータ改造

有时候法律这事可能真是不能从社会公序良俗的角度考虑...  把相关利益因素考虑进来整个事件分析活动一路顺畅,是我偏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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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Lunamos 发表于 2021-7-30 10:10
这里有两个方向可以解释,一是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一是著作权法。两者都是防止买卖、让渡的法律,而不是防止 ...

果然是2018年才改的。2018年像CYBER的工具,某公司搞了23年的游戏修改/数据提取光盘杂志,都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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