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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li炮

[硬件] 微星官方终于回应起火主板 已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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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1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微星近十年来有出过其他车祸吗?我只记得上古时代有微星电容爆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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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1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EP2 发表于 2019-11-11 18:13:34
华硕虽然不咋地,但是这小姑娘进去只能说活该

—— 来自 HUAWEI ELE-AL00, Android 10上的  v2.2.0 ...
她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正常的流程华硕应该坐下来谈,谈不拢黄静可以起诉,可以向法院要求华硕赔偿500万,华硕应诉后由法庭裁定赔偿金额,而不是勾结公权力将黄静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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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1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我那个b360m mortar属实短路usb全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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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1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主板材料一般是阻燃的吧,而且不是3boom那样有电池起火,  明火浓烟是有些奇怪(还只有一例)

说起来,之前某个JS在群里吹水 说手里有一块特殊型号的主板,可以烧U骗保,百试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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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1 23: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阻燃的pcb视频里烧了那么久的明火,跟放鞭炮一样,特意挑在双十一前夕炒作,不是秋名山和他的合作店铺带节奏还真是有鬼了(有一说一微星迫击炮的螺丝孔之前是有个别几个贴子说是螺丝拧太紧烧了主板,但绝对不可能是这样的持续明火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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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1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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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1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家厂商的外号,我还是觉得华硕的最喜感,坐牢硕、群殴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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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1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wwdzcjsmxx 发表于 2019-11-11 23:09
新的还是?啥情况啊?其他配件也挂了?

新的, 只有usb挂其他正常, 据说是触电短路
b站还有个维修视频, 看来不是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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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1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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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1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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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1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wwdzcjsmxx 发表于 2019-11-11 23:28
就是正常插USB然后坏了的?

那这种情况,微星售后不管吗?我好像哪里也看到过

还在保, 明年回国再修
开始是一个usb口插了东西就会开机报错电流过载, 进系统不识别, 后来usb口就全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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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07: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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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kina 发表于 2019-11-11 21:10
她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正常的流程华硕应该坐下来谈,谈不拢黄静可以起诉,可以向法院要求华硕赔偿500万, ...

这件事如果只是这样当然没问题,可实际上呢?黄静找上华硕可不是以一个消费者讨公道的立场,否则怎么会有天价赔偿金。她能提出那个赔偿方案的立足点,就是她和她的律师吃准了华硕应诉=不可接受。必须和她和解,而且是按她的方案和解。这就根本不是一起正常的售后纠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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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Sheny 发表于 2019-11-12 08:55
这件事如果只是这样当然没问题,可实际上呢?黄静找上华硕可不是以一个消费者讨公道的立场,否则怎么会有 ...

华硕为什么不能应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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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09: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主板pcb板是阻燃材料做的都不知道就不要来打问号了,百度查一下不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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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09: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双十一节点,几个截图模糊,视频没头没尾的,仔细一想就知道咋回事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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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1: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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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Sheny 发表于 2019-11-12 08:55:32
这件事如果只是这样当然没问题,可实际上呢?黄静找上华硕可不是以一个消费者讨公道的立场,否则怎么会有 ...
应诉=不可接受?请问您是不懂法还是逻辑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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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kina 发表于 2019-11-11 21:08
她就是要一亿索赔,按照中国的法律也不构成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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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用户,买的万把块钱东西里面有一个不合格部件,甚至这个不合格部件都不是购买时而是售后过程中出现的,你会管厂家要四千万私了吗
你是厂家,自家产品里出现一个不合格部件,自己家里可能都还没调查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对方就逼你承认是故意欺诈并提出一个比法律依据高1000倍的金额要求私了,你怎么看

最终判决结果只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如果这个证据不足的判决反而能证明当事人的品行和动机的话,那么黄静的代理律师可是因为盗窃和诈骗坐过两次牢,这么一个一肚子坏水的人跟一个屁事不懂or心机很重的女大学生凑在一起可不是就要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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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kina 发表于 2019-11-12 12:22
应诉=不可接受?请问您是不懂法还是逻辑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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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闹到法庭阶段会引起intel介入,如果很重视的话甚至影响到整个公司的产品线roadmap,这是公司方不可接受的,我瞎猜的
黄静的代理律师也是大致明白有这么一回事才敢要四千万私了,而且这个四千万号称拿去建立基金会,还是要把华硕钉耻辱柱

别把大公司法务部当吃干饭的,估计法务部算出来你们叫十几年的坐牢硕都抵不上当年四千万现金的纯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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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3: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搞笑的迫击炮都卖了多久了。现在去打别人起火。

要是小米今天发文抨击华为mate10电池起火。你觉得是谁问题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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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kina 发表于 2019-11-12 12:22
应诉=不可接受?请问您是不懂法还是逻辑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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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法,不过我的逻辑很简单。当年北京居民的收入是什么水平?天价的赔偿和解费用,等于她卷入了一场经济纠纷。你按一个正常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售后权益来定义这件事,当然怎么看都是她对。可实际上呢,为什么要求如此高额的赔偿?她不就是与虎谋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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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john 发表于 2019-11-12 13:32
事情闹到法庭阶段会引起intel介入,如果很重视的话甚至影响到整个公司的产品线roadmap,这是公司方不可接 ...

华硕如果觉得黄静的要求不合理可以直接选择不和黄静谈,黄静和律师要4000万也就是坐地起价,双方可谈可不谈,如果谈不拢走正常司法程序,法庭90%不会支持4000万的赔偿要求,我相信我这个在法律咨询公司打工的非法律人士都知道的华硕的法务部不会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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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ina 于 2019-11-12 14:54 编辑
Sheny 发表于 2019-11-12 13:57
我不懂法,不过我的逻辑很简单。当年北京居民的收入是什么水平?天价的赔偿和解费用,等于她卷入了一场经 ...

这就是正常的消费维权,来给你看看最高人民法院是怎么看待黄静天价索赔的:
人民法院报:天价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符向军

  基于合法权益被侵犯的“天价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过度维权”行为也有民事法律规制,无需刑法伺候。

  
去年末,辽宁省绥化市明水县的大货司机李海峰在运货途中,购买了四包今麦郎(日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诱惑酸辣牛肉面”当午餐,发现其中的醋包中含有异物,且是过期食品,随后向今麦郎公司索赔450万,

  今麦郎只愿“奖励性”赔偿7箱方便面和电话费,并于今年5月向公安机关报案。5月29日,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公安局以“李海峰涉嫌敲诈勒索”立案侦查,随后李海峰被河北警方列入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名录。

  生活中,消费维权高额索赔不成,反被控敲诈勒索的案例并不鲜见。最著名的当属黄静“天价索赔案”。2006年2月,黄静花20900元购买一台华硕V6800V型笔记本电脑,后因故障不断与华硕多次交涉,并提出500万美元“惩罚性”赔偿,被警方以敲诈勒索罪刑拘,后被批捕。

  此类案件,有很多共同点,都是遭遇消费侵权后高额或“天价”索赔,都有索赔不成则声称向网络、媒体曝光等,都是协商赔偿过程中被控敲诈勒索。

  从侵权索赔、消费维权的受害者,到“涉嫌敲诈勒索”被刑拘、追逃的犯罪嫌疑人,似乎只有一步之遥——只要具备“天价索赔”情节就能性质突变、情势逆转,其实不然。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可见,维权索赔与敲诈勒索的界限就在于,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威胁或要挟”的行为。

  所谓“非法占有”,是指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的纯粹“敲诈”占财行为。消费者遭遇消费侵权,有权提起索赔主张,就属于“事出有因”且依法有据,而非“非法占有”。

  所谓“威胁或要挟”,必须情节严重,既要具有手段非法性,也要具有强制性,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迫使对方不得不接受条件、交出财物。对于弱势群体消费者的“天价索赔”,商家完全可以拒绝,也可以协商解决,还可以建议消费者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并不受消费者控制,“天价索赔”本身并不等于敲诈勒索。至于消费者声称或已经向有关机关举报、控告,向社会、媒体曝光的行为,既是一种监督行为,也是一种维权手段,并不具有非法性和强制性,因而不属于敲诈勒索犯罪意义上的“威胁或要挟”。

  回看黄静案,2007年11月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又于2008年9月作出刑事赔偿确认书:“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索赔,并不是一种侵权行为,反而是一种维权行为,所要500万美金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可见,天价索赔只是“维权过度”的问题,媒体曝光也不等于“威胁或要挟”,本质上都属于消费维权范畴,并不触及刑法。
基于合法权益被侵犯的“天价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过度维权”行为也有民事法律规制,无需刑法伺候,只有社会危害性足够严重才能动用刑罚。动辄上刑入罪,有违刑法谦抑性原则,并非法律之幸、民生之福。而在过于强势的商家面前,消费者也只会望而生畏,选择“用脚投票”。
无论商家、消费者,真诚沟通、协商是化解此类纠纷的基础,消费者需要理性维权、注重方式,商家也要大度认错、诚恳道歉,像金麦郎“给予7箱方便面算是对消费者提出意见的奖励”的“奖励性”赔偿,完全是居高临下、不愿认错的傲慢姿态,或许也是激起消费者天价赔偿的一个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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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Sheny 发表于 2019-11-12 13:57
我不懂法,不过我的逻辑很简单。当年北京居民的收入是什么水平?天价的赔偿和解费用,等于她卷入了一场经 ...

另外作为消费者,您不支持消费者的维权行为却理解支持厂商滥用公权力对维权者进行迫害,如果人人都和你一样的想法,国人的消费权益还怎么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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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ina 于 2019-11-12 15:03 编辑
john 发表于 2019-11-12 13:27
你是用户,买的万把块钱东西里面有一个不合格部件,甚至这个不合格部件都不是购买时而是售后过程中出现的 ...

你不懂法就别瞎揣测,黄静的行为是无法构成敲诈勒索的,除非你把刑法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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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5: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P2 发表于 2019-11-11 18:13
华硕虽然不咋地,但是这小姑娘进去只能说活该

—— 来自 HUAWEI ELE-AL00, Android 10上的 S1Next-鹅版  ...

索赔当然可以漫天要价,大不了走法院判多少赔多少
哪里活该了?

—— 来自 vivo NEX, Android 9上的 S1Next-鹅版 v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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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kina 发表于 2019-11-12 14:53
这就是正常的消费维权,来给你看看最高人民法院是怎么看待黄静天价索赔的:

...

既然是正常的维权,最后最高院为什么又给了个“维权过度”的定义呢?这个定义判断的标准又是什么?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追究,或者无法从主观上判断“敲诈和勒索”的动机罢了。华硕那头更简单,天价赔偿是不可能赔偿的。判断直接搞人的风险,比应诉而带来的商业风险低,自然就直接搞人了。这件事自产品售后而起,表面上也是一件售后维权事件,但是实质早就变成了经济纠纷了。事件的核心矛盾也早就不是那台笔记本,而是要么华硕给她4000万,要么就曝光当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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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Sheny 发表于 2019-11-12 15:22:56
既然是正常的维权,最后最高院为什么又给了个“维权过度”的定义呢?这个定义判断的标准又是什么?在我看 ...
您是没学过语文么,天价索赔是维权过度但是还是在维权范畴内,到您这就成了不追究了。就是黄静要一个亿也不构成敲诈勒索,这个事情出来之后和您一样骂黄静的人是大多数,华硕如果应诉起码比留下坐牢硕的名声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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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Sheny 发表于 2019-11-12 15:22:56
既然是正常的维权,最后最高院为什么又给了个“维权过度”的定义呢?这个定义判断的标准又是什么?在我看 ...
说得难听些如果您支持华硕驱使警察抓捕黄静的行为,那您也应该支持鸿茅药酒驱使警察抓捕谭秦东医生的行为。也就是在您的眼中法律是可以随意被企业被资本家践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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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kina 发表于 2019-11-12 15:00
你不懂法就别瞎揣测,黄静的行为是无法构成敲诈勒索的,除非你把刑法改了。 ...

两边谈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懂法,是不是合法法院说了算,最后被判无罪,国家赔偿也给了,我看整个过程都很合法

一方搭上去的名声和一方搭上去的青春显然都是大家在各自博取利益时应该付出的合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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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改变角度谈这个事情了?这件事除了个开头,之后全部都透着浓浓的不合理。你在一件基本上就没啥合理之处的事件上谈合法,合了又如何呢?你也不用揣测我的立场角度,我反问你一句,北京华硕当年要是赔了这4000万,不知道多少员工要吃屁,他们失业下岗也活该咯?那双11商家标错价、标错数量你又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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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john 发表于 2019-11-12 15:36:33
两边谈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懂法,是不是合法法院说了算,最后被判无罪,国家赔偿也给了,我看整个过程都很合 ...
您这么觉得就没问题喽,反正坐牢硕的名声是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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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ina 于 2019-11-12 15:42 编辑
Sheny 发表于 2019-11-12 15:37:40
你要改变角度谈这个事情了?这件事除了个开头,之后全部都透着浓浓的不合理。你在一件基本上就没啥合理之处 ...

黄静要求4000万华硕就赔4000万喽?走法律程序华硕最多赔20多万了事。把cpu换成测试版在您眼里和标错价一样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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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kina 发表于 2019-11-12 15:40
黄静要求4000万华硕就赔4000万喽?走法律程序华硕最多赔20多万了事。把cpu换成测试版在您眼里和标错价一样 ...

那为什么请了律师的黄静不直接提出20w呢?这都快成灵魂拷问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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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kina 发表于 2019-11-12 15:33
说得难听些如果您支持华硕驱使警察抓捕黄静的行为,那您也应该支持鸿茅药酒驱使警察抓捕谭秦东医生的行为。 ...

华硕在北京就一个售后服务中心,分公司都不好说有多大,鸿毛是当地税收巨头
你觉得华硕驱使是个官都嫌小的北京的公权力抓人的机会大还是鸿毛驱使地方公权力的机会大

黄静索要超过法律规定1000倍的赔偿金,谭医生上社交网络写科普文
你觉得你干哪种事的机会大

黄静为自己索取一辈子吃喝不愁的金钱,谭医生为老百姓普及科学知识
你觉得老百姓会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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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Sheny 发表于 2019-11-12 15:46:06
那为什么请了律师的黄静不直接提出20w呢?这都快成灵魂拷问咯…
漫天要价,就地还钱。这是律师喜欢干的事情,大概率黄静的律师给她出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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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ina 于 2019-11-12 15:57 编辑
john 发表于 2019-11-12 15:48:05
华硕在北京就一个售后服务中心,分公司都不好说有多大,鸿毛是当地税收巨头
你觉得华硕驱使是个官都嫌小 ...

您再怎么说,本质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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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kina 发表于 2019-11-12 15:49
您再怎么说,本质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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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认为华硕有问题,我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认为黄静有问题,本质都是一样的

华硕报警,基层执法人员接警抓人,这一定是华硕在背后出力?基层执法人员对法律理解不全面很正常,倒背如流都可以去当律师了,昆山龙哥案还把人抓进去关了一阵逼得上面出解释不犯法,难道昆山警方还串通黑社会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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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ina 于 2019-11-12 16:05 编辑
john 发表于 2019-11-12 15:56
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认为华硕有问题,我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认为黄静有问题,本质都是一样的

华硕报警, ...

黄静于2006年2月14日上午在律师陪同下,携带录音设备和摄像设备前往华硕公司,华硕公司工程师承认更换CPU的情况,并保证所换CPU为华硕公司原装正品,确认可以在华硕公司享受售后服务没有问题。
和解谈判过程中,华硕公司包括中国业务群总经理许佑嘉、品牌总监郑威在内多位高层承认更换工程样品CPU一事,并详细说明更换过程;2006年2月17日应华硕公司要求,在北京市公证处由华硕公司工程师对该机进行检测,结果确认该机内被换装的是工程样品处理器CPU无误。

华硕公司删除了黄静出问题那台电脑的全部维修、更换记录。郑威在该律师陪同下再次前往警方报案称:“受到周成宇、龙思思(黄静)等人借华硕公司在维修过程中使用测试版CPU 为由,向华硕电脑敲诈勒索500 万美元。我公司从未对该电脑进行过维修,从未更换过该电脑内任何部件”并且还向警方提供了黄静伙同周成宇自行更换CPU的证据。


是的,华硕没问题,CPU是黄静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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