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icroy
发表于 2009-8-6 18:38
轩辕冰悟
发表于 2009-8-6 18:39
这个时候是不是应该喊:王八蛋,强奸犯!
sifi
发表于 2009-8-6 18:40
http://bbs.saraba1st.com/thread-493883-1-1.html
网警会捋着网线找到你的,赶紧去自首吧
xwcool
发表于 2009-8-6 18:41
S1出了个强奸犯!!
琼恩·雪诺 发表于 2009-8-6 18:35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emmer
发表于 2009-8-6 18:41
洁西卡
发表于 2009-8-6 18:41
这个时候是不是应该喊:王八蛋,强奸犯!
轩辕冰悟 发表于 2009-8-6 18:39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王八蛋,强奸犯!
xwcool
发表于 2009-8-6 18:42
还情理内……卧槽
delfu
发表于 2009-8-6 18:42
老爷。。。
emmer
发表于 2009-8-6 18:42
youngphoenix
发表于 2009-8-6 18:43
谁贴个刑法关于强奸罪的量刑
soma
发表于 2009-8-6 18:44
去公安机关自首吧,坦白从宽,违法犯罪人员只有自首才是正确的出路
Couldbe
发表于 2009-8-6 18:45
艹
drwealth
发表于 2009-8-6 18:46
老爷~!团长~!给咱做主啊~!弓虽女干犭巳来砸场子啦!
xwcool
发表于 2009-8-6 18:46
45L
这句加粗大号引用和你的头像一块看真微妙
流沙
发表于 2009-8-6 18:48
情理之内,我草
magicroy
发表于 2009-8-6 18:48
傀儡娃娃
发表于 2009-8-6 18:48
S1出了个
soma
发表于 2009-8-6 18:49
还不去自首?
nightmore
发表于 2009-8-6 18:49
yanghdw123
发表于 2009-8-6 18:51
这ID怎么还能在的?
xwcool
发表于 2009-8-6 18:51
煲个中药就能操
真好
Cityrat
发表于 2009-8-6 18:52
我就四个字,嘲风何在?!
peradventure
发表于 2009-8-6 18:52
早不脱
发表于 2009-8-6 18:54
强奸罪不属于亲告罪,所以只要我们向公安机关检举,就算那女的不想告lz,lz也要进去!
584520184
发表于 2009-8-6 18:54
挂城门!最近欠挂的人满多啊
Mufasa
发表于 2009-8-6 18:55
应该公布楼主IP和QQ以供人肉,大大的增加S1的浏览量
O(∩_∩)O哈哈~
早不脱
发表于 2009-8-6 18:56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附有检举放罪的义务,所以版主们此时应当通过IP向当地警方报警
喵君
发表于 2009-8-6 18:56
中药……呃,原来是迷奸?
我发现我最近的火星战斗力开始上涨了……TT
ful_027
发表于 2009-8-6 18:58
我就知道这帖早晚得移动到马区
xwcool
发表于 2009-8-6 18:58
谁把这个弄到天涯去
留个S1传送门
这样S1的浏览量估计会瞬间上涨的
0258520
发表于 2009-8-6 18:58
老爷做主哇~~~~老爷做主哇~~~~~~
ful_027
发表于 2009-8-6 18:58
我就知道这帖早晚得移动到马区
lion--911
发表于 2009-8-6 18:59
lz一般来说有两种后果.......
一是自首.....
二是被其男友强切JJ后再去自首.......
Wubaba
发表于 2009-8-6 19:00
大姨妈还硬上
这个强推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强奸
bobby0716
发表于 2009-8-6 19:01
这个马区我喜欢
社会主义好
发表于 2009-8-6 19:01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附有检举放罪的义务,所以版主们此时应当通过IP向当地警方报警
早不脱 发表于 2009-8-6 18:56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附有检举放罪的义务。。。。
刑法哪一条有这规定?
人超国中
发表于 2009-8-6 19:01
强迫发生性行为?
楼主快去啃法律书
magicroy
发表于 2009-8-6 19:01
金田一一
发表于 2009-8-6 19:03
hoho,楼主发这贴的意思是什么?
炫耀?
kazz
发表于 2009-8-6 19:05
自首吧,不然也别到这展现下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