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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运动员有义务为国家队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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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日午夜,孙杨在微博上爆料,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代言”,出席了游泳队与某茶饮料的签约仪式。“前天通知去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活动,据说是领导接见,我根本不知内情,今天进去才明白是签约仪式,3元一瓶的饮料已在市场销售,有我世锦赛夺冠的照片。”孙杨如此表示。
  游泳中心副主任尚修堂认为运动员出席国家队的商业活动是一种义务。杨明认为从字面上来说并无问题,但对过程提出了质疑,“实际上有没有问题?原来中心领导承诺为了让孙杨安心训练,不让他出席商业活动。这个难道不是商业活动,不影响训练?现在饮料都已经上市了,为什么一直没有告知运动员?被告知也是我们的最低要求。”

  “孙杨有义务为国家队代言”

  昨日上午,接受采访时,游泳中心副主任尚修堂表示作为国家队运动员,孙杨有义务为国家队代言。而针对孙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代言”,尚修堂称接下来会加强与运动员的沟通。

  孙杨在微博上透露,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拉去出席了游泳队与某赞助商的签约仪式。他对于自己的肖像出现在赞助商饮料瓶上表达了不满之情。

  尚修堂证实确有此事,不过他也强调这是符合国家队相关规定的。“所有的运动队都是一样,项目发展需要资金支持,这应该算是一种规定。毕竟游泳队每年出国训练经费就有五六百万,孙杨本人也是受益者。”尚修堂说。

  另外,尚修堂也指出孙杨是国家队培养出来的,他的肖像被国家队使用没有问题。“孙杨是国家队培养出来的人才,国家队需要你的时候,你有义务为国家队代言。我们的培养体制是国家出钱,孙杨也并不是一开始游泳就由自己出钱的,而是由国家队负责经费。”尚修堂说。

  在微博上,孙杨更多强调了个人知情权未得到尊重。孙杨甚至在微博上认为自己“像白痴一样蒙在鼓里”。

  对于孙杨在微博上抨击游泳队,尚修堂以及游泳队领队许琦均表示尊重孙杨发表言论的自由。“他在博客上这么说,也挺正常,毕竟每个人的认知水平不一样,存在这种观念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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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游泳中心副主任就以国家自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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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游泳中心副主任就以国家自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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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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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队的形象和球员的形象分割开来的吧。。。

本地一软饮料企业也一直以赞助中国男篮的主题播出着哥哥占好多镜头的矿泉水广告。

没听说有什么纠纷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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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为国家队代言前国家队有没有义务提前告知队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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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代言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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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运动员历来就没有什么肖像权这种东西存在吧。
服从领导服从集体服从国家,从小就是这么教育出来的。让你参加大赛拿冠军有了知名度有了钱,是领导和国家给你机会,要是不识相?焦志敏和何智丽就是例子。
只不过以前的运动员都忍了,因为这就是现状,这次孙杨说出来了而已。

现在的年轻运动员脾气都不小,彭帅王濛孙杨什么的,说不上是好事还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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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不服就脱离体制呀,别花纳税人的钱训练啊,狗咬狗惹谁呢

合着纳税人养着你们,你们拿了金牌就算回报社会了,完了再去接广告走秀赚大钱?商家还要把代言费从产品上赚回来。合着出名得利都是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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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张路于2011-08-31 13:38发表的 :
那你不服就脱离体制呀,别花纳税人的钱训练啊,狗咬狗惹谁呢

合着纳税人养着你们,你们拿了金牌就算回报社会了,完了再去接广告走秀赚大钱?商家还要把代言费从产品上赚回来。合着出名得利都是你们的

+1
好事合着都你们的了
简直可以直接甩他一句,不想干就滚蛋,国家出钱个人出名,这种事中国还真不缺人干
谁都可以抨击举国体制,既得利益者占了便宜还跟着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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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多说一句,世界冠军好吧,有熟练的可供谋生的技能是吧,嫌钱分的少了不乐意了还行?

怎么着出国留学的,拿身份也好,入籍也好,没有这么多反对的舆论。我还真觉得奥运冠军不如科学家对社会贡献大。运动员要是入籍他国,不拿冠军还行,要赢过中国队,就被骂为汉奸。别说运动员,郎平当教练都让人骂。
都在一锅浑水里,谁也别跳出来自己澄清自己。闷声大发财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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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代言活动还要假称是领导接见这太坑人了吧

而且在人民大会堂搞签约仪式为啥怎么看怎么别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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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堂不是很早开始就被商业化了么

话说这次的事情跟所谓不为体制效力有一定区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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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没说不可以集体代言,只是说自己不知道蒙在鼓里还被骗去出席活动有点不爽的吧,跟体制没什么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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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队成了搞商业的,著名运动员倒成了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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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郭嘉收钱没关系。
不过这领导收钱了还是郭嘉收钱了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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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31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整个队伍代言的不少见,射箭队啊举重队啊什么的,也从没闹出过矛盾。但是绝对不能说,国家出钱养你,你就是国家的一条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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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之一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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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起来92梦之队夺冠之后领奖时个个国旗披身,据说就是因为当年美国队赞助是美津浓,球员们个人都签的耐克。披国旗是为了遮盖队服上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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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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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张路于2011-08-31 13:38发表的  :
那你不服就脱离体制呀,别花纳税人的钱训练啊,狗咬狗惹谁呢

合着纳税人养着你们,你们拿了金牌就算回报社会了,完了再去接广告走秀赚大钱?商家还要把代言费从产品上赚回来。合着出名得利都是你们的
当初人家也没求你国家培养,都给你拿了金牌还想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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