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158|回复: 50

[讨论] 【思考】如果僵尸有可能被医治而恢复神智,那屠杀僵尸是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28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28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8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精神病患者攻击别人,警察开枪击毙,算不算反人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8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28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8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想说血清吧,丧尸已经没有血液循环了,用了也白用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8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伊藤諴于2010-12-28 23:17发表的  :


如果不是一个精神病而是一群精神病呢?警察开枪的话不就是大屠杀了吗?而且精神病人虽然攻击别人却不会杀人啊?警察首先杀人算怎么回事?
正常人要是拿把刀不断的袭击路人但又不砍死人 警察叫他停他也不停 你说警察毙了他不是应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8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伊藤諴) 的帖子

引用第3楼伊藤諴于2010-12-28 23:17发表的  :


如果不是一个精神病而是一群精神病呢?警察开枪的话不就是大屠杀了吗?而且精神病人虽然攻击别人却不会杀人啊?警察首先杀人算怎么回事?


如果丧尸在攻击人时是没有大脑意识的话,这时候就是死人,枪毙无误。

如果此时丧尸有大脑意识的话,按传染病传播罪,全部枪毙,无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8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管他反不反人道  他要杀我  我就杀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28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8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他還是僵尸,殺他都沒有人權上的問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8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8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伊藤諴于2010-12-28 23:35发表的  :


那如果是姦染的世界里呢?一群软妹子,从萝莉到御姐都有,冲上来要破你的魔法身,你手上有机关枪,杀不杀?

该说不愧是诚哥么。。感染了就没命了还想着破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28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28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8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吉:谁说的!生化危机2的女丧尸比当年ADA的建模还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8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敌人可以投降或者俘虏,击毙他们是否人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伊藤諴于2010-12-28 23:35发表的  :


那如果是姦染的世界里呢?一群软妹子,从萝莉到御姐都有,冲上来要破你的魔法身,你手上有机关枪,杀不杀?

想破我魔法 没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伊藤諴于2010-12-28 23:17发表的  :


如果不是一个精神病而是一群精神病呢?警察开枪的话不就是大屠杀了吗?而且精神病人虽然攻击别人却不会杀人啊?警察首先杀人算怎么回事?

对于正在进行的恶性暴力伤害来说,被害人有无限防卫权……
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恶性暴力伤害行为,警察有开火权……
“精神病”与否,和是否构成恶性暴力伤害无关……
所以,如果装疯拿刀砍人被条子当场崩了只能说该着了——只能祈祷家里势力够大或者媒体足够bitch能把事情闹到影响法庭的程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者说……呃……
眼前拿着刀枪剑戟斧钺勾叉对着你菊花虎视眈眈的敌人以后可能成为正义的伙伴,但这不意味着现在允许丫的在你面前撒野,甭管什么原因,抽翻了再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屠不屠斯坦索姆这是个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29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29 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29 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29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29 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29 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喂喂,诚哥你这明显只是想达成千人斩的目标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标题怎么这么眼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瞎扯淡,只要他已經被感染了就不是人類,殺了又何來人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刚看完僵尸肖恩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29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尸体不敬都反人道了~~~不过如果来攻击人嘛~~~这个就是自找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29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犯都可以正当防卫,何况是无条件咬人的僵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拿第三方说一直不会有结果。就这么说吧,有个神经病在攻击你了,警察不开枪你就有生命危险,你希望警察开枪吗?
如果你不希望的话,麻烦你吧你住址告诉我,我来扮神经病暴你菊。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5楼kfc汉堡于2010-12-29 10:03发表的  :


有什么不同?
“嘿,那人俩小时就会因为吃了精神错乱的药而失控拿枪崩了你,你是准备被杀了以后再正当防卫还是现在干了他,什么让他失去行动能力?不,你的身体条件做不到,只能要么你死要么他死。”

.......
万一斯坦索姆那瘟疫有借药的话,那就是另一回事情了……

没有无条件的真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29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29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4-11-19 19:36 , Processed in 0.243046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