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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 打了四次,第四次才跟重要
尽管在三次英荷战争之中双方是互有胜负,就整体面来观察荷兰甚至略胜一筹,但是荷兰黄金时代(约1585-1713年)还是被长年的战争耗资连累。不但黄金时代的高峰期至1672灾难年就戛然而止,从1687年法国重新挑起的一系列斗争(包括陆上威胁、关税战与海上掠夺),最终在1713年把荷兰人的爱国心消磨殆尽(荷兰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为反法的奥格斯堡同盟提供最多的陆军——14万人,展现出荷兰惊人的金融霸权),以致于在1718年主动放弃自己的军事霸权。
对英国来说,前三次英荷战争的战败使其金融体制不堪重负,政府处于破产边缘,逐渐拖垮了查理二世的复辟王朝,引发新贵族与商人资产阶级政治集团的不满,埋下1688年的光荣革命的导火线。[1]
在整个18世纪,荷兰掌权的议会派商人,为了减轻巨额公债的负担,也为了所谓“真正的自由”(大资产阶级享有各省自主的政治特权与累退税税率),共和国裁撤大部分的军事力量,自愿降低国际地位、沦为二流国家也心甘情愿。但是,荷兰仍然是欧洲三大富国之一,就算到1770年代也是人均所得最高的国家(亚当·斯密因此在1776年说荷兰仍是欧洲“最富有”的国家),它强大的金融霸权,使别国都想与它结盟。
荷兰在18世纪的衰败,归根于爱国心与进取心的丧失。荷兰人宁愿把两百多年来累积的资本,借贷给英、法等国的政府与企业,享受稳定丰厚的利息收入,也不愿重拾“海上马车夫”的进取精神,对外冒险犯难。结果因为六十多年的军备废弛,在1780-1784年的第四次英荷战争中,被英国彻底打垮,连带促成1795年法国消灭荷兰共和国的结局,正式结束了荷兰的金融霸权,以及它最辉煌的殖民年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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