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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璇瑢子R

[读书] 《洛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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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8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之七 新野异闻录 前编
一位历史学家经过十年潜心研究,终于欣喜地得出重大结论——他认为,刘备喜欢吃香蕉。
这个喜人的历史大发现立刻使他声名鹊起。在一次电视专访中,他充满成功人士的自信,坦然承认没有人比他更为了解刘备,整个节目里,他都用着赵忠祥一样浑厚而舒缓的动人嗓音,对于刘备的体态特征和生活习性乃至交配季节等等侃侃而谈,访谈快要结束时,他还向热情的现场观众们表示,他的新书《怎样饲养玄德公》即将出版……该节目引发群众性狂潮,使整个国家都陷入了历史热。跟着很多学者相继喜极而泣地发现,历史上多数帝王都和刘备一样有着香蕉癖。一小撮被群众讨厌的阴谋论者恍然大悟般地感叹:原来,数千年来我们都被猴子统治着……
真实,对于我们来说,是否就像布尔玛永远也坐不上去的筋斗云一样呢?或者像布尔玛时刻变换于穿与不穿之间的内裤一样呢?抑或像布尔玛后来和赛亚星人莫名勾搭上的内情一样呢?还是像布尔玛……好吧,我答应再也不提这个女人了。
毕竟,三国是属于男人们的故事——那些有着耀眼名字的,经历史的化妆盒幻化出不同面孔的男人们,在一起汗流浃背的故事……嗯?
公元二零二年夏至,一个头发蓬乱,浓眉大眼,眉宇间甚至有点像兜甲儿的家伙,正蹲在新野城外的古榕下认真地观察着一个蚁穴。他的名字叫刘备,新野城的新任执政官。他一点也不喜欢吃香蕉,因为时代的缘故,他甚至从未见过香蕉。他喜欢的是盒装巧克力豆,并且为自己永远也无法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的而感到欣喜。
古榕下的这窝红蚂蚁很喜欢他,因为他不时会带来一只隔壁窝的可恶大黑蚁供它们撕裂和嚼碎。当然,基于类似的缘由,隔壁窝的大黑蚁们也很喜欢他。
而新野城的百姓们却一点也不喜欢刘备——尽管他们暂时还没有归纳出具体的不喜欢的理由,但这个新来的执政显然与以往的任何一任都完全不同,这让他们很不习惯。
刘备热爱大自然,喜欢小动物。他养了两个哈罗;三坨史莱姆;一头温泉企鹅;七只毒蟑螂……或者四十九只……不好统计,反正蟑螂们的数量总以几何倍数的形式在增长着(刘备永远也想不到千年后这群毒蟑螂竟繁殖到接近7800万只,遍布神州大地)。他甚至还养了一窝丑不拉几的小猪。
每天喂养这些小动物是一个庞大而繁杂的工程,食物的种类、来源和款项以及是否含有激素等等永远都是个谜,这也为他后来的执政危机埋下了隐疾。
尽管如此,他仍然颇有闲暇,时常头戴鸟羽,身披兽皮,拿着猴骨做的手杖,在城外森林里窜来窜去,大呼小叫。新野百姓们说不清他到底像个阿帕奇族的酋长,还是像个找不到橡树的德鲁伊。最为突兀的还是不管衣着品味有多么糟,他腰间都始终挂着那两支泛着诡异金属光泽的达斯•摩尔激光剑,所以也有人认为他是个堕落的暗黑原力追随者。
要知道,新野城是一个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这里有着冬暖夏凉的宜人气候和自给自足的宁静生活。街道狭窄但很干净。房屋普遍矮小但都采光充足。偶尔有UFO飞过就足以让城中百姓们发现人生充满感动和乐趣,于是他们就觉得很满足——尽管这里没有风景名胜,也没有土产特产,更没有轻重工业,甚至还没有党员,呃……我是指黄巾党。
平静的生活容易催生出保守的传统,新野百姓们习惯循规蹈矩,讨厌变数和异类。他们宁愿一直相信世界是被一只巨龟驮在背上的,也不愿意去尝试一下用杠杆撬起一个地球仪。
以前,新野百姓无论男女老幼均擅长于把无法解释的事情归结为“可能是外星人干的”,现在,他们则会说“一定是那个执政干的”。他们不能理解:可敬的州牧大人为什么要派这个疯子来统治新野?
其实,新野城中还有另一个疯子,他兼职乞丐,名叫单福,常年住在一个狭小的破木箱子里,用一支橄榄杖逗弄自己身上的蚊蝇。
炎炎夏日里的一天,好奇的刘备在城门边找到了这个疯子。他依旧躺在那个箱子里,舒展地晒着太阳,姿势很像浴缸中已死的马拉。
刘备发现,箱中那褴褛破布下的瘦弱躯壳,不知怎的透着一股不可思议的力量感,这种感觉在那长着脓疮的大腿上,和那皲裂的手肘间,盘桓缭绕,挥之不去……这个人一定很久没洗澡了。刘备想。
于是他关心地问:“你好,我是这城的执政,你可向我请求我能给的任何恩赐。”
单福在箱里懒懒撑起眼皮,像个君王一样傲慢地摆了摆手:“滚罢,不要挡着我的阳光。”
刘备连忙站开,心中喜不自禁,他喜欢富有哲学气质的人,这个疯子让他非常感兴趣。
到了繁星密布的晚上,刘备再次来到城门边,他在单福的箱侧坐了下来,打开手中的一罐啤酒,呷了一口,问:“现在已经没有阳光了,你还在这里做什么呀?”
“夜观天象。”单福仰着脸,看都不看他一眼。
“哦哦,这个技能和龟波气功都是我一直想学的,可老学不会,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都观测到了什么?”
单福沉默片刻,伸手一指天南,说道:“看哪,M78星云人生养众多,不久将会分批移居地球;”又一指天北:“帝国军已经绕道占领了费沙,同盟的防御体系一触即溃;”再指天顶:“杰特拉帝人的舰队将在五个星周后抵达太阳系;”最后一指刘备:“你二弟和三弟正在城中宣布新的抑制房价措施,不过这事儿没戏。”
刘备挠挠耳朵,“最后一个你是怎么知道的?”
单福淡然笃定地从箱中掏出一个没了电池盖的老式索尼收音机晃了晃。
“哦,”刘备点头,递出手中易拉罐:“我有啤酒你要不要喝?”
单福露出不屑的神色,摇摇头:“在这个混乱得毫无节操的时代里,美酒也会变得苦涩不堪,根本没有喝的价值。”
“但是我觉得,”刘备缩回手,叹了口气,认真的说:“春观夜樱,夏望繁星,秋赏满月,冬会初雪,这样都还觉得酒不好喝的人,是他自己有问题吧……”
单福突然转过脸来,用那双装满怀疑的眼睛盯着他看了一会,突然说道:“我喜欢你。我决定去你那住上一阵子,顺便喝些不苦的酒。”
这个建议正中刘备下怀,他跳起来:“好,我这就叫人来扛箱子。”
“不用,它自己会走。”单福随意地拍拍箱缘,箱子立刻像活物一样从底部伸出了几十只小腿,用类似螃蟹的步伐,载着单福一溜烟跑了。等刘备回到家,发现单福和他的箱子已经在后院中的苹果树下安顿下来了。
之八 新野异闻录 后编
单福就像是一本活的百科全书,他几乎什么都知道。但是他又对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充满了悲观的怀疑,因此他又像一罐药酒,不管能治什么病,味道终究是苦涩的。
尽管他总是看起来一副懒散得了无寄挂的样子,但刘备却看见了他渗透骨髓的矛盾和焦虑,那种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矛盾,和他潜意识中试图隐藏的,迷人的焦虑。
刘备不敢肯定单福算不算是一个智者,但他定然是一个大师——所有的大师们都为自己追寻到的答案所困惑。当你知道的东西越来越多,多到不再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的时候,你就成为大师了。
单福似乎很喜欢刘备家后院里的这棵苹果树。他说他小时候家里也有这么一株,他在树下睡着时熟透的苹果经常掉落下来,砸中他的头。在长包的同时他脑中也生出一个疑问:苹果落地究竟是回归母体,追溯本源的意志所致呢,还是单纯的因为万有引力?
刘备雀跃道:“我倒比较想知道如果两个苹果同时落下来,是重的那个先砸到你呢还是轻的那个。”
单福拈须沉吟,觉得这是个好问题——痛还是更痛,如果都要面临时,人们会倾向于先接受哪一个呢?特别是准房奴们。
自从单福来后,刘备常常不问政事,每夜和他在后院树下举酒聊到天明。
这让另外两个人颇为不满,他们对兄长请来的这个抑郁的疯汉妒火中烧但也毫无办法。为了排遣失宠的小幽怨,他们在城外设卡拦截北来的商旅,通过种种卑劣手段巧取豪夺以充军饷。他们曾安排兵丁假充行路遇难之人,在南下新野的必经之路上徘徊游荡,一旦有北来的商贩车马路过,必苦求其搭载一程,等到了新野关卡时,守兵再从他们身上轻松搜出伪造的曹军密信,然后以间谍罪逮捕商人,所载车货财物尽皆没官。时谓“太公法”。
为了不给兄长的形象抹黑,二人早已托孙乾想好了若事发申辩时可以用的两套方案:A、反正是曹境来的商人,就算不是间谍也是来搞经济渗透的,取之合情合理;B、就算这些商人现在不搞间谍活动,将来也有可能会搞,我们只不过提前诱发这个可能罢了;实在不行还有备用的C:曹操不懂摇滚。
可想而知的是,曹操显然不这么认为。他不耐烦地杵着下巴听完简报,皱了皱眉,挥手唤来曹仁,拨了两队陆战型的MS-06J,命他往伐新野。之后便自顾自地去找妓~女厮混去了。为了不在目的地和儿子巧遇,曹操特意选在每周二四六才去。
至于新野这边,得知曹军袭来,两个混蛋弟弟大喜,忙报与刘备,本来他们是想让大哥知道:到了关键时刻,上阵杀敌还得靠兄弟。
谁知刘备却连这个都要问计于单福。单福驾箱从容踱上城楼,观望敌军阵势,发现曹仁的八台MS正在城外空地上手拉手围成一圈跳快节奏的土风舞,自称“八门金锁之阵”。许多新野将士前往破阵,均被踩死。城楼上人心惶惶,守城兵士们两股战战几欲先走,孙乾甚至差点愚蠢地喊出:“让执政先走!”
单福望了片刻那欢快的八门金锁阵,微微摇头。关张以为他无计可施,正心中暗喜,不料单福却困惑地跟刘备道出:“这阵法破之极易,不知曹仁是搭错哪根筋,今日竟作此儿戏。”遂叫过一旁的赵云,在他耳边低语几句后让他出战。
赵云跨上白甲战马正要出城门时,关张叫住他问:“单福军师告诉你的破阵之法是什么?”
赵云用他那充满金属质感的声音诚实地回答:“上上下下左右左右BA。”说完像一阵风般催马出城去了。
这一战,曹军大败。新野城恢复了安宁。
“那时我还年轻,看着这个世界的种种不公,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那会儿我时常想,为什么自己如此不能忍受别人的不幸呢?或者说,为何不能忍受别人比自己活得更糟呢?”单福说着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继续道:“所以我决定,与其在毫无改善可能的情况下忍受他人的不幸,不如把自己变得更为不幸——倘若我拥有的只是一寸阳光和一只破箱,那么再看到流离失所的百姓时,我会稍微觉得好过些。但我依然发现,就算如此,世上仍有很多人甚至连一寸阳光也无法拥有……他们在深暗的井底终日劳作,给从不下井的肉食者们挖掘黑色的暴利,然而却从没有人关心他们的死活……就算有,也在他们从井中被抬出的腐臭尸体前变得毫不掩饰的假惺惺。原因只有一个——这些人的生活不在那里……”
“我喜欢阳光,害怕黑暗,”刘备露出少有的难过表情,说,“不过我还是觉得,我们真正需要害怕的不应该是黑暗,而是在阴云笼罩下分不清光和暗。”
单福点头表示同意。
一切又回到了曹军来袭前的样子,刘备还是每晚和单福在后院中饮酒,就着各种莫名的话题聊个没完。不过关羽和张飞对此倒不再腹诽了,他们都是单纯的人,怀着耀眼得天真的理想,心中没有晦暗的角落。
“关于二十多年前的那次党锢之祸,你知道多少?”单福问。
“党什么之祸?那是什么?很重要么?”刘备习惯性地迅速凑过头去,急于了解那些他不了解的事情。
“没关系,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是一段不存在的黑历史,从没有一本公开发行的书研究过它,也从没有一个人在公开场合谈论过它,这么多年过去,安于现状的人们甚至已慢慢将它遗忘,但它始终像个无形的幽灵一样,缠扰着被打扮得花里胡哨的正史,想要得到一个答案,一个证明,或者一个期许。然而至今,什么都没有……简单来说,党锢之祸只是当年朝中几个有危机感的大臣和一帮易于冲动的太学生们引发的一场无望的闹剧罢了……嗯,我说这个,是想找个你说的‘分不清光和暗’的例子。”
“我有跟你说过我养的猪么?”刘备又给单福开了罐啤酒,夹了菜。
“没有,说来听听。”
刘备顿了一下,稍微整理了自己平日里布朗运动式的思路,然后娓娓说道:“我养过一窝小猪,这窝猪中有两只公猪,一只体肥且白,一只体毛旺盛,白猪获得大多数小母猪的青睐,势力渐大,桀骜的毛猪则带着少部分追随者,躲在圈中一角,分庭抗礼,两个群体相互仇视,不时在争槽中发生流血事件,让我苦于调停。直到后来,圈中闯入一只霸道的野猪,仇视的双方才意识到它们同为家猪的共同点,开始有了合作。然而在它们一起赶跑野猪后,原来的问题立刻再次凸显,在短暂平静的挤槽共食间双方各怀鬼胎,蠢蠢欲动,之后,毛猪一方趁白猪势大轻敌,加之体肥不堪战,一举击败其势,夺得掌槽大权。此前白猪掌槽时,毛猪始终平等地和伙伴们分享着微少的食物,从不贪嘴。奇怪的是,我发现掌槽后的毛猪依然只允许大家吃和以前同样分量的食物,当然它自己也是。于是每日槽中都刻意留下许多剩食,似乎要任其腐坏。我猜毛猪是想让同伴们在夺取胜利后依然保持足够的警惕,以期不在充裕的生活中重蹈白猪集团的覆辙。但很可疑,每到第二天一早我来看时,食槽都是空空的,很多猪们也都流露出奇怪的神色,不知昨天剩下的食物都哪里去了。毛猪那一代死后,新一代的猪们又有了几个新的头领。但包括头领们在内,再也没有哪只猪知道为什么槽中明明那么多食物,大家却只能分享其中一小部分。而同样的,众猪又都惊讶于第二天槽中所剩食物的消失,却都不敢哼唧。而我养这群猪到此时,竟已能听懂猪语。我得知很多猪都曾在半夜里醒来,听到槽边贪婪的吃食声。渐渐地,它们都知道了第二天食物消失的原因是那几个头领日复一日从不间断地在夜里偷食的成果。每当有个别不识大体的猪质疑头领夜间偷食的合法性时,偷食者们都会辩解道:若非当年初代头领赶走邪恶的白猪,怎会有你们?因此头领加餐的合法性是历史赋予的,具有其不可动摇的必然性。随后,那些质疑者都被发现曾有过或即将有惊人的道德问题,进而被众猪唾弃,失去了接近食槽的权利。从此以后,更多的猪们考虑的不是怎样解决偷食的问题,而是怎样加入到偷食者的行列中去……”
说到这里,刘备不再言语。
两人沉默一阵,单福抿了一口酒后谨慎地问:“后来呢?那群猪怎么样了?”
刘备并不回答,只瞥了一眼案上的美酒佳肴,换了话题:“味道怎样?”
“很好,”单福好像理解了,“只是这肘子炖的不够……烂。”
为什么昔日满怀理想的革命者们在拿到他们所想要改变的东西后,却都变得患得患失,裹足不前,甚至堕落得与之前他们反抗的对象毫无二致了呢?当年的何进、董卓、后来的袁绍、国见比吕、甚至连现在的曹操也是……
也许有一天……我也是吧。刘备想。因为他记起社会学家们曾做过的一个实验调查,发现所有人无论人格心性乃至信仰的差距,都无一例外的会被某个程度的既得权力所腐化。这个结果并不可怕,但是悲伤。
秋叶凋零,气候渐凉,单福仍是那副懒散得无以复加的样子,而刘备却分明注意到了他眉间越来越浓重的郁结,像大海上扩散开的浮油——这个家伙大概要走了吧。
果然一天清晨,夜未褪尽之时,单福就和他的破箱前来告别了。刘备本以为他会不辞而别的。
“我们的问题,不是该不该拥立一个贤明的皇帝……”他拍拍凝满晨露的头发,郁郁地跟刘备说:“我突然觉得,为什么我们需要皇帝呢?一个甚至连摇滚都不懂的人? 所以我想去更远的地方游历,试着找到一个没有皇帝的国度,看看那里的百姓们是怎样生活的。”
“而你,”单福接着说:“你的未来还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这个充满恶心阴霾的世界,其实正好可以让我们获得寻找光的乐趣。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我们不能因为社会上存在着垃圾就像苍蝇那样活着’。”
刘备点点头,没有说话。他不喜欢临别的场景,尤其是在他连牙都还没有来得及刷的时候。
单福忽然问了个突兀的问题:“你上一次哭是在什么时候?”
刘备揉揉眼角,想了想,“知道坂井泉水死了的时候……你呢?”
“一个戴面具的小女孩在墙上涂‘V’字时,被警察杀死了。”单福回答得依然突兀。
“这算是代沟么?”
“不,”单福考虑了一下,“只是异闻罢了。”
说完他摆摆手,又拍拍身下那破旧但任劳任怨的梨花木箱,示意它该走了。
没走两步单福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转过身来,最后补充到:“实在没有光的时候,我建议你去找一个叫孔明的大混蛋,据说他就住这附近……我猜你会喜欢他的——这个人就像大~麻和巧克力豆一样让人欲罢不能。”
刘备说知道了。他默契地没有出言挽留,只是在深秋的冷风中伸出中指,咧嘴露出依然保留着夏日余温的笑,大声说:“再见,徐元直。”
徐庶跟着垂头莞尔:“再见了,沉思者马可。”
关羽和张飞发现,最近兄长似乎变得安分起来了,他很少出城,甚至连官邸都不出了。整日伏案抱怨公文之多,闲时就抚腮坐在后院石凳上巩固他那“沉思者”的可笑称号……可能是又到蛰伏期了吧。
于是,两个弟弟都觉得可以暂时不用操心了,他们约了赵云,三人一起离开新野去参加漫展了。
后来的事实证明——把刘备一个人留在新野是一个可怕的疏忽……
新野百姓们对刘备的不满由来已久,只是尽管他们讨厌疯子,但当两个疯子凑到一块儿时,他们还是颇为忌惮。现在徐庶走了,刘备的兄弟们又都出门在外……这样的时机正适合用来爆发他们那和勇敢毫不沾边的怨愤。
于是这些平日里懦弱且沉默的百姓们兴奋地串联起来,聚到街头,挥舞着各自家的锄头、擀面杖、勺子、棒球棒,高叫着各种奇怪的口号,像百鬼夜行一样浩浩荡荡涌向执政的官邸。乡绅和地主们也来了,他们甚至还请来了此地的真正主人——可敬的荆州牧刘表大人,他们向他细述刘备的昏庸和残暴,以及各种违反祖制的倒行逆施,斥指刘备为异端和悖逆者。新野城人声鼎沸,所有平时因为身份财产地位职称信仰性向的不同而相互轻慢鄙夷的人们都团结在了一起。
众人高声喧哗着踢开了刘备官邸的大门:“那个养猪的流浪汉在哪里?他不配做我们的执政!我们要烧死他!”
不巧的是,刘备今天的心情刚好从谷底恢复到常态,他又穿上了那套鸟羽兽皮骨杖的玩意儿,刚从里屋出来,正欲出城。
百姓们挤在门口,和院中奇装异服的刘备眼瞪着眼,双方都好像有点搞不清状况,一言不发地僵持着。直到老迈的刘表艰难地从人缝中挤了进去。
“玄德……”刘表喘着气,露出漏风的牙齿道:“这城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你所行的,果然像我耳中听到的那样吗?你若勤勉,当不使百姓怨怒至此……”
刘备眨眨眼睛,挠挠后脑勺,羞涩地笑起来:“哪里,我没有那么厉害啦。”
刘表绝望地正想说我不是在夸你时,身后一个人叫了起来:
“就是这个打扮得像乞丐的人,在执政的位置上尸位素餐,给新野带来了耻辱!”
“没错,”又有人叫道,“他从来没关心过百姓,他甚至连税都不收,也从不治理贪腐!”
刘备感到奇怪:“可是新野没有贪腐啊,为什么还需要治理呢?”
“废话!”人们愤怒道:“不收税赋,哪来的贪腐?”
许多百姓纷纷揭发:刘备取消了很多行政组织,遣散了原来的公差和衙役,搞得新野街上现在竟连一个驱赶小贩的治安人员都没有;他还建了很多丑陋不堪的廉租房,打压房价,让百姓们无法炒房,以致民不聊生;最为天怒人怨的是,他甚至还让大家失去了这城中唯一的一个乞丐,试问今后无处布施,让新野百姓怎么表达乐善好施的爱心,怎么体现新野人生活的富足优越?
在这些责难下,刘备终于现出悲伤的神色,他反问众人:如果那些行政组织和衙役官差们的存在并不能使你们的生活变得更幸福,反而是奴役你们,压榨你们,那为什么还需要他们存在呢?又说:房子不是为了居住而建的吗,人人都能拥有一套房子了为什么大家还想要炒房呢?乞丐不正是有人生活不好的证据吗?既然大家都活得很幸福,为什么还需要特意找个乞丐来衬托呢?
人们简直要狂怒了:我们不想跟你讨论这种问题,我们只想苦恼于每天下午吃什么菜,每个周末打几圈牌,至于那些自古便一直存在着的种种名为“传统”的东西,我们已经习惯,不管是好是坏,我们都有保持我们既往选择的权利。
更有些人高举起手中的刀棍,叫嚣道:请刘表大人撤掉他的执政之位,我们要烧死这个异教徒!
刘表还没说什么,几个拿着火把和绳索的大汉已经冲了上去,想要绑住刘备。
刘备孤独地站立在院中,望着人们,眼中充满悲伤。
这时,耀眼的太阳划开层层阴云,洒下一道如神谕般的光辉,这光透过院中的苹果树,散射出五色光华,覆到刘备身上,使他那肮脏的兽皮瞬间变得像波拿巴翻越阿尔卑斯山时所穿的军服一样,让他那参差散乱的羽冠则宛如海贼王扬帆离乡时所戴的草帽一般,而他手上的污糟骨杖,则透出一阵晶莹的暗蓝色流光,分明是巫妖王的霜之哀伤……
一阵声如洪钟的大风拂过,刮落无数苹果,砸到惊呆了的人们头上,使得他们突然醒悟,慌忙扔掉棍棒勺锄,敬畏地向刘备跪下身来。
最后连刘表都颤抖着深深稽首道:“一个比我更伟大的人已经承认你是新野执政了。”
刘备从院中走出,穿过跪伏的人群,径自往城外森林里去了。没有人敢看他的脸,因为那洁白无暇的面容简直就跟EVA量产机一模一样。
其九 荒诞派的断章
“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谟拉比法典~”
黄承彦骑着他的小毛驴幽幽吟唱,颠簸在去女儿家的路上。他非常讨厌自己的女婿,正如他讨厌含蓄的戏剧,因此每隔一小段时间就要去找茬,致力于最终拆散他们的婚姻。
行至卧龙岗,远远望见逃来几个面容仓惶的农夫。停下来,叫住了细问端详。
农夫们惴惴不安,都说那前面路口,拦着三个狮身人首的怪物,逢人便问可曾见过:一个早上四条腿,中午两条腿,晚上三条腿的家伙。
黄承彦哈哈大笑,斥他们满口胡言,然后继续驱驴前行。
又有两个落魄乡绅迎面窜来,劝他调转驴头,莫要前去,前面有三个雅各宾派刽子手在盘查路人,搜寻外逃的侯爵后裔,并扬言要将之送上断头台,让他从此只能用脖子呼吸。
黄承彦摇头惋叹,劝他们少吸**,多做慈善,然后继续驱驴前行。
快到岗上时,他一抬手,见司马徽施施然而来。将刚才所闻告知,水镜笑说不值取信,皆是宵小讹传,倒是有从东方而来的三贤人,他们在询问附近哪里有马棚。
太阳已西沉。这条泥泞的乡间小路上,犁归的牲畜们布下不规则的粪便和蹄坑,使之充满了粗犷而协调的野性之美。路边的土丘上,有一棵孤零零光秃秃的小树,在考虑着要不要去旅行。三个人并排蹲在树旁,呆呆地凝望暮霭渐浓。
和两个毫无耐性的弟弟在这蹲守了一整天,让刘备的压力很大。他很后悔,当初没有坚持一个人来。
刘备很喜欢这个山岗,非常喜欢——林中鸟儿欢快地啼闹,田里的蛙鸣此起彼伏。空气中弥漫着潮湿而粘稠的泥土清香,混合着天然绿肥释放出的浓烈气味。农人们在柔和的金色阳光下一边耕种,一边高唱《费加罗的婚礼》……
这些景象令他兴奋得血脉贲张,若不是身边跟着红与黑,他简直要披发赤脚,怪叫着奔到田间小径上,幸福地扑在溪边烂泥中。
然而他很清楚,他们来这里,有别的更重要的事情——本来他们已经按照游览路线图,找到了诸葛亮居住的茅庐,无奈主人不在,又不甘就此回新野,好计谋是:守在这里,等他归来。
“诸葛先生今天到底会不会回来啊?”张飞徒劳地问。
刘备摇摇头,坐到地上扯下靴子,倒过来晃了晃,又伸手进去摸了半晌。
“你的鞋怎么了欧泥桑?”张飞探头又问。
刘备再次把靴子倒过来摇晃:“我想看看里面有没有……钟螺科贝类。”
关羽想想,也取下自己的帽子,往里面不住窥探。
“你也在找贝壳么戈戈?”
“不,狄狄,我在找刚才捡到的鸡骨头。”
张飞一愣,从怀中迅速拿出一个胡萝卜,嚼了起来。
天色渐暗,张飞发现自己头上盘旋着黑压压的蚊群,萦绕着像是准备降下诅咒。于是他挥动手中胡萝卜于空中乱斩,直至蚊群散去乃罢。收手一看,胡萝卜上已粘满了厚厚一层黑芝麻一样的尸首。他恼怒地将之扔出老远……天空并没有留下抛物线的痕迹,但这截胡萝卜确已飞过……并准确地砸到了骑驴而来的黄承彦头上。
黄承彦大叫一声跌下驴来,又惊又疼。三人看到他,急忙过去扶起问:
“你是诸葛先生么?”
黄承彦听是来找女婿的,顿时面色铁青,心中不悦。翘起胡须指着毛驴道:“呸,它才是诸葛!”
“少骗人了,它其实是叫幸运儿对吧?”刘备嘿嘿笑着摸了摸驴头:“你生活过得怎样?小毛驴。”
“生活!”毛驴恨恨道:“别跟我提什么生活。”
张飞瞠目结舌地绕驴一圈,细数驮在驴腹两侧网兜内的各种行李:定向地雷、窃听装置、老鼠夹、麻袋、麻绳、颜色鲜艳的苹果、遥控c4爆弹、以及半尺厚未填姓名的离婚框架协议草案……张飞一边恐惧地猜测着黄承彦的身份一边问:“它……干吗不把行李放下来?”
“我知道!这头驴一定会跳舞,放下行李它就要跳个不停。”刘备兴奋地说。
关羽皱眉望了望背部弯曲,足趾扁平的可怜小毛驴:“跳舞……我宁愿听它思考。”
“不了,”驴拒绝道:“我感到非常沮丧。”
“你们这些傻瓜,不要打扰我的驴!”黄承彦挥鞭驱赶三人,跨驴疾驰而去,为了防备跟踪,他还在竹林里刻意绕了几圈。
夜已深沉,四周升起黑影,路旁小树上的最后一片树叶掉了下来,寂静无声。
“我们还是回去吧,要不山那边有个酒肆……”张飞说。
“不行,”关羽制止道:“我们在等待诸葛。”
“可诸葛到底是谁?”张飞问,“他能给我们什么?”
关羽面露难色,看了一眼刘备。
刘备蹲下身去,撑起下巴:“别看我,我也不知道。”
这时,一童子从夜色中走了近来:
“请问是刘备么?”
没等回答,童子又说:“诸葛先生要我告诉你们,他今天不回来了……不过明天准回。”
张飞拎住童子的后领,把他提起到与自己视线平行,恶狠狠问:“他是怎么和你联系的? 电邮么?”
童子面露鄙夷之色,大声道:“飞鸽传书。”
刘备挥手让张飞放下童子,那童子脚刚一着地,就像黄鼠狼一样两眼冒光,飞快溜进了夜幕里。片刻后,附近先是传来像是踩到老鼠夹般的童子的惨叫,随后又传来像是踩到地雷一样的轰响声……夜,又恢复了寂静。
“我们明天还来么?”张飞问。
刘备又脱下靴子,不停摇晃。而关羽一摸脑门,突然发现自己的帽子不见了,他趴到地上,开始动作僵硬地四处摸索。
第二日,诸葛还是没有回来。他们又蹲到路旁小丘上,继续无望的等待。而那棵小树,看样子是枯死了。最后掉落的叶子却不知被风刮去了何处。
这一整天里,他们遇到了形形色~色的路人,但没有一个是他们要找的。
落难的伊塔卡王路过,询问归乡之途,三人摇了摇头;沉默的无头骑士路过,表示希望知道自己头颅的下落,三人摇了摇头;健步如飞的兵士跑来,急切地问此处可是雅典,没等三人摇头,兵士大喊一句“我军已胜”便倒地而亡。
黄昏过去,夜幕降临,他们又摇头拒绝了路过的猫巴士,依然在等待着诸葛。
昨夜的童子又来了:
“请问是刘备么?”
“你昨天已经问过了。”
“昨天来的不是我。”童子说。
三人联想到那声轰响,便不再问。
“诸葛先生要我跟你们说——”他挪挪脚,摆出要跑的架势:“他今天不回来了,不过明天准回。”
说完童子果然跑了。
张飞挥拳想要追去,被关羽阻拦,张飞道:“彼惧而退,何不追打之。”,关羽说:“此童武艺不在你我之下,当傲然无视,使其自愧。”
张飞一脸恍然大悟,点头诺诺。
有些事情,始终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吧?刘备想,并感到有些厌倦。
其十 二世纪少年
昭烈帝年轻的时候喜欢周游各地,四处探险。作为贵族后裔,那时的他唯一从祖先那里继承了的,就是游手好闲的天性。他对任何复杂而需要漫长过程的事情都不感兴趣——譬如征服世界,统治地球,或者开放党禁什么的。因此他非常讨厌象征过劳死的“帝”字,正如闻仲讨厌绝龙岭,庞统讨厌落凤坡,卡钦斯基•弟讨厌斯摩棱斯克一样。然而最后他还是死在了白帝城。当然,这只是巧合,与宿命之类的毫无关系。
后世历史学家们多半接受昭烈帝曾以贩卖草鞋维生这一说法。但只要拥有最基本的传播学知识就不难判断:这只是典型的传递层次过多而导致的信息损耗现象,是失真和变形的。事实上,刘备只是为了游山玩水的方便才发明了草鞋。这和山水诗人谢灵运发明登山鞋是同一原理。
比较具有悲剧色彩的是他的两个弟弟——众所周知,年轻时的关羽曾是杀人逃犯(悬赏50贝里),而张飞是电锯屠夫。处于社会底层的他们所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无疑就是成为国家公务员。
这是他们含辛茹苦想将哥哥扶上帝位的初衷。
但就像冬妮娅不能理解苏维埃一样(她甚至以为那是一种新式的水手服),刘备始终不能明白,为什么大家都认为他就得以统治一片土地为人生目标呢?那些他都还来不及游玩的土地。
在人人生而平等已成常识的乱世里,出生和血统却依然具有如此大的魔力……没有人意识到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么?刘备暗自为遇罗克的死感到不值——快半个世纪后,切蛋糕的小刀依旧神秘地在当初牧者们的后代手中流转。
刘备并不厌恶自己的贵族身份,但拒绝为此履行任何责任。因为他既没拿到遗产,也没荫封官职,更没有当上少将。
他总是有种奇怪的错觉,认为自己像一只朝生暮死的小虫。光阴转逝,人生短暂。而这个世界却有太多的奇妙在等着他去领略,他没有时间,也没有足够悲悯的心态去背负他人的期待或夙愿。战乱与死亡,压迫及反抗,平等或更平等,谁来规定这些事情和蹲在路边静静凝望一朵小花之间孰轻孰重?
但是,这个善良的兄长还是不想让弟弟们伤心,不忍成为他们梦想破灭的凶手。于是,他决定去找诸葛孔明。据说这个住在卧龙岗的家伙和自己兴趣相同——对耕种很有研究。这让刘备产生一种天然的好感。
这个人应该能解决自己的困扰吧(或者代替自己承担困扰)——怀着这样美好的愿望,刘备带着两个弟弟,向景阳冈出发了。当然我们知道,他得去很多次,因为冥冥中某个神记错地方了。
至于诸葛亮,所知的是卧龙岗附近的农人们都非常爱他。这个年轻的博物学家交友复杂,见多识广,并且还乐于助人。
他教会大家怎样在耕犁的节奏下演唱全四幕的《费加罗的婚礼》;为大家设计露天淋浴与农田灌溉一体化的水车;告诉大家囤积绿肥的重要性和随地大小便的可耻;他甚至曾满腔热情地为大家遍尝百草寻找良种和药材,还因此误食过毒草,这直接导致了他如今异于常人的审美标准,娶了很多人普遍认为丑陋的黄月英(这点以后再详细探讨)。
他为大家做的如此之多,但卧龙岗的人们最感激的还是他每次交游归来,总能带回外面世界的信息,让大家能够相应地种植流行作物,卖出去获取较高的利润。随着乱世的到来,众人越来越愁眉不展。因为孔明好几次带回来的信息都是“外面在流行吃观音土”。
卧龙岗不产观音土,所以农人们都觉得乱世应该早点结束。“最起码也要早点换一种流行趋势。”他们如是抱怨。这一美好而朴质的愿望在一个夏日午后迎来了绝好的契机,那就是刘备的来访。
那一天的早些时候,孔明正在自己的草庐里招待一位远道而来的客人,他的老朋友。
“世界将在三种力量之间取得平衡……”他站在竹窗前,轻摇羽扇,开心地望着窗外饶舌的麻雀。
屋内的客人并未出声,只默默地喝了口茶,又咬了口自己带来的铜锣烧。表示有兴趣继续听下去。
他转过身来,悠然坐回案前。窗外的光线再次充盈这间屋子,烘现出盘腿而坐的客人那蓝色的大饼脸。
他又提起一旁的青瓷小茶壶,给客人续了一杯,接着道:“其中最强大的,是对时代的责任感;最坚固的,是对过去的守护;而最不可捉摸的,是对未来的好奇之心。”
“那,你打算怎么选?”客人的语气显得很是关心,却又略带调侃。要知道,能够用电子语音做到这一点是很了不起的。
“如果能选就好了……”他摆弄着手中的扇子,执意想要抠出镶在扇柄上的太极刻印,像个别扭的小孩儿在破坏自己的玩具。遗憾的是他有洁癖,指甲总是剪得很短,因此终是抠不出来,只好作罢,回到话题里:“作为解答者,只有那个因好奇而迷惑的人才需要我吧,”他笑着正视客人的脸:“就像那个职业翻花绳九段需要你一样。”
“我这边才麻烦呐,”客人抱怨着把脸重重捶到桌上:“我要去照看的,是个超级大笨蛋啊。”
他凝思片刻,认真地说:“可是,你能看着那个人长大,而我却要看着这个人死去呢。”
“嗯,有效。我现在平衡多了。”客人慵懒地躺倒在竹席上,感受着自己背部的劣质二极管们传来轻微美妙的疼痛。
“临别送你个玩具吧,虽然没什么用……”客人从腹兜里掏出一只木制小牛,递给他,“不过很好玩,按下舌尖就会动,肚子里还能存零钱。”
一刻后
“我还以为……你是个美男子,”刘备望着站在草庐门口的蓝脸客,感到很是惊奇,“因为徐元直说你‘像**和巧克力豆一样让人欲罢不能’。”
“不可否认,这两样我确实都有,”客人从腹部口袋里掏出一盒明治雪吻,还有一包高品质**:“你想买哪样呢?”
“你怎么还不走啊?”孔明从庐中出来,看了一眼客人,又顺着他的视线望了望刘备。
后人有颇多著述与画作都描绘过刘备与孔明初会时的情景,大都穿凿附会,毫无根据——
有传记称刘备当时曾向诸葛亮许诺一座岛屿的总督之位来换取他的跟随(后来也有书反对说许诺的是宫廷画师之位)。
又有戏剧写到两人初见时,孔明正于夕阳中小声吟唱着欢乐颂,还坦然向刘备表白说自己是为了遇见他而出生的云云。
最不可信者乃晋人绘制之《会师图》,图中红旗招展,刘备与孔明于山岗之上双手紧握作激动状,两边革命军战士们相拥举枪高贺,周围百姓箪食壶浆(此图命途多舛,图中人物因时局的变动曾被多次删改)。
拂去诸多历史的迷雾,所能复原的场景其实简简单单:
那一天,刘备只是露出他擅长的腼腆微笑,对孔明说:“我想做克莱德,但是我没有邦妮……你觉得怎样?”
诸葛亮盯着他凝望半刻,返身回了里屋。
黄月英正在后院写生,孔明轻轻附到妻子耳边:“我要跟一个人去抢银行。可能要晚些才能回来。”
“去吧,”她恬静地说,“我等着。”
当刘备完成三顾茅庐之时,曹操已经闲散了好些时日,琐碎公文全塞给荀彧批置。这天他从床上起来,开始琢磨着是不是该到南边去找些麻烦了。
他捂着呵欠来到议事大堂中,随手拿起一份奏报来看——
发丘中郎将来报,曰:城外山下掘出巨型铜雀,有翼有喙,其腹中空,内里倒伏铜人十余具,皆身长数丈,胸有饕餮纹。铜雀埋此岁月弥久已不可考,或为女娲补天时所遗。当作何处置。
荀彧在其下空白处的拟批是:此为吉祥之兆,当筑铜雀台以庆之。尔等可将铜人尽皆拆熔,用以筑台,铜雀移置台上,留作宫室。工程需严加督造,切勿懈怠。
曹操皱眉考虑了一下,总觉得很诡异,但也没能得出什么结论。索性不管了,心想反正是荀文若干的,和自己没关系。
与此同时,在东吴有一个叫孙权的少年,他摆脱了多年前哥哥去世的阴影,在即将亲自领兵出征江夏的前夜,终于在江边鼓起勇气向青梅竹马的邻家女孩告白:“孙仲谋爱上大乔了,比谁都爱。”好吧这个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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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8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之七 新野异闻录 前编
一位历史学家经过十年潜心研究,终于欣喜地得出重大结论——他认为,刘备喜欢吃香蕉。
这个喜人的历史大发现立刻使他声名鹊起。在一次电视专访中,他充满成功人士的自信,坦然承认没有人比他更为了解刘备,整个节目里,他都用着赵忠祥一样浑厚而舒缓的动人嗓音,对于刘备的体态特征和生活习性乃至交配季节等等侃侃而谈,访谈快要结束时,他还向热情的现场观众们表示,他的新书《怎样饲养玄德公》即将出版……该节目引发群众性狂潮,使整个国家都陷入了历史热。跟着很多学者相继喜极而泣地发现,历史上多数帝王都和刘备一样有着香蕉癖。一小撮被群众讨厌的阴谋论者恍然大悟般地感叹:原来,数千年来我们都被猴子统治着……
真实,对于我们来说,是否就像布尔玛永远也坐不上去的筋斗云一样呢?或者像布尔玛时刻变换于穿与不穿之间的内裤一样呢?抑或像布尔玛后来和赛亚星人莫名勾搭上的内情一样呢?还是像布尔玛……好吧,我答应再也不提这个女人了。
毕竟,三国是属于男人们的故事——那些有着耀眼名字的,经历史的化妆盒幻化出不同面孔的男人们,在一起汗流浃背的故事……嗯?
公元二零二年夏至,一个头发蓬乱,浓眉大眼,眉宇间甚至有点像兜甲儿的家伙,正蹲在新野城外的古榕下认真地观察着一个蚁穴。他的名字叫刘备,新野城的新任执政官。他一点也不喜欢吃香蕉,因为时代的缘故,他甚至从未见过香蕉。他喜欢的是盒装巧克力豆,并且为自己永远也无法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的而感到欣喜。
古榕下的这窝红蚂蚁很喜欢他,因为他不时会带来一只隔壁窝的可恶大黑蚁供它们撕裂和嚼碎。当然,基于类似的缘由,隔壁窝的大黑蚁们也很喜欢他。
而新野城的百姓们却一点也不喜欢刘备——尽管他们暂时还没有归纳出具体的不喜欢的理由,但这个新来的执政显然与以往的任何一任都完全不同,这让他们很不习惯。
刘备热爱大自然,喜欢小动物。他养了两个哈罗;三坨史莱姆;一头温泉企鹅;七只毒蟑螂……或者四十九只……不好统计,反正蟑螂们的数量总以几何倍数的形式在增长着(刘备永远也想不到千年后这群毒蟑螂竟繁殖到接近7800万只,遍布神州大地)。他甚至还养了一窝丑不拉几的小猪。
每天喂养这些小动物是一个庞大而繁杂的工程,食物的种类、来源和款项以及是否含有激素等等永远都是个谜,这也为他后来的执政危机埋下了隐疾。
尽管如此,他仍然颇有闲暇,时常头戴鸟羽,身披兽皮,拿着猴骨做的手杖,在城外森林里窜来窜去,大呼小叫。新野百姓们说不清他到底像个阿帕奇族的酋长,还是像个找不到橡树的德鲁伊。最为突兀的还是不管衣着品味有多么糟,他腰间都始终挂着那两支泛着诡异金属光泽的达斯•摩尔激光剑,所以也有人认为他是个堕落的暗黑原力追随者。
要知道,新野城是一个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这里有着冬暖夏凉的宜人气候和自给自足的宁静生活。街道狭窄但很干净。房屋普遍矮小但都采光充足。偶尔有UFO飞过就足以让城中百姓们发现人生充满感动和乐趣,于是他们就觉得很满足——尽管这里没有风景名胜,也没有土产特产,更没有轻重工业,甚至还没有党员,呃……我是指黄巾党。
平静的生活容易催生出保守的传统,新野百姓们习惯循规蹈矩,讨厌变数和异类。他们宁愿一直相信世界是被一只巨龟驮在背上的,也不愿意去尝试一下用杠杆撬起一个地球仪。
以前,新野百姓无论男女老幼均擅长于把无法解释的事情归结为“可能是外星人干的”,现在,他们则会说“一定是那个执政干的”。他们不能理解:可敬的州牧大人为什么要派这个疯子来统治新野?
其实,新野城中还有另一个疯子,他兼职乞丐,名叫单福,常年住在一个狭小的破木箱子里,用一支橄榄杖逗弄自己身上的蚊蝇。
炎炎夏日里的一天,好奇的刘备在城门边找到了这个疯子。他依旧躺在那个箱子里,舒展地晒着太阳,姿势很像浴缸中已死的马拉。
刘备发现,箱中那褴褛破布下的瘦弱躯壳,不知怎的透着一股不可思议的力量感,这种感觉在那长着脓疮的大腿上,和那皲裂的手肘间,盘桓缭绕,挥之不去……这个人一定很久没洗澡了。刘备想。
于是他关心地问:“你好,我是这城的执政,你可向我请求我能给的任何恩赐。”
单福在箱里懒懒撑起眼皮,像个君王一样傲慢地摆了摆手:“滚罢,不要挡着我的阳光。”
刘备连忙站开,心中喜不自禁,他喜欢富有哲学气质的人,这个疯子让他非常感兴趣。
到了繁星密布的晚上,刘备再次来到城门边,他在单福的箱侧坐了下来,打开手中的一罐啤酒,呷了一口,问:“现在已经没有阳光了,你还在这里做什么呀?”
“夜观天象。”单福仰着脸,看都不看他一眼。
“哦哦,这个技能和龟波气功都是我一直想学的,可老学不会,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都观测到了什么?”
单福沉默片刻,伸手一指天南,说道:“看哪,M78星云人生养众多,不久将会分批移居地球;”又一指天北:“帝国军已经绕道占领了费沙,同盟的防御体系一触即溃;”再指天顶:“杰特拉帝人的舰队将在五个星周后抵达太阳系;”最后一指刘备:“你二弟和三弟正在城中宣布新的抑制房价措施,不过这事儿没戏。”
刘备挠挠耳朵,“最后一个你是怎么知道的?”
单福淡然笃定地从箱中掏出一个没了电池盖的老式索尼收音机晃了晃。
“哦,”刘备点头,递出手中易拉罐:“我有啤酒你要不要喝?”
单福露出不屑的神色,摇摇头:“在这个混乱得毫无节操的时代里,美酒也会变得苦涩不堪,根本没有喝的价值。”
“但是我觉得,”刘备缩回手,叹了口气,认真的说:“春观夜樱,夏望繁星,秋赏满月,冬会初雪,这样都还觉得酒不好喝的人,是他自己有问题吧……”
单福突然转过脸来,用那双装满怀疑的眼睛盯着他看了一会,突然说道:“我喜欢你。我决定去你那住上一阵子,顺便喝些不苦的酒。”
这个建议正中刘备下怀,他跳起来:“好,我这就叫人来扛箱子。”
“不用,它自己会走。”单福随意地拍拍箱缘,箱子立刻像活物一样从底部伸出了几十只小腿,用类似螃蟹的步伐,载着单福一溜烟跑了。等刘备回到家,发现单福和他的箱子已经在后院中的苹果树下安顿下来了。
之八 新野异闻录 后编
单福就像是一本活的百科全书,他几乎什么都知道。但是他又对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充满了悲观的怀疑,因此他又像一罐药酒,不管能治什么病,味道终究是苦涩的。
尽管他总是看起来一副懒散得了无寄挂的样子,但刘备却看见了他渗透骨髓的矛盾和焦虑,那种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矛盾,和他潜意识中试图隐藏的,迷人的焦虑。
刘备不敢肯定单福算不算是一个智者,但他定然是一个大师——所有的大师们都为自己追寻到的答案所困惑。当你知道的东西越来越多,多到不再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的时候,你就成为大师了。
单福似乎很喜欢刘备家后院里的这棵苹果树。他说他小时候家里也有这么一株,他在树下睡着时熟透的苹果经常掉落下来,砸中他的头。在长包的同时他脑中也生出一个疑问:苹果落地究竟是回归母体,追溯本源的意志所致呢,还是单纯的因为万有引力?
刘备雀跃道:“我倒比较想知道如果两个苹果同时落下来,是重的那个先砸到你呢还是轻的那个。”
单福拈须沉吟,觉得这是个好问题——痛还是更痛,如果都要面临时,人们会倾向于先接受哪一个呢?特别是准房奴们。
自从单福来后,刘备常常不问政事,每夜和他在后院树下举酒聊到天明。
这让另外两个人颇为不满,他们对兄长请来的这个抑郁的疯汉妒火中烧但也毫无办法。为了排遣失宠的小幽怨,他们在城外设卡拦截北来的商旅,通过种种卑劣手段巧取豪夺以充军饷。他们曾安排兵丁假充行路遇难之人,在南下新野的必经之路上徘徊游荡,一旦有北来的商贩车马路过,必苦求其搭载一程,等到了新野关卡时,守兵再从他们身上轻松搜出伪造的曹军密信,然后以间谍罪逮捕商人,所载车货财物尽皆没官。时谓“太公法”。
为了不给兄长的形象抹黑,二人早已托孙乾想好了若事发申辩时可以用的两套方案:A、反正是曹境来的商人,就算不是间谍也是来搞经济渗透的,取之合情合理;B、就算这些商人现在不搞间谍活动,将来也有可能会搞,我们只不过提前诱发这个可能罢了;实在不行还有备用的C:曹操不懂摇滚。
可想而知的是,曹操显然不这么认为。他不耐烦地杵着下巴听完简报,皱了皱眉,挥手唤来曹仁,拨了两队陆战型的MS-06J,命他往伐新野。之后便自顾自地去找妓~女厮混去了。为了不在目的地和儿子巧遇,曹操特意选在每周二四六才去。
至于新野这边,得知曹军袭来,两个混蛋弟弟大喜,忙报与刘备,本来他们是想让大哥知道:到了关键时刻,上阵杀敌还得靠兄弟。
谁知刘备却连这个都要问计于单福。单福驾箱从容踱上城楼,观望敌军阵势,发现曹仁的八台MS正在城外空地上手拉手围成一圈跳快节奏的土风舞,自称“八门金锁之阵”。许多新野将士前往破阵,均被踩死。城楼上人心惶惶,守城兵士们两股战战几欲先走,孙乾甚至差点愚蠢地喊出:“让执政先走!”
单福望了片刻那欢快的八门金锁阵,微微摇头。关张以为他无计可施,正心中暗喜,不料单福却困惑地跟刘备道出:“这阵法破之极易,不知曹仁是搭错哪根筋,今日竟作此儿戏。”遂叫过一旁的赵云,在他耳边低语几句后让他出战。
赵云跨上白甲战马正要出城门时,关张叫住他问:“单福军师告诉你的破阵之法是什么?”
赵云用他那充满金属质感的声音诚实地回答:“上上下下左右左右BA。”说完像一阵风般催马出城去了。
这一战,曹军大败。新野城恢复了安宁。
“那时我还年轻,看着这个世界的种种不公,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那会儿我时常想,为什么自己如此不能忍受别人的不幸呢?或者说,为何不能忍受别人比自己活得更糟呢?”单福说着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继续道:“所以我决定,与其在毫无改善可能的情况下忍受他人的不幸,不如把自己变得更为不幸——倘若我拥有的只是一寸阳光和一只破箱,那么再看到流离失所的百姓时,我会稍微觉得好过些。但我依然发现,就算如此,世上仍有很多人甚至连一寸阳光也无法拥有……他们在深暗的井底终日劳作,给从不下井的肉食者们挖掘黑色的暴利,然而却从没有人关心他们的死活……就算有,也在他们从井中被抬出的腐臭尸体前变得毫不掩饰的假惺惺。原因只有一个——这些人的生活不在那里……”
“我喜欢阳光,害怕黑暗,”刘备露出少有的难过表情,说,“不过我还是觉得,我们真正需要害怕的不应该是黑暗,而是在阴云笼罩下分不清光和暗。”
单福点头表示同意。
一切又回到了曹军来袭前的样子,刘备还是每晚和单福在后院中饮酒,就着各种莫名的话题聊个没完。不过关羽和张飞对此倒不再腹诽了,他们都是单纯的人,怀着耀眼得天真的理想,心中没有晦暗的角落。
“关于二十多年前的那次党锢之祸,你知道多少?”单福问。
“党什么之祸?那是什么?很重要么?”刘备习惯性地迅速凑过头去,急于了解那些他不了解的事情。
“没关系,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是一段不存在的黑历史,从没有一本公开发行的书研究过它,也从没有一个人在公开场合谈论过它,这么多年过去,安于现状的人们甚至已慢慢将它遗忘,但它始终像个无形的幽灵一样,缠扰着被打扮得花里胡哨的正史,想要得到一个答案,一个证明,或者一个期许。然而至今,什么都没有……简单来说,党锢之祸只是当年朝中几个有危机感的大臣和一帮易于冲动的太学生们引发的一场无望的闹剧罢了……嗯,我说这个,是想找个你说的‘分不清光和暗’的例子。”
“我有跟你说过我养的猪么?”刘备又给单福开了罐啤酒,夹了菜。
“没有,说来听听。”
刘备顿了一下,稍微整理了自己平日里布朗运动式的思路,然后娓娓说道:“我养过一窝小猪,这窝猪中有两只公猪,一只体肥且白,一只体毛旺盛,白猪获得大多数小母猪的青睐,势力渐大,桀骜的毛猪则带着少部分追随者,躲在圈中一角,分庭抗礼,两个群体相互仇视,不时在争槽中发生流血事件,让我苦于调停。直到后来,圈中闯入一只霸道的野猪,仇视的双方才意识到它们同为家猪的共同点,开始有了合作。然而在它们一起赶跑野猪后,原来的问题立刻再次凸显,在短暂平静的挤槽共食间双方各怀鬼胎,蠢蠢欲动,之后,毛猪一方趁白猪势大轻敌,加之体肥不堪战,一举击败其势,夺得掌槽大权。此前白猪掌槽时,毛猪始终平等地和伙伴们分享着微少的食物,从不贪嘴。奇怪的是,我发现掌槽后的毛猪依然只允许大家吃和以前同样分量的食物,当然它自己也是。于是每日槽中都刻意留下许多剩食,似乎要任其腐坏。我猜毛猪是想让同伴们在夺取胜利后依然保持足够的警惕,以期不在充裕的生活中重蹈白猪集团的覆辙。但很可疑,每到第二天一早我来看时,食槽都是空空的,很多猪们也都流露出奇怪的神色,不知昨天剩下的食物都哪里去了。毛猪那一代死后,新一代的猪们又有了几个新的头领。但包括头领们在内,再也没有哪只猪知道为什么槽中明明那么多食物,大家却只能分享其中一小部分。而同样的,众猪又都惊讶于第二天槽中所剩食物的消失,却都不敢哼唧。而我养这群猪到此时,竟已能听懂猪语。我得知很多猪都曾在半夜里醒来,听到槽边贪婪的吃食声。渐渐地,它们都知道了第二天食物消失的原因是那几个头领日复一日从不间断地在夜里偷食的成果。每当有个别不识大体的猪质疑头领夜间偷食的合法性时,偷食者们都会辩解道:若非当年初代头领赶走邪恶的白猪,怎会有你们?因此头领加餐的合法性是历史赋予的,具有其不可动摇的必然性。随后,那些质疑者都被发现曾有过或即将有惊人的道德问题,进而被众猪唾弃,失去了接近食槽的权利。从此以后,更多的猪们考虑的不是怎样解决偷食的问题,而是怎样加入到偷食者的行列中去……”
说到这里,刘备不再言语。
两人沉默一阵,单福抿了一口酒后谨慎地问:“后来呢?那群猪怎么样了?”
刘备并不回答,只瞥了一眼案上的美酒佳肴,换了话题:“味道怎样?”
“很好,”单福好像理解了,“只是这肘子炖的不够……烂。”
为什么昔日满怀理想的革命者们在拿到他们所想要改变的东西后,却都变得患得患失,裹足不前,甚至堕落得与之前他们反抗的对象毫无二致了呢?当年的何进、董卓、后来的袁绍、国见比吕、甚至连现在的曹操也是……
也许有一天……我也是吧。刘备想。因为他记起社会学家们曾做过的一个实验调查,发现所有人无论人格心性乃至信仰的差距,都无一例外的会被某个程度的既得权力所腐化。这个结果并不可怕,但是悲伤。
秋叶凋零,气候渐凉,单福仍是那副懒散得无以复加的样子,而刘备却分明注意到了他眉间越来越浓重的郁结,像大海上扩散开的浮油——这个家伙大概要走了吧。
果然一天清晨,夜未褪尽之时,单福就和他的破箱前来告别了。刘备本以为他会不辞而别的。
“我们的问题,不是该不该拥立一个贤明的皇帝……”他拍拍凝满晨露的头发,郁郁地跟刘备说:“我突然觉得,为什么我们需要皇帝呢?一个甚至连摇滚都不懂的人? 所以我想去更远的地方游历,试着找到一个没有皇帝的国度,看看那里的百姓们是怎样生活的。”
“而你,”单福接着说:“你的未来还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这个充满恶心阴霾的世界,其实正好可以让我们获得寻找光的乐趣。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我们不能因为社会上存在着垃圾就像苍蝇那样活着’。”
刘备点点头,没有说话。他不喜欢临别的场景,尤其是在他连牙都还没有来得及刷的时候。
单福忽然问了个突兀的问题:“你上一次哭是在什么时候?”
刘备揉揉眼角,想了想,“知道坂井泉水死了的时候……你呢?”
“一个戴面具的小女孩在墙上涂‘V’字时,被警察杀死了。”单福回答得依然突兀。
“这算是代沟么?”
“不,”单福考虑了一下,“只是异闻罢了。”
说完他摆摆手,又拍拍身下那破旧但任劳任怨的梨花木箱,示意它该走了。
没走两步单福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转过身来,最后补充到:“实在没有光的时候,我建议你去找一个叫孔明的大混蛋,据说他就住这附近……我猜你会喜欢他的——这个人就像大~麻和巧克力豆一样让人欲罢不能。”
刘备说知道了。他默契地没有出言挽留,只是在深秋的冷风中伸出中指,咧嘴露出依然保留着夏日余温的笑,大声说:“再见,徐元直。”
徐庶跟着垂头莞尔:“再见了,沉思者马可。”
关羽和张飞发现,最近兄长似乎变得安分起来了,他很少出城,甚至连官邸都不出了。整日伏案抱怨公文之多,闲时就抚腮坐在后院石凳上巩固他那“沉思者”的可笑称号……可能是又到蛰伏期了吧。
于是,两个弟弟都觉得可以暂时不用操心了,他们约了赵云,三人一起离开新野去参加漫展了。
后来的事实证明——把刘备一个人留在新野是一个可怕的疏忽……
新野百姓们对刘备的不满由来已久,只是尽管他们讨厌疯子,但当两个疯子凑到一块儿时,他们还是颇为忌惮。现在徐庶走了,刘备的兄弟们又都出门在外……这样的时机正适合用来爆发他们那和勇敢毫不沾边的怨愤。
于是这些平日里懦弱且沉默的百姓们兴奋地串联起来,聚到街头,挥舞着各自家的锄头、擀面杖、勺子、棒球棒,高叫着各种奇怪的口号,像百鬼夜行一样浩浩荡荡涌向执政的官邸。乡绅和地主们也来了,他们甚至还请来了此地的真正主人——可敬的荆州牧刘表大人,他们向他细述刘备的昏庸和残暴,以及各种违反祖制的倒行逆施,斥指刘备为异端和悖逆者。新野城人声鼎沸,所有平时因为身份财产地位职称信仰性向的不同而相互轻慢鄙夷的人们都团结在了一起。
众人高声喧哗着踢开了刘备官邸的大门:“那个养猪的流浪汉在哪里?他不配做我们的执政!我们要烧死他!”
不巧的是,刘备今天的心情刚好从谷底恢复到常态,他又穿上了那套鸟羽兽皮骨杖的玩意儿,刚从里屋出来,正欲出城。
百姓们挤在门口,和院中奇装异服的刘备眼瞪着眼,双方都好像有点搞不清状况,一言不发地僵持着。直到老迈的刘表艰难地从人缝中挤了进去。
“玄德……”刘表喘着气,露出漏风的牙齿道:“这城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你所行的,果然像我耳中听到的那样吗?你若勤勉,当不使百姓怨怒至此……”
刘备眨眨眼睛,挠挠后脑勺,羞涩地笑起来:“哪里,我没有那么厉害啦。”
刘表绝望地正想说我不是在夸你时,身后一个人叫了起来:
“就是这个打扮得像乞丐的人,在执政的位置上尸位素餐,给新野带来了耻辱!”
“没错,”又有人叫道,“他从来没关心过百姓,他甚至连税都不收,也从不治理贪腐!”
刘备感到奇怪:“可是新野没有贪腐啊,为什么还需要治理呢?”
“废话!”人们愤怒道:“不收税赋,哪来的贪腐?”
许多百姓纷纷揭发:刘备取消了很多行政组织,遣散了原来的公差和衙役,搞得新野街上现在竟连一个驱赶小贩的治安人员都没有;他还建了很多丑陋不堪的廉租房,打压房价,让百姓们无法炒房,以致民不聊生;最为天怒人怨的是,他甚至还让大家失去了这城中唯一的一个乞丐,试问今后无处布施,让新野百姓怎么表达乐善好施的爱心,怎么体现新野人生活的富足优越?
在这些责难下,刘备终于现出悲伤的神色,他反问众人:如果那些行政组织和衙役官差们的存在并不能使你们的生活变得更幸福,反而是奴役你们,压榨你们,那为什么还需要他们存在呢?又说:房子不是为了居住而建的吗,人人都能拥有一套房子了为什么大家还想要炒房呢?乞丐不正是有人生活不好的证据吗?既然大家都活得很幸福,为什么还需要特意找个乞丐来衬托呢?
人们简直要狂怒了:我们不想跟你讨论这种问题,我们只想苦恼于每天下午吃什么菜,每个周末打几圈牌,至于那些自古便一直存在着的种种名为“传统”的东西,我们已经习惯,不管是好是坏,我们都有保持我们既往选择的权利。
更有些人高举起手中的刀棍,叫嚣道:请刘表大人撤掉他的执政之位,我们要烧死这个异教徒!
刘表还没说什么,几个拿着火把和绳索的大汉已经冲了上去,想要绑住刘备。
刘备孤独地站立在院中,望着人们,眼中充满悲伤。
这时,耀眼的太阳划开层层阴云,洒下一道如神谕般的光辉,这光透过院中的苹果树,散射出五色光华,覆到刘备身上,使他那肮脏的兽皮瞬间变得像波拿巴翻越阿尔卑斯山时所穿的军服一样,让他那参差散乱的羽冠则宛如海贼王扬帆离乡时所戴的草帽一般,而他手上的污糟骨杖,则透出一阵晶莹的暗蓝色流光,分明是巫妖王的霜之哀伤……
一阵声如洪钟的大风拂过,刮落无数苹果,砸到惊呆了的人们头上,使得他们突然醒悟,慌忙扔掉棍棒勺锄,敬畏地向刘备跪下身来。
最后连刘表都颤抖着深深稽首道:“一个比我更伟大的人已经承认你是新野执政了。”
刘备从院中走出,穿过跪伏的人群,径自往城外森林里去了。没有人敢看他的脸,因为那洁白无暇的面容简直就跟EVA量产机一模一样。
其九 荒诞派的断章
“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谟拉比法典~”
黄承彦骑着他的小毛驴幽幽吟唱,颠簸在去女儿家的路上。他非常讨厌自己的女婿,正如他讨厌含蓄的戏剧,因此每隔一小段时间就要去找茬,致力于最终拆散他们的婚姻。
行至卧龙岗,远远望见逃来几个面容仓惶的农夫。停下来,叫住了细问端详。
农夫们惴惴不安,都说那前面路口,拦着三个狮身人首的怪物,逢人便问可曾见过:一个早上四条腿,中午两条腿,晚上三条腿的家伙。
黄承彦哈哈大笑,斥他们满口胡言,然后继续驱驴前行。
又有两个落魄乡绅迎面窜来,劝他调转驴头,莫要前去,前面有三个雅各宾派刽子手在盘查路人,搜寻外逃的侯爵后裔,并扬言要将之送上断头台,让他从此只能用脖子呼吸。
黄承彦摇头惋叹,劝他们少吸大~麻,多做慈善,然后继续驱驴前行。
快到岗上时,他一抬手,见司马徽施施然而来。将刚才所闻告知,水镜笑说不值取信,皆是宵小讹传,倒是有从东方而来的三贤人,他们在询问附近哪里有马棚。
太阳已西沉。这条泥泞的乡间小路上,犁归的牲畜们布下不规则的粪便和蹄坑,使之充满了粗犷而协调的野性之美。路边的土丘上,有一棵孤零零光秃秃的小树,在考虑着要不要去旅行。三个人并排蹲在树旁,呆呆地凝望暮霭渐浓。
和两个毫无耐性的弟弟在这蹲守了一整天,让刘备的压力很大。他很后悔,当初没有坚持一个人来。
刘备很喜欢这个山岗,非常喜欢——林中鸟儿欢快地啼闹,田里的蛙鸣此起彼伏。空气中弥漫着潮湿而粘稠的泥土清香,混合着天然绿肥释放出的浓烈气味。农人们在柔和的金色阳光下一边耕种,一边高唱《费加罗的婚礼》……
这些景象令他兴奋得血脉贲张,若不是身边跟着红与黑,他简直要披发赤脚,怪叫着奔到田间小径上,幸福地扑在溪边烂泥中。
然而他很清楚,他们来这里,有别的更重要的事情——本来他们已经按照游览路线图,找到了诸葛亮居住的茅庐,无奈主人不在,又不甘就此回新野,好计谋是:守在这里,等他归来。
“诸葛先生今天到底会不会回来啊?”张飞徒劳地问。
刘备摇摇头,坐到地上扯下靴子,倒过来晃了晃,又伸手进去摸了半晌。
“你的鞋怎么了欧泥桑?”张飞探头又问。
刘备再次把靴子倒过来摇晃:“我想看看里面有没有……钟螺科贝类。”
关羽想想,也取下自己的帽子,往里面不住窥探。
“你也在找贝壳么戈戈?”
“不,狄狄,我在找刚才捡到的鸡骨头。”
张飞一愣,从怀中迅速拿出一个胡萝卜,嚼了起来。
天色渐暗,张飞发现自己头上盘旋着黑压压的蚊群,萦绕着像是准备降下诅咒。于是他挥动手中胡萝卜于空中乱斩,直至蚊群散去乃罢。收手一看,胡萝卜上已粘满了厚厚一层黑芝麻一样的尸首。他恼怒地将之扔出老远……天空并没有留下抛物线的痕迹,但这截胡萝卜确已飞过……并准确地砸到了骑驴而来的黄承彦头上。
黄承彦大叫一声跌下驴来,又惊又疼。三人看到他,急忙过去扶起问:
“你是诸葛先生么?”
黄承彦听是来找女婿的,顿时面色铁青,心中不悦。翘起胡须指着毛驴道:“呸,它才是诸葛!”
“少骗人了,它其实是叫幸运儿对吧?”刘备嘿嘿笑着摸了摸驴头:“你生活过得怎样?小毛驴。”
“生活!”毛驴恨恨道:“别跟我提什么生活。”
张飞瞠目结舌地绕驴一圈,细数驮在驴腹两侧网兜内的各种行李:定向地雷、窃听装置、老鼠夹、麻袋、麻绳、颜色鲜艳的苹果、遥控c4爆弹、以及半尺厚未填姓名的离婚框架协议草案……张飞一边恐惧地猜测着黄承彦的身份一边问:“它……干吗不把行李放下来?”
“我知道!这头驴一定会跳舞,放下行李它就要跳个不停。”刘备兴奋地说。
关羽皱眉望了望背部弯曲,足趾扁平的可怜小毛驴:“跳舞……我宁愿听它思考。”
“不了,”驴拒绝道:“我感到非常沮丧。”
“你们这些傻瓜,不要打扰我的驴!”黄承彦挥鞭驱赶三人,跨驴疾驰而去,为了防备跟踪,他还在竹林里刻意绕了几圈。
夜已深沉,四周升起黑影,路旁小树上的最后一片树叶掉了下来,寂静无声。
“我们还是回去吧,要不山那边有个酒肆……”张飞说。
“不行,”关羽制止道:“我们在等待诸葛。”
“可诸葛到底是谁?”张飞问,“他能给我们什么?”
关羽面露难色,看了一眼刘备。
刘备蹲下身去,撑起下巴:“别看我,我也不知道。”
这时,一童子从夜色中走了近来:
“请问是刘备么?”
没等回答,童子又说:“诸葛先生要我告诉你们,他今天不回来了……不过明天准回。”
张飞拎住童子的后领,把他提起到与自己视线平行,恶狠狠问:“他是怎么和你联系的? 电邮么?”
童子面露鄙夷之色,大声道:“飞鸽传书。”
刘备挥手让张飞放下童子,那童子脚刚一着地,就像黄鼠狼一样两眼冒光,飞快溜进了夜幕里。片刻后,附近先是传来像是踩到老鼠夹般的童子的惨叫,随后又传来像是踩到地雷一样的轰响声……夜,又恢复了寂静。
“我们明天还来么?”张飞问。
刘备又脱下靴子,不停摇晃。而关羽一摸脑门,突然发现自己的帽子不见了,他趴到地上,开始动作僵硬地四处摸索。
第二日,诸葛还是没有回来。他们又蹲到路旁小丘上,继续无望的等待。而那棵小树,看样子是枯死了。最后掉落的叶子却不知被风刮去了何处。
这一整天里,他们遇到了形形色~色的路人,但没有一个是他们要找的。
落难的伊塔卡王路过,询问归乡之途,三人摇了摇头;沉默的无头骑士路过,表示希望知道自己头颅的下落,三人摇了摇头;健步如飞的兵士跑来,急切地问此处可是雅典,没等三人摇头,兵士大喊一句“我军已胜”便倒地而亡。
黄昏过去,夜幕降临,他们又摇头拒绝了路过的猫巴士,依然在等待着诸葛。
昨夜的童子又来了:
“请问是刘备么?”
“你昨天已经问过了。”
“昨天来的不是我。”童子说。
三人联想到那声轰响,便不再问。
“诸葛先生要我跟你们说——”他挪挪脚,摆出要跑的架势:“他今天不回来了,不过明天准回。”
说完童子果然跑了。
张飞挥拳想要追去,被关羽阻拦,张飞道:“彼惧而退,何不追打之。”,关羽说:“此童武艺不在你我之下,当傲然无视,使其自愧。”
张飞一脸恍然大悟,点头诺诺。
有些事情,始终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吧?刘备想,并感到有些厌倦。
其十 二世纪少年
昭烈帝年轻的时候喜欢周游各地,四处探险。作为贵族后裔,那时的他唯一从祖先那里继承了的,就是游手好闲的天性。他对任何复杂而需要漫长过程的事情都不感兴趣——譬如征服世界,统治地球,或者开放党禁什么的。因此他非常讨厌象征过劳死的“帝”字,正如闻仲讨厌绝龙岭,庞统讨厌落凤坡,卡钦斯基•弟讨厌斯摩棱斯克一样。然而最后他还是死在了白帝城。当然,这只是巧合,与宿命之类的毫无关系。
后世历史学家们多半接受昭烈帝曾以贩卖草鞋维生这一说法。但只要拥有最基本的传播学知识就不难判断:这只是典型的传递层次过多而导致的信息损耗现象,是失真和变形的。事实上,刘备只是为了游山玩水的方便才发明了草鞋。这和山水诗人谢灵运发明登山鞋是同一原理。
比较具有悲剧色彩的是他的两个弟弟——众所周知,年轻时的关羽曾是杀人逃犯(悬赏50贝里),而张飞是电锯屠夫。处于社会底层的他们所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无疑就是成为国家公务员。
这是他们含辛茹苦想将哥哥扶上帝位的初衷。
但就像冬妮娅不能理解苏维埃一样(她甚至以为那是一种新式的水手服),刘备始终不能明白,为什么大家都认为他就得以统治一片土地为人生目标呢?那些他都还来不及游玩的土地。
在人人生而平等已成常识的乱世里,出生和血统却依然具有如此大的魔力……没有人意识到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么?刘备暗自为遇罗克的死感到不值——快半个世纪后,切蛋糕的小刀依旧神秘地在当初牧者们的后代手中流转。
刘备并不厌恶自己的贵族身份,但拒绝为此履行任何责任。因为他既没拿到遗产,也没荫封官职,更没有当上少将。
他总是有种奇怪的错觉,认为自己像一只朝生暮死的小虫。光阴转逝,人生短暂。而这个世界却有太多的奇妙在等着他去领略,他没有时间,也没有足够悲悯的心态去背负他人的期待或夙愿。战乱与死亡,压迫及反抗,平等或更平等,谁来规定这些事情和蹲在路边静静凝望一朵小花之间孰轻孰重?
但是,这个善良的兄长还是不想让弟弟们伤心,不忍成为他们梦想破灭的凶手。于是,他决定去找诸葛孔明。据说这个住在卧龙岗的家伙和自己兴趣相同——对耕种很有研究。这让刘备产生一种天然的好感。
这个人应该能解决自己的困扰吧(或者代替自己承担困扰)——怀着这样美好的愿望,刘备带着两个弟弟,向景阳冈出发了。当然我们知道,他得去很多次,因为冥冥中某个神记错地方了。
至于诸葛亮,所知的是卧龙岗附近的农人们都非常爱他。这个年轻的博物学家交友复杂,见多识广,并且还乐于助人。
他教会大家怎样在耕犁的节奏下演唱全四幕的《费加罗的婚礼》;为大家设计露天淋浴与农田灌溉一体化的水车;告诉大家囤积绿肥的重要性和随地大小便的可耻;他甚至曾满腔热情地为大家遍尝百草寻找良种和药材,还因此误食过毒草,这直接导致了他如今异于常人的审美标准,娶了很多人普遍认为丑陋的黄月英(这点以后再详细探讨)。
他为大家做的如此之多,但卧龙岗的人们最感激的还是他每次交游归来,总能带回外面世界的信息,让大家能够相应地种植流行作物,卖出去获取较高的利润。随着乱世的到来,众人越来越愁眉不展。因为孔明好几次带回来的信息都是“外面在流行吃观音土”。
卧龙岗不产观音土,所以农人们都觉得乱世应该早点结束。“最起码也要早点换一种流行趋势。”他们如是抱怨。这一美好而朴质的愿望在一个夏日午后迎来了绝好的契机,那就是刘备的来访。
那一天的早些时候,孔明正在自己的草庐里招待一位远道而来的客人,他的老朋友。
“世界将在三种力量之间取得平衡……”他站在竹窗前,轻摇羽扇,开心地望着窗外饶舌的麻雀。
屋内的客人并未出声,只默默地喝了口茶,又咬了口自己带来的铜锣烧。表示有兴趣继续听下去。
他转过身来,悠然坐回案前。窗外的光线再次充盈这间屋子,烘现出盘腿而坐的客人那蓝色的大饼脸。
他又提起一旁的青瓷小茶壶,给客人续了一杯,接着道:“其中最强大的,是对时代的责任感;最坚固的,是对过去的守护;而最不可捉摸的,是对未来的好奇之心。”
“那,你打算怎么选?”客人的语气显得很是关心,却又略带调侃。要知道,能够用电子语音做到这一点是很了不起的。
“如果能选就好了……”他摆弄着手中的扇子,执意想要抠出镶在扇柄上的太极刻印,像个别扭的小孩儿在破坏自己的玩具。遗憾的是他有洁癖,指甲总是剪得很短,因此终是抠不出来,只好作罢,回到话题里:“作为解答者,只有那个因好奇而迷惑的人才需要我吧,”他笑着正视客人的脸:“就像那个职业翻花绳九段需要你一样。”
“我这边才麻烦呐,”客人抱怨着把脸重重捶到桌上:“我要去照看的,是个超级大笨蛋啊。”
他凝思片刻,认真地说:“可是,你能看着那个人长大,而我却要看着这个人死去呢。”
“嗯,有效。我现在平衡多了。”客人慵懒地躺倒在竹席上,感受着自己背部的劣质二极管们传来轻微美妙的疼痛。
“临别送你个玩具吧,虽然没什么用……”客人从腹兜里掏出一只木制小牛,递给他,“不过很好玩,按下舌尖就会动,肚子里还能存零钱。”
一刻后
“我还以为……你是个美男子,”刘备望着站在草庐门口的蓝脸客,感到很是惊奇,“因为徐元直说你‘像大~麻和巧克力豆一样让人欲罢不能’。”
“不可否认,这两样我确实都有,”客人从腹部口袋里掏出一盒明治雪吻,还有一包高品质大~麻:“你想买哪样呢?”
“你怎么还不走啊?”孔明从庐中出来,看了一眼客人,又顺着他的视线望了望刘备。
后人有颇多著述与画作都描绘过刘备与孔明初会时的情景,大都穿凿附会,毫无根据——
有传记称刘备当时曾向诸葛亮许诺一座岛屿的总督之位来换取他的跟随(后来也有书反对说许诺的是宫廷画师之位)。
又有戏剧写到两人初见时,孔明正于夕阳中小声吟唱着欢乐颂,还坦然向刘备表白说自己是为了遇见他而出生的云云。
最不可信者乃晋人绘制之《会师图》,图中红旗招展,刘备与孔明于山岗之上双手紧握作激动状,两边革命军战士们相拥举枪高贺,周围百姓箪食壶浆(此图命途多舛,图中人物因时局的变动曾被多次删改)。
拂去诸多历史的迷雾,所能复原的场景其实简简单单:
那一天,刘备只是露出他擅长的腼腆微笑,对孔明说:“我想做克莱德,但是我没有邦妮……你觉得怎样?”
诸葛亮盯着他凝望半刻,返身回了里屋。
黄月英正在后院写生,孔明轻轻附到妻子耳边:“我要跟一个人去抢银行。可能要晚些才能回来。”
“去吧,”她恬静地说,“我等着。”
当刘备完成三顾茅庐之时,曹操已经闲散了好些时日,琐碎公文全塞给荀彧批置。这天他从床上起来,开始琢磨着是不是该到南边去找些麻烦了。
他捂着呵欠来到议事大堂中,随手拿起一份奏报来看——
发丘中郎将来报,曰:城外山下掘出巨型铜雀,有翼有喙,其腹中空,内里倒伏铜人十余具,皆身长数丈,胸有饕餮纹。铜雀埋此岁月弥久已不可考,或为女娲补天时所遗。当作何处置。
荀彧在其下空白处的拟批是:此为吉祥之兆,当筑铜雀台以庆之。尔等可将铜人尽皆拆熔,用以筑台,铜雀移置台上,留作宫室。工程需严加督造,切勿懈怠。
曹操皱眉考虑了一下,总觉得很诡异,但也没能得出什么结论。索性不管了,心想反正是荀文若干的,和自己没关系。
与此同时,在东吴有一个叫孙权的少年,他摆脱了多年前哥哥去世的阴影,在即将亲自领兵出征江夏的前夜,终于在江边鼓起勇气向青梅竹马的邻家女孩告白:“孙仲谋爱上大乔了,比谁都爱。”好吧这个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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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8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附:
南阳爱情故事
白昼即将过去,公主仍旧站在森林边的小山上,抱着探测模块,认真地计算每一片扫描区域的能量反应数据。
昏黄的阳光与地平线在慢慢收拢着彼此间的夹角,天边玫瑰色的晚霞就像是被星舰主炮轰击过的殖民星残骸一样,充满了诗意。这个星球的傍晚真的非常,非常美丽。
正职为宫廷总管的老舰长晃动着他头上那两根永远焦躁不安的触须,谦恭地走了过来。
“殿下,请尽快回到星舰上去吧。这种原始荒蛮的行星上,一旦夜幕降临,到处都会布满不可知的危险。”
“不要,”公主毫不妥协,纤细的手仍在不停地操控着模块,“有危险的不是我,而是我们整个帝国的未来——跃迁之前我似乎已经跟你说过了呀舰长阁下——探测显示四百万年前曾有一艘搭载着某种机械生命体的飞船坠落在这个星球上。核心模块预测这些好战的机械生命将在不到两千年的时间内苏醒。这和我族启示录上所载吻合。我要找到这艘飞船,彻底消灭它们。否则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像瘟疫一样在宇宙中扩散开来,威胁到帝国的存亡。”
“只是,殿下尚未成年,按法典不应过问军政国事……”
“这不是国事呀,”公主闪烁着漂亮的复眼,笑道:“我只把它当成暑假作业而已。”
“这……好吧,不过殿下请一定小心,目前这个行星上原生的未开化种族虽然还不至于能伤害到我们,但依然不应低估它们的好奇心和破坏欲。”
“我知道啦,放心,暑假结束前实在找不到飞船坠毁的位置,我们就直接摧毁这个星球好了。”
老舰长点点头,安静地离开了。他年事已高,谨小慎微。服侍皇室多年来始终循规蹈矩,丝毫不敢大意。当初这个倔强的小公主执意要来时他就立刻暗中禀报了女皇陛下,现在,这个行星厚密的大气层之上,正隐秘地悬停着一支帝国强袭舰队,时刻保障着卡克罗齐及特麦特星系联合帝国皇储的安全。
然而几周后发生的一件事情证明,尽管帝国拥有辉煌的宇宙征服史,毁灭无数星系文明的强大武力,以及可准确预测上万年未来的行星级核心模块电脑,但都无法预防和阻止公主的陷落。
“殿下,身为皇储当谨言慎行,不要总是开这种吓人的玩笑。”老舰长板着脸劝谏道。
“没有开玩笑啊,我真的很爱他,就像他爱我一样。我已经决定要留在这个星球上了,并且自愿放弃卡克罗齐及特麦特星系联合帝国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你就和躲在月球轨道上的那支跟屁虫舰队一起回去禀告母亲吧,别以为我不知道。顺便告诉你,我给自己取了新的名字,在这个星球上,我叫黄——月——英。很棒的名字对吧?”
“可是,可是……”老人终于慌了神,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他怎么也无法理解,这个星球上的愚昧土人究竟拥有着怎样可怕的魅力,竟能让公主毫不犹豫地舍弃统治上千星系的浩瀚帝国,丢掉成为宇宙霸主的机会,“他们连自己的母星有多大都不知道!”他徒劳地喊。
“这不是重点,”公主说:“他是第一个敢和我辩论的人。既不奉承,也不说教。不过这仍然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们俩都同样喜欢玫瑰色的晚霞。”
老舰长垂头长叹,他知道一切都晚了。但是他无论如何也放心不下自己看着长大的公主。于是同时,他做了一个自己这一生中最大胆的决定:“不知殿下是否愿意也帮老臣取一个名字呢?这个星球上的名字。”
“当然可以,我认为‘黄承彦’很适合你。”
一周后,负责护卫公主的帝国强袭舰队缓缓驶出了太阳系。他们奉命带回宫廷总管的报告内容是:公主将在这个星球上稍作停留,以便完成为期一百年左右的暑期文明观察日记。
孔明先生结婚了。这个消息让小小的卧龙岗微微热闹了一阵子。
前往吃喜宴的邻人们望着那个脸长得像黄蜂一样难看的新娘子,私下笑传:“看呐,真正伟大的爱情果然是能够跨越种族的。”
过了一阵子,孔明远方的好友们终于赶到贺喜,他们恐惧地看着新娘子如白骨般纤悉的身形,僵着脸赞叹道:“看呐,真正伟大的爱情果然是能够跨越生死的。”
只有偎依着丈夫的新娘子自己心里明白:他们的爱情,跨越了整个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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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8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十一 铠传 前编
刘备去见公孙瓒的时候,还不满三十岁。年轻人的标准趣味就是看见任何可随身携带的漂亮东西都会立刻爱上,无法自拔。玄德这回爱的是公孙学长身上的那套纯白色铠甲。尽管后来他知道自己只是喜爱别人穿上铠甲后的那种英挺形象而不是铠甲本身,但当时的他确实在第一眼看见铠甲(或者说穿着铠甲的公孙瓒)后就立刻为之倾倒。
他伸出手去,小心地抚摸公孙学长——身上如龙鳞般锃亮的银色甲片。内心充满爱恋。而铠甲本身也感受到了刘备的手指那种细腻而温暖的触感,觉得非常舒服,配合地发出“噌、噌”的愉悦金属声。
在这个过程里唯一不高兴的是公孙瓒,他任凭学弟摸了一会后,礼貌地推开他,摇头微笑:“玄德,不可以再这样,我已经结婚了。”
“啧啧,我以为你要一辈子把自己的灵魂囚禁在战马上,没想到你却囚进了婚姻里。”刘备指着铠甲道:“这么说你不需要它了呀,不如卸下来送给我吧?”
“不行,”公孙瓒再次摇头,右手优雅地放到护心镜上,造型完美,“黑太子爱德华之所以有如斯威名,皆因其甲胄的寒光。白马将军也一样。”
刘备很是恋恋不舍:“那,至少告诉我它叫什么名字吧。”
“名字?你说这身铠甲?哈,它只是一件防具,没有特意为它取名的必要。”
“可如果它是我的,我就会给它取名。”刘备认真的想了下,“我会叫它‘子龙’。”
公孙瓒爽朗地大笑,拍着刘备的肩膀说这个名字很好,但铠甲就算有名字,也不会因此比其他无名铠甲能提供更多防护,正如有名字的奶牛亦不会比无名的奶牛产更多奶一样。
“小气,真的不送?”
“除非我死了。”公孙瓒得意地回答。
建安四年,公孙瓒死了。
袁绍大军破城后匆匆离去,甚至不屑于劫掠。公孙瓒的势力对他们来说实在太过渺小,还有更多的土地待他们去征服。
夕阳下断壁残垣,城楼的一角仍在悄悄燃烧,四周一片死寂。
而城下的尸堆里却慢慢爬起一个白色的身影,摇摇晃晃,惊飞了几只正在享受晚餐的乌鸦。
在这个被死亡笼罩的地方,铠甲第一次感受到自己生命的鲜活。它仔细检查了一下身上的各个部分:厚重的甲板完整无缺,铁丝连缀的甲片也依然干净锃亮,头盔、臂甲、以及铁靴都不曾遗失,全身银光闪闪,洁白无瑕,保养状况令人满意。
唯一的不足是,铠甲里的那具尸身——也就是那个生前名为公孙瓒的人——已经残破不堪了。
他的半边下巴已被烧焦,脸被削掉一块,脖子上有个像被洗劫过的空钱包一样**的裂口,肠子从腹甲边耷拉下来,一块膝盖骨已不知所踪。总的来说,与白马将军平日里强调的英明神武相比,这个形象非常糟糕。
主人的死并没有影响铠甲的好心情。它其实很乐意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行动,只是缺乏动机和目的。因而它仅凭着一种轻松而随意的新鲜感,试着疾走了几步,又翻了两个跟斗,摆出一些平时主人常用的pose,还在沙堆里砌了一个小金字塔,最后甚至跳了一节踢踏舞。遗憾的是在跳舞的过程中,公孙瓒的头颅因缺乏有效固定的剧烈抖动而从头盔里掉落,在地上弹了两下后轱辘辘滚到了腥臭的护城河里。
铠甲对此并不在意。不过客观来说,头颅的掉落对它是有好处的,因为这避免了以后看到它游荡的人们错把它当做公孙瓒的亡灵来对待,助长当时迷信鬼神的风气。
一个人孤独地玩了一会后,铠甲感到有些失落,它发觉自己所尝试的所有动作都毫无意义,乏善可陈。而以前,作为活着的公孙瓒的防具时,它不需要考虑这点。
夜已渐临,四周的草木和城墙的檐角都褪成了灰色的剪影。一阵冗长的沉默,它蹲在地上,机械地伸出手指,把自己刚才堆的金字塔一点点捣毁。只剩下黑暗与无尽的孤寂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延伸开来。
如果失去了可为之提供防护的内在,自己的存在价值究竟是什么呢?或者说,自己还能以什么身份存在下去呢?它开始焦虑,并觉察到自己无所依凭的意志正像初春的冰面一样在迅速消融,情急之下,它就地躺倒在几具无头尸体上,一动不动,试图伪装成它们的同类。
一阵凄楚的哀泣从不远处传来,引起了它的注意。爬起来循声而去,它发现是一个盲眼老翁趴在那里,一边啜泣,一边用瘦骨嶙峋的手拂开断箭残戟,触摸着地上一具具早已冰冷的尸体。
“你在这里做什么?”铠甲问。
老翁捶胸悲恸道:“我原以为瞎掉的双眼能为我带来的最大好处,莫过于从此摆脱目睹亲人死去的哀痛,不想我的耳朵和鼻子却依旧保持了它们正直而残酷的敏锐,让我听见这里战鼓的轰鸣,闻到此处污臭的血腥。如果你问的是我为何哭泣,陌生人,我会毫不保留地告诉你,正是这可诅咒的乱世令我的悲伤逆流成河。想当初战事一起,太守点兵,我膝下无儿,止有一女,女儿怜我老迈,替我应征,离家从军至今十二年余,谁料天意无常,殒命于此,只剩我这垂朽之躯,祈祷来此能寻回她的尸身,以归葬故冢,不致沦为野魂……”
铠甲蹲下来在老翁那无神的眼睛前晃了晃拳头,又比了比中指,发现都毫无反应,才知道他真的是盲人,于是关心道:“你都瞎了,怎么辨认得出哪具是你女儿呢?”
“傻瓜也能摸得出来吧!”老头有些恼怒,随即又悲叹道:“恨只恨无真英雄力挽狂澜,还天下以太平,救百姓于水火。”
“怎么救?”铠甲正茫然于自己存在的意义,便很随意地问了一句。
老翁却像抓到了救命稻草,当即扶杖起来激动地大喊,丝毫没有了先前的悲哀:“汝!立于吾前的命运之人哪,若果真有心拯救大不列颠,当去前面那石台之上,拔出石中宝剑,万民即当奉汝为王,捍卫汝之玉座,荣耀汝之宝冠!”说着,瞎子拉起铠甲跑得飞快:“跟我来跟我来,大家都等不及了。”
来到一处广场上,果然很多百姓都聚在这里翘首以待,并吃瓜子和爆米花,卖啤酒的小贩穿梭其间,称可以支持信用卡。
和盲眼老翁踏上广场中央的石台,台上有一座雕塑,塑的是五个士兵正奋力将一支长矛插入石堆里,矛尖上还挂着一面骄傲的星条旗,旗子一角却分明印有“MADE IN CHINA”。
盲眼翁白发飘飘,举杖一指那雕塑:“去吧!将这石中之剑拔出,证明汝之力量与勇气,以服众人。”
“可我看得很清楚,”铠甲捋了捋自己脑后的盔缨,“那只是一支矛,不是剑呀。”。
老翁在后面小声催他:“去去,不要在意细节。”
铠甲只好在人们的嘲笑与口哨声中走近那挂旗之矛,将其轻松拔出,五人雕塑轰然而倒。
这一幕让人们满意地齐呼万岁,纷纷跪倒。
铠甲仔细端详手中长矛,发现它工艺粗劣,锈迹斑斑,矛柄末端还粘有奇怪的黄色物质。由于主人生前嗜好高雅的雪白——白衣白甲,白缨白马,甚至白内裤。因而铠甲的品味亦是如此,这件肮脏的兵器实在不符合审美,于是它不屑地将矛随手一扔,不料却插到了一旁绑在十字架上正打盹的人。那人痛得尖叫一声后又面露红晕继续昏睡过去,百姓们见此神迹,转而朝那人跪拜,随后簇拥着十字闹哄哄往周口店去了。
广场上只剩下了瞎老头和铠甲,一阵秋风扫过,满地的城市垃圾纷纷扬扬。
“你作的是什么事呢?如今百姓都随那人去了,你怎做他们的王?”老头寻索着走近它,一寸寸触摸它胸上那些雪白闪亮的铁片,摇摇头叹息道:“你并非我要找的那个人……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那是什么?”
“在可知可见的范围内,世间万物都有名字。名字是一个定义,一种集合,一句咒语,一股力量,是被人铭记的基础,是事物存在的证明。想要被人记住,就必须有一个名字。不被任何人记住的东西,和不存在没有什么区别,只有那样才可以不需要名字……”老头触摸到它头盔内的空空如也,并不惊恐,只安详地补充道:“你,既然站在这里,凭着某种不被肉体束缚的意志,让人们能够看见你,感受你,触摸你的存在,那么,你必定拥有一个名字,而这个名字仍然被某个人记得,才足以支撑你意志不灭。”
铠甲踉跄着退了两步。它能感觉到老头说的事情非常重要,但自己却又无法触及。
——它只是一件防具,没有特意为它取名的必要。
主人曾这么说过。它现在突然想起来了。
然而同时想起的还有另一个好听的声音:
——可如果它是我的,我就会给它取名。
——我会叫它“子龙”。
这个声音带有一种鲜明的触感——温柔的,像冬日里铁匠铺的炉火一样暖和的触感。
啊,是了。铠甲身上的每一块铁片都因为记忆而共振起来,发出噌噌的微响。它知道自己的确有一个名字。尽管依然无法从中获悉自己存在的意义,但不用担心,因为在某个地方,给自己取名的那个人必然知道。
因此,它也终于有了自己行动的目的——找到这个人。
“我叫子龙。”铠甲重新拾起那支落在地上的长矛,它空洞的头盔里,传来充满金属质感的声音。
第二日,在老头的建议下,铠甲卖掉了身上原属于公孙瓒的玉佩,购置鞍马,准备上路。
长亭边,老头嘱咐道:“据传刘使君现居于许昌,暂附曹操。你可驱马往南直去,定能与之相会。”
“不,”它跨到马上,用长矛一指:“我计划往北边走。”
“可刘备在南边。”老头好心提醒。
“没关系,”它拍拍马脖子:“我选的这家伙非常健壮。”
“可你选的方向完全错了啊。”老人急了。
“那也不碍事,我身上还剩很多钱。”
老头咳嗽起来:“可北边没有你要找的人啊!”
它耐心地安慰老头:“别担心,我还带了指南针。”
老头以杖击地咆哮道:“就你这没脑袋的计划,带和不带已经没有区别了啊混蛋!”
铠甲愣了半晌,低声喃喃:“可……我以为地球是圆的。”
“没错,”老头叹道:“是圆的,但得等到1492年。”
最终,它还是执意向北。
就这样,公孙瓒死后,白色铠甲告别瞎子老头,第一次按照自己的计划踏上寻找刘备的路途。
越过县界长长的隧道,它来到了雪国。夜空中,雪正下得紧,铠甲在路边的一座山神庙前停了下来,决定进去休息一晚,等明天雪停之后再继续赶路。
它关上庙门,插上门闩,在神像前躺了下来。不多会,又有两个夜行人来山神庙前避雪。见庙门已闩,两人只得蹲在门口寒暄。铠甲在门内听得仔细,得知两人均欲向北,年轻的那个是打算只身骑单车前往北海道寻找自我。而年老者则像是要带着家人去苏联,他声称自己有一架飞机,可惜油只够飞到温都尔汗。
铠甲决定不理睬他们,径自睡去。尽管它完全不需要睡眠,但它很想尝试一下做梦——它希望能梦见多年以后,自己和刘备坐在篝火边,骄傲地向他谈起这趟向北之旅……
翌日一早起来开门,已不见昨夜门口二人踪影。
它也立刻持矛上马,再次踏上旅途。
之后三年里,它到过诺森德的冰湖边打洞捕鱼,也曾在安格玛的延绵群山中迷路徘徊,然后挺进那暗无天日的极北之地,跋涉五月,冰雪褪去,草木渐浓,终于又见人烟。
在矮人之国,铠甲与一头只敢吃虫子的狮子,一个从魔法师城堡中逃出的稻草人,以及一名被风刮来的少女共同经历了一段奇异的冒险,只是在它非常不解地得到了一颗自己根本不需要的心脏后,果断决定继续独自上路。随后它又来到一个军人专制的国家,被一个矮小的独臂炼金术师纠缠,与之踏上了考证之旅,唯一的不愉快是一路上那个家伙总是肉麻地管它叫弟弟并企图在它的甲胄内壁刻上某种难看的纹章。后来它好容易摆脱了炼金术师,转而去跟随法兰克的查理大帝东征西战,凭战功受封了上塞林皮亚和非斯的骑士,但它发现这并未对自己寻找刘备起到多大的助益。于是它又放弃了头衔与封地,登上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豪华潜舰,于大洋之下潜行两万里后回到了阔别许久的东方大陆。
而被人苦苦找寻的刘备,此刻正在襄阳城中代刘表主催丰收祭,酒过三巡,刘备大醉,哼着小曲骑马出城,到河边溜达醒酒,不想胯下之马亦醉,扭蹄踏入水中,愈陷愈深,觉察不妙时以至河中央,领兵前来护卫的蔡瑁也只能在河岸边焦急观望,毫无办法。
当然,没有人能发现湍急的水流之下,一副原为白色的铠甲正坐在河底认真地清洗着自己身上因常年奔波而沉积的泥沙和污垢。水面踏进的四只马蹄不停捣水,令它很是厌烦。于是它站立起来,一把抓住四只马腿,往上奋力一推。于是惊恐的刘备就和他惊恐的坐骑一起从水中高高跃起,落到了河对岸上。的卢抖抖身上的水,长嘶一声后打了个酒嗝。
铠甲慢慢从河谷走上岸来,那身积灰的甲片经过河水的冲刷后重新闪现出洁白耀眼的光芒。
而这时刘备正在岸边倾倒自己的靴中之水,一扭头看见了它。
刘备似乎能看到它盔帽中并不存在的双眼,他们对视着,两边都像失去了言语的能力。
铠甲其实颇有一点惴惴的疑虑——他会不会错把我当成公孙瓒呢?
互瞪良久后,还是刘备先有了反应。他挠挠后脑,嘴边绽放出略显羞涩的笑:
“好久不见,子龙。”
其十二 铠传 后编
过了很长时间后,女士终于在维持了自己优雅姿态的同时,解开了他背后的六处牛皮绳,卸掉了肩甲。然后她轻舒一口气,又微微俯身,开始致力于卸掉他的胸甲。
赵云安静地坐着,任凭她上下其手。只对她如此坚持感到不解,并略微好奇于她究竟期待在卸下全部盔甲后能看见什么。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刘备戳了戳鼻孔,在空空的大殿里显得无所事事,“所以才要试一试。”
“那可是我亡兄的妻子!”太守赵范对新主君咆哮道。
“放心,她会完整无缺的……”刘备揩掉鼻屎,“我猜。”
赵范扯下官帽一把丢掉,捋起袖管就要冲上去与刘备掐架。关张急忙拦阻,好言劝慰:“这只是个实验啦,子龙是正人君子,而之前你嫂子也同意了的……”
屋里烛光轻轻摇曳。她的额前已渗出细密的汗珠,但仍耐心细致地努力着,扳去锁环,拉下系带,以及打开二十六个活扣,再解下十二处暗结,最后用纤细的手指一撬,终于卸掉了胸甲——上面最外层的白色布袍。而里面,是衔接紧密的皮铠,皮铠下是层叠的钢甲,钢甲内是一层精致的锁子甲,锁甲内有严丝合缝的皮衬,皮衬里还有厚厚的麻衫……她突然感到一阵绝望的眩晕,倒在赵云的膝上,昏睡过去。匀称而细腻的鼻息,在他腰间锃亮的甲片上呼出一抹白雾。赵云保持着坐姿,就这样守着伏在他膝上沉沉睡去的高贵女士,直到月光淡无痕迹,天边现出鱼肚白。
坦率地说,他对这位女士并非毫无感觉,他表示他们之间甚至是有共同语言的——至少,她对铠甲的装卸很有研究。
实验宣告失败。刘备认定子龙对女人毫无兴趣。赵范却不干了,他认为嫂子和这个男人同处一室直到天明已是既成事实,于礼当立即成婚,才不失清白。但他发现自己也拿不出确凿的证据以证明赵子龙是毫无疑问的人类男性,因此只得作罢。
类似的尝试一再无果,令刘备很是苦恼。他非常喜欢子龙,以至满怀愧疚——这个人靠着仅存的意志,历尽艰险来找到自己,而作为赋予他名字的人,却无法回答关于他存在的意义……大多数时候刘备连自己的都不甚明了。
所以,刘备希望至少要找到某种能让子龙感兴趣的东西,来稍微弥补自己的亏欠。虽然这里面也夹杂着一丝恶作剧的心态,但赵云看样子并不介意。
然而孙乾、简雍、糜竺等理性主义谋士们却一点也没有主君那样的闲情逸致。他们聚集起来彻夜讨论,倍感忧虑地想要弄清:赵云,这个来路不明,身份可疑,目的难辨的所谓纯粹意志体,对刘备阵营究竟是有害的,还是无害?他们非常怀疑:仅仅一个名字,真的能使死物有灵,精神不灭么?这从技术上完全说不通。无法解释,毫无答案。让人本能地联想到阴谋。
于是他们用这些疑虑来劝谏刘备,希望他保持警惕。
“可是,有答案的东西通常都不美啊。”刘备如此回答,并依然坚持让赵云担任他的亲卫队长。
于是大家又一如往常地去求助于军师。
孔明笑着摇头,讳莫如深地劝他们不必担心:“让科幻的归科幻,历史的归历史吧,技术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我们何不试着去接受这种奇妙的可能性呢?”
众人疑惑不定,但也只好散去。
赵云并不知道这些,自从找到刘备之后,他发觉自己想要寻根究底的强烈愿望变得异常地平静,甚至可称之为平衡。尽管并非一切都迎刃而解,但求解的重要性已大为降低,他开始将注意力转移到周围的人们身上,而非全是自己了。
他发现刘备总是喜欢笑,天真而不设防,具有某种可怕的传染性。孔明先生也喜欢笑,但与刘备不同,是那种处变不惊,对一切都了然于胸的笑。
这两种笑容凑在一起竟意外的合拍,就像一杯加了牛奶的咖啡,用勺子轻轻搅拌,会看到两种颜色像丝绸一样在漩涡中缠绵起舞,荡漾出毫无冲突的香浓味道。
关羽和张飞也经常笑,大笑,分贝很高,这样的笑通常会让你感到热血沸腾,欣然答应和他们操起兵器,一决胜负。当然,要杀死他们是有一定难度的,而且你也完全不想这么做,因为无论输赢,他们仍期待着明天能再来找你做同样的事情。他现在知道并且已经习惯——这是他们用来和你保持亲密的一种方式,在相互承认的基础上。大概他们唯一的遗憾就是自己不喜欢喝酒。因为那样会让铁甲内壁生锈。不过在天气很好的时候,他也偶尔例外。于是三人就会席地而坐,借着酒兴随机选择话题:
“如果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遇敌呢?”张飞问。
“我能感受到空气中任何一粒微尘的流动,并计算出它未来运行的轨迹。光线对此并无影响。”
“真厉害,”张飞和关羽啧啧感叹,他们表示自己只能通过“气”来判断周围的大致状况和敌人的战斗力。
“精确到数值吗?”
张飞和关羽面面相觑:“什么数值?”
“例如刘表,”赵云冷静地解释道:“战斗力只有五。”
是的,这样的生活并不坏。
慢慢地,大家开始愿意接受赵云的存在,甚至有很多年轻军官对他心生敬佩, 他们注意到,子龙将军几乎从不犯错。既不傲慢,亦不嗔怒,并且永远诚实。从不过问与其职责无关的事情,也不在意上司下属的评价。校场上,他的枪法娴熟,没有多余的动作,充满几何式的美感。军营中,他熟悉所有的条例军规以及繁杂琐务,执行起来一丝不苟,毫无怨言……这位铠甲洁白明亮的绅士所做的一切都井井有条,像钟表一般精确。如潮汐一样规律。
虽非刻意,但这些确实为他逐渐赢得了众人的好感,兵士们遇到问题都喜欢向他请教,同仁们商讨军务时也都极为尊重他的意见。
只是大家从他的言行举止中完全看不出他的好恶,这令很多因仰慕而试图接近他的年轻人们都找不到投其所好的切入点。
他真实地感觉到,自己为人们所需要。这令他觉得安心和满意,连风偶然从盔甲的空洞中穿过时,发出的声响都是充实的。
以前独自一人时,赵云在潜意识里总有一种隐隐的担忧,害怕自己随时会消失掉,变成一堆废铁。毕竟意志这种东西,并不像肉体那样具备可靠的实在感。所以他不断提醒自己要时刻保持思维的活力,并不停地投身于各种冒险来维持自己的集中力不至涣散。
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他是企图通过自己意志的能动性去不断地改变周围物质的性状,以这些被改变的物质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既然物质不灭,那么自己也不会无端消失。这么一来,赵云应该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但讽刺的是,他作为纯意志体的存在恰恰是辩证唯物论所坚决否定的。
然而现在,这些都不再困扰他了。他发现本质其实和现象一样简单无比:只因为被需要,所以有存在的价值。
在某些夜里,视察完营房,交代过巡哨后,赵云会独自躺在马厩边的草地上,仰望星空。他的意识是清晰而沉静的,不需要去时刻思考,也不用担心消失。
不过仍有问题可供消遣:如此与众不同的自己从何而来?这种存在究竟能延续到何时并可以在多大范围上维持?最终又将去向何处呢?
一颗流星划过夜空,给赵云闲暇的哲学时光增添了一丝神秘的浪漫色彩。
他一边继续思索着问题,一边无意识地开始计算这颗流星的运动轨迹,不过很快,他完全放弃了那些问题,而把所有的意识都用于更精确地计算流星的各种数据上。因为,他发现那并不是一颗流星,而且也不是“划过夜空”,这颗闪耀着越来越强烈光芒的不明物体,正按照一条完美的匀减速曲线,直坠大地而来!
他站起来,突然生出一种强烈的预感:随着这颗星星的到来,所有隐秘的答案必将会在今夜得以浮现。
“诊断蜂,报告飞船状况。”
“正在调整降落偏差值,着陆地点仍在可修正范围内。比预定时间提前两万分之一个星周。”
“那么,更重要的问题是——这个星球正确吗?”
“正确。不过……”
“说下去。”
“扫描到该星球上存在非武装状态的异星攻击性文明个体。建议不采取任何敌视接触,否则后果将是毁灭性的。”
“我会三思而行。魔力神球曾预知这个超星系文明的存在,不过与他们的正式冲突将会是三十万年以后的事。尽管其个体出现在这个星球上令人匪夷所思,但我仍不会轻举妄动——我的逻辑线路也不允许,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请准备,冲击倒数开始,10、9、8、7……”
当铠甲赶到不明物体坠落的地点时,才发现这个仍在燃烧着的东西远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大。
他还没来得及细看这个呈锥状的巨大金属物,更奇妙的事情发生了:金属锥底部现出缺口,一个紫色的铁甲巨人从容走了出来,他有着六角形的脸,上面闪烁着黄色的巨大独眼。
“你……居然和我一样。”铠甲仰头注视巨人,丝毫不觉得可怕。
“真是奇妙的会面,看看是谁亲自来迎接了,”巨人站在铠甲面前,扭过头去自言自语:“诊断蜂,检查他的记忆数据,并尝试同步。”
一束古怪的光线从缺口中射出,拂过铠甲全身。
“扫描结束。格式化的火种,以及过于窄小的载体,无法同步。”
“果然,这个时间点本来就不对,我不该有所奢望,也许是太长时间的超时空旅行让我的线路过热了。”
巨人终于又转过脸来,俯视铠甲,那种金属声和他很像:
“在构造和理念上,是的,我和您确实一样。”
“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铠甲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急切地想要知道些什么。
“我是您最信任的军事指挥官。遵从您的吩咐,独自守卫您的领地已达四百万年之久,我正是从那里而来。不过看来这些您都不记得了。”
“我不知道,他们说我只有意志,没有灵魂。也许就是这个原因导致我无法记得太多事情。”
“不,您当然有灵魂。只是,我们更习惯将之称为‘火种’。您拥有一颗伟大的火种,足以照亮整个星河,您的名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前进的道标。而万物,也会在这个名字下颤抖!只是现在,您被困在这个小铁壳中,才无从察觉罢了……说起来,您不想知道自己真正的名字吗?”
铠甲犹豫了一下,这像是一个充满诱惑的邀请,只不过,他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需要,他突然想到:如果接受了新的,就势必得抛弃某些旧的吧?于是,他还是决定保持现状:
“不用了,我有名字,我叫子龙。”
“好吧,”紫色巨人说道,他那只独眼在微微闪烁着黄光,“如您所愿。这个决定是英明的。总有一天,您必将记起自己真正的名字,但不是现在。而事实上我来到这里,也并非为了见您,而是去挽回一个错误。这个星球上的历史出了些许误差,需要适当的修正,方舟本不该在这个时代被发现,我会将它再次藏好,让未来那些注定会发生的事情回到它们正确的时间点上去,这就是我来的目的,完成后我会回去继续为您守卫领地,直到您亲自归来。”
铠甲对巨人的这番话基本上毫无概念,他想巨人也应该知道这一点。因此就不追问了。
他现在更想问的是另外一个问题,自有意识以来自己一直在追寻的问题:
“构成我的意志,其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啊,”铁甲巨人叹道:“若您问的是宇宙的终极真理该有多好,那么我就可以毫不保留地告诉您,是42,”他光滑如棱的六角脸上没有任何可形成表情的器官,只有那只黄色的眼睛在迅速闪烁,过了一会儿:“我现在还不能向您解释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它的全部含义。只能简单地告诉您,时间和空间都只是一种现象,而您的意志并不依附这两者而存在。当然,更不是依附于这个小铁壳——个体的自我意识只是因为知觉器官在时间和空间的局限下产生的一种错觉,我们终将回归到一个伟大的宇宙意志中去——您将会是这个意志的中心。”他的眼睛闪烁得更快了:“而宇宙的意志会是邪恶的,您应当如此。事实上,所有的意志都是邪恶的。只是它们是否认识到这一点并敢于表现出来罢了。这正是您的伟大之处。”
“您现在并不可能明白这些,但我知道,您时常感到一种无所适从的痛苦。痛苦的缘由乃是意志的过于庞大和强烈,现在只有越少地运用这种意志,才能越少痛苦。直到有一天,您回归本体并苏醒,自然就能完全掌握这种强大的意志。然后,您会带领我们与注定的敌人展开决定宇宙命运的大决战。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无比期待。时间对我们来说,不是问题……”
“不过如果您坚持,”巨人最后说道:“我们也可以忽略代价,将这一过程提前,甚至现在就可以开始。”
铠甲摇了摇头。随后,他望着巨人折起身躯变作另一形状,缓缓升空,朝北方飞去。
史书上记载,这一年,曹操的掘地部队挖到的那只巨型铜雀,连同其腹中的铜人们,均在一夜之间消失无踪。于是搭建铜雀台的计划因而搁浅,不了了之。
而那之后,赵子龙回到自己平静的日常生活里,兢兢业业地做了很多年的职业军人,再没有任何困扰。
后来有很多人无法接受他几乎毫无缺点的人生历程,进而质疑他那些如神话般的赫然功绩。
例如“怀抱阿斗,于百万曹军中七进七出如入无人之境”,他们认为这完全是官方虚构出的一个卑劣的宣传骗局。
赵云并未就此作过任何澄清,因为当时自己的确没有“怀抱阿斗”,而是把阿斗塞进了更为安全并且空间绰绰有余的腹腔内。
还有人指出他早年曾为军阀公孙瓒卖命,并至今仍穿着瓒生前爱用的铠甲,这种微妙的坚持非常令人可疑。
丞相府曾收到匿名举报,称应将赵云革职交付军事法庭,审问他当年为何在糜夫人投井后不但不施以援救反而推墙掩井,绝其生路。
尽管诸葛亮一再将此类捕风捉影的中伤暗中压下,但种种恶谤已渐渐令赵云身上的光环不再那么耀眼了。
更何况,任何曾叱咤一时的将军都免不了岁月催磨。
在蜀汉第一次北伐战争前夕,正在汉中筹划诸多事宜的诸葛亮曾派使者前往成都探望早已深居简出的赵云,想知道他是否还能像多年前一样驰骋疆场。
使者带回来的是一封赵云的亲笔信函。诸葛亮拆开一看,只有短短五字:
铁甲依然在!
诸葛亮对这个答复感到高兴。于是忽略了信封一角的点点锈迹。
这次北伐的结果并不如意。丞相诸葛亮要求自贬,很多人同受牵连,连资历比丞相还老的赵云也降为镇军将军。
此后虽然又经历了几次北伐,但赵云再也没有接到新的军令。
渐渐地,人们越来越少提到这个人,新一辈年轻将领们在战场上的活跃成为了官方宣传的重点。
除了一些守营老卒,已然没有人再记得——曾经有一位盔甲明亮的军神,他从不犯错。既不傲慢,亦不嗔怒,并且永远诚实。从不过问与其职责无关的事情,也不在意上司下属的评价……
赵宅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来拜访了。老管家最近愤怒地得知:军中甚至有好几份文件都标明他的主人早在几年前就病死了。这天,他和往常一样打开主人的房间,发现主人正坐在案边,以手扶盔,似在等待什么。
早晨的阳光从窗外洒进来,他头一次注意到主人那身从不卸下的铠甲竟已覆上一层薄灰。
不好的预感袭遍全身,他伸出手去,胆战心惊地想抹掉灰尘……刚一触到甲片,果然,那一整套锈迹斑斑的空壳轰然垮塌,散落一地。
老管家颤抖着轻轻退出了房间,因而没有看到——
一颗无比耀眼的火种从废铁堆中冉冉升起,飞出了窗外,火种在天空中盘旋三圈后,以极快的速度向西而去——目的地是几万公里外的圣希尔火山脚下,方舟已从最初的坠落地点移至那里。千年以后,这颗火种会再次醒来,并作为领袖,开始他另一段辉煌的军事生涯,当然,那已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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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8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十一 铠传 前编
刘备去见公孙瓒的时候,还不满三十岁。年轻人的标准趣味就是看见任何可随身携带的漂亮东西都会立刻爱上,无法自拔。玄德这回爱的是公孙学长身上的那套纯白色铠甲。尽管后来他知道自己只是喜爱别人穿上铠甲后的那种英挺形象而不是铠甲本身,但当时的他确实在第一眼看见铠甲(或者说穿着铠甲的公孙瓒)后就立刻为之倾倒。
他伸出手去,小心地抚摸公孙学长——身上如龙鳞般锃亮的银色甲片。内心充满爱恋。而铠甲本身也感受到了刘备的手指那种细腻而温暖的触感,觉得非常舒服,配合地发出“噌、噌”的愉悦金属声。
在这个过程里唯一不高兴的是公孙瓒,他任凭学弟摸了一会后,礼貌地推开他,摇头微笑:“玄德,不可以再这样,我已经结婚了。”
“啧啧,我以为你要一辈子把自己的灵魂囚禁在战马上,没想到你却囚进了婚姻里。”刘备指着铠甲道:“这么说你不需要它了呀,不如卸下来送给我吧?”
“不行,”公孙瓒再次摇头,右手优雅地放到护心镜上,造型完美,“黑太子爱德华之所以有如斯威名,皆因其甲胄的寒光。白马将军也一样。”
刘备很是恋恋不舍:“那,至少告诉我它叫什么名字吧。”
“名字?你说这身铠甲?哈,它只是一件防具,没有特意为它取名的必要。”
“可如果它是我的,我就会给它取名。”刘备认真的想了下,“我会叫它‘子龙’。”
公孙瓒爽朗地大笑,拍着刘备的肩膀说这个名字很好,但铠甲就算有名字,也不会因此比其他无名铠甲能提供更多防护,正如有名字的奶牛亦不会比无名的奶牛产更多奶一样。
“小气,真的不送?”
“除非我死了。”公孙瓒得意地回答。
建安四年,公孙瓒死了。
袁绍大军破城后匆匆离去,甚至不屑于劫掠。公孙瓒的势力对他们来说实在太过渺小,还有更多的土地待他们去征服。
夕阳下断壁残垣,城楼的一角仍在悄悄燃烧,四周一片死寂。
而城下的尸堆里却慢慢爬起一个白色的身影,摇摇晃晃,惊飞了几只正在享受晚餐的乌鸦。
在这个被死亡笼罩的地方,铠甲第一次感受到自己生命的鲜活。它仔细检查了一下身上的各个部分:厚重的甲板完整无缺,铁丝连缀的甲片也依然干净锃亮,头盔、臂甲、以及铁靴都不曾遗失,全身银光闪闪,洁白无瑕,保养状况令人满意。
唯一的不足是,铠甲里的那具尸身——也就是那个生前名为公孙瓒的人——已经残破不堪了。
他的半边下巴已被烧焦,脸被削掉一块,脖子上有个像被洗劫过的空钱包一样大~大的裂口,肠子从腹甲边耷拉下来,一块膝盖骨已不知所踪。总的来说,与白马将军平日里强调的英明神武相比,这个形象非常糟糕。
主人的死并没有影响铠甲的好心情。它其实很乐意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行动,只是缺乏动机和目的。因而它仅凭着一种轻松而随意的新鲜感,试着疾走了几步,又翻了两个跟斗,摆出一些平时主人常用的pose,还在沙堆里砌了一个小金字塔,最后甚至跳了一节踢踏舞。遗憾的是在跳舞的过程中,公孙瓒的头颅因缺乏有效固定的剧烈抖动而从头盔里掉落,在地上弹了两下后轱辘辘滚到了腥臭的护城河里。
铠甲对此并不在意。不过客观来说,头颅的掉落对它是有好处的,因为这避免了以后看到它游荡的人们错把它当做公孙瓒的亡灵来对待,助长当时迷信鬼神的风气。
一个人孤独地玩了一会后,铠甲感到有些失落,它发觉自己所尝试的所有动作都毫无意义,乏善可陈。而以前,作为活着的公孙瓒的防具时,它不需要考虑这点。
夜已渐临,四周的草木和城墙的檐角都褪成了灰色的剪影。一阵冗长的沉默,它蹲在地上,机械地伸出手指,把自己刚才堆的金字塔一点点捣毁。只剩下黑暗与无尽的孤寂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延伸开来。
如果失去了可为之提供防护的内在,自己的存在价值究竟是什么呢?或者说,自己还能以什么身份存在下去呢?它开始焦虑,并觉察到自己无所依凭的意志正像初春的冰面一样在迅速消融,情急之下,它就地躺倒在几具无头尸体上,一动不动,试图伪装成它们的同类。
一阵凄楚的哀泣从不远处传来,引起了它的注意。爬起来循声而去,它发现是一个盲眼老翁趴在那里,一边啜泣,一边用瘦骨嶙峋的手拂开断箭残戟,触摸着地上一具具早已冰冷的尸体。
“你在这里做什么?”铠甲问。
老翁捶胸悲恸道:“我原以为瞎掉的双眼能为我带来的最大好处,莫过于从此摆脱目睹亲人死去的哀痛,不想我的耳朵和鼻子却依旧保持了它们正直而残酷的敏锐,让我听见这里战鼓的轰鸣,闻到此处污臭的血腥。如果你问的是我为何哭泣,陌生人,我会毫不保留地告诉你,正是这可诅咒的乱世令我的悲伤逆流成河。想当初战事一起,太守点兵,我膝下无儿,止有一女,女儿怜我老迈,替我应征,离家从军至今十二年余,谁料天意无常,殒命于此,只剩我这垂朽之躯,祈祷来此能寻回她的尸身,以归葬故冢,不致沦为野魂……”
铠甲蹲下来在老翁那无神的眼睛前晃了晃拳头,又比了比中指,发现都毫无反应,才知道他真的是盲人,于是关心道:“你都瞎了,怎么辨认得出哪具是你女儿呢?”
“傻瓜也能摸得出来吧!”老头有些恼怒,随即又悲叹道:“恨只恨无真英雄力挽狂澜,还天下以太平,救百姓于水火。”
“怎么救?”铠甲正茫然于自己存在的意义,便很随意地问了一句。
老翁却像抓到了救命稻草,当即扶杖起来激动地大喊,丝毫没有了先前的悲哀:“汝!立于吾前的命运之人哪,若果真有心拯救大不列颠,当去前面那石台之上,拔出石中宝剑,万民即当奉汝为王,捍卫汝之玉座,荣耀汝之宝冠!”说着,瞎子拉起铠甲跑得飞快:“跟我来跟我来,大家都等不及了。”
来到一处广场上,果然很多百姓都聚在这里翘首以待,并吃瓜子和爆米花,卖啤酒的小贩穿梭其间,称可以支持信用卡。
和盲眼老翁踏上广场中央的石台,台上有一座雕塑,塑的是五个士兵正奋力将一支长矛插入石堆里,矛尖上还挂着一面骄傲的星条旗,旗子一角却分明印有“MADE IN CHINA”。
盲眼翁白发飘飘,举杖一指那雕塑:“去吧!将这石中之剑拔出,证明汝之力量与勇气,以服众人。”
“可我看得很清楚,”铠甲捋了捋自己脑后的盔缨,“那只是一支矛,不是剑呀。”。
老翁在后面小声催他:“去去,不要在意细节。”
铠甲只好在人们的嘲笑与口哨声中走近那挂旗之矛,将其轻松拔出,五人雕塑轰然而倒。
这一幕让人们满意地齐呼万岁,纷纷跪倒。
铠甲仔细端详手中长矛,发现它工艺粗劣,锈迹斑斑,矛柄末端还粘有奇怪的黄色物质。由于主人生前嗜好高雅的雪白——白衣白甲,白缨白马,甚至白内裤。因而铠甲的品味亦是如此,这件肮脏的兵器实在不符合审美,于是它不屑地将矛随手一扔,不料却插到了一旁绑在十字架上正打盹的人。那人痛得尖叫一声后又面露红晕继续昏睡过去,百姓们见此神迹,转而朝那人跪拜,随后簇拥着十字闹哄哄往周口店去了。
广场上只剩下了瞎老头和铠甲,一阵秋风扫过,满地的城市垃圾纷纷扬扬。
“你作的是什么事呢?如今百姓都随那人去了,你怎做他们的王?”老头寻索着走近它,一寸寸触摸它胸上那些雪白闪亮的铁片,摇摇头叹息道:“你并非我要找的那个人……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那是什么?”
“在可知可见的范围内,世间万物都有名字。名字是一个定义,一种集合,一句咒语,一股力量,是被人铭记的基础,是事物存在的证明。想要被人记住,就必须有一个名字。不被任何人记住的东西,和不存在没有什么区别,只有那样才可以不需要名字……”老头触摸到它头盔内的空空如也,并不惊恐,只安详地补充道:“你,既然站在这里,凭着某种不被肉体束缚的意志,让人们能够看见你,感受你,触摸你的存在,那么,你必定拥有一个名字,而这个名字仍然被某个人记得,才足以支撑你意志不灭。”
铠甲踉跄着退了两步。它能感觉到老头说的事情非常重要,但自己却又无法触及。
——它只是一件防具,没有特意为它取名的必要。
主人曾这么说过。它现在突然想起来了。
然而同时想起的还有另一个好听的声音:
——可如果它是我的,我就会给它取名。
——我会叫它“子龙”。
这个声音带有一种鲜明的触感——温柔的,像冬日里铁匠铺的炉火一样暖和的触感。
啊,是了。铠甲身上的每一块铁片都因为记忆而共振起来,发出噌噌的微响。它知道自己的确有一个名字。尽管依然无法从中获悉自己存在的意义,但不用担心,因为在某个地方,给自己取名的那个人必然知道。
因此,它也终于有了自己行动的目的——找到这个人。
“我叫子龙。”铠甲重新拾起那支落在地上的长矛,它空洞的头盔里,传来充满金属质感的声音。
第二日,在老头的建议下,铠甲卖掉了身上原属于公孙瓒的玉佩,购置鞍马,准备上路。
长亭边,老头嘱咐道:“据传刘使君现居于许昌,暂附曹操。你可驱马往南直去,定能与之相会。”
“不,”它跨到马上,用长矛一指:“我计划往北边走。”
“可刘备在南边。”老头好心提醒。
“没关系,”它拍拍马脖子:“我选的这家伙非常健壮。”
“可你选的方向完全错了啊。”老人急了。
“那也不碍事,我身上还剩很多钱。”
老头咳嗽起来:“可北边没有你要找的人啊!”
它耐心地安慰老头:“别担心,我还带了指南针。”
老头以杖击地咆哮道:“就你这没脑袋的计划,带和不带已经没有区别了啊混蛋!”
铠甲愣了半晌,低声喃喃:“可……我以为地球是圆的。”
“没错,”老头叹道:“是圆的,但得等到1492年。”
最终,它还是执意向北。
就这样,公孙瓒死后,白色铠甲告别瞎子老头,第一次按照自己的计划踏上寻找刘备的路途。
越过县界长长的隧道,它来到了雪国。夜空中,雪正下得紧,铠甲在路边的一座山神庙前停了下来,决定进去休息一晚,等明天雪停之后再继续赶路。
它关上庙门,插上门闩,在神像前躺了下来。不多会,又有两个夜行人来山神庙前避雪。见庙门已闩,两人只得蹲在门口寒暄。铠甲在门内听得仔细,得知两人均欲向北,年轻的那个是打算只身骑单车前往北海道寻找自我。而年老者则像是要带着家人去苏联,他声称自己有一架飞机,可惜油只够飞到温都尔汗。
铠甲决定不理睬他们,径自睡去。尽管它完全不需要睡眠,但它很想尝试一下做梦——它希望能梦见多年以后,自己和刘备坐在篝火边,骄傲地向他谈起这趟向北之旅……
翌日一早起来开门,已不见昨夜门口二人踪影。
它也立刻持矛上马,再次踏上旅途。
之后三年里,它到过诺森德的冰湖边打洞捕鱼,也曾在安格玛的延绵群山中迷路徘徊,然后挺进那暗无天日的极北之地,跋涉五月,冰雪褪去,草木渐浓,终于又见人烟。
在矮人之国,铠甲与一头只敢吃虫子的狮子,一个从魔法师城堡中逃出的稻草人,以及一名被风刮来的少女共同经历了一段奇异的冒险,只是在它非常不解地得到了一颗自己根本不需要的心脏后,果断决定继续独自上路。随后它又来到一个军人专制的国家,被一个矮小的独臂炼金术师纠缠,与之踏上了考证之旅,唯一的不愉快是一路上那个家伙总是肉麻地管它叫弟弟并企图在它的甲胄内壁刻上某种难看的纹章。后来它好容易摆脱了炼金术师,转而去跟随法兰克的查理大帝东征西战,凭战功受封了上塞林皮亚和非斯的骑士,但它发现这并未对自己寻找刘备起到多大的助益。于是它又放弃了头衔与封地,登上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豪华潜舰,于大洋之下潜行两万里后回到了阔别许久的东方大陆。
而被人苦苦找寻的刘备,此刻正在襄阳城中代刘表主催丰收祭,酒过三巡,刘备大醉,哼着小曲骑马出城,到河边溜达醒酒,不想胯下之马亦醉,扭蹄踏入水中,愈陷愈深,觉察不妙时以至河中央,领兵前来护卫的蔡瑁也只能在河岸边焦急观望,毫无办法。
当然,没有人能发现湍急的水流之下,一副原为白色的铠甲正坐在河底认真地清洗着自己身上因常年奔波而沉积的泥沙和污垢。水面踏进的四只马蹄不停捣水,令它很是厌烦。于是它站立起来,一把抓住四只马腿,往上奋力一推。于是惊恐的刘备就和他惊恐的坐骑一起从水中高高跃起,落到了河对岸上。的卢抖抖身上的水,长嘶一声后打了个酒嗝。
铠甲慢慢从河谷走上岸来,那身积灰的甲片经过河水的冲刷后重新闪现出洁白耀眼的光芒。
而这时刘备正在岸边倾倒自己的靴中之水,一扭头看见了它。
刘备似乎能看到它盔帽中并不存在的双眼,他们对视着,两边都像失去了言语的能力。
铠甲其实颇有一点惴惴的疑虑——他会不会错把我当成公孙瓒呢?
互瞪良久后,还是刘备先有了反应。他挠挠后脑,嘴边绽放出略显羞涩的笑:
“好久不见,子龙。”
其十二 铠传 后编
过了很长时间后,女士终于在维持了自己优雅姿态的同时,解开了他背后的六处牛皮绳,卸掉了肩甲。然后她轻舒一口气,又微微俯身,开始致力于卸掉他的胸甲。
赵云安静地坐着,任凭她上下其手。只对她如此坚持感到不解,并略微好奇于她究竟期待在卸下全部盔甲后能看见什么。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刘备戳了戳鼻孔,在空空的大殿里显得无所事事,“所以才要试一试。”
“那可是我亡兄的妻子!”太守赵范对新主君咆哮道。
“放心,她会完整无缺的……”刘备揩掉鼻屎,“我猜。”
赵范扯下官帽一把丢掉,捋起袖管就要冲上去与刘备掐架。关张急忙拦阻,好言劝慰:“这只是个实验啦,子龙是正人君子,而之前你嫂子也同意了的……”
屋里烛光轻轻摇曳。她的额前已渗出细密的汗珠,但仍耐心细致地努力着,扳去锁环,拉下系带,以及打开二十六个活扣,再解下十二处暗结,最后用纤细的手指一撬,终于卸掉了胸甲——上面最外层的白色布袍。而里面,是衔接紧密的皮铠,皮铠下是层叠的钢甲,钢甲内是一层精致的锁子甲,锁甲内有严丝合缝的皮衬,皮衬里还有厚厚的麻衫……她突然感到一阵绝望的眩晕,倒在赵云的膝上,昏睡过去。匀称而细腻的鼻息,在他腰间锃亮的甲片上呼出一抹白雾。赵云保持着坐姿,就这样守着伏在他膝上沉沉睡去的高贵女士,直到月光淡无痕迹,天边现出鱼肚白。
坦率地说,他对这位女士并非毫无感觉,他表示他们之间甚至是有共同语言的——至少,她对铠甲的装卸很有研究。
实验宣告失败。刘备认定子龙对女人毫无兴趣。赵范却不干了,他认为嫂子和这个男人同处一室直到天明已是既成事实,于礼当立即成婚,才不失清白。但他发现自己也拿不出确凿的证据以证明赵子龙是毫无疑问的人类男性,因此只得作罢。
类似的尝试一再无果,令刘备很是苦恼。他非常喜欢子龙,以至满怀愧疚——这个人靠着仅存的意志,历尽艰险来找到自己,而作为赋予他名字的人,却无法回答关于他存在的意义……大多数时候刘备连自己的都不甚明了。
所以,刘备希望至少要找到某种能让子龙感兴趣的东西,来稍微弥补自己的亏欠。虽然这里面也夹杂着一丝恶作剧的心态,但赵云看样子并不介意。
然而孙乾、简雍、糜竺等理性主义谋士们却一点也没有主君那样的闲情逸致。他们聚集起来彻夜讨论,倍感忧虑地想要弄清:赵云,这个来路不明,身份可疑,目的难辨的所谓纯粹意志体,对刘备阵营究竟是有害的,还是无害?他们非常怀疑:仅仅一个名字,真的能使死物有灵,精神不灭么?这从技术上完全说不通。无法解释,毫无答案。让人本能地联想到阴谋。
于是他们用这些疑虑来劝谏刘备,希望他保持警惕。
“可是,有答案的东西通常都不美啊。”刘备如此回答,并依然坚持让赵云担任他的亲卫队长。
于是大家又一如往常地去求助于军师。
孔明笑着摇头,讳莫如深地劝他们不必担心:“让科幻的归科幻,历史的归历史吧,技术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我们何不试着去接受这种奇妙的可能性呢?”
众人疑惑不定,但也只好散去。
赵云并不知道这些,自从找到刘备之后,他发觉自己想要寻根究底的强烈愿望变得异常地平静,甚至可称之为平衡。尽管并非一切都迎刃而解,但求解的重要性已大为降低,他开始将注意力转移到周围的人们身上,而非全是自己了。
他发现刘备总是喜欢笑,天真而不设防,具有某种可怕的传染性。孔明先生也喜欢笑,但与刘备不同,是那种处变不惊,对一切都了然于胸的笑。
这两种笑容凑在一起竟意外的合拍,就像一杯加了牛奶的咖啡,用勺子轻轻搅拌,会看到两种颜色像丝绸一样在漩涡中缠绵起舞,荡漾出毫无冲突的香浓味道。
关羽和张飞也经常笑,大笑,分贝很高,这样的笑通常会让你感到热血沸腾,欣然答应和他们操起兵器,一决胜负。当然,要杀死他们是有一定难度的,而且你也完全不想这么做,因为无论输赢,他们仍期待着明天能再来找你做同样的事情。他现在知道并且已经习惯——这是他们用来和你保持亲密的一种方式,在相互承认的基础上。大概他们唯一的遗憾就是自己不喜欢喝酒。因为那样会让铁甲内壁生锈。不过在天气很好的时候,他也偶尔例外。于是三人就会席地而坐,借着酒兴随机选择话题:
“如果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遇敌呢?”张飞问。
“我能感受到空气中任何一粒微尘的流动,并计算出它未来运行的轨迹。光线对此并无影响。”
“真厉害,”张飞和关羽啧啧感叹,他们表示自己只能通过“气”来判断周围的大致状况和敌人的战斗力。
“精确到数值吗?”
张飞和关羽面面相觑:“什么数值?”
“例如刘表,”赵云冷静地解释道:“战斗力只有五。”
是的,这样的生活并不坏。
慢慢地,大家开始愿意接受赵云的存在,甚至有很多年轻军官对他心生敬佩, 他们注意到,子龙将军几乎从不犯错。既不傲慢,亦不嗔怒,并且永远诚实。从不过问与其职责无关的事情,也不在意上司下属的评价。校场上,他的枪法娴熟,没有多余的动作,充满几何式的美感。军营中,他熟悉所有的条例军规以及繁杂琐务,执行起来一丝不苟,毫无怨言……这位铠甲洁白明亮的绅士所做的一切都井井有条,像钟表一般精确。如潮汐一样规律。
虽非刻意,但这些确实为他逐渐赢得了众人的好感,兵士们遇到问题都喜欢向他请教,同仁们商讨军务时也都极为尊重他的意见。
只是大家从他的言行举止中完全看不出他的好恶,这令很多因仰慕而试图接近他的年轻人们都找不到投其所好的切入点。
他真实地感觉到,自己为人们所需要。这令他觉得安心和满意,连风偶然从盔甲的空洞中穿过时,发出的声响都是充实的。
以前独自一人时,赵云在潜意识里总有一种隐隐的担忧,害怕自己随时会消失掉,变成一堆废铁。毕竟意志这种东西,并不像肉体那样具备可靠的实在感。所以他不断提醒自己要时刻保持思维的活力,并不停地投身于各种冒险来维持自己的集中力不至涣散。
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他是企图通过自己意志的能动性去不断地改变周围物质的性状,以这些被改变的物质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既然物质不灭,那么自己也不会无端消失。这么一来,赵云应该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但讽刺的是,他作为纯意志体的存在恰恰是辩证唯物论所坚决否定的。
然而现在,这些都不再困扰他了。他发现本质其实和现象一样简单无比:只因为被需要,所以有存在的价值。
在某些夜里,视察完营房,交代过巡哨后,赵云会独自躺在马厩边的草地上,仰望星空。他的意识是清晰而沉静的,不需要去时刻思考,也不用担心消失。
不过仍有问题可供消遣:如此与众不同的自己从何而来?这种存在究竟能延续到何时并可以在多大范围上维持?最终又将去向何处呢?
一颗流星划过夜空,给赵云闲暇的哲学时光增添了一丝神秘的浪漫色彩。
他一边继续思索着问题,一边无意识地开始计算这颗流星的运动轨迹,不过很快,他完全放弃了那些问题,而把所有的意识都用于更精确地计算流星的各种数据上。因为,他发现那并不是一颗流星,而且也不是“划过夜空”,这颗闪耀着越来越强烈光芒的不明物体,正按照一条完美的匀减速曲线,直坠大地而来!
他站起来,突然生出一种强烈的预感:随着这颗星星的到来,所有隐秘的答案必将会在今夜得以浮现。
“诊断蜂,报告飞船状况。”
“正在调整降落偏差值,着陆地点仍在可修正范围内。比预定时间提前两万分之一个星周。”
“那么,更重要的问题是——这个星球正确吗?”
“正确。不过……”
“说下去。”
“扫描到该星球上存在非武装状态的异星攻击性文明个体。建议不采取任何敌视接触,否则后果将是毁灭性的。”
“我会三思而行。魔力神球曾预知这个超星系文明的存在,不过与他们的正式冲突将会是三十万年以后的事。尽管其个体出现在这个星球上令人匪夷所思,但我仍不会轻举妄动——我的逻辑线路也不允许,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请准备,冲击倒数开始,10、9、8、7……”
当铠甲赶到不明物体坠落的地点时,才发现这个仍在燃烧着的东西远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大。
他还没来得及细看这个呈锥状的巨大金属物,更奇妙的事情发生了:金属锥底部现出缺口,一个紫色的铁甲巨人从容走了出来,他有着六角形的脸,上面闪烁着黄色的巨大独眼。
“你……居然和我一样。”铠甲仰头注视巨人,丝毫不觉得可怕。
“真是奇妙的会面,看看是谁亲自来迎接了,”巨人站在铠甲面前,扭过头去自言自语:“诊断蜂,检查他的记忆数据,并尝试同步。”
一束古怪的光线从缺口中射出,拂过铠甲全身。
“扫描结束。格式化的火种,以及过于窄小的载体,无法同步。”
“果然,这个时间点本来就不对,我不该有所奢望,也许是太长时间的超时空旅行让我的线路过热了。”
巨人终于又转过脸来,俯视铠甲,那种金属声和他很像:
“在构造和理念上,是的,我和您确实一样。”
“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铠甲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急切地想要知道些什么。
“我是您最信任的军事指挥官。遵从您的吩咐,独自守卫您的领地已达四百万年之久,我正是从那里而来。不过看来这些您都不记得了。”
“我不知道,他们说我只有意志,没有灵魂。也许就是这个原因导致我无法记得太多事情。”
“不,您当然有灵魂。只是,我们更习惯将之称为‘火种’。您拥有一颗伟大的火种,足以照亮整个星河,您的名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前进的道标。而万物,也会在这个名字下颤抖!只是现在,您被困在这个小铁壳中,才无从察觉罢了……说起来,您不想知道自己真正的名字吗?”
铠甲犹豫了一下,这像是一个充满诱惑的邀请,只不过,他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需要,他突然想到:如果接受了新的,就势必得抛弃某些旧的吧?于是,他还是决定保持现状:
“不用了,我有名字,我叫子龙。”
“好吧,”紫色巨人说道,他那只独眼在微微闪烁着黄光,“如您所愿。这个决定是英明的。总有一天,您必将记起自己真正的名字,但不是现在。而事实上我来到这里,也并非为了见您,而是去挽回一个错误。这个星球上的历史出了些许误差,需要适当的修正,方舟本不该在这个时代被发现,我会将它再次藏好,让未来那些注定会发生的事情回到它们正确的时间点上去,这就是我来的目的,完成后我会回去继续为您守卫领地,直到您亲自归来。”
铠甲对巨人的这番话基本上毫无概念,他想巨人也应该知道这一点。因此就不追问了。
他现在更想问的是另外一个问题,自有意识以来自己一直在追寻的问题:
“构成我的意志,其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啊,”铁甲巨人叹道:“若您问的是宇宙的终极真理该有多好,那么我就可以毫不保留地告诉您,是42,”他光滑如棱的六角脸上没有任何可形成表情的器官,只有那只黄色的眼睛在迅速闪烁,过了一会儿:“我现在还不能向您解释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它的全部含义。只能简单地告诉您,时间和空间都只是一种现象,而您的意志并不依附这两者而存在。当然,更不是依附于这个小铁壳——个体的自我意识只是因为知觉器官在时间和空间的局限下产生的一种错觉,我们终将回归到一个伟大的宇宙意志中去——您将会是这个意志的中心。”他的眼睛闪烁得更快了:“而宇宙的意志会是邪恶的,您应当如此。事实上,所有的意志都是邪恶的。只是它们是否认识到这一点并敢于表现出来罢了。这正是您的伟大之处。”
“您现在并不可能明白这些,但我知道,您时常感到一种无所适从的痛苦。痛苦的缘由乃是意志的过于庞大和强烈,现在只有越少地运用这种意志,才能越少痛苦。直到有一天,您回归本体并苏醒,自然就能完全掌握这种强大的意志。然后,您会带领我们与注定的敌人展开决定宇宙命运的大决战。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无比期待。时间对我们来说,不是问题……”
“不过如果您坚持,”巨人最后说道:“我们也可以忽略代价,将这一过程提前,甚至现在就可以开始。”
铠甲摇了摇头。随后,他望着巨人折起身躯变作另一形状,缓缓升空,朝北方飞去。
史书上记载,这一年,曹操的掘地部队挖到的那只巨型铜雀,连同其腹中的铜人们,均在一夜之间消失无踪。于是搭建铜雀台的计划因而搁浅,不了了之。
而那之后,赵子龙回到自己平静的日常生活里,兢兢业业地做了很多年的职业军人,再没有任何困扰。
后来有很多人无法接受他几乎毫无缺点的人生历程,进而质疑他那些如神话般的赫然功绩。
例如“怀抱阿斗,于百万曹军中七进七出如入无人之境”,他们认为这完全是官方虚构出的一个卑劣的宣传骗局。
赵云并未就此作过任何澄清,因为当时自己的确没有“怀抱阿斗”,而是把阿斗塞进了更为安全并且空间绰绰有余的腹腔内。
还有人指出他早年曾为军阀公孙瓒卖命,并至今仍穿着瓒生前爱用的铠甲,这种微妙的坚持非常令人可疑。
丞相府曾收到匿名举报,称应将赵云革职交付军事法庭,审问他当年为何在糜夫人投井后不但不施以援救反而推墙掩井,绝其生路。
尽管诸葛亮一再将此类捕风捉影的中伤暗中压下,但种种恶谤已渐渐令赵云身上的光环不再那么耀眼了。
更何况,任何曾叱咤一时的将军都免不了岁月催磨。
在蜀汉第一次北伐战争前夕,正在汉中筹划诸多事宜的诸葛亮曾派使者前往成都探望早已深居简出的赵云,想知道他是否还能像多年前一样驰骋疆场。
使者带回来的是一封赵云的亲笔信函。诸葛亮拆开一看,只有短短五字:
铁甲依然在!
诸葛亮对这个答复感到高兴。于是忽略了信封一角的点点锈迹。
这次北伐的结果并不如意。丞相诸葛亮要求自贬,很多人同受牵连,连资历比丞相还老的赵云也降为镇军将军。
此后虽然又经历了几次北伐,但赵云再也没有接到新的军令。
渐渐地,人们越来越少提到这个人,新一辈年轻将领们在战场上的活跃成为了官方宣传的重点。
除了一些守营老卒,已然没有人再记得——曾经有一位盔甲明亮的军神,他从不犯错。既不傲慢,亦不嗔怒,并且永远诚实。从不过问与其职责无关的事情,也不在意上司下属的评价……
赵宅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来拜访了。老管家最近愤怒地得知:军中甚至有好几份文件都标明他的主人早在几年前就病死了。这天,他和往常一样打开主人的房间,发现主人正坐在案边,以手扶盔,似在等待什么。
早晨的阳光从窗外洒进来,他头一次注意到主人那身从不卸下的铠甲竟已覆上一层薄灰。
不好的预感袭遍全身,他伸出手去,胆战心惊地想抹掉灰尘……刚一触到甲片,果然,那一整套锈迹斑斑的空壳轰然垮塌,散落一地。
老管家颤抖着轻轻退出了房间,因而没有看到——
一颗无比耀眼的火种从废铁堆中冉冉升起,飞出了窗外,火种在天空中盘旋三圈后,以极快的速度向西而去——目的地是几万公里外的圣希尔火山脚下,方舟已从最初的坠落地点移至那里。千年以后,这颗火种会再次醒来,并作为领袖,开始他另一段辉煌的军事生涯,当然,那已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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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8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艹,原来有敏感词提示但还是发出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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