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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湖北一精神障碍患者持刀伤人,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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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3: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元不等C 于 2024-5-24 13:35 编辑


5月23日上午9时许,湖北孝昌县小悟乡发生一起精神障碍患者持刀伤人案,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伤者生命体征稳定。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经查,犯罪嫌疑人卢某某,53岁,初筛为三级精神障碍患者,等司法鉴定。目前,孝昌县已成立工作专班,全力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总台记者 高重)

此前报道:

湖北孝昌发生伤人事件,多名村民称嫌疑人患有精神病,死伤者中包括嫌疑人母亲


媒体报道。(来源/网页截图)

23日下午,桥湾村多名村民向纵览新闻记者证实,嫌疑人是一名男性,患有精神病,砍死、砍伤该村多人,包括嫌疑人的母亲。一名女性村民称,伤人事件发生在23日八九点,嫌疑人年龄有四五十岁的样子,死伤者中除了嫌疑人的亲人还有其他村民。一名村民称,他听说前两天这名嫌疑人就表现得“有点儿不正常”了。另一名村民称,伤人事件发生后,桥湾村被严格管控,不准任何人进出。

23日18时许,孝昌县120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称,确实派出了急救车赶到事发村子,并将伤者送到了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随后,记者联系到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表示人员伤情不便透露。

孝昌县政府办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事件还在调查中,嫌疑人已被控制,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来源:新京报https://act.quark.cn/apps/qknewsiflow/routes/article?item_id=837560241615417813&entry=share_search_result&recom=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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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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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3: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什么小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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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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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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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4: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人间一趟,政府对这种人有管理的,但病情也是很复杂,不可能天天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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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4: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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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4: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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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4: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家属政府绑死家属监护责任,没家属自生自灭,之前疫情我躺公园,还有一个抓起我眼镜就跑了的呢,追上去拿瓶饮料才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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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未读消息 发表于 2024-5-24 13:37
有攻击倾向的精神病要不还是把额前叶切了算了吧,不能死刑总得有个交代。 ...

脑白质切除之后并不全变得抑制。恶化的也有。更何况完全违背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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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5: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恶性犯罪之后就别讲什么人道主义了,该死刑就得死刑

你对他是人道了,受害者上哪找人道去?

—— 来自 motorola moto g stylus 5G (2022), Android 13上的 S1Next-鹅版 v2.5.2-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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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犯这种罪了,该死刑就死刑,对他本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是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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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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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sg论坛干妮 发表于 2024-5-24 14:41
悲剧,人间一趟,政府对这种人有管理的,但病情也是很复杂,不可能天天看着 ...

如果“管理”指的是居委会隔3年打一次电话问候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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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6: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神疾病是完美的懒政理由,官方家属病人谁都不需要负责任,只有受害人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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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病人从来都不是自愿得病的。这不属于法律所严惩的犯罪范畴。如果一个没有病史的人在操作车间的时候发作癫痫导致机器压死另外几个人,或者多重人格杀人犯人格跑出去杀人了,此时需要的是病理隔离而不是按普通蓄意杀人罪论处。脑白质切除还有一个问题是有可能引发额外的痛苦,有酷刑属性,在现代社会即使对正常杀人犯进行拷打也有争议。如果考虑到平息民愤和减轻社会负担,可能安乐死是最顶格的选项。我自身还是支持精神病院终身监禁。

(此讨论仅适用于真疯子。装疯逃避刑罚是另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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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没人管也无法法律制裁的精神病是怎么处理的?…总不会可以就这样放在街上反复给开无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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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说 发表于 2024-5-24 16:13
精神疾病是完美的懒政理由,官方家属病人谁都不需要负责任,只有受害人付出了代价 ...

监护人当然要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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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素盏鸣尊 发表于 2024-5-24 16:18
问题是病人从来都不是自愿得病的。这不属于法律所严惩的犯罪范畴。如果一个没有病史的人在操作车间的时候发 ...

那么“真疯/装疯”现在能有效分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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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6: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神疾病患者不能控制自己行动,你加大刑法惩治力度也起不到任何保护受害者的作用,真正该做的是投入更多财政资源和社会管理人员加强监管,但是我们很冷酷的讲一句,这种投入和回报之间是不成正比的,就像专门针对反社会人格去制定监管措施一样,不会被决策者采纳,属于“可接受的损失”。作为老百姓只能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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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战斗力 +1 收起 理由
pokemeow + 1 但你可以控制遗传性的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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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6: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时候的梦魇就有这种没人管的精神病拾荒者,有流传哪里哪里突然伤人的流言,看到就躲远远的,大人看到也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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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6: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八个人就自认倒霉了?

—— 来自 HUAWEI ALN-AL80, Android 12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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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6: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法律援助 于 2024-5-24 17:01 编辑

拙荆在本地卫健委负责的就是精卫工作,我理解在给予患者妥善照顾治疗和有限的人力财力投入面前如何走好钢丝有多困难,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理不能说没有,但每月两百块的监护人补助和住院治疗保险部分治疗费用基本也就是现有投入下的极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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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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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当年刚毕业在国有工矿企业上班的时候,就有个同事也是这种神经病,
他是顶替他父亲国企职位进入国企上班的,他大多数的时候都挺好挺正常的一个人,跟大伙开玩笑笑嘻嘻的,
但是他每隔一两个月要发病一次,发病的时候就一个人提把菜刀或者钢管蹲在路边注视着路人,面色也很凶狠,
**,把大家搞的吓死了,都不敢跟他对视,,,
国企的保卫科和当地派出所也不管,说从来没伤过人,没有理由把他抓起来。
我后来离职的原因之一就不想跟这种在同一个地方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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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当年刚毕业在国有工矿企业上班的时候,就有个同事也是这种神经病,
他是顶替他父亲国企职位进入国企上班的,他大多数的时候都挺好挺正常的一个人,跟大伙开玩笑笑嘻嘻的,
但是他每隔一两个月要发病一次,发病的时候就一个人提把菜刀或者钢管蹲在路边注视着路人,
面色也很凶狠,把大家搞的吓死了,都不敢跟他对视,,,
国企的保卫科和当地派出所也不管,说从来没伤过人,没有理由把他抓起来。
我后来离职的原因之一就不想跟这种在同一个地方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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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我都只能说一个政治不正确的,有这方面疾病或者智商出问题的真的不能留后代,遗传下来都是出事的,我楼上也住了一个弱智,根本拿这类人没办法,拿木头凳子砸我,说自己是不用负责的,脑子在这方面真看上去不要太清楚,警察也不放在眼里,居委花费大量的时间在这种人的身上,每个月无数的补助砸下去,然后会弱智的原因是他妈也是有这方面问题的遗传下来的…但是这样子的人,居然还有个正常的男的会跟这种的结婚,无法理解,现在200多斤的胖子,周围的人全都避着他,没人干得过他,在那边说自己要找女人结婚,吓得邻居姐姐跟我说,家里有小女孩的,千万不能落单,要看紧了,避免被侵害。

  -- 来自 能看大图的 Stage1官方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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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8: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xvi黑翼公 发表于 2024-5-24 16:56
精神疾病患者不能控制自己行动,你加大刑法惩治力度也起不到任何保护受害者的作用,真正该做的是投入更多财 ...

按照“效费比”和“可接受损失”的逻辑,也应该是直接结束(已有杀人事实)患者的生命,这样整体看损失最小吧

—— 来自 Xiaomi 22041211AC, Android 12上的 S1Next-鹅版 v3.0.0-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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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8: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对啊,有精神疾病证明,自杀医保报了啊。至少我这里这样。

—— 来自 OPPO PCCM00, Android 12上的 S1Next-鹅版 v3.0.0-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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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UNICORN00 发表于 2024-5-24 18:14
按照“效费比”和“可接受损失”的逻辑,也应该是直接结束(已有杀人事实)患者的生命,这样整体看损失最 ...

你这个说的是患者对受害者造成伤害以后,我说的是如何预先防止这种侵害发生

实际上已经造成过人身伤亡的精神病患者再次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案例非常少,一般当地都会加强对这个人管控的力度,杀不杀已经无所谓了

真正容易出事的是这种第一次严重发病就搞出大事情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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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再直接点,事情发生以后不管是按照现行法规管起来还是直接枪毙,那点成本相较而言只是九牛一毛,而精神病患者根本不会意识到什么刑罚威慑,从这方面入手无法解决问题

真正要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就得针对全国茫茫多的精神疾病患者投入巨大资源事前防控,这个是决策者不会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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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23: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ana 发表于 2024-5-24 18:01
哎,我都只能说一个政治不正确的,有这方面疾病或者智商出问题的真的不能留后代,遗传下来都是出事的,我楼 ...

我这边有个弱智女的,残疾证那种,第一次结婚生了个生活无法自理的,据说活不了几年,离婚又生一个,倒是勉强能自理但也很不聪明身体也差。又离婚跟第三个男的生了个严重疾病的没活多久。女的妈受不了把她弄去结扎了。三个孩子都是扔给男方那边负责照料的,只能说越是这种越爱生

—— 来自 HUAWEI ALN-AL80, Android 12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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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5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UNICORN00 发表于 2024-5-24 18:14
按照“效费比”和“可接受损失”的逻辑,也应该是直接结束(已有杀人事实)患者的生命,这样整体看损失最 ...

减少相关报道,对被害者家属实施监控,才是帕累托最优吧,我想这应该没什么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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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5 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疼子 发表于 2024-05-24 23:54:29
我这边有个弱智女的,残疾证那种,第一次结婚生了个生活无法自理的,据说活不了几年,离婚又生一个,倒是 ...
问题是女的弱智或者精神病,一定程度上不会出事…男的就是定时炸弹啊,你打也打不过他,弄也弄不过他,因为有证可以在小区里横着走…

  -- 来自 能看大图的 Stage1官方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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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5 02: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ana 发表于 2024-5-25 01:57
问题是女的弱智或者精神病,一定程度上不会出事…男的就是定时炸弹啊,你打也打不过他,弄也弄不过他,因为 ...

我亲戚还被疯子砸过车,一分钱赔偿没要到,真的气死人

—— 来自 HUAWEI ALN-AL80, Android 12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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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5 03: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神病杀人不用死,也不是我国传统律法吧,又是抄的欧美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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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5 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楼里那个一下子感觉难受得够呛,但又知道自己做不了什么,好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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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5 06: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精神病这么轻,记得上次脑残还是低智力却被冤狱n年,因为无法自证被掉包。哪种严重性大?

— from Sony XQ-AT52, Android 10 of S1 Next Goose v2.5.2-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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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5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杜微 于 2024-5-25 07:31 编辑
Dana 发表于 2024-5-25 01:57
问题是女的弱智或者精神病,一定程度上不会出事…男的就是定时炸弹啊,你打也打不过他,弄也弄不过他,因为 ...


女精神病可和普通女人的武力值不一样。我有过一个远方亲戚精神病长辈,她平时还好还能正常工作和家人相处,一旦不吃药发作起来那叫一个力大无穷,得几个人才能制服她,一个男人都拽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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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5 23: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想拆穿你 发表于 2024-5-24 13:45 新的未读消息 发表于 2024-5-24 13:37 有攻击倾向的精神病要不还是把额前叶切了算了吧,不能死刑总得有个交代。 ...      没人管才是常态 附件:

这个怎么搜不到了?自删还是被和谐了?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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