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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 爱法“她”力量|抓前端 治未病 这支“巾帼团”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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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19: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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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19: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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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3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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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灵魂提问:爱法还是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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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19: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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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19: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咋调解成功的,法官恐吓李某男说如果上法庭给40%是起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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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3 19: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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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0: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naclken. 发表于 2024-3-23 19:43
灵魂提问:爱法还是爱她?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但必须向她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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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0: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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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前端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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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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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0: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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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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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原文链接吗,方便做合订本

  -- 来自 能手机投票的 Stage1官方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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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3 22: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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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3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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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根据现有信息推导,“李某认为该房屋系二人共同生活期间他个人出资购买,坚决不同意进行分割。”可以说明房屋是在二人同居期间以其个人名义购买的,而两人同居二十年极大概率财产已经发生混同,分割房屋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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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3: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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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3: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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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结婚都能割走小一半,牛逼!

—— 来自 S1F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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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了租鸡青一,怎么还有人不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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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3: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eiyang 发表于 2024-3-23 19:45
这是咋调解成功的,法官恐吓李某男说如果上法庭给40%是起步价?

如果“共同生活20年后解除同居关系”这段没问题,那就是说她们在用事实婚姻这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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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3: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德尼特人 发表于 2024-3-23 23:09
那也应该把双方的购房出资比例起码大致上调查清楚了再确定如何分割,判决之前按着当事人的头来调解是几个 ...

民事诉讼有调解这一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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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3: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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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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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dffgf 发表于 2024-3-23 23:46
简单来讲就是“事实婚姻”正在全面加速回归。

微博上赛文屎鼓吹的“非必要,不领证”全面破产,他自己也不 ...

这种还能主观能动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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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3: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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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刷卡时为零 于 2024-3-23 23:56 编辑

现在的版本是“自己赚钱自己花,一分不要带回家”吗?
只要钱花完了,就没有共同财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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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村口一蹲 发表于 2024-3-23 22:24
只根据现有信息推导,“李某认为该房屋系二人共同生活期间他个人出资购买,坚决不同意进行分割。”可以说明 ...

你这纯粹是开历史倒车,之前是明确过不结婚是不存在财产混同这个概念的,只有结婚才会有财产混同这个概念。你等于是说只要同居了就会产生财产混同的概念,那就是鼓励更多的人走始乱终弃的道路罗?

评分

参与人数 1战斗力 +1 收起 理由
pokemeow + 1 目前认为同居就会产生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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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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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4 00: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kumh 发表于 2024-3-23 23:50
这种还能主观能动的啊

微博的sven_shi提到过,立法上存在很多漏洞,为了兜底,只能给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但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大了以后,可能有很好的结果,也可能有很糟的结果。某地已经出现了,因为不愿意给50万彩礼,法院直接伪造证据要判当事人强x罪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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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4 00: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刷卡时为零 发表于 2024-3-23 23:53
现在的版本是“自己赚钱自己花,一分不要带回家”吗?
只要钱花完了,就没有共同财产啦
...

大概率不会这样走,男性的社会危机感要重的多,不可能把钱都花光,多少都会储蓄。既然结婚也好,同居也好,都不可避免的要被分财产,那就只能不结婚,不同居,可能继续发展下去也不会再谈恋爱。
另外:女票这个东西极有可能会重新回到普通人的视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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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4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不二不离 于 2024-3-24 00:18 编辑

杭州那个才4年,这个毕竟20年了,而且还是黑河的房产(2月新房价格4K多),我估计40%顶多也就是20来万吧?这个事情其实就是时间太长了,法官想办法给女方争取了些补偿,只是以房价的名义来给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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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4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montanaB 发表于 2024-3-24 00:05
大概率不会这样走,男性的社会危机感要重的多,不可能把钱都花光,多少都会储蓄。既然结婚也好,同居也好 ...

既然不结婚不谈恋爱,那有必要存钱么?如果是为了应对父母养老或重大疾病,那就把钱存到父母那里或者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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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4 00: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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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4 00: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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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4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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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4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德尼特人 发表于 2024-3-23 23:03
截止目前这条微博已经一千二百多转了,基本上都是负面评论,这对一个基层法院来说已经是重大舆情了吧?[f:0 ...

把头一蒙就当没发生,一周后没声音了,网络舆论就是这样的,只要风头过去,记得的人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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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4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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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4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abcxiawei 发表于 2024-3-23 23:53
你这纯粹是开历史倒车,之前是明确过不结婚是不存在财产混同这个概念的,只有结婚才会有财产混同这个概念 ...

不知道你哪来的这个概念,于法律于现实都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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