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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邯郸初中男孩遭3名同学杀害掩埋,**:案件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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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过完年开学,还没有一个星期,孩子就……”近日,网传“3**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的消息引发关注。网传信息显示,邯郸市肥乡区一名学生小光(化名)长期遭受3名同班同学的霸凌,并于3月10日被这3名同学杀害。3月13日,肥乡区张庄村委会书记证实,网传信息属实,公安部门已将3名嫌疑人抓获。新黄河记者致电肥乡区公安局旧店派出所了解情况,该所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正在处理中。”




  网传信息显示,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3**长期霸凌同班同学小光,于3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北营村南侧的废弃蔬菜大棚内。
  3月13日,新黄河记者联系到了受害人的父亲王先生。他表示,他的孩子小光今年13岁,就读于邯郸市肥乡区某中学。3月10日下午1点左右,小光告诉他奶奶,有同学约他出去玩,老人当时并没有多想就让小光去了。下午1点58分的时候,由于老人外出,爷爷还曾给小光打过一个电话,询问是否需要为其留门,孩子还曾接听电话。但到下午5点再给他打电话的时候,小光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家里就开始着急寻人,一直找到晚上10点多未果,于是报警。**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与小光同行的还有另外3名男同学。3月11日凌晨2点,警察与村书记一起去询问了这3名学生,3人均表示没有见过小光。
  “当时心里就已经感觉要出事了,我赶紧把孩子电话卡补办回来,并查询微信记录,发现孩子微信曾给其中一名学生转过几百块钱,我立马把这个情况告诉了**。”王先生告诉新黄河记者,在监控视频和转账记录的证据下,这3名学生才说出小光被埋在了北营村南的废弃蔬菜大棚内。
  “他舅舅在现场看孩子遗体时发现,孩子的脸被铁锹铲得面目全非。”王先生悲愤地表示,3名十三四岁的学生,竟能如此心狠手辣,不仅涉嫌杀害自己的儿子,还将遗体进行掩埋,毁尸灭迹。
  “过完年开学,还没有一个星期,孩子就……”王先生哽咽着告诉新黄河记者,小光平常是一名非常听话、脾气好、性格好的孩子,在家会自己洗衣做饭收拾家务,非常让人省心。王先生还表示,此前孩子就曾表示不愿上学,“我们以为孩子贪玩,并没有当回事,后来才知道孩子在学校受到了霸凌。”
  3月13日,新黄河记者为核实霸凌情况多次拨打小光所在学校电话,均无人接听。此外,新黄河记者从肥乡区张庄村委会书记处得到证实,他表示,目前涉案3名嫌疑人已被**抓获。对此,新黄河记者致电肥乡区公安局旧店派出所了解情况,该所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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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大的问题是这些小初生不会死刑,关个10年就出来了,大概率还会吹嘘自己以前多吊杀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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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6战斗力 +4 收起 理由
帝國輔政 + 1 新时代·侠
ysys + 1 扣分是sb么
l654163871 + 1
supif + 1 一言不合就扣分的风气到底是怎么来的。.
杨雪崩 + 1 回血,12-14要最高检审批
osb2in -1 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早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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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玄戍 于 2024-3-15 11:20 编辑

满12周岁,杀人,经最高法核准可以判处死刑(更正,是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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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战斗力 -3 收起 理由
aki1ostt -2
安娜导函数 -1 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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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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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鲨了,就会像本子那个杀jk放水泥桶里一样,放出来继续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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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隐秘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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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九年义务教育中就初中最乱,什么霸凌 恐吓要钱之类的数不胜数,小学是都是小孩子 高中是闷头学习有自己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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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シャル 发表于 2024-3-14 15:14
如果不鲨了,就会像本子那个杀jk放水泥桶里一样,放出来继续鲨人

那个好像和893有关系,那几个是黑帮的马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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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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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什么原因也不能再继续放纵这种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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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神一狼 发表于 2024-3-14 15:01
最大的问题是这些小初生不会死刑,关个10年就出来了,大概率还会吹嘘自己以前多吊杀过人 ...

只能血亲复仇了

—— 来自 Xiaomi Redmi K30 Pro Zoom Edition, Android 12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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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畜生天生坏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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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玄戍 发表于 2024-3-14 15:07
满12周岁,杀人,经最高法核准可以判处死刑。

是么,太好了,这种真的要是因为未成年躲过了刑责,实在让人觉得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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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喵喵小萌 发表于 2024-3-14 15:31
只能血亲复仇了

—— 来自 Xiaomi Redmi K30 Pro Zoom Edition, Android 12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

问题是法律不支持也不允许,血亲复仇代价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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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初中时候学校门口的小天棒都是抄着刀打群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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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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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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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quila4869 于 2024-3-14 15:44 编辑

法律补充,来源是全国人大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补充官网内容)编辑一下,(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只能说通过前大量的未成年人恶性案件是促成这个修正案通过的一部分原因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012/t20201226_309442.html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相关信息摘抄如下:
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这次事件里面的几个,需要的话应该是报最高法核准后,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未满十八周岁,尤其是未满十四周岁,哪怕是故意杀人这种案子也很难死刑。
虽然相较于之前直接不承担刑事责任已经有了一定进步,但是只能说未成年人犯罪着实还是一个世界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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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黯荷 发表于 2024-3-14 15:38
“我看到很多成年人在评论里义愤填膺,等你们杀人的时候我看谁帮你们说话。”/狗头 ...

这能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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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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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专业人才要不送美利坚深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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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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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恶性事件,不严惩只能助长小初生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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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刑吧。这脑子已经没得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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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年轻却这么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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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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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地注明了三名十三四岁的学生,这年龄已经可刑了,现在就看最后怎么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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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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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

—— 来自 Sony XQ-AT72, Android 12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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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5: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真是世界性难题,有惩罚者那种就可以指望下,或者有七老八十的亲戚去血亲复仇,其他从上到下都没啥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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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还是早点毁灭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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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能成为新规的第一例重判?感觉就算是3个成年人,也很难全死吧。14岁以下就算在新规里可以判刑责,也大概率是减到最轻的那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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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6: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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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之初混沌恶,欺凌弱小获得满足可能是刻在DNA里的,这年龄段很多小孩就是凭一己之快,完全不考虑自己行为对别人的伤害和应承担的后果

个人看法,与其期待这种人悔改(基本没听说过除了法庭审判赔偿外事后当事人有悔改再补偿受害人家庭的),不如严惩借以对其他同龄人加大震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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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也杀不得,是时候在外太空建立流放地了。
宇宙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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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6: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osb2in 发表于 2024-3-14 16:03
明正典刑,以诫世人,不是好办法吗?

具体操作另说,但这个选项是存在的 ...

死不了就很难说什么明正典刑。
哪怕关20年,出来后正当青壮年,工作老婆都难找,又是很不稳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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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6: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活活打死!真是初生,可惜有小畜生保护法

—— 来自 Xiaomi M2007J3SC, Android 12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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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个校园霸凌问题真得解决了,至少最高院得出点司法解释。
感觉现在每年都得看到点极端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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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未成年人而不是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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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osb2in 发表于 2024-3-14 15:36
如果你说实际执行,那确实不一定死刑
毕竟百香果女孩案,二审都能改判死缓

问题是执行度呢?毕竟还要最高检审核
这种初生100%应该集体死刑,没有主从之分的,如果继续和稀泥下去,以所谓的劳动改造下去,会有更多的小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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