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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最高法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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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1: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RlphaDo 于 2024-1-18 13:01 编辑

近年来,多地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为妥善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平衡双方利益,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审理涉彩礼案件司法解释,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彩礼认定范围、彩礼返还原则、诉讼主体资格等重点难点问题予以规范。司法解释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

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借婚姻索取财物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应当坚决予以打击。《规定》明确,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明确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的区别

彩礼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相比,虽然当事人的目的和动机相似,但是彩礼的给付一般是基于当地风俗习惯,直接目的是缔结婚姻关系,有其相对特定的外延范围。为此,《规定》明确,在认定某一项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时,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比如,可以考察给付的时间是否在双方谈婚论嫁阶段、是否有双方父母或介绍人商谈,财物价值大小等事实。

明确几类不属于彩礼的财物

《规定》同时以反向排除的方式明确了几类不属于彩礼的财物,包括:一方在节日或者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等。此类财物或支出,金额较小,主要是为了增进感情的需要,在婚约解除或离婚时,可以不予返还。

婚约双方父母可作为婚约财产纠纷诉讼当事人

明确涉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彩礼返还纠纷中,程序上存在的主要争议问题是婚约双方的父母能否作为诉讼当事人。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一般由父母操办,接、送彩礼也大都有双方父母参与。《规定》充分考虑上述习俗,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婚约财产纠纷。此类案件原则上以婚约双方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但考虑到实践中,彩礼的给付方和接收方并非限于婚约当事人,双方父母也可能参与其中,为尊重习俗,同时也有利于查明彩礼数额、彩礼实际使用情况等案件事实,确定责任承担主体,《规定》明确,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二是离婚纠纷。考虑到离婚纠纷的诉讼标的主要是解除婚姻关系,不宜将婚姻之外的其他人作为当事人,故《规定》明确,在离婚纠纷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

新增两种情况下彩礼返还规则

近年来,涉彩礼纠纷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虽规定了彩礼返还问题,但在法律逻辑上,尚有两种情况未予规定,需要完善相关规则:一是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二是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在第一种情况下,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应予以支持。但是,也要看到,给付彩礼的目的除了办理结婚登记这一法定形式要件外,更重要的是双方长期共同生活。因此,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应当作为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的重要考量因素。在“闪离”的情况下,如果对相关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完全不予支持,尤其是举全家之力给付的高额彩礼,会使双方利益明显失衡,司法应当予以适当调整,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则上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亦不应当忽略共同生活的“夫妻之实”。该共同生活的事实一方面承载着给付彩礼一方的重要目的,另一方面会对女性身心健康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尤其是曾经有过妊娠经历或生育子女等情况。如果仅因未办理结婚登记而要求接受彩礼一方全部返还,有违公平原则,也不利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正确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彩礼后,因要求返还产生的纠纷,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第四条 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离婚纠纷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

第五条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第六条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规定。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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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8 12: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热评

—— 来自 motorola XT2321-2, Android 13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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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xxn:你法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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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亩的都开始跳脚了,证明真的戳到痛点了
反正在这口嗨的也不会生不是吗

—— 来自 HONOR VER-AN10, Android 13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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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白顺 + 1
pokemeow -1 宣传而已,实际上是更加利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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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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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啥时候索要彩礼按诈骗论罪,才真的急了,这才哪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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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出来确实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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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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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不是开了自由裁量的口子,退5%也是退了是吧

—— 来自 Xiaomi 2304FPN6DC, Android 14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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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笑死,这时候又好意思提嫁妆了,我还以为早就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了呢

—— 来自 meizu MEIZU 20, Android 13上的 S1Next-鹅版 v2.5.2-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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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看内容却是给最高法的“原则”开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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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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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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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kojima34 发表于 2024-1-18 12:22
感觉楼里的跟图中的都很急,其实要公平挺简单,法律规定生一胎给多少钱,男的给精子费用,女的给卵子费用跟 ...

看得出来你很急,这里谈的是彩礼,你却歪到孩子上
在你认知里彩礼是卖孩子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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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kojima34 发表于 2024-1-18 12:22
感觉楼里的跟图中的都很急,其实要公平挺简单,法律规定生一胎给多少钱,男的给精子费用,女的给卵子费用跟 ...

给父母还是父母给?给父母的话,违反人权,而且很容易出现大规模卖孩子的;父母给的话,怕不是有病

论坛助手,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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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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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8 1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kojima34 发表于 2024-1-18 12:22
感觉楼里的跟图中的都很急,其实要公平挺简单,法律规定生一胎给多少钱,男的给精子费用,女的给卵子费用跟 ...

你是谁的财产

—— 来自 motorola XT2321-2, Android 13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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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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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kojima34 发表于 2024-1-18 12:30
彩礼就是卖女儿(生育能力)的费用啊,不然呢?

看看这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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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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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钱到别人口袋就是别人的了,法律上说你能追回,实际上千难万难,自由裁量下能拿回三分之一国男都得跪下大呼青天大老爷了。2024了还有不少傻逼相信嫁妆和彩礼对等的骗局真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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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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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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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来说去都是自由裁量,不量化或者不给出量化的规则就没意义,但是量化了也是一堆麻烦,给高给低都会有群体不乐意,简而言之无解。
主要还是看相关法规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如果是为了减少恶性事件发生,维持社会和谐,那就干脆量化到底,全体人民照章办事,数值不合理的地方由当地人大下次开会投票解决,正好回避风俗问题。
如果是为了生育率,那只能倒退一百年了,不然肯定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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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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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kojima34 发表于 2024-1-18 12:31
经济上我当然是加拿大的财产,毕竟俺拿的加拿大国籍,主要给加拿大交税 ...

那中国人的事情你评个勾八,如果你说你就评,那我就骂 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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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FanFun 发表于 2024-1-18 12:26
看得出来你很急,这里谈的是彩礼,你却歪到孩子上
在你认知里彩礼是卖孩子的报酬? ...

你没看懂,结婚是男人和塔都想要的,只不过塔为了孩子,男人为了曹丕。唯独对女人没什么太大好处,只能靠金钱收买。
过去国家把收买的成本强加到男人身上,男的不愿意了不结婚,国家可不得多承担点吗。
当然还有种恶毒的做法,开发个新病毒,让女人literally不生孩子会死。比如什么专门感染女人的白血病,只有自己孩子的脐带血可以救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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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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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吗?真的按说的干吗?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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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xqer1107 发表于 2024-1-18 12:44 引用:FanFun 发表于 2024-1-18 12:26 看得出来你很急,这里谈的是彩礼,你却歪到孩子上 在你认知里彩礼是卖孩子的报酬? ... 你没看懂,结婚是男人和塔都想要的,只不过塔为了孩子,男人为了曹丕。唯独对女人没什么太大好处,只能靠金钱收买。 过去国家把收买的成本强加到男人身上,男的不愿意了不结婚,国家可不得多承担点吗。 当然还有种恶毒的做法,开发个新病毒,让女人literally不

男人不想要,谢谢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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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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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xxn那么激昂明显都把自己当卖的了,可喜可贺

—— 来自 Xiaomi 2308CPXD0C, Android 14上的 S1Next-鹅版 v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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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暗の使徒 发表于 2024-1-18 12:44
马的烈士后来取消了

—— 来自 S1Fun

取消这事儿有出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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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真的很急啊

—— 来自 HUAWEI NOH-AL10, Android 12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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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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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响 发表于 2024-1-18 12:38
说来说去都是自由裁量,不量化或者不给出量化的规则就没意义,但是量化了也是一堆麻烦,给高给低都会有群体 ...

量化除了高低争议,最大的问题是会被卡金额和时间点等等的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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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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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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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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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利提督 发表于 2024-1-18 12:55
量化除了高低争议,最大的问题是会被卡金额和时间点等等的bug

其实最稳妥的我觉得是,不认可任何意义上的彩礼

—— 來自 realme RMX3700, Android 13上的 S1Next-鵝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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