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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 6人奸 淫不满14岁幼女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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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坛友说的真TM有道理啊,qj犯一次出狱一定还会再犯法,而受害者这辈子算毁了生不如死,不如两者一起湮灭,就当运气不好一换一了,真是绝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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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07: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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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eggod 发表于 2024-1-9 16:31
更多qj案或者更多的受害者死亡选一个,很明显网友喜欢死的人越多越好

那萝莉岛的萝莉被霍金qj下又咋了霍金可是真正人类科技前沿的大科学家,玩完心情好了就能搞出更多科学新发现拯救无数人类的生命,很明显反对霍金玩萝莉的网友喜欢死的人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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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楼里不会有什么重量级瓢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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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linuy 发表于 2024-1-9 18:30
上面说了,缉毒警的伤亡率,50g送花生米

你说的连对照都没有,那我讲的比中国禁毒松的国家,警察遇到毒贩就伤亡率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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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08: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女菩萨 于 2024-1-10 08:47 编辑

上次20岁有6岁小孩的,实际不满14岁的未成年男性被女的上了,女的还生了孩子,那个女的的毛事没有,现在又来塑造法律不公弱势女性了?对这种事情义愤填膺,又来搞温和派极端派是吧

—— 来自 HUAWEI DCO-AL00, Android 12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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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08: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能绞死吗,不用拉断脊柱这种人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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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09: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没收作案工具,既不用死,震慑力又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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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2: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引进化学阉割,对某些下半身控制大脑的人来说,不如直接干预其下半身一步到位,而且也不存在枪毙了发现是冤假错案无可挽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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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3: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atzz 发表于 2024-1-9 11:18
罪犯知道自己死定了还不得把受害人一块带走?量刑适当才能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好不好

—— 来自 n ...

都枪毙了才能震慑罪犯,在此之前最好先铁锤一寸一寸捶碎罪犯四肢并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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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3: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月亮与五块钱 发表于 2024-1-9 11:29
重刑会减少犯罪数量,会增加恶性程度。
而强健一般是激情犯罪

死行震慑力度不行就用反人类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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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TNN 发表于 2024-1-10 07:28
那萝莉岛的萝莉被霍金qj下又咋了霍金可是真正人类科技前沿的大科学家,玩完心情好了就能搞出更多 ...

还好在萝莉岛的萝莉没有被灭口,爱泼斯坦要是玩完一个埋一个她们怎么可能上庭作证。网友替受害者家属选择一换一真的是太大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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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汤圆です 发表于 2024-1-10 09:18
支持没收作案工具,既不用死,震慑力又十足

不行的,这属于是触碰了罪犯的逆鳞,一定要考虑到罪犯的情绪,不能让他们在犯罪的时候有后顾之忧,不然后果可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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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7: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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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08: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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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考虑到犯人的方方面面哟
这样他才不会犯罪
受害者反正都已经受害了,无所谓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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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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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09: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暗の使徒 发表于 2024-1-9 16:24
提高量刑标准核心是增加犯罪成本。提高刑法的必定性也是类似的效果。如果qj幼女大概率被逮捕定罪,并且死 ...

是啊 这个很难权衡

—— 来自 nubia NX713J, Android 13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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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执行死刑的话,搞化学阉割也行,做几年牢这帮qj犯还真不怕,说不定人家还觉得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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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ardito 发表于 2024-1-9 22:00
确实,像这种案例
不知道畏死论做何感想

本来对于这帮辣鸡来说,坐几年监狱人家根本不在乎(或者是根本没当一回事),潭友99.99%都是守法的良民,也接受过不错的教育,觉得坐监狱这辈子就完了,但这些辣鸡可不这么想,好死不如赖活着
按我的观点,犯下qj就给花生米确实不应该,但化学阉割还是要做的,你要知道这帮人到底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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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杜微 发表于 2024-1-9 22:19
我就是想到这种案例,现代社会能一而再再而三杀人灭口还能不被抓到的几率可小的多了,所以结果大概率就是 ...

判四年到十一年(折中一下,算七年)确实有点少了,之前看爆了阿米巴论坛,判罗森这几个都有十年左右呢,还有罚款,所以现在的量刑是有待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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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09: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北子 发表于 2024-1-9 11:26
死刑挡住别人犯罪了吗?没有。
犯罪的时候,知道被抓就是死刑,那么灭口就是绝大概率事件。 ...

再上升一步是干脆废死是吧?反正死刑震慑不了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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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takerest 发表于 2024-1-11 09:59
再上升一步是干脆废死是吧?反正死刑震慑不了罪犯

废死派永远解决不了的问题就是犯罪者释放之后,很可能对别的无辜的人继续犯罪
就像上面那个坛友贴的图,98年qj幼女被抓,后面又连续qj了三四次,一直到18年,所以“废死”到底是在保护谁呢?
说什么量刑过重有可能造成被害者的人身安全,但他们一定忽略了量刑过轻,这帮人出来还会造成更多无辜的人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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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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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音希 发表于 2024-1-11 09:56
判四年到十一年(折中一下,算七年)确实有点少了,之前看爆了阿米巴论坛,判罗森这几个都有十年左右呢, ...

你了解案情吗?比如判4年那个几岁了,犯案的时候上了还是望风还是按手按脚的,是不是主动到案,被抓后交代得清不清楚,有没有其他劣迹。这些啥都不了解,也学法官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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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 08: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前也相信什么避免犯罪者进一步伤害受害人的说法,直到我听说某些法律学家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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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北子 发表于 2024-1-12 08:39
你了解案情吗?比如判4年那个几岁了,犯案的时候上了还是望风还是按手按脚的,是不是主动到案,被抓后交 ...

你看了有个人贴的那个图了么?第一次侵犯幼女关了几年放出来,又连续三次作案,这其中哪怕念在多犯多关几年,也能少一个受害人。
这不是量刑过轻么?什么我当法官,我又没说全部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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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音希 发表于 2024-1-12 09:23
你看了有个人贴的那个图了么?第一次侵犯幼女关了几年放出来,又连续三次作案,这其中哪怕念在多犯多关几 ...

难道就没有后放出来后老实做人的?对于再犯累犯应该怎么判,又是另外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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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 10: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月亮与五块钱 发表于 2024-1-9 10:55
强间不杀人一般不会判太重,防止灭口
这种间银幼女的本来就没啥人性,按枪毙判刑会导致更恶劣的犯罪 ...

从理论上讲是如此,但我觉得会干这种事的八成无法理解立法学者的深意,还是枪毙比较符合震慑拟人野兽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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