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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200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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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7月教育部就发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减负文件《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
1964年教育部临时党组颁布《关于克服中小学生负担过重现象和提高教育质量的报告》。
1978年小平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学生负担太重是不好的,今后仍然要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止和纠正。
1988年5月11日国家教委专门发布《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
1994年11月10日国家教委颁布《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
2000年1月7日教育部向全国各地中小学发出了《关于在中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
2009年4月22曰教育部颁布《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再一次要求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2010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次提出“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要求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
2011年在全国两会上,“减负“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13年8月教育部颁发《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其中提出阳光入学、均衡编班、“零起点”教学、不留作业、规范考试、等级评价、一科一辅、严禁违规补课、每天锻炼1小时、强化督查等多项要求。
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要求建立学业负担监测机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2018年2月,国家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2018年12月,九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
2019年12月16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发布《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
都喊几十年了,当然,如果你只看2019年,再跟主楼对比下,就更无语凝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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