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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 公司定了个规定说被辞退不发补偿,去举报是不是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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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4.3 的 2):“公司将提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后半句有问题吧

劳动法第二十六和二十八条: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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