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ge1st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0631|回复: 24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他] 罗翔教授是个基督徒吗?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0-6-16 15: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胎儿如果能成功降生,会成为某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那么,即使ta尚在母腹,ta的继承份额也会保留,这是所谓我国法律承认的“胎儿继承权”相关(如果未能成功降生,则此份额取消)
但是这与母体的堕胎权利有什么关系?胎儿如果能继承,那也是通过血缘,此关系必然与母体息息相关,只要堕胎是母体的主观意愿而非被迫,难道还要考虑母体为了剥夺胎儿的继承权所以故意堕胎这种可能性吗?这思路未免也太八奇了吧。
我国法律目前的精神是,胎儿没有独立人身权,孕妇有处分自己身体的权利。

----发送自 STAGE1 App for Androi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020-6-16 20: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搞法律的人,那么限制也好,放任也罢,至少首先应该明确行为的主体是谁,然后才好展开讨论。
一下子说堕胎是为了计生,仿佛不反对限制堕胎就是为zf压迫民众的手段张目,一下子又大谈什么“责任”,颇有红脖之风,面对这个礼崩乐坏的世间,痛心于世风不古的愚人愚行。
男女交合成孕,谁来决定胎儿的命运,“法律界人士”吗,看客吗,还是胎儿的父母呢?怀了就要生下来,这就是负责任?说“只有做父母不需要证”的人又去哪儿了呢?须知这世上不存在百分之百成功率的避孕手段
当然,到了少子化世态严重的那一天,大概避孕也是会干犯法律的

----发送自 STAGE1 App for Androi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20-6-16 23: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7楼xdescat01于2020-06-16 23:29发表的  :
所以核心在于胎儿什么时候才能算人,而不是把堕胎问题简单的用基督徒/无神论者来两分,就像主楼那样......


胎儿活着离开母亲子宫的那一刻算人,从那一刻开始,ta叫婴儿。怎么,这在我国还需要讨论吗?

要“心跳法案”请出门左转米丽尖


----发送自 STAGE1 App for Androi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沪ICP备13020230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GMT+8, 2024-5-13 10:02 , Processed in 0.017736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