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xiaoba329

[漫画] 作者钦定真的是党争漫画最毒瘤之处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3-5-29 01: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5-29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空独 发表于 2023-5-28 17:29
我觉得最恶心人的就是女主非常明显的伪后宫作品,就明摆着女主必赢,有些还是标题啥,但就是要画女角色来卖 ...

?地错和零使哪来后宫背景?其他哪个角色有一夫多妻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5-29 09: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靠人气决定的结果不就是河虾你们不还是不爽

说白了除了神知这种缺乏铺垫突然摆烂的,只是哪个群体说话大声而已,多数情况不是作者塑造得怎么样,而是某个群体喜欢怎么样的角色,只要是在网络上喊的声音大点就会有某个角色特别高人气的错觉

真开读者投票的时候看看火影的结果就和泥潭喊的差异还很大

—— 来自 Xiaomi M2006J10C, Android 12上的 S1Next-鹅版 v2.5.2-pla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5-29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CALPISSODA 发表于 2023-5-27 12:17
三玖属于遵循后宫片惯例套路吧?不是第一个和主角有互动,但是最早刷满好感的角色一般都赢不了,因为后面 ...

但明知道三玖赢不了但看她在剧中全心全力的努力在读者眼中也是这个角色的魅力所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5-29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久井路路 于 2023-5-29 09:22 编辑
asdhai 发表于 2023-5-29 08:05
?地错和零使哪来后宫背景?其他哪个角色有一夫多妻的吗?

他的意思是因为不是现实世界所以可以不用在乎现实法规和伦理,轻而易举能开后宫,但作者就是不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5-29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久井路路 发表于 2023-5-29 09:20
他的意思是因为不是现实世界所以可以不用在乎现实法规和伦理,轻而易举能开后宫,但作者就是不开 ...

我觉着这挺没道理。
地错的话,要是一上来直接就能开后宫,那贝尔的金手指一心憧憬,也就是整个故事的根基就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5-29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钦定——读者工具人,作者乱来
听读者的人气决定——作者工具人,读者指手画脚,合着听任一方的意见等于一方赢了别人都输了,还讨论协商个啥,直接抓阄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5-29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HazukiShion 发表于 2023-5-28 14:24
其实把四叶和千寻的处理方式做对比就能看出春场还是有一手的。

要说春场有多强,那肯定是水平不见得多高,但是他在五等分一些处理上显得聪明,估计就是他本身就是自己第一本漫画是《魔法老师》——可谓一开始自己就是一个党争漫画玩家,所以深知哪些是党争漫画的雷区,并且尽可能躲开了这些雷区。比如,这个“告白没及时送出去所以输了”这个简直天大雷点,虽然是很经典的桥段,但是从现在大家的反应就看出来,每个人都在骂这点。所以春场想到一个更取巧的方法这处理这事:那让女选手们都告白不就得了?然后反过来女方不让男方马上给回复,一样可以拖戏。不得不说这处理手法是成功,比如二乃的二连发告白到现在都是被认为是经典。又比如,四叶和风太郎的关系与小野寺和一条乐几乎如出一辙,并且同样是自己一开始硬是不告诉男主自己就是约定之人,春场明显吸取了古味的教训,给了足够充分的理由让四叶为什么不自爆身份,然后淡化约定之人的重要性,并且,我觉得很核心的一点,“在不知道女方是约定之人的情况下二次爱上对方”这个经典桥段,古味当做笑话处理,而春场当做非常浪漫的结局处理,这一点的不同,也让大部分读者对最终选择的满意度有极大的区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5-29 10: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Unlight 发表于 2023-5-28 13:04

智障女神阿库娅
故事的开始因为她,被拖着下凡和男主一起睡马厩是她,贯穿全剧打魔王任务发放和男主身上最大的挂还是她,全剧最破圈角色是她

结果其实是好基友式男二定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5-29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改成抽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5-2-1 14:43 , Processed in 0.019060 second(s), 4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