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roboss3 发表于 2025-1-13 22:40

大厨麦当牛 发表于 2025-1-13 22:42

伤天害鲤...

Jet.Black 发表于 2025-1-13 22:45

这么多要赔多少钱?

桐野心音 发表于 2025-1-13 22:46

这不重判怕是要出模仿犯

里奥哟西 发表于 2025-1-13 22:49

重庆最近新闻真多

影伴光生 发表于 2025-1-13 22:49

‘用剩的蔬菜杀虫剂’...这是剩了多少

Illidan 发表于 2025-1-13 22:49

真缺德 这么多小生命

nanayashikijp 发表于 2025-1-13 22:50

ladiesman802 发表于 2025-1-13 22:53

所以是经营什么游乐项目要毒死鱼

alitonx 发表于 2025-1-13 22:54

根据本条规定,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重大损失一般是五万或十万元?

hencechen 发表于 2025-1-13 23:26

nanayashikijp 发表于 2025-1-13 22:50
这比刘仲敬要硬气啊()

233难得还有人记得这个姨学老梗…

武德高地!

lindley 发表于 2025-1-13 23:28

也不知道用的哪种蔬菜杀虫剂,希望那些下去捞死鱼的人健康不要出问题

村口一蹲 发表于 2025-1-13 23:30

这搞不好就不是损坏他人财物的事了,八成得是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投毒了

sjax001 发表于 2025-1-13 23:32

看样子11日投毒第二天就被抓了,完全没想过自己行为后果
又蠢又坏

jago2051 发表于 2025-1-13 23:52

按那个大小一条最少也要几百,这放眼望去不止100条吧……怎么能这么蠢?难怪赚不到钱……

冰风血羽 发表于 2025-1-14 00:22

必须重判,得亏这逼干的不是食品类,以前不是有个嫉妒同行生意好投毒到同行原料里死了几十个的

红绯鱼 发表于 2025-1-14 01:07

冰风血羽 发表于 2025-1-14 00:22
必须重判,得亏这逼干的不是食品类,以前不是有个嫉妒同行生意好投毒到同行原料里死了几十个的 ...

我们这儿的,南京汤山投毒案,嫉妒别人烧饼卖的比他好投毒,死了四十多个。我妈好几年没让我出去吃早饭,我最爱的粢饭团阿姨都没生意跑路了,我难过死

寇马可 发表于 2025-1-14 01:10

这是投毒罪,是重大刑事案件了

冰风血羽 发表于 2025-1-14 01:28

红绯鱼 发表于 2025-1-14 01:07
我们这儿的,南京汤山投毒案,嫉妒别人烧饼卖的比他好投毒,死了四十多个。我妈好几年没让我出去吃早饭, ...

对的,就是这个案子,查了下死亡42人,抓到一个月就毙了

—— 来自 鹅球 v3.3.96-alpha

yunxyz 发表于 2025-1-14 05:22

真实的商战?

抗火锅的牛百叶 发表于 2025-1-14 05:40

红绯鱼 发表于 2025-1-14 01:07
我们这儿的,南京汤山投毒案,嫉妒别人烧饼卖的比他好投毒,死了四十多个。我妈好几年没让我出去吃早饭, ...

我小时候也爱吃粢饭团, 加芝麻加豆角,最后外面沾点糖

坂本健一 发表于 2025-1-14 05:41

かしこま 发表于 2025-1-14 07:16

这个有的赔了,锦鲤价格还不是他说多少就多少?

菠萝柚子 发表于 2025-1-14 07:28

说相声的是不是也是差不多的关系

downforce 发表于 2025-1-14 07:40

影伴光生 发表于 2025-1-13 22:49
‘用剩的蔬菜杀虫剂’...这是剩了多少

不就是农药。买一瓶每次只用几瓶盖的量,能剩几百毫升吧。

—— 来自 鹅球 v3.3.96

agsva 发表于 2025-1-14 07:45

这种人估计99%不知道是投毒,估计99%会说是“不过就几条鱼”,“为什么判那么重”。

老崔 发表于 2025-1-14 07:46

红绯鱼 发表于 2025-1-14 01:07
我们这儿的,南京汤山投毒案,嫉妒别人烧饼卖的比他好投毒,死了四十多个。我妈好几年没让我出去吃早饭, ...

真是造大孽

jasmine2015 发表于 2025-1-14 07:48

这是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还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投毒罪是针对不特定目标公共安全的,像这种专杀一个鱼池的是不是不构成投毒罪?

sephal 发表于 2025-1-14 07:52

正常也没人喝那池水或者吃锦鲤吧,投毒罪有点牵强。还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合适

edlose 发表于 2025-1-14 07:52

jasmine2015 发表于 2025-1-14 07:48
这是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还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投毒罪是针对不特定目标公共安全的,像这种专杀一个鱼池的是不 ...

公园水池还不算“公共”啥算公共?你媳妇吗?

—— 来自 鹅球 v3.3.96

nohope 发表于 2025-1-14 07:55

这池子里要是下了人被毒到就完蛋了

—— 来自 鹅球 v3.3.96-alpha

Nosgoth 发表于 2025-1-14 08:14

我前天才路过还没得事得,日哦。

loli炮 发表于 2025-1-14 08:32

真有矛盾还不如找上门打一顿架

naclken. 发表于 2025-1-14 08:38

这观赏鱼的密度已经赶上捕捞游玩项目的池子了吧……

塞斯纳 发表于 2025-1-14 09:06

以前可能还有的说道,以近期的公共安全风向怕不是要从快从重从严了

—— 来自 鹅球 v3.3.96

昵称怎么起 发表于 2025-1-14 10:20

jasmine2015 发表于 2025-1-14 07:48
这是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还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投毒罪是针对不特定目标公共安全的,像这种专杀一个鱼池的是不 ...

这个观赏池又没护栏,如果平时有人嬉水的话当然算。但这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法盲,还是看办案人员想往哪边靠。

武男 发表于 2025-1-14 10:38

这个是公共场合投毒了吧,可以往十年以上判决的。

gogoneogg 发表于 2025-1-14 10:41

重庆最近开始连续上分

昵称怎么起 发表于 2025-1-14 11:03

本帖最后由 昵称怎么起 于 2025-1-14 11:09 编辑

看图二下坡路有段护栏,就去找了找。不知道是不是一个池,但公园内有一个鲤鱼池是有小孩玩的。https://m.dianping.com/u**etail/2245757186(两个星号是共产党这三个字的拼音的首字母,这屏蔽字库真尼玛傻逼啊,字不屏蔽去屏蔽拼音)
https://qcloud.dpfile.com/pc/N-7ozobhPNy3dakli0KODHwX4fCda5A6sfBG8C57ac7WLf8sTLqiwHdiRnnAZEU6Y0q73sB2DyQcgmKUxZFQtw.jpg

偶卖糕的 发表于 2025-1-14 11:23

喜欢投毒,这辈子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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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真正的商战) 重庆公园锦鲤大量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