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9
发表于 2023-5-9 21:00
3.1415926 发表于 2023-5-9 11:56
要不是看到纸质文书,甚至以为是小说的程度。。。。
二审开庭前找一个咖啡店卡座,冰美式,榴莲芝士这种毫 ...
一样的想法,小画师固然恶臭,主楼这个也是一股那种女频混圈萌二同人文手的冲味,看到榴莲芝士冰美式那边的描述就看不下去了
ftqwer1
发表于 2023-5-9 21:05
伊布桑 发表于 2023-5-9 12:28
不懂律师行业,想问问这律师A事后的处境是不是相当于自己履历上抹了个大黑点
自己接的几乎没有败诉 ...
律师在出名之前输多少场都无所谓,出名了以后才输不起。很简单的推理。要是律师都不能输,那他们赢谁啊?
kongxian
发表于 2023-5-9 21:14
stygianlunar 发表于 2023-5-9 20:54
这是人在地上走,锅从天上来,发神经之前忘记看看说明书于是找错碰瓷对象了 ...
你这是无视了一审为什么能判成那样。别用律师A太草台娱乐过去
MumuQ
发表于 2023-5-9 22:41
微博小画家现在微博粉丝数也才80w估计七年前被告是真的听都没听过,被咬上也是倒霉
skyuni
发表于 2023-5-9 23:21
洞庭湖
发表于 2023-5-10 00:10
你们这个时候小作文雷达就不响了么
塩天使リエル
发表于 2023-5-10 01:20
洞庭湖 发表于 2023-5-10 00:10
你们这个时候小作文雷达就不响了么
因为很符合大家对浪国小画家的刻板印象,所以雷达关机了。
澜沫
发表于 2023-5-10 05:09
感情不好好画画去钻研怎么坑人搞钱呢~
瞧那些东西有人看吗
—— 来自 OnePlus IN2020, Android 13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奥柏伦亲王
发表于 2023-5-10 06:07
虽然挺乐的,但是还是得说文笔修饰的东西太多写成爽文了,不过是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她愿意怎么描绘是她的自由。
律师的变更肯定是有作用,但是法官才是根本因素以及从判决书看应该主要是考虑到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所以驳回,而不是说靠叠图鉴抄这个行为得到了支持,大家可别上头
论坛助手,iPhone
yukiecho
发表于 2023-5-10 06:47
这TM都能告... 得亏原文作者还有姐姐这种资深人士撑腰,一般人不得烦死
佛剑分说
发表于 2023-5-10 07:09
奥柏伦亲王 发表于 2023-5-10 06:07
虽然挺乐的,但是还是得说文笔修饰的东西太多写成爽文了,不过是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她愿意怎么描绘是她的 ...
无论古今中外,法官都是根本因素
另外鉴抄其实也好办,只展示描图证据,不下“抄袭”的结论就好了(受众看到证据就会有判断了)(当然写轮眼强行鉴定不存在的相似不在此列)(如果事主本人是被抄袭的对象,那还是要旗帜鲜明保护个人利益)
北欧王座
发表于 2023-5-10 07:49
洞庭湖 发表于 2023-5-10 00:10
你们这个时候小作文雷达就不响了么
因为另外的当事人出来用自己更精彩的表演完全肯定了小作文的真实性了
妙蛙豆子
发表于 2023-5-10 08:05
通篇看下来确实流畅欢乐。就是博主一审输得也太草台了,估计律师A辩护时一直捏着大把“证据”和对面撕抄袭。可这案子核心不是博主微博言论是否构成侵权么?
幸好家里有靠谱从业者能帮忙兜底。
斯特拉斯堡的雪
发表于 2023-5-10 09:04
内容太小说了扫了一眼,翻到结尾才震惊这居然真的
以及这也构成侵权吗,吐槽大学同学顺手打了个tag而已
我现在真好奇抄没抄了,按现在小画手圈的审判力度,纯白以前扒出来的很多都要被小画手激情怒转痛骂抄袭的
6zking
发表于 2023-5-10 09:10
看到玉玉、吃蛋糕、看三字电影等无关情节就烦,不愧是小作文天赋点满的物种
三合一出现
发表于 2023-5-10 09:34
你们自己也绕进去了,本身就不是鉴抄,而且被告发的内容也是吐槽自己朋友的言论而不是在乎实际内容。
结果原告把事情往自己头上打了,这下大家又知道他们7年前被鉴抄过。
螺旋的小夜曲
发表于 2023-5-10 09:46
求你们发图加个回车,发之前预览一下
acejoe
发表于 2023-5-10 09:53
标题党,里面内容和标题没啥大关系
kuglv
发表于 2023-5-10 10:05
kongxian 发表于 2023-5-9 20:42
总结下经验:以后骂大V记得用小号,阅读量弄小点
判决明显关注的是 是否实行侮辱诽谤等造成影响后果 ...
她这阅读量还不够小吗,泥潭发个帖直球点艹夹总和张小龙的讨论ID都比这多吧
要是按这标准的话全世界起码90%的网民都得上一次法庭
霖岚_
发表于 2023-5-10 10:47
忍辱负重视奸7年,现在诉讼上来张嘴就要10w的操作颇有种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的味道了
又一贵圈屁事多的实例
Albshbzn
发表于 2023-5-10 11:06
贝壳子这人n年前混过弹丸论破圈吧,看她画过挺多七海的同人图,还挺好看的
看她画那漫画叫啥啥烟笔录的,基本就是随手画,同人图吊打了,微博小画家的恩怨情仇我不懂捏
DET
发表于 2023-5-10 11:12
—— 来自 S1Fun
Albshbzn
发表于 2023-5-10 11:27
DET 发表于 2023-5-10 11:12
—— 来自 S1Fun
有点好笑,都败诉了,法院都不支持原告所谓的“侵权行为”主张
还特么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呢,你这乱告人就不算侵权了?侵犯名誉权啊
黄昏之月
发表于 2023-5-10 11:50
本帖最后由 黄昏之月 于 2023-5-10 11:53 编辑
kongxian 发表于 2023-5-9 20:42
总结下经验:以后骂大V记得用小号,阅读量弄小点
判决明显关注的是 是否实行侮辱诽谤等造成影响后果 ...
明显律师业务水平不行,小米告转发的都没告赢,没想出一审怎么赢的。按道理一句话超过民事诉讼期就完事的答辩状,什么证据都不用。
欧非里斯
发表于 2023-5-10 11:55
blackjeo1
发表于 2023-5-10 14:22
这被告因为家里有人是从法院里出来的还弄得玉玉症了,那么绝大部分没有这个条件的普通人又会怎么样呢?是不是在一审后直接就放弃?在网络上个人评价一部作品或者读者是否构成侵犯名誉难道是只看平台转发量和阅读量就能判定的?.
失落之翼
发表于 2023-5-10 14:56
一审会输才是最大问题
43453
发表于 2023-5-10 22:47
记得有个打铁的博主微博骂过吴签那档事,然后被告了输了道歉赔钱的,吴签出事后吐槽是不是该把钱要回来
43453
发表于 2023-5-10 22:56
43453 发表于 2023-5-10 22:47
记得有个打铁的博主微博骂过吴签那档事,然后被告了输了道歉赔钱的,吴签出事后吐槽是不是该把钱要回来 ...
http://m.weibo.cn/status/4670446248923455?
这个,感觉明星、大V诉这些案子输赢与事实不重要
kongxian
发表于 2023-5-11 01:51
本帖最后由 kongxian 于 2023-5-11 01:59 编辑
kuglv 发表于 2023-5-10 10:05
她这阅读量还不够小吗,泥潭发个帖直球点艹夹总和张小龙的讨论ID都比这多吧
要是按这标准的话全世 ...
你这不自己就品出来了吗。"全世界起码90%的网民都得上一次法庭"。一审就已经给你展露出这个味了。而且就最后这结果四舍五入一下难听点的说,法庭看在流量低影响小"宽大处理",不会真有人认为自己赢了在开香槟吧。"你"口中的傻‖逼,神经病们正一步步越来越壮大。人在地上走,锅从天上来好时代来临了
霖星
发表于 2023-5-11 09:26
kuglv 发表于 2023-5-10 10:05
她这阅读量还不够小吗,泥潭发个帖直球点艹夹总和张小龙的讨论ID都比这多吧
要是按这标准的话全世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就这么简单
很多事只是维权太麻烦以及维稳为主的做法给了你它不是侵权的错觉
三合一出现
发表于 2023-5-22 08:12
从超时立案到一审胜诉,以后只能说会有更多同样的手段出现在各种黑历史满满的人手上,你看他们告人的时候自己都不在乎真假直接抓个看起来是那么一回事的路人就开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