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wick
发表于 2021-7-30 17:45
一些独立游戏确实是严肃的文艺创作,大多数大型商业游戏还是算了吧。
fox
发表于 2021-7-30 17:53
johnwick 发表于 2021-7-30 17:45
一些独立游戏确实是严肃的文艺创作,大多数大型商业游戏还是算了吧。
只是个理论认定,其实大多数所谓严肃的文艺创作的文化价值还不一定有一个商业游戏高呢不是
wbtsy
发表于 2021-7-30 19:00
如果是动森杰克猫,或者宝可梦梦幻这种涉及到游戏设计的东西呢?
如果当时梦幻是烂大街货,还会有同样的社会影响力吗?游戏还能体现原设计要表达的内容吗?
如果友商把神秘海域内森的妻女进行无人道的修改,甚至把剧情修改,塞私货,然后低价、甚至倒贴折扣券倾销来故意恶性传播修改内容,从而故意污染游戏社区怎么办?
禁止对作品修改是简单的控制手段吧,作为有必要时候的依据。
雾岛雫
发表于 2021-7-30 22:11
fox 发表于 2021-7-30 17:14
一是从执行层面,其实个体玩家去修改单机肯定不会管。从立法来说,就是力图禁止修改器,保护作品完整性。你 ...
你这概念都弄混了,五分钟看片那种,作者没有购买版权,观众没买电影票,都是白嫖。
单机游戏可不一样啊,玩家可是真金白银购买了游戏,自己玩,自己修改,有什么问题啊?
车欠
发表于 2021-7-30 22:17
那玩家买的游戏是否具有物权?还是仅仅使用权?
—— 来自 OnePlus KB2000, Android 11上的 S1Next-鹅版 v2.4.4.1
オルガピピック
发表于 2021-7-30 22:18
雾岛雫 发表于 2021-7-30 22:11
你这概念都弄混了,五分钟看片那种,作者没有购买版权,观众没买电影票,都是白嫖。
单机游戏可不一样啊 ...
也沒人禁你自己修改啊 但你拿出來賣薅廠商羊毛為什麼覺得廠商不會搞你
テロメア
发表于 2021-7-30 22:39
オルガピピック 发表于 2021-7-30 22:18
也沒人禁你自己修改啊 但你拿出來賣薅廠商羊毛為什麼覺得廠商不會搞你 ...
那把游戏借给朋友是不是在薅厂商羊毛呀?
当然我明白厂商确实也很想搞这种行为的,只是大家的法律、意识拖后腿了
妹控使徒
发表于 2021-7-30 22:45
主要应该还是社会/圈子的差异, 日本游戏圈感觉不只是厂商玩家也比较排斥改造行为. 不只是修改数据还包括使用MOD扩展内容之类.
另一个典型例子是FF14禁插件,一般MMORPG广泛支持甚至内集成的插件在FF14这边成了禁区,只能偷偷用.
电风扇
发表于 2021-7-30 22:50
テロメア 发表于 2021-7-30 22:39
那把游戏借给朋友是不是在薅厂商羊毛呀?
当然我明白厂商确实也很想搞这种行为的,只是大家的法律、意识 ...
不是,你把游戏借朋友的这段时间自己是没法玩的,一份游戏只由一个人拥有这条规则并没有被破坏(自己备份然后转让游戏原件是违法的)
御神水
发表于 2021-7-30 23:00
涉及到版权,作为外国人是没法理解日本当局有多歇斯底里的。
隔壁论坛就因为这事封印了日语版。
テロメア
发表于 2021-7-30 23:01
电风扇 发表于 2021-7-30 22:50
不是,你把游戏借朋友的这段时间自己是没法玩的,一份游戏只由一个人拥有这条规则并没有被破坏(自己备份 ...
所以生成第二个存档不会侵犯厂商权利,但修改第二个存档会是么?
电风扇
发表于 2021-7-30 23:11
本帖最后由 电风扇 于 2021-7-30 23:14 编辑
テロメア 发表于 2021-7-30 23:01
所以生成第二个存档不会侵犯厂商权利,但修改第二个存档会是么?
如果你说的是主楼那件事,传播修改过的存档是违法的,用来牟利是妥妥违法的
为什么传播修改后的软件违法,因为这个修改后的软件的绝大部分代码都不是你写的,而且显然作者也没同意这么做(开放mod接口和创意工坊这类可以视作作者同意范围内的修改)
↑ 只是我自己对法律条款的解读,错了请大力斧正
テロメア
发表于 2021-7-30 23:20
电风扇 发表于 2021-7-30 23:11
如果你说的是主楼那件事,传播修改过的存档是违法的,用来牟利是妥妥违法的
为什么传播修改后的软件违法 ...
我知道他违日本法,能干比DMCA厉害得多的事。
只是这玩意的存在操蛋得很。没必要把创作者当盾牌,更没必要辩护,纯纯的就是资本向个人再迈进了一步。
岬开斗
发表于 2021-7-30 23:29
fox 发表于 2021-7-30 17:42
因为有开源和平等思想,所以才需要立法定规矩嘛,自由也是有限度的。再说下去就是立法的哲学问题了。就这 ...
因为如果把游戏制作看作严肃的文艺创作,那么它的内容和流程是不应当被修改的。
假如我买了一套凉宫春日06的dvd,然后请人帮我重排了顺序,那么京阿尼能告我或者帮我重排的人吗?
当然是我爱怎么看就怎么看了。
愤怒的母猪
发表于 2021-7-30 23:34
这和在家看毛片不犯法,你分享给别人就是传播淫秽物品罪都是一个意思
何处分可
发表于 2021-7-30 23:40
FMIC
发表于 2021-7-30 23:44
岬开斗 发表于 2021-7-30 23:29
假如我买了一套凉宫春日06的dvd,然后请人帮我重排了顺序,那么京阿尼能告我或者帮我重排的人吗?
当然 ...
重排应该很难认定,如果请人剪辑并传播给你,那恐怕就可以告了,如果你甚至付了钱,那我觉得百分之百能干死
masterzx
发表于 2021-7-31 00:21
martinium
发表于 2021-7-31 00:41
dren_zheng
发表于 2021-7-31 00:51
岬开斗
发表于 2021-7-31 04:57
本帖最后由 岬开斗 于 2021-7-31 05:12 编辑
FMIC 发表于 2021-7-30 23:44
重排应该很难认定,如果请人剪辑并传播给你,那恐怕就可以告了,如果你甚至付了钱,那我觉得百分之百能干 ...
修改游戏程序才对标剪辑
而且你说出“很难认定”这种话就离谱。
这有什么可“认定”的?
当然是我爱什么顺序看就什么顺序看啊。
Sissii
发表于 2021-7-31 08:44
masterzx 发表于 2021-7-30 09:48
你们这是单机修改惯了
说实话,虽然有点暴论,但是有些东西就是不值得去刷啊
Sissii
发表于 2021-7-31 08:47
yurejian_2 发表于 2021-7-30 11:34
改存档卖跟卖盗版有什么本质区别吗?
这区别大了吧,盗版的收入不进游戏厂商的口袋,改存档只是节约玩家时间成本,游戏收入还是游戏厂商的
有口皆悲
发表于 2021-7-31 09:06
masterzx
发表于 2021-7-31 09:13
sandro
发表于 2021-7-31 09:17
满满一大杯
发表于 2021-7-31 09:18
车欠 发表于 2021-7-30 22:17
那玩家买的游戏是否具有物权?还是仅仅使用权?
—— 来自 OnePlus KB2000, Android 11上的 S1Next-鹅版 v ...
大部分情况下应该是仅仅拥有使用权的。
但如果去除了DRM,或者干脆就是无DRM的,那即使法理上仅仅具有使用权,实际上也是和具有物权没什么两样了。
当然因为软件可以拷贝的特质,进一步就是用户滥用物权搞分发,退一步就是用户租服务只能任由厂商摆布。
满满一大杯
发表于 2021-7-31 09:26
所以其实想禁止的就是单机游戏的存档修改吧,但出于执法成本的考虑,退而求其次只抓传播。
至于为什么想抓存档修改,我觉得除了自己卖钱外(毕竟也不是每个游戏都卖这种DLC的),更多的怕不是出于这帮保守又不懂技术的大人们担心因“修改软件”搞出什么社会舆情然后自己要背锅吧……
すぴぱら
发表于 2021-7-31 09:33
topia
发表于 2021-7-31 09:39
yurejian_2
发表于 2021-7-31 10:17
Sissii 发表于 2021-7-31 08:47
这区别大了吧,盗版的收入不进游戏厂商的口袋,改存档只是节约玩家时间成本,游戏收入还是游戏厂商的 ...
虽然你说的有道理,不过你这显然不是本质区别,卖同人都没你这二道贩子好赚啊。
biobo
发表于 2021-7-31 10:29
オルガピピック
发表于 2021-7-31 11:00
岬开斗 发表于 2021-7-31 04:57
修改游戏程序才对标剪辑
而且你说出“很难认定”这种话就离谱。
哪是重排那麼小的屁事 相當於你收錢給人加字幕檔或者把原檔壓到更高清 你覺得這違不違法
高清马赛克
发表于 2021-7-31 11:06
Chia 发表于 2021-7-30 10:06
法务部游说来的口袋法,别太认真了。
宝可梦人人有个魔法师“朋友”,鲨了几个?
2年还不过分,这件事换成中国,判2个星期网上节奏就起来了
铅笔
发表于 2021-7-31 11:08
本帖最后由 铅笔 于 2021-7-31 11:16 编辑
Sissii 发表于 2021-7-31 08:47
这区别大了吧,盗版的收入不进游戏厂商的口袋,改存档只是节约玩家时间成本,游戏收入还是游戏厂商的 ...
你对知识产权的理解有问题。
只要有利用其他人的产权进行牟利都是侵权。
比如说,某人开发了一个游戏免费发给大家试玩,然后你收集了一些试玩码,放到淘宝上去卖。你说这个游戏本来就是免费的,我没有侵权。
你利用了厂家知识产权的存档来牟利,那不就是侵权么。
ZEEROKAMI
发表于 2021-7-31 11:19
短流苏 发表于 2021-7-30 09:45
唔,从这个角度来考虑倒是一下就把问题说清了,但我觉得这种法律条文实在是恶法
游戏制作商不考虑推出一些 ...
但是可以保护到循规蹈矩的游戏厂商,任何法律都有利弊,主要还是看整体效果
盐盐盐盐盐
发表于 2021-7-31 13:01
这有什么恶法,我还觉得这样打击了一些骗不会上网找教程的人买高价修改存档的贩子是好事咧,爱好者之间研究修改单机内容的方法只要不盈利厂商一般都不管,对普通只想改单机改善游戏体验的玩家来说不是好事吗,减少那种收费修改器出现,至于修改影响联机的我觉得被打击活该
太宰治.
发表于 2021-7-31 15:37
太宰治.
发表于 2021-7-31 15:40
yurejian_2
发表于 2021-7-31 18:09
BRRM 发表于 2021-7-30 17:05
这什么恶法,存档是由游戏程序生成的数据,保存的是当前游戏进程的状态,由用户购买的程序产生的数据,用户 ...
对啊,比如某人开发了个外挂,然后拿外挂数据和谁交易那关厂商屁事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