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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Perfect Blue的几点名词性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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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2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ilence的经典评论《<Perfect Blue>的悲剧寓意》把未麻的心境压回我们受众自身,文中“你”这个强调观众切身体验、链接现实的代词比比皆是。这种“代入式”评论固然让读者感同身受,却不免有点理性缺失。在看过诸多材料之后,我觉得有必要对PB里四位主要人物的精神状态作个准确的界定,顺便把片中人物台词中所出现关键性词句的理论解释介绍给大家。



silence文中第四段“建基在主人公人格分裂所带来的悬念和恐怖之上”以一语带过的形式模糊地解释了未麻的精神状态。未麻首先在镜中、然后在电脑屏幕、车窗上、最后在录音室里先后四次看见了偶像的自我,并且发生对话、追逐,看起来似乎是人格分裂。但实际上她所患的是一种癔症。


《Double Mind》中未麻所演的高仓阳子才处于真正“人格分裂”的状态。落合惠利所说的“分离同一性障碍”就是“人格分裂”的精神病学名词,也称为“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多重人格障碍)”,一种表现为病人同时存在两种或多种身份和人格的精神障碍,其行为受其多种人格的支配。高仓阳子被她脑中高仓莉香的人格所支配,原来的人格已经被隐没。如果看过李察基尔主演的《一级恐惧》就可以更明白地知道双重人格是怎样的一个概念――美国的心理片热衷于描写律师如何证明犯人是具有某精神病从而脱离指控,或者直接把摄像机对准双重人格的生活状态。要是认为《Perfect Blue》也是如此那就大错特错了,片中很巧妙地运用了身份替换,把舞台上的未麻塑造成人格分裂,观众想当然地把那些未麻的过去自我和现实自我对峙的情景当成是人格分裂的表现。实际上要是真正的双重人格绝对不会同时出现两个自我,那些偶像形象的“未麻”是未麻的幻觉和幻听,是癔症的典型表现。

癔症一词的原有注释为“心意病也”,也称为歇斯底里,是一种较常见的神经症,常由于精神因素或不良暗示引起发病,也可因暗示而改变或消失。普通人的精神状态比较稳定,但是癔症患者一般情感强烈、缺少坚定理智意志、多幻想、虚荣心重。未麻的病前个性跟此完全吻合:情感代替理智、接受暗示性强、以自我为中心和好幻想。她的偶像歌星的身份意识和虚荣心一旦被“玷污”的耻辱所摧毁,惊恐、被侮辱、委屈、不如意接踵而来,金鱼的突然死亡和自己的理想变质破灭被联想在一起,强烈的精神创伤引发了癔症的第一次发作。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第二版的修订版,将癔症的临床表现分为两个类型:①分离症状:表现以精神症状为主;②转换症状:主要表现为躯体的功能障碍。在同一患者身上往往仅有一二种症状出现,且每次发作多为同样症状的重复。未麻眼前出现的“偶像自我”就是第一种表现,她以语言挑逗把未麻奚落、激怒,实际上是未麻内心在谴责自己而由此召唤出来的幻觉。以后未麻的屡次发病,不一定都有很强烈的精神因素,也可能由于与精神创伤有联系的事件(拍裸照),或在与第一次起病相类似的情景下又或者具有特殊意义的谈话、表情(CHAM的电台放送现场)产生联想而突然产生幻觉幻听。法国著名精神病专家夏克称癔症患者为“伟大的模仿者”,以下是部分精神性癔症病态的表现,大家不妨对号入座,看看未麻的具体表现:

①情感爆发:患者在受精神刺激后突然出现以尽情发泄为特征的临床症状。嚎啕痛哭,又吵又闹,以极其夸张的姿态向人诉说所受的委屈和不快,甚至捶胸蹬足,以头撞墙,或在地上打滚,但意识障碍不明显。发作持续时间的长短与周围环境有关。情感爆发是癔症患者最常见的精神障碍。
②意识障碍:表现为意识朦胧状态或昏睡,病人突然昏倒,呼之不应,推之不动;癔症性朦胧状态,兴奋激动,情感丰富或有幻觉、错觉;癔症性神游症,患者表现离家出走,到处游荡;癔症性梦行症,睡中起床,开门外出或作一些动作之后又复入睡;癔症性假性痴呆,表情幼稚,答非所问,或答案近似而不正确。
③癔症性精神病:患者表现情绪激昂,言语零乱,短暂幻觉、妄想,盲目奔跑或伤人毁物……



未麻的意志完全被“自我摧毁”这一臆想占据,沉浸于内心激战,在片中后期的表情极其僵硬,其本色刚好掌握了《Double Mind》中双重人格的角色。这种情况属于癔病症状的意识范围缩小――患者的精神活动常局限于与发病有关的不愉快体验;对外界其他事物,反应迟钝或不予理睬、其语言、动作、表情多反映其精神创伤内容。此种状态常突然发生,历时几十分钟即可恢复,清醒后对病中经历大多不能完全回忆。除了未麻内心的创伤外,她私人生活的被偷窥导致她对自我感觉的丧失,觉得自己活在梦中,无论演戏、逛街、上网等等真实感觉都被自我隔离,甚至要靠“未麻部屋”的日记才能唤醒部分真实记忆。《Perfect Blue》中最成功的就是将镜头在未麻的梦和现实之间来回切换,加上与惠利、留美、Me-Mania都有先后几乎相似的对手戏,让观众不知所以的同时也获得了预想的戏剧效果。


在这里让我们回到落合惠利的台词上来:“记忆的连续性――我们就靠着这个来构筑这唯一自我同一性的幻想”。这段话出自休谟论人格同一性之观念的经典言论(如果有兴趣可以看看我的附文),也是以后精神分析学所依据的基础(虽然休谟自己都觉得自己论证不清楚)。按照《默克诊疗手册》的分类,未麻的这种梦游感属于分离性障碍中的“人格解体障碍”。由于精神不能集中而记忆缺失,未麻对自己,包括自己的身体(她捏碎了杯子并且怀疑鲜血)、生活(逛原宿)有着扭曲的知觉,由此造成她的不存在感,或者有时感到自己像机器人,或者像生活在梦中。顺便提一句~《Perfect Blue》仅仅是略略提及,真正以此(记忆构成自我)为主题的电影首论2001年出品的《MEMENTO》(中译《失忆》或者《记忆迷宫》),它的叙事手法前所未有,主角的生理病症把记忆对生存的潜在意义凸现得让人战栗不已……



至于Me-Mania和留美,他们作为潜在个案很难具体分析。Me-Mania有可能是一个精神病患者,他的行为已经超越了疯狂的追星族,达到了妄想型精神障碍的程度。留美的行为前后判若两人,并且在精神病院中还以为自己是“偶像的未麻”,完全是人格分裂的典型。


希望以上的名词解释能让大家更好地理解《Perfect Blue》,实际上它还需要补完补完再补完……


有兴趣的可以来看看这些地方,都是我的资料来源:
http://www.msdchina.com.cn/manual/section_15/manu15.html
http://www.jsbkf.com/changshi/in2-1.htm


果然到了最后还是太懒太马虎啊~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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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12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附文:休谟论人格同一性之观念

「我」在我们的一生中被认为是同样的一件东西。这样的观念是从何而来的呢?为何我们会认为一个世界可能包含许多不同的、持续的自我?

休谟认为自我的观念之获得,来自于自我的印象之获得。我们在一生中,会有自己是同样的一个人之观念,是因为有许多关于自我是一定的、不变的印象。但是,自我究竟有无一持续的存在?假设有的话,休谟指出,们的观念中,认为在时间中持久存在的事物,不仅是外在的物体而已,我们也认为「自我、心灵、人格」一个持续存在的对象,自然有不同于心灵与知觉的存在,反之,一个具有独立于心灵与知觉之外的存在,自然蕴含它不在心灵知觉时,仍然继续存在。但此二观念并不相同,休谟分别从感官、理性、想象力去探究此二观念是如何产生。首先,从感官上说,在对象的「持续存在」方面,休谟认为这相当于有不知觉的知觉,是一自相矛盾的概念,等于假设感官在停止运作时仍然运作,这是不可能的。因此,这个观念绝非由感官而产生。但是,感官所提供的亦非不同于心灵与知觉的存在,感官所知觉的全都是印象,它只能提供此一知觉的存在,不可能在同一知觉中同时提供此一知觉为一存在,如果有这样双重存在的观念,则它只可能是从理性或想象力而来。

其次,从理性方面探讨,休谟的论证十分简洁,因为一般人赋予自我继续存在之观念,并不需要任何理性的原则,所以必不是理性的作用,而是其它的机能。因此,既然这两个观念既不是由感官也不是由理性所产生,最后只有从想象力去寻找其根源。休谟认为要说明持续存在的产生,必须以融贯性及恒常性加以说明。我们常常赋予在连续知觉下,具有恒常性的事物以同一性,并且也把中断了的知觉中具有恒常性的事物赋予同一性。这其实是混淆了相续性与同一性,使想象力很容易在不同的知觉中转换,而很自然的将相续的事物视为同一对象。在此状况中,心灵倾向于将中断了而又具有恒常性的对象视为同一对象,因而认为它们是持续存在的。

因此,休谟将整个运作归结为想象力的运作,只是由于某些知觉之相似性,而倾向于假设它们是同一的,产生一个继续存在的虚构。此虚构的唯一作用是去弥补我们我们的知觉的间断性。而且,这种倾向通过记忆力之印象而产生信念。总之,持续存在之观念与经验不符,因为独立于心灵或知觉之外的对像是不合理的,我们所能知道的只是我们的知觉,知觉之外的对象不能独立存在,也没有所谓持续的存在。

如果没有持续的存在,则个体的人格同一性 (personal identity) 就不好理解。因为,心灵作为一个体的自我之主要表现,就是个体不同于其它人的地方。自我之成立有赖其自觉为一持续的存在,否则自我同一性似乎不能建立。对此,休谟以自己的经验为例,每当他深入「自我」时,他总是感到许多特别的知觉,如:冷或热、光或阴影、爱或恨、痛苦或愉悦。他从不能在任何时刻没有知觉而能捕捉到自我,而且除了知觉以外,也不能观察到任何事物。所有能被观察到的只是知觉的继起。我们不能发现任何不变的、不中断的事物。我们所能发现的只是:「一束或一集不同的知觉,它们在一恒常不断的流变与运行之中,以一个不可想象的速度互相接续。」(Treatise, p.252)

自我做为一个观念,必须根源于印象,但反观自我时,我们发现的除了知觉,别无其它;我们不能离开知觉而捕捉自我,自我或心灵只不过是一束知觉或印象,并不是某一特别印象,这些印象都在流逝之中,它们相互接续,在知觉中连绵不断。如果此一知觉中断,例如在睡觉中,则此时自我可谓是不存在的。休谟又以剧院来比喻自我或心灵,说明其中并无不变的和不中断的实体 (entity):「心灵是一种剧院,知觉在此连续地出现、消逝、再经过、溜走,混合了无限种类的情况。」(Ibid., p.253) 在此并无简单性 (simplicity) 及同一性,即使是他所比喻的剧院,也不是一个实在的东西,因为除了知觉以外,再也没有其它的东西。

如果自我或心灵只是一束不断在前后相继中的印象,则人格同一性之观念又是如何产生的呢?休谟首先指出,我们的经验中有一些在持续知觉中出现的对象,可以维持不变,而改变的只是时间。我们有自我同一的观念,也有相关的对象在间断的知觉中出现,但我们时常将此二者混同起来,把一些间断了的知觉中的对象视为同一。构成这种错误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想象力虚构了一个保持不变者,及一持续的存在,使这些间断而相似的知觉被视为同一的对象,心灵的同一性之观念的产生,就是由于误认为不断地转变的知觉为同一的心灵之表现。

休谟进一步指出,使心灵如此反应的因素有几方面:首先,如果对象转变不多,或转换的部份所占比例不大,则心灵很容易将此前后不完全相同的对象视为同一。其次,如果这些部份具有共同的目的,则即使转换的部份相当高,仍会被视为同一的东西,如一艘修补过的船只或一幢重建的教堂即是。再其次,如果这些部份更具有共感的共同目的而相互援助,且其转变是这类东西的一种常态,则纵使前后的共同元素已不存在,仍会被视为同一的,例如动植物的同一性。人格同一性在这方面类似于动植物的同一性,但除此之外,尚有其独特的性质。

组成心灵的每一个不同的知觉,都是一清楚不同的存在,而可与其它知觉区分。然而,我们仍视这些不同的知觉为一同一性所结合起来,成为一个同一的自我。休谟提出他的疑问:「此一同一性是否是一真的结合我们多个知觉在一起的东西,或只是在想象中联想起它们的观念而已?」(Ibid., p.259) 休谟的回答是:


?  同一性仅是一个性质,而由于当我们反省这些知觉时,因为在想象力中把它们的观念结合在一起,我们才把此性质赋予它们。(Ibid., p.260)


换言之,同一性并不真的是知觉所具有的性质,不可藉观察而得知。正如上面已论证的,同一性不由理性,也不由感官而来,它必来自我们的想象,因而也就是一种虚构的观念。

休谟进一步说明这个观念如何从想象力产生出来,他认为能从想象中把观念结合起来的关系只有三种:时空的相似性、邻接性和因果性。它们是唯一的「自然的关系」,观念之同一性只能从此三种关系形成。休谟认为我们在此可忽视邻接性,因为它「在此情况中只有很少影响或没有影响」(Ibid., p.260),所以集中讨论其它两种关系。Stroud 认为休谟并未真正解释忽视邻接性之原因,并且认为他轻忽了邻接性之作用。但是,休谟讨论的是关于不同的知觉之间的关联,而非一知觉中的对象之间的关联,知觉之间只在时间上相邻接,而此似乎无关人格同一性之产生。而且,知觉的相邻接并不使得心灵在转换中更为顺利,它们的因果关系与相似性,才是它们被想象力结合的主要原因。

在相似性方面,休谟认为记忆力的贡献最重要,因为一个人的同一性之所以能形成,首先要能把过去的知觉重现,而重现有赖于记忆力。休谟强调记忆力不只在发现同一性,而且也是产生同一性的主要机能。在因果性方面,它的贡献是由于知觉之互相产生、消灭、影响、修改等因果关系之表现,而使心灵有如一政治共和国,虽然其份子在前后相续中已完全不同,甚至构成的法则也不同,却仍因为其份子之间的因果相续的关系而被认为是同一心灵。

而正如相似性之能够发挥作用有赖记忆力,因果关系的应用也必须记忆力才能表现,因为记忆力使我们熟悉这些知觉的相续不断的程度,我们才能建立其因果关系,由此构成这些不同知觉的同一性,而此即为人格同一性。由此可见记忆力在形成人格同一性方面的重要性。所以,人格同一性也就是以记忆力为主的想象力的虚构之结果。

以上对同一性的分析,看起来并无明显的错误,但是休谟在《人性论》的附录中,却表示同一性之分析「非常有缺陷」,但他并未精确地说出他认为的缺陷是什么。他特别不满意他对于两个原则的解释,亦即在我们的思想或意识中,结合我们连续的知觉的二原则;这两个原则即是相似性与因果性,但是,为何休谟认为它们不能解释自我的观念的起源?这并不容易回答,休谟对于他自己的反对可以总结为:

?  简言之,这里有两个我不能使它们为相一致的原则;而且我也不能够放弃它们的任一者,此即:我们所有的清楚不同的知觉都是不同的存在,以及心灵永远不会在清楚不同的知觉之间知觉到任何真实的连结。如果我们的知觉是寄存于某些简单和个别的东西之上,或者心灵知觉到它们之间的连结性,则此一情况中也不会有任何困难。(Ibid., p.636)

休谟认为这个问题就他而言,在他的理解上太过困难,那么他遇到的难题是什么?休谟所谓的「不一致」指的又是什么?如休谟所说的,这是他所不能放弃的两个原则,前面的分析都是以它们为基础的,而且这两个原则之间也没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如果它们真的是不一致的,则休谟前面之分析都有不一致的错误,这显然非休谟之本意。因此,对于休谟所谓「不一致」之意义,有两个诠释:一个是出自Paul Grice与John Haugeland的观点,认为休谟在此所感到的不一致性是指:因果关系和人格同一性构成一个循环论证。他们认为,休谟在分析因果关系时以假定了有关的知觉,如类似A的知觉和类似B的知觉都是在同一个心灵的知觉,否则因果观念不会产生;另一方面,休谟又以知觉的因果关系来说明人格同一性之产生。因此,这两个概念乃构成一个循环论证。Stroud提出他的见解,说明休谟在此能够避免循环论证的指控。因为说明因果关系时,得到因果关系者不必以先有一人格同一性之观念,而只是由于某些知觉出现,知觉到这些知觉的心灵乃产生因果的连结之观念。而在说明人格同一性时,心灵又由于知觉的因果连结之表现,而产生人格同一性之观念,这其中并无循环的问题。

Stroud对休谟所遇到之困难,提出自己的诠释:他认为休谟在此遇到之难题,其观念理论并不能提供任何解答。因为有不同的心灵存在,一束印象或知觉要构成一个人格同一的心灵,必须被意识为同一个心灵的知觉。如果这些知觉是分属不同人的,则它们不能产生人格同一性之观念。因此,确定任一束印象是我的印象即成关键,如果X要确定他所知的某一束印象是Y的印象,他必须先有一个他自己的观念,否则它无从辨认该束印象是Y的,而不是他自己的。而如果他只有这一束印象,再没有其它不同的一束印象以为对照的话,则它就只是Y而已。因此,他必须先有这是他自己的印象之意识。但是,X不可能先有这样一个自我的观念,除非每个人的知觉只是那一束可让他有自我观念的一组知觉。但这是休谟的观念理论所不容许的,因为任何清楚不同的知觉都是与其它知觉不同的,不可能有此种连结性。而休谟又认为心灵不能知觉任何这些知觉所寄存其上的简单的、个别的实体,Stroud认为这即是休谟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其中关键是「我的经验」做为一事实,是休谟不能解释之事实,故与其观念理论不一致。

Stroud之分析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休谟的观念理论之局限,但是对于休谟在前述所遇到的两个原理间不一致的问题,却似乎并未有很好的说明。真正困扰休谟的问题是关于知觉的连结性因此,这不是循环论证的问题,也不是某一特定个体,如「我的经验」之特定的结合问题。换言之,休谟感觉到这些知觉之间有一种连结的关系,但是却没有任何理论加以适当地说明。因此,真正的问题出在对相似性与因果性之说明有所不足,不足以使想象力产生人格同一性之观念。因果性与相似性虽然足以说明我们对外在对象有一持续存在之观念,却不代表它们足以说明人格同一性之观念。因为,对于外在对象,虽然其知觉各自不同,但不同的知觉中的对象之相似性,及其之间的因果关系,很容易使得心灵从A转换到B,因而使想象力虚构出一持续存在,解除心灵在转换上的困难和疑惑。但是在人格同一性方面,这两个原则之运作却不具有同样的效能。因为知觉在此所要表现的是其自身的相似性与因果性,而非对象之性质。亦即在相似性方面,要求知觉之间整体的相似;在因果性方面,则要求所有知觉自身相互间的相续关联。然而,这样的相似性及因果性却不可能在知觉中获得,因为我们只有相似或经常相伴随的一束束的知觉,而束与束之间却无相似性,亦不常相伴随。所以相似性与因果性在人格同一性之产生上,实在并无作用。

如果相似性与因果性不能产生人格同一性之观念,那么产生人格同一性的到底是什么?休谟讨论了感官、理性、想象力,却未讨论感觉 (feeling)、情绪 (emotion) 等,也并未在发现前述不一致之困难后,尝试将此问题在情绪之领域内加以思考。当然,也许仍然不能解决此问题,也不见得能说明人格同一性之观念。我们暂且回到Stroud的主张,即承认这是一伴随一切印象的「我的经验」或自我意识,而且由此建立人格的同一性。即使与休谟的第二个原则有所冲突,但无论如何,这是我们的经验之真实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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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shiwa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4-4-12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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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3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啊

解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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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8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是失眠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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