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foxkelvin

謝謝妳,那個嫌棄我不上進的人。(曬工資)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您心胸寬廣,最好就是女友被人搞大了肚子還去幫人埋單。

是可忍孰不可忍,這點道理都不懂的人算不算是白活了一輩子?
foxkelvin 发表于 2010-7-5 13:06


如果是我喜欢的女人买单就买单了,有了钱却不能娶喜欢的女人钱有何用?如果是不喜欢的女人你发贴干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7-5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小人我不怕你们喷,你们喷我就是输了
结论是ex是傻逼,围观群众也是傻逼。


楼主你是m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要輪我嘛,其實隨便拿個存摺或者入息證明就可以了

可是偏偏輪我的沒有那能力

有能力的不屑輪我。

所以,咳咳,就這樣
foxkelvin 发表于 2010-7-5 14:00


你咋这么145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劈腿了还不跟LZ分手不是更扭曲,当然LZ要是觉得人家不甩掉你你会比较开心的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你这个帖子里说的话。站在女人的立场,我想说,你EX甩你甩对了。(完全不了解你,完全不负责的说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7-5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欸,方法错了

我小学一哥们,平时不喜欢露财的那种。交了个女友也是千依百顺的

结果女人的妈嫌他,谈到结婚的时候坐地起价

婚不结了,把女人家周围的地全买下来,全盖厂房了把女人家的小二层围了起来

女人妈寻了两次死没成最后也就这样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泄完了便要发奋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要輪我嘛,其實隨便拿個存摺或者入息證明就可以了

可是偏偏輪我的沒有那能力

有能力的不屑輪我。

所以,咳咳,就這樣
foxkelvin 发表于 2010-7-5 14:00

我能理解LZ为什么扭曲 我说的也只是LZ没必要继续扭曲下去了 好好过日子吧
只是我不理解LZ这种要轮他的必须比他有钱这论点
要觉得冰箱不好用还非得自己会制冷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7-5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仇必报,锱铢必较,我觉得楼主这样的才是真君子啊!我甚至觉得楼主你这种穷追猛打的做法已经超越了复仇的范畴了,可以说是It\'s not revenge, it\'s justic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LZ这个帖子挺好的,说不定一些工资不如LZ高的人受到激励,半年后再发个帖子来反晒,S1迈向小康的人又能多出几个来。不过必须受人嫌弃才会上进,人格上都很可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无情的炮火闪瞎的群众淡定围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LZ在HK或者澳门等地的话,7K真的不算多,也就算是在内地2~3K的样子?

LZ,你这样真的不好看
基本是一种小人得志的感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我经常嫌弃BF不上进,BF一点都不谢谢我,还是一如既往低调的不上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你这个帖子里说的话。站在女人的立场,我想说,你EX甩你甩对了。(完全不了解你,完全不负责的说法)
蕎麦饅头 发表于 2010-7-5 14:02


+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楼主扭曲小鸡肚肠的都是啥心态,年轻人就应该快意情仇豪情万丈啊,搞那么老气横秋以凸显自己众人皆醉我独醒么。楼主不要慌!我挺你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7-5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甩你还是更多的与除了不上进的其它有关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欸,方法错了

我小学一哥们,平时不喜欢露财的那种。交了个女友也是千依百顺的

结果女人的妈嫌他,谈到结婚的时候坐地起价

婚不结了,把女人家周围的地全买下来,全盖厂房了把女人家的小二层围了起来

女人妈寻了 ...
forgetman 发表于 2010-7-5 14:03

这样才是真扭曲好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LZ的EX先注意到LZ的性格缺陷于是劈腿了
还是LZ的EX先劈腿了于是找了个借口把LZ甩了
这是个问题
不过说真的,劈腿了还不把你甩掉,LZ你会觉得比较开心吗?
如果被甩了发现真相以后马上来发帖抽脸我觉得可以理解,这都半年过去了……LZ你薪水后面再加一个0大概也还是会被妹子甩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LZ,先不论你能力如何,关系如何,薪酬如何,单看你这样的为人处事,就证明你EX甩你是有她的道理的,虽然我不知道实情。我也是过来人,出来社会,先学做人,再学处事,君子报仇10年未晚,到你有能力可以凭借你的社会关系玩弄她男朋友(老公)于手掌,到时候再暗爽也不迟,何必急于这7k呢。7k能做什么呢,7k一个月跟3k一个月,你觉得有什么差别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我经常嫌弃BF不上进,BF一点都不谢谢我,还是一如既往低调的不上进。。
Cartman 发表于 2010-7-5 14:07

你不是男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我经常嫌弃BF不上进,BF一点都不谢谢我,还是一如既往低调的不上进。。
Cartman 发表于 2010-7-5 14:07

同感。。。从来不给什么压力,也只是偶尔旁敲侧击提醒一下,还生怕伤他自尊,于是还是每晚wow。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是男的吗?
TCTF 发表于 2010-7-5 14:11


男的就不能有BF吗? 换句话说,我就不能是女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我经常嫌弃BF不上进,BF一点都不谢谢我,还是一如既往低调的不上进。。
Cartman 发表于 2010-7-5 14:07

米业巨子还不上进,准备收购中粮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甩我只不過是有一個更好的出現了。

當然人家現在是一副“這個很好,只要和這個結婚就會很幸福”的狀態

不過嘛

我堅信甩人者恆被人甩的定律 ...
foxkelvin 发表于 2010-7-5 14:12

万一人家两个人就那么结婚了还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LZ你要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7-5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5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一人家两个人就那么结婚了还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LZ你要怎么办
fayviolet 发表于 2010-7-5 14:14


lz可以寄工资单到她家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4-6-17 23:23 , Processed in 0.415724 second(s), 4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