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889|回复: 17

床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2-25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一张床说起的事

工作性质决定,我们要上夜班。自从公司前年把可调节的转椅换成了不可调节的,我们夜班睡觉成了个问题。人是铁,饭是钢,一天不睡难受的慌。纵然有夜班,其实过了凌晨1点也是没有什么工作的,但是没有椅子,没有床,扒着睡只会让自己难受着凉。

跟领导协调之后,答应我们可以自己买折叠床放在公司以备夜班之需。我那时候和同事在沃尔玛超市选中一款99元的折叠床,并约定好一起使用。因为排班的关系,我和他总不能碰到一起夜班,这样正好俩人共用一张床。

起初还好,后来可能是每天使用导致床本身有了磨损,床布有下陷的痕迹。我们当时也没理会,直到有一晚我睡觉的时候床塌陷了,我才发现这床已经磨损的不像话了。别人的床都是隔一天一用,唯独我这张因为两个人共用的关系要每天使用,磨损程度肯定要比其他人的厉害。就这样又凑合了半年,有天晚上我同事他搬来了一张崭新的折叠床,说这是他自己的,以后不用和我共用一个了。

再后来我一直用着这张已经严重磨损的床,直到最近那床终于寿终正寝了。99元,睡了2年。我知道不是我的原因,我只能再去购买一张新的床。

刚才,我试探性的问同事 “下个夜班,我可不可以先睡你的床?”

“不行”他拒绝的很干脆。

“为什么?”

“你的床都被你睡坏了,我怕你睡坏我的”

“那不是我的原因,是因为床磨损的太厉害了,要知道这床是咱俩轮换着睡的。。。”

“别人的床都没事,就你睡的床出问题,不是你有问题还能是什么?”

我无语了。我只好扭头跟我爹说

“爹,明天我给您几百块钱,您去帮我挑张好一些的折叠床吧。”

只能这样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25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贴发马区干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25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恋上他的床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25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同事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25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才不要和这纱布过一辈子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25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是女同事,是吧是吧,看你無奈的樣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25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我我也会拒绝的
一晚上可以,今后一直这样就不行,平分钱也不行,嫌麻烦啊,还要顾及很多东西,完全属于自己的多舒服
我是女的,不如男的爱分享,牙刷牙膏牙缸肥皂洗衣粉那一套,从来也都是各用各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25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睡凳子……买了个睡袋但是实在懒得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25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99块钱还想用多久

你当还是六七十年代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26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我手里刚好有两个折叠床,一个钢丝的在双龙,一个木板的在潘家园
奶奶扣需要的话,可以送你一个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26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啊没经大脑就乱说了,失礼了抱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26 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报一下你的体重和你同事的体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26 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萌扣不要哀怨睡不到他的床了 直接去睡他的人就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2-26 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26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在女性眼里男人是这样的么?牙膏牙刷什么的,不管是谁都不会和别人共用吧。
klaith 发表于 2010-2-26 06:59

牙膏为什么不能。。。
你家来客人给他一把新牙刷还好说,还特地拿支新牙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26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萌扣光临马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26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99块的东西还平分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26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干吗不睡地板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4-9-21 00:35 , Processed in 0.129147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