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我是大姐大

分手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7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LZ解脱了,寻觅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7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 -.....LZ...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7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姐你为什么能坚持2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7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出来你们在一起的意义何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7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对EX实在太好了

从刚才的介绍来看

长不大缺乏责任感的男性始终还是被放弃了



太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7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這種JP 早就應該摔他幾條街了吧.....LZ你竟然能忍2年...還想結婚...我真的很佩服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白菜都让狗拱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LZ真不容易,这两年怎么熬过来的....
俺听过不止一次分手后男人要回礼物的....着什么世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后面,真是J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嘛,恭喜楼主解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凰男必须死…(诶,怎么不是粉红色页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得好,顺便求LZ真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何必在一起呢?

楼主放宽心,好男人多的是,你这么好的条件,应该挑别人而不是别人挑你,忘记那个恋母狂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真相
另,两年时间太漫长了
现在回头看,相聚一刻就是那让少年不如歧途的毒草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了好,感情不是单方面的付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LZ求交往
我最喜欢强气的姐姐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跟我同学的遭遇好像,最后那男人为了一个在面包房卖面包的脓包女人跟我同学分了

还有,恋母狂一定要pas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每當看到這樣的帖子,我就在想:為什麼這麼SB這麼JP的人都會有妹子倒貼。我這樣沒談過戀愛,一心一意賺錢,只想給未來的妻子兒女一個好條件的人怎麼就是沒一個女人看一眼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是我把他惯坏了……房子是我家出,车子也是我家买,装修不让他掏钱,至于办婚礼,他说除非他在他家那边办,否则也不掏钱。我一一答应,我觉得只要有爱情就有一切了,钱财乃身外之物。

求包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能做出这些事,证明他真的没有长大,30多岁了还是这样,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领悟做人的道理了
你的想法没有错,只是在正确的时间,找了错误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才能2到这种地步啊。。
囧.スミス 发表于 2010-1-17 22:49


因为什么也没经历过,所以才会2到这种地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一巨婴啊,要结婚得多可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帖子看完,为什么总有种心痛加不甘的心态,麻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18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1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當看到這樣的帖子,我就在想:為什麼這麼SB這麼JP的人都會有妹子倒貼。我這樣沒談過戀愛,一心一意賺錢,只想給未來的妻子兒女一個好條件的人怎麼就是沒一個女人看一眼呢? ...
Lucio 发表于 2010-1-18 01:24


你还不够坏,当你醒悟的时候
你会发现你以前多么的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发现男人孩子气一些比较好,总能遇到像姐姐一样的妹子迁就、照顾自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不算坏,只是还是男孩,不是男人罢了,没有责任心而已……

唯一的幸运,我俩没有同居……
我是大姐大 发表于 2010-1-17 21:49

工作了也訂婚了,居然還是男孩心態..樓主你就不覺得已經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了麼?

早解脫對你是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LZ你是初恋吗?刚开始谈恋爱都这样傻傻的付出。

不过恭喜你离开这个极品了,而且也得到教训了,以后谈恋爱会更有经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编辑,补充一句,在结婚前离开真的是要恭喜,而且幸好没同居!前段时间我还听说有个谈了5年堕胎4次就准备结婚了,男方邂逅一个更加年轻貌美的妹子就离开她了,而且那个更年轻美貌的还写酸溜溜的文章羞辱前任,然后男的还帮忙骂前任“有多远滚多远”。。。  不过幸好这个姐姐在家里的安排下也相亲准备结婚了。。。 我们都还年轻呢,还可以重新开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18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了好,这样的男人有什么好的,随便拉个出来都比他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没人吐槽两个网友?
为什么没人吐槽两个网友?
为什么没人吐槽两个网友?
为什么没人吐槽两个网友?
为什么没人吐槽两个网友?
为什么没人吐槽两个网友?
为什么没人吐槽两个网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分了好
实在看不出他对你那里有“爱”

即使是心甘情愿的付出 却一直得不到对方的回应 也是会累的
重新开始一段新的吧…
要幸福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没人吐槽两个网友?
为什么没人吐槽两个网友?
为什么没人吐槽两个网友?
为什么没人吐槽两个网友?
为什么没人吐槽两个网友?
为什么没人吐槽两个网友?
为什么没人吐槽两个网友? ...
忧郁的lc 发表于 2010-1-18 10:14

真想帝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看真的不合适啊……分了好……免得委屈自己一辈子……
LZ这么体贴的妹子应该有更好的归宿的。

看了几件事发生的地点,是帝都的吧?排队求交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LZ可以告诉我你到底喜欢他哪一点么?

我现在认识个软妹,她男人就是这屌样,完全不解风情。妹子重要还是电脑重要?如果连这样的主次关系都分不清楚也就没资格谈恋爱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妹子和LZ的男人一个样子……三年过去了,麻痹,这就是理所当然么……虽然妹子软但是懒到无法忍受以后结婚怎么过日子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楼主的问题也挺大的,听起来那些都是你要求他做这做那啥的,他没做好的样子,那男的想不想做你要求的那些呢?根本就不想去听什么音乐会,怎么会做好嘛。他有没有主动要为你做过什么事?待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8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男的吃饭再去啥的的确很极品,但指责他他又看不到嘛。
  女人向楼主这样在恋爱中试图安排,控制恋爱的想法和行为其实是很危险的,不论对那种男人来说。

  婚姻就是一场赌博,男人要自由,女人要幸福。

  最后,这种男的早该分了,干得漂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4-9-21 03:29 , Processed in 0.287838 second(s), 4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