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345|回复: 45

[纠结]所以说我最讨厌做选择题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27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和妹子一起在帝都工作快两年了。近期公司有一个机会调去成都工作一年。去到成都后工资待遇涨薪分红还是北京的标准,公司包吃住,而且成都的消费水平比北京要低上不少,可以攒上点钱。为明年结婚做准备……

  额,问题来了。妹子和我不在一个公司,如果她要辞掉工作和我去四川。一年后等我们回北京后她的工作又得重新开始。如果不去的话她留在北京,我在四川,得分开一年…

  我是倾向让她和我一起过去,在成都就算她呆在家里经济也能负担得起。而且这几天一提到行李啊火车啊分开什么的妹子就哭得很伤心… 我还是觉得带在身边比较放心……不过一年后回来她又得重新开始这点确实不能不好好考虑下。

  理性的想想确实是我一个人过去,她留在北京比较妥,不过一说出口就变成“你和我一起去四川吧!”她每次都说“你看我和你一起的时候老管你,你去哪就没人管了…”“成都漂亮妹子很多啊…”之类的话。我更加舍不得丢她一个人了……

  以前我在北京工作,她在武汉工作。也是她辞掉工作跟我到北京的…这次又纠结了……

  这个月底就要出发了,这几天就得决定…麻痹的所以我最讨厌做选择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带走就带走呗   总比带不走又不肯给你走容易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痹你妹子跟着你跑这跑那的为你牺牲那么多,你以后好好对你妹子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痹的温馨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她愿不愿意为了你辞掉工作去四川
事业重要还是爱情重要?一年有很多变数的
爱她 就把她栓在身边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妹子跟着乃走吧,乃负全责就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7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她愿不愿意为了你辞掉工作去四川
事业重要还是爱情重要?一年有很多变数的
爱她 就把她栓在身边吧


她肯定愿意去,只是会考虑到一年后她的工作又要重来,所以才会犹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7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妹子跟着乃走吧,乃负全责就好了。
浏菁 发表于 2009-10-27 17:52


我早有这个觉悟…就怕妹子跟着我是受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先领证吧,再带着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先领证吧,再带着走
sybilno 发表于 2009-10-27 18:06

+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年就受不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带走,不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1年而已。。。。。。你每月回去一次不就好了,有机会妹子还能过来,一个男人在外工作什么都好办,吃,穿住,你这拖家带口的就有点麻烦了不是。即使这些都克服了,以后回北京还得再找工作,到时简历上怎么写?2009-2010,陪男朋友在四川工作,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以及性生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带走就带走吧,作为个男人,虽然不能不信任她,但女人更希望能在你身边陪着````

啊````我也好想带着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北京你所在的行业只有一家公司吗?

跳槽行吗?别一棵树上吊死。

如果我是你,除非成都的薪水能*2 让妹子充电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总考虑自己的人都是自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脑残,男人自私
这种事你情我愿嘛,没啥好说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分不分开真得看人。有些人分开了就没法过,有些人就可以。我觉得lz和妹子是前者的样子,与其你在这里纠结不如还是直接看妹子怎么想的,毕竟是她的工作她的选择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带走,无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带走 异地不保险啊 况且妹子在北京闹闹哭哭 LZ也不能安心工作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我给忽悠来成都工作,当时招聘的人说三个月后就可以回去深圳
不过现在已经快一年了,这一年过得很辛苦,还好妹子体谅我
希望明年能回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正面的想法是要可持续性发展

负面的是异地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带走,只要你有自信无论她是不是有工作都能养她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妹子商量了一晚上,目前决定的是我先过去等稳定下来回北京接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带走 如果妹子不介意离职的话
然后你在四川工作 她可以再四川充电嘛  这样她再回去简历也有的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开一年 没什么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倒是工作重来让人很纠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领证!
能为你付出这么多的姑娘,你不珍惜不行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预定明年20101010领证今年090909没赶上

我不迷信,就是挑个有意思的日子,如果再赶不上就1111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异地恋,很容易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111111...LZ你这无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六个1也是成双成对嘛还能纪念下曾经的圣战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婚早结好,等111111就啥都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带走多折腾啊...而且才1年、
给你妹子和你都买个摄像头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赤果果的秀恩爱啊。。。异地真的不太好诶
来人啊 求我走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妹子留京,LZ去重庆花天酒地一年,回来让好妹子买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9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那么难办么?  你就不能不去成都么? 1年节约的钱与妹子的付出和感情 你觉得价值对等否。。。

钱永远是赚不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不想靠家里,自己赚钱结婚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9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0101和20100102也是好日子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30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留京比较好...妹子不在身边...赚钱的心也不稳定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4-11-29 00:43 , Processed in 0.322877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