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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恶劣招财猫

我喜欢上了男朋友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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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5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去看棒子的电影,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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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5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喜欢上你男朋友的好朋友,那是作为你这方面的想法,说好听点是见异思迁,说难听点是犯那个啥。
不知道那个好朋友是否对你也是同样的感觉。
做一下设想,前提是你开始勾引那个“好朋友”,那么衍生出以下几种情况:
1、他真正是你男朋友的好朋友,对你这种行为非常不屑,并告诉你男朋友。结果必然是,崩。你两边都不讨好。
2、他拒绝了,但没有告诉你男朋友。但你一辈子都会有阴影,如果你有一些良心的话。
3、他也对你有意思,但是碍于朋友关系,和你展开地下恋情。但第一你可能就不会接受这种事,第二即便接受了,迟早会有被发现的一天。到时候就一个字,崩。
4、两人勾搭成功,挑明了。想必你男朋友一定会恨你们二个人一辈子。什么还可以做普通朋友这种演戏都觉得太假的事情就不用去假设了。

说穿了,这种事做出来,至少伤害一个人,或者三个人都伤害。

以上,因为很反感这种事情,所以言词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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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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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llgate11 于 2008-4-26 00:05 发表

打破世俗藩篱

追求真爱无敌

>:o

卫道士退散!


知道你Kuso,

不过就这种主儿,也配追求真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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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7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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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找事...到头来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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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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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合LZ这一帖来看的话
http://bbs.saraba1st.com/viewthr ... B%E8%B4%A2%E7%8C%AB

原本就是个淫娃嘛,无所谓了,随便怎么搞,别得了爱滋再到处传染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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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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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渣特我听你的,89F言论作废,沿用以下观点:

原帖由 forestbee 于 2008-4-25 01:24 发表
两个字: 犯X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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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當心了,當心他們爲了維持友誼而兩個人都放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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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字:犯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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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心不坚定.有证明也会出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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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是《君が望む永遠》R劇麼?:awk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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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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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LZ和喜乐蒂谈了2年恋爱,现在觉得小型犬博美的频率更块,更风流变迷上了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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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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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爱谁谁,这是你的自由,没人管的着

但是请不要立个牌坊就好,所谓借口就像P眼,人人都有一个

放过你现在的BF吧,别耽误了人家,结婚了再出轨,就不是2个人而是2个家庭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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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只是去证明:一个人在不想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会给自己找无数的理由
                 那反之
                一个人在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给自己找无数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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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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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一个人是错吗:awk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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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于 2008-4-27 18:09 发表
喜欢一个人是错吗:awkward:

当然没错

所以我最讨厌LS那些卫道士了

结婚这种东西有什么意思

当然是想喜欢谁就喜欢谁好了

自由自在

天下男人尽入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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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心如果变了,就走,对方的回答什么的都是现实世界的考虑了,但是从现实世界来考虑,你都已经决定结婚了...除非对朋友表白后也不结婚了,这样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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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一个圈外人我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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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啊,女人哟。
去T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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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8 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
没有什么道理,喜欢就上啊。
把你现在那男的T了,不喜欢了还呆一起干嘛?这不遭罪吗?
人活着就得HIGH,楼主你说是不是?
该HIGH就HIGH,HIGH的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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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8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神出轨?
你太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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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8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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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8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那么多人说LZ犯X,给LZ讲个现实中的反例,不是鼓励,只是告诉LZ,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有个女孩子喜欢上了男朋友A的朋友B(也是她的朋友),开始了与B的恋爱,即将结婚之日A又展开了追求攻势,女孩子念及前情就背叛了B……现在她和A已经快结婚了。当然,她得到了所谓的爱,还有一幢大房子,等等……当然她付出的也很多……

不是所有关于背叛的故事都没有happy ending,但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呢,什么样的结局是你喜欢的?

还有,记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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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8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选择谁,lz都不会幸福

因为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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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8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的二选一,敢选就要敢负责,小心最后竹篮打水,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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