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Metropolis

这 I Am Legend 的结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3-12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笑谈。。。
原著的精华!?原著的精华是什么?
是逆向思维大哭拉伯爵吸血鬼传奇地位?还是回想那具有传奇色彩的大蒜与阳光?

前者的话,影片的第二结局已经委婉的做了表达。其实细看两个结局,最大的不同其实还不是那句“i\'m sorry”,而是史觅食在说“let me save you”后丧尸老大的举动,在第二结局里老大显然用“人性”回应了所有人,这与原著中吸血鬼女特务与人类主角的纠葛可说是异曲同工。而这样“人性”做法的问题便是,这无疑是为当初人类基因改造的罪行减刑,影片也就没有了最初的“教育意义”,执行最终审判的蝴蝶天使也显太逊了些。另外,说委婉的意思是,对于观众来说,如果忠于原著,史觅食“i\'m sorry”后自杀的话,那么这种用悲观来戏弄观众的事只有二流欧洲电影才做的出,题外话了。是,同样是出于人性出发,那位上帝女使者的出现也成为了史觅食救赎自己的理由。

再关于后者,一本出自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小说,虽然对后来很多僵尸片有一定的影响,但不得不说某些表现手法上的老套,说俗点就是“土”,毕竟对于现在的观众而言“吸血鬼”VS“丧尸”、“细菌感染”VS“基因病毒”“圣水”VS“白醋”显然都是后者要时髦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2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2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原著可以看吗?中文的有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3-12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3-12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3 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41#的头像更有讨论的空间啊.

跑题,对不住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3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容克 于 2008-3-11 23:26 发表
主角应该整条船当巢穴

白天靠岸晚上出海

绝对安全

万一他们游上船或者划船过来怎么办:bear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3-13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3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传奇》另一个结局很赞啊

比那个好莱坞式大团圆的结局深刻多了
ttp://v.youku.com/v_show/id_cc00XMjAyNTcwMTY=.html
被WILL认为是怪物,没有社会性的夜魔也会对爱情作出反应,因为一个女夜魔而放过主角,说明夜魔的社会即将出现,而人类只是另一个种族另一个文明罢了:mask: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3-13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3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awkward:
另一个结局不是说..
人类才是怪物么..
但是新文明怎么看都是旧时代文明的退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3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种高级智慧生命 人类不能容忍夜魔的存在 同样夜魔也不会容忍人类的存在..
假如对主角表示感恩 那说明至少夜魔也对自己的存在表示否定的(女夜魔在接受疫苗后开始反原成人类并且男夜魔表示了认同)
我认为这样一来反而扯了 僵尸化本来就是讲的人类社会的毁灭 是人类的咎由自取 是不可逆的 如果僵尸像病一样能治愈 那就没有反思的意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3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喜,第二结局和前面的剧情冲突太大,
自己女人被掳走当小白鼠,又死了那么多兄弟,最后终于可以日死仇人的时候却只是和仇人深情对视一眼就率众扯呼了
以后还怎么当领导,怎么带队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3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影视区早都开讲这结局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3-13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3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把夜魔认作是拥有一般动物的智商觉得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要把夜魔一族认为是另一种高等种族,显然有很多疑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3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片子有强烈的反基督教的成份在里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3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awkward: 我只看了史密斯把娘俩放走后和吸血鬼玩自爆的结局,还有个结局是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3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ei 于 2008-3-13 20:23 发表
:awkward: 我只看了史密斯把娘俩放走后和吸血鬼玩自爆的结局,还有个结局是什么?

这是DVD版的结局……

这帖子里说的一笑泯恩仇是BD版的结局……

[ 本帖最后由 cxn 于 2008-3-13 20:54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3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fei 的帖子

史密斯把抓来的女夜魔还给了夜魔老大,夜魔老大带着小弟撤了,史密斯和娘两去寻找定居点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3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团长的头像 :talisma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3-13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3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这第二结局还不如第一结局,好歹那玩意还小高潮了一把,而且对剧情还能做一个最后的交代,这个太做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3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喝红茶的杨 的帖子

就是,起码第一个结局玉石俱焚火爆了一把,这个结局却在高潮的地方刹住了:mad: 真缺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3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不错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3-13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3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个结局为拍续集做了铺垫,日后夜魔与人类社会肯定还是会发生交往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4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风暴怎么办?太大的船一个人不好操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3-14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4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的不就是嘎然而止的惊诧感导致的思考么...
这片彻底内涵了...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4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容克 于 2008-3-14 12:58 发表



这倒是个麻烦,天气预报肯定没了,但风暴天气靠泊在避风港里,暗夜猎人应该也上不来的

暗夜猎人既然可以模仿主角捕获暗夜猎人设陷阱,难保哪天会学会使用仪器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3-14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4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Metropolis 的帖子

原帖由 Metropolis 于 2008-3-9 21:24 发表


剧场版是后来因为focus group看后觉得本身结局不好后重新拍的. 是N同学找到了cure然后为了保护cure跟darkseekers同归于尽的不用动脑子个人英雄主义结局.
本身的结局(也就是我开头说的那个结局)是N同学发现原来dark ...


从电影里我就没看出来内服最后成了夜魔的LEGEND:awkward:
前面也没有剧情表现夜魔对他的恐惧什么的,这片子本来就偏离了原作
如果硬要加入这么个备用结局那太不搭调了,显的太突兀

[ 本帖最后由 hui.w 于 2008-3-15 15:26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4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第二种结局,因为在辐射2里人类和丧尸是可以共存的:awkwar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14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第一个结局若是没有后面的那个定居点这段介绍就好得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沪ICP备13020230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GMT+8, 2024-5-20 04:55 , Processed in 0.024301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