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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首例核准追诉】13岁男孩杀害8岁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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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3-30 20: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省流:13岁的初中生刘某被母亲打骂后、产生仇恨女性,杀女性泄气的犯罪动机。2022年9月25日,其预先准备水果刀、刀片、一次性手套、塑料绳等作案工具预先放置于某林地内,之后又以邀请邻家8岁女孩玩为由将她骗到了林地杀害。家属透露,孩子的裤子脱到脚踝处,腹部被划开,身体多处刀伤。死亡后,尸体被侮辱。当地有传言,刘某回到乡上后,还买了一瓶啤酒,一边喝啤酒一边在学校打篮球,直到上晚自习时,被**带走。案发后,经鉴定刘某精神状态正常,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同意追诉其刑事责任。刘在羁押期间,无悔罪改过心理,对自己所犯错误持无所谓的态度。
2024年2月4日,小刘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由甘肃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向通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月20日,该案改由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同意追诉其刑事责任。
完整报导: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 ... 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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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4-3-30 20:27 | 只看该作者
你就不能等枪毙了再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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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4-3-30 20:3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种负刑责能判死吗?判不了吧?要是能判死就是大功一件了,加快促进法治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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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24-3-30 20:32 | 只看该作者
没法死刑啊坛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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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3-30 20: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不能死刑至少要保证不减刑关一辈子吧,不然放出来一样还要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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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3-30 20:37 | 只看该作者
未成年人不能判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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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3-30 20:39 | 只看该作者
可以把他妈也一起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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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3-30 20:40 | 只看该作者
无敌大法师 发表于 2024-3-30 20:31
这种负刑责能判死吗?判不了吧?要是能判死就是大功一件了,加快促进法治社会发展。 ...

不可能,他就算杀光中国的8岁女童都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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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3-30 20:42 | 只看该作者
相见恨晚 发表于 2024-3-30 20:27
你就不能等枪毙了再发吗

核准同意追诉其刑事责任

意思是本来都不用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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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3-30 20:45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是真扭曲煞星,放回社会迟早会杀自己全家或者别人全家的类型,只能寄望于关得久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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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3-30 20: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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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3-30 20: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无期肯定是能判下来的,一般像这种罪名的无期按到点减刑算最低17年,蹲个20多年算正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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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3-30 20:56 | 只看该作者
无敌大法师 发表于 2024-3-30 20:31
这种负刑责能判死吗?判不了吧?要是能判死就是大功一件了,加快促进法治社会发展。 ...

判不了。十八岁以下不适用死刑是直接写在刑法里面的,没有但书的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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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3-30 20: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chl123 发表于 2024-3-30 20:52
无期肯定是能判下来的,一般像这种罪名的无期按到点减刑算最低17年,蹲个20多年算正常吧 ...

然后正值壮年放出来,吸收了几十年监狱反社会思想,必然会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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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4-3-30 21: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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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4-3-30 21:22 | 只看该作者
安徽合肥董某萍(网名周旖恩)仇恨男性,沙害15个月的男童,什么事都没有。
受害者家属被捂嘴,后续报道也被禁止。
董某萍是成年人。事前就在网上发言要沙男人,然后实行。结果被定为“精神残疾”,不处罚。
事后豆瓣进驻了网信办的督导组,就这样。

现在未成年男性要追诉了,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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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冬将至 -1 思路广
xxren + 1 扣分的就是那个杀人犯吧
瓜苗乐章 + 1 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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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ox + 2 扣分的想必是
梦游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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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24-3-30 21:30 | 只看该作者
尼斯湖水鬼 发表于 2024-3-30 21:22
安徽合肥董某萍(网名周旖恩)仇恨男性,沙害15个月的男童,什么事都没有。
受害者家属被捂嘴,后续报道也 ...

这也转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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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CORN00 -1 转什么了?
以臀代头巴麻美 -1 好评加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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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卷花开r + 1 打拳不分男女
安德尼特人 -1 转进你妈了个大血葫芦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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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4-3-30 21: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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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4-3-30 21: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种反社会人格直接销毁了吧

—— 来自 HUAWEI ALN-AL80, Android 12上的 S1Next-鹅版 v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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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4-3-30 21: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上面那个不加最后一句挺好的。扭曲杀人者必须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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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4-3-30 21:42 | 只看该作者
尼斯湖水鬼 发表于 2024-3-30 21:22
安徽合肥董某萍(网名周旖恩)仇恨男性,沙害15个月的男童,什么事都没有。
受害者家属被捂嘴,后续报道也 ...

读过大学却网购“5年高考3年模拟”

27栋一楼的超市老板在刚开店时就感觉董某萍和常人不太一样。“我每天开店开到凌晨才关店,她经常接近凌晨的时候,来这里买方便面火腿肠。”

更让超市老板和老板娘觉得奇怪的是,董某萍有几次拿着几本书跑来店里,向老板扔下就跑走。老板娘也遇到过类似情况,不过当时她扔下的是几支笔。

事发没多久,“27栋有孩子从楼顶被扔下来”的消息不胫而走。快递站点的老板张桦听到这个消息后,就预感可能是董某萍所为。

“我们小区就她一个人不太正常。”张桦回忆,在小区里开店的这几年,董某萍来店里买得最多的就是雪糕,不论夏天还是冬天,都会来买,“有时候连着五六天,每天早上我刚开门没多久,她就来了,还都是买四五块钱的那种。”

在张桦的印象中,董某萍每次都是微信付款,她常常来拿快递,报手机号码取。

“是她自己买的。”张桦回忆,她经常买一些小东西、小零件,有一次张桦弄丢了她的一个快递,还赔了董某萍几块钱。

张桦介绍,董某萍的快递收件人不用真名,用“小苹果”代替。她最近的快递记录是9月下旬,在某图书店买了一本“5年高考3年模拟高中数学”书,买了两件衣服,还买了1斤“黄柠檬”。

“有一段时间,她经常来店里找我和我老公聊天,说我长得很像她一个同学,非问我要手机号码,我没给她。”张桦妻子称,有一次董某萍向她借用手机,也被她拒绝了。

“还有一段时间,经常来到店里就问我们‘近亲结婚会怎样,生的孩子会怎样’,天天就问这个问题。”张桦称,董某萍似乎很想和他们聊天。

董某萍从楼顶扔下男童后,李琳回忆起几年前她儿子告诉她的一件事。那天,她儿子回家时遇到董某萍,“我儿子说她就跟在后面,几乎踩着他的脚后跟进电梯。我儿子十几岁了,胆子大,大喝一声‘你干嘛’,才把她吓退了。”


多名居民称,嫌疑人居住在事发楼栋的4层。

三年前已开始领取低保,保障原因为“精残”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半年以来,事发小区所属的庐阳区杏林街道上城社区都向董某萍发放了“城保A类”低保。官方公开可查的信息记载,社区曾在2018年5月就向董某萍发放过低保,当时是“B类”。

记者在上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前的公示栏看到,正在公示的7月至12月的低保发放名录中,均有董某萍的名字。她的保障类别为“城保A类”,7月和8月保障金额是892元,自9月起,她的保障金额涨到933元。

庐阳区政府网站公布的杏林街道2018年5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花名册中,也有董某萍,当时她的保障类别是B类,保障原因为“精残”,保障金额为753元。

庐阳区政府网站对保障类别有过解释,所谓B类,系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或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含60岁)、未成年人和三级以下残疾人(含三级)。而A类的定义是: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并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家庭。

自称是董某萍小时候玩伴的妙妙(化名)讲述了另一段经历。她称,董某萍小时候胖乎乎的,大家都挺喜欢和她玩,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到她,再见是初中,董告诉她“自己心理出了点问题,治好了才回来上学”。后来便很多年没再见过。直到妙妙结婚时,她才再见到董,但对方已经认不出自己,喜欢自言自语,“在大润发吃东西,有时候会骂人”,没有家人约束。

事发小区所属的庐阳区杏林街道上城社区一名工作人员透露,社区对重型精神病患,会摸排、登记建档,和监护人一起管理。

而上城社区另一名负责人介绍,董某萍独居在上城国际玫瑰苑小区,“(我们和她)在沟通方面,也没有顺畅的沟通”。对于董父的情况,该负责人称,他父亲不居住在这里,社区对其并不了解。目前,社区方面也在等待**的调查结果。

12月6日,澎湃新闻从合肥市公安局及庐阳分局获悉,目前庐阳区分局刑警队正侦办此案,至于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以及是否申请对其进行精神鉴定等细节,**未透露,有调查结果将适时发布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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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4-3-30 21:43 | 只看该作者
尼斯湖水鬼 发表于 2024-3-30 21:22
安徽合肥董某萍(网名周旖恩)仇恨男性,沙害15个月的男童,什么事都没有。
受害者家属被捂嘴,后续报道也 ...

你这个女的换成男的不是一样?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就是这样啊,至于法考说的那种另外的情况还没见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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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4-3-30 23:03 | 只看该作者
FeteFrumoase 发表于 2024-3-30 21:42
读过大学却网购“5年高考3年模拟”

27栋一楼的超市老板在刚开店时就感觉董某萍和常人不太一样。“我每天 ...

挺好的,这篇作文能让群众理解这位善良的女生的状态,并同情她,体谅她。
毕竟,如果不是伤透了心,一个女生怎么会做伤害别人的事呢?
多嘴问一下,有没有人采访过受害者的情况?受害者家属的网络账号解封了没有?
没有的话就当我没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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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4-3-31 01: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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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4-3-31 01:20 | 只看该作者
瓦拉几亚之夜 发表于 2024-3-30 20:40
不可能,他就算杀光中国的8岁女童都判不了死刑

虽然知道你只是夸张,但是如果是真的这法还要来干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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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4-3-31 01: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wszweill 于 2024-3-30 12:46 编辑
chuchoselph 发表于 2024-3-30 12:20
虽然知道你只是夸张,但是如果是真的这法还要来干屁

现实中只要有条文就能卡bug。隔壁俄罗斯连法定死刑都没有。真的搞了恐袭的必然不能判死刑。只能指望灵活的操作-》私刑啦 毕竟真搞春秋决狱大家伙也不干。
就这种极端情况来说,执法过程直接击毙就是避免卡bug的良好方法 美帝就是这么做的,因为黑帮抓起来用律师和司法交易可能不久就放了,因此直接清空弹夹避免法律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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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4-3-31 02: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尼斯湖水鬼 于 2024-3-31 03:05 编辑
安德尼特人 发表于 2024-3-31 01:15
什么叫转进,这难道不是实际发生的事情吗?还是说某个性别的违法犯罪行为说不得?

如果你觉得这是转进的 ...

广东揭阳那个家属,看了下还有更新。但是安徽那个找不到了。

其实楼主的意思很明白了,标题里带男带女,内容直接《仇恨女性》,就差拿把枪对着你逼你表态了。
你为什么不按楼主的意思?居然敢说真话?居然还拿真事对比?要造反吗?

事实上我们说的是和楼主一样的,都是幼童受害事件,但楼主对几件事的态度完全不同。
如果楼主真的关心幼童受害,态度应该一视同仁才对,但是楼主只想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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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战斗力 +2 收起 理由
spiritualis + 1
无敌大法师 + 1 社会母平还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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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4-3-31 04: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要是判死刑,法学精英们还不如丧考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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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4-3-31 06:35 | 只看该作者
母平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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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4-3-31 07:02 | 只看该作者
碧空之歌P 发表于 2024-3-31 04:40
这要是判死刑,法学精英们还不如丧考妣

群众们一定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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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24-3-31 07:10 | 只看该作者
所以我上学时学的未成年人犯法监护人负责并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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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4-3-31 07:25 | 只看该作者
可以流放给小泽嘛,那边缺少这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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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4-3-31 07: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每次看到这种新闻,我都在想,为什么受害者不去保护,要保护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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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4-3-31 07:56 | 只看该作者
黄泉颤抖 发表于 2024-3-31 07:51
每次看到这种新闻,我都在想,为什么受害者不去保护,要保护加害者

有一种说法不知道可不可靠:受害者已经完了,没有再被利用的价值;而加害者还活着,为了尽可能逃避或者减轻惩罚,可以给大法党辩护律师提供可利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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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4-3-31 08: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尼斯湖水鬼 发表于 2024-3-30 23:03
挺好的,这篇作文能让群众理解这位善良的女生的状态,并同情她,体谅她。
毕竟,如果不是伤透了心,一个 ...

万物转进性别对立,你也挺好的,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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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4-3-31 08: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chuchoselph 发表于 2024-3-31 01:20
虽然知道你只是夸张,但是如果是真的这法还要来干屁

法律只是低成本尽可能公平解决一般问题的契约
遇到极端情况当然只能干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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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4-3-31 08:53 | 只看该作者
上次哪里打骂小孩导致跳楼父母也没得到处理呢。校园霸凌也一直没管,事情闹大就封受害者的口。等到死人了该判刑了又给你说保护未成年人。执法部门在未成年保护方面大部分是作为平时不管不问有事再踩一脚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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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4-3-31 08:58 | 只看该作者
尼斯湖水鬼 发表于 2024-3-31 02:49
广东揭阳那个家属,看了下还有更新。但是安徽那个找不到了。

其实楼主的意思很明白了,标题里带男带女, ...

你才是带头把这个帖子转进到性别对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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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4-3-31 09: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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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4-3-31 09:07 | 只看该作者
唉,转进。唉,男女对立。唉,月球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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